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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沈阳市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沈阳市居住建筑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时间:2008-03-1710:08:02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1、沈阳市居住建筑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1.1建筑节能设计审查依据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2、《辽宁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1/T1476-2006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4、《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5、不满足判定条件时所采用节能计算软件名称与版本。1.2一般规定1、建筑设计总说明中应有建筑节能设计专篇A明确建筑节能设计的设计依据。B应注明建筑的体型系数、各朝向窗墙比。C分别列出建筑围护结构各部位的保温形式与传热系数(屋顶、外墙、楼梯间隔墙、外门窗、地面、接触室外空气地板与不采暖地下室上部等),注明为达到设计传热系数所采取的具体构造做法和门窗的具体型式、材料,注明保温材料的厚度、阻燃性能和密度或抗压强度。D、注明热桥部位为避免结露而采取的设计构造措施(女儿墙、外挑与附墙部件、窗洞口、凸窗、伸出屋顶构件与变形缝等),绘出主要热桥部位的节能设计示意图,局部热桥部位外侧保温层采用挤塑苯板时不低于2公分、采用苯板时不低于3公分;注明为避免结露而采取的室内通风换气措施。E、上述指标应与所附的节能计算报告书一致。2、提供节能计算报告书,节能计算报告书应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设计专用章。3、采用节能计算软件计算的,应提供计算数据光盘。1.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1.3.1建筑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1、建筑体形系数:按《标准》4.1.4不应超过0.55。2、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标准》的规定。外窗传热系数应符合《标准》表4.1.5的规定。3、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应符合《标准》表4.2.1的规定值。4、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中规定的4级。5、当设计标准不能完全符合《标准》4.1.4、4.1.5、4.2.1条中的各条规定时,应按4.3.3进行热工计算,建筑物采暖耗热量等指标不应超过《标准》附录A表A.0.3规定的限值。1.3.2采暖、通风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1、图纸首页应有建筑概况,内容包括建筑物内主要房间的功能、建筑物面积、高度和层数等;应注明有关节能方面设计依据;注明建筑物热负荷指标;标出室内外设计参数、末端设备情况、各维护结构传热系数;针对节能问题有哪些特点和解决方案。2、当采用低温地板辐射采暖设计时,应按JGJ142-2004《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进行负荷计算。3、建筑主入口应有热计量装置,采暖系统应具备分户计量、分室控制条件。4、采暖管道保温材料及厚度的选择应满足《标准》要求。n5、锅炉的最低额定效率应满足《标准》要求。1.3.3给排水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1、设计中应说明采用节水型器具情况。2、给水水泵要求按照计算进行扬程选用,有条件时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压力。1.3.4电气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住宅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注:以上内容中简称《标准》均指《辽宁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1/T1476-2006。2、沈阳市公共建筑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2.1建筑节能设计审查依据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3、《辽宁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1/1461-2006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5、不满足判定条件时所采用节能计算软件名称与版本。2.2一般规定2.2.1建筑专业一般规定1、建筑设计总说明中应有建筑节能设计专篇A明确建筑节能设计的设计依据。B应注明建筑的体型系数、各朝向窗墙比。C分别列出建筑围护结构各部位的保温形式与传热系数(屋顶、外墙、底层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墙或楼板、外门窗或透明幕墙、屋顶透明部分、地面等);注明为达到设计传热系数所采取的具体构造做法和门窗的具体型式、材料,注明保温材料的厚度、阻燃性能和密度或抗压强度。D、建筑主要入口应设门斗或转门。E、注明热桥部位设计构造措施;绘出主要热桥部位的节能设计示意图,局部热桥部位外侧保温层采用挤塑苯板时不低于2公分、采用苯板时不低于3公分。F上述指标应与所附的节能计算报告书一致。2、提供节能计算报告书(不符合判定要求的提供权衡判断计算书),节能计算报告书应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设计专用章。3、采用建筑节能计算软件计算的,应提供计算数据光盘。2.2.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一般规定1、暖通空调设计说明中应有节能设计专篇,应包括下列内容:A、说明建筑概况,包括建筑内房间主要功能、建筑物面积、高度、层数和冷热负荷指标。明确建筑节能设计的设计依据。B、注明建筑物各维护结构传热系数。C、针对节能问题有哪些特点和解决方案。D、标出室内外设计参数、末端设备情况。E、当采用地板辐射采暖设计时,应按JGJ142-2004《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进行负荷计算。F、空调总面积、计算冷负荷和热负荷。G、空调冷、热源及其参数。H、水泵扬程的计算与计算值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5.3.27条的规定。nI、说明监测与控制措施。J、注明管道保温材料及厚度的选择。2、应提供采暖热负荷、空调冷热负荷计算书,计算、校对、审核人员签字完整。3、采用节能计算软件名称与版本。2.3节能设计审查要点2.3.1节能设计审查要点1、建筑体形系数:按4.2.1不宜大于0.4。2、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7。当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小于0.4时,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3、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应符合《标准》表4.3.1的规定值。4、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甲类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30%,乙类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5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6、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07-2002的4级。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规定的3级。7、当设计建筑上述各项指标不能满足《标准》4.2节和4.3节所规定的数值指标时,必须按《标准》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2.3.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1、建筑物采暖热负荷、空调冷热负荷计算书中应按《标准》注明空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设计新风量、人员密度、电器设备功率;围护结构k值应符合项目节能计算报告书内容;多个房间计算书房间编号应在图纸中反映;或房间名称应在计算书中反映。2、采暖、空调系统是否具备计量、分室(区)控温条件。3、设备材料表是否符合下列规定:A、《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的5.4.3、5.4.5、5.4.8和5.4.9的要求,应于设备规格栏中明示。B、需注明制冷机组性能系数、组合式空调机组或新风机组的风机全压、余压及风机能效限定值;风机能效限定值执行《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1-2005;需注明锅炉的额定效率。C、同时需注明:水泵能效限定值应执行《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5。D、对一体化机组,应说明水泵机外扬程。E、房间负荷计算应与末端设备选择相适应,制冷机组应与单位面积冷负荷相适应。F、选择末端时,排风热回收装置的能力应扣除。2.3.3给排水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1、设计中应说明采用节水型器具情况。2、给水水泵应按照系统计算进行扬程选用,有条件时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压力。2.3.4电气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1、照明光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A、GB50034-2004第3.2.3条第5款规定:一般情况下,室内外照明,不应采用普通白炽灯;且单灯功率不应大于100W(除GB50034-2004第3.2.4和3.2.5条规定外)。nB、GB50034-2004第3.2.3条第4款规定:一般照明场所不宜采用荧光高压汞灯;更不应采用自镇流荧光灯高压汞灯。C、对高度较高的工业厂房,应根据生产照明环境的使用要求,采用金卤灯或高压钠灯以及大功率细管径荧光灯。D、GB50034-2004第3.2.3条第1款规定:直管荧光灯不“应”选用40W荧光灯(粗管Ф38mm)。直管荧光灯应选用T8细管36W;T5细管28W节能荧光灯。E、商店营业厅,宜采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或小功率的金属卤化物灯。2、采用节能镇流器和高效灯具。3、灯控方式应符合电气节能要求。4、变压器应选用新型节能变压器。5、无功功率补偿应装设电容器进行无功功率补偿。注:以上内容中简称《标准》均指《辽宁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1/1461-2006。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