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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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最新(合同模板)之《国际许可合同的格式》
最新(合同模板)之《国际许可合同的格式》 一、专利手艺许可条约的花样 条约目次 第一条 界说 第二条 条约局限 第三条 条约价钱 第四条 领取前提 第五条 材料的托付和改良 第六条 侵权和保障 第七条 税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第九条 条约见效和其余 附件 附件一 专利材料的称号、内容和请求情形(略) 附件二 条约产物的型号、规格和手艺参数(略) 附件三 提成费的起算时候和计较要领(略) 附件四 出让方查帐的内容和要领(略) 专利手艺许可条约 签约时候: 具名地址: 合同号: ,, 公司(如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 国 市 公司(如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 手艺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而且也批准将 专利手艺的使用权、创造权和产物的贩卖权付与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但愿应用出让方的专利手艺创造和贩卖产物; 两边受权代表经由过程友爱商议,批准就如下条目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界说 1.1 “专利手艺”--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手艺,该手艺已于 年 月 日经专利局同意,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 1.2 “出让方”--是指 国 市 公司,或许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办署理和财富继承者。 1.3 “受让方”--是指 公司,或许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办署理和财富继承者。 1.4 “条约产物”--是指条约附件二中所列的产物。 1.5 “条约工场”--是指出产条约产物的工场,该工场在 省 市,名叫 工场。 1.6 “净销售价”--是指条约产物的贩卖发票价钱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贸易扣头、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专利材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无关材料。 1.8 “条约生效日”--是指本合同两边无关政府的最初一方的同意日期。 第二条 条约局限 2.1 受让方批准从出让方获得,出让方同动向受让方付与条约产物的设想、创造和贩卖的权力。条约产物的称号、型号、规格和手艺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让方付与受让方在设想创造条约产物、应用、贩卖和进口条约产物的许可权,这类权力黑白独占性的,是弗成让渡的权力。 2.3 出让方担任向受让方供应条约产物的专利材料,包孕专利的称号、内容、请求情形和专利编号等,详细的材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条约的施行中,假如受让方需求出让方供应手艺办事或一部分出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钱向受让方供应,届时两边另行商议签定条约。 2.5 出让方批准受让方应用其牌号的权力,在条约产物上能够接纳两边的联结牌号,或许表明“依据出让方的许可创造”的字样。 第三条 条约价钱 3.1 根据第二条划定的内容和局限,本合同接纳提成体式格局计较价钱,计价的泉币为美圆。 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较时候从条约见效之往后的第 个月开端,按日历年度计较,每一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 提成费按当年度条约产物销售后的净销售价钱计较,提成率为 %,条约产物未贩卖进来的不该计较提成费。 3.4 在提成费结算往后10天以内受让方应以书面关照的方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条约产物的贩卖数目、净销售额和应领取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详细计较要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让方如需考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依据第3.4条划定开出的书面关照后10天以内关照受让方,详细的查帐内容和步伐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 领取前提 4.1 本合同第三条中划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经由过程 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营业银行)和 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营业银行)领取给出让方,领取中应用的泉币为美圆。 4.2 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3.4条的划定收回的书面关照后应立即开具无关的票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以下票据后三十天内,经考核无误即领取提成费给出让方: A、提成费计较繁多式四份; B、贸易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划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领取罚款或补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领取中间接扣除。 第五条 材料的托付和改良 5.1 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供应专利材料的称号、内容,以及出让偏向专利局请求专利的无关情形。 5.2 出让方应在签定条约的同时,将第5.1条中划定的专利材料交付给受让方。(注:因为专利材料都是现成的,是以请求出让方在签约时提交。) 5.3 在条约无效期内,两边对条约产物触及的手艺若有改良和进展,应互相收费将改良和进展的手艺材料提供给对方应用。 5.4 改良和进展的手艺,其所有权属于改良和进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应用这些手艺材料去请求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 侵权和保障 6.1 出让方保障是本合同统统专利手艺和专利材料的正当持有者,而且有权向受让方让渡,如果在条约施行过程当中一旦产生第三方控告侵权时,则由出让方担任与第三方谈判,并负担由此惹起的统统法令和经济上的义务。 6.2 出让方保障本合同中触及的专利在条约施行时期是无效的和正当的。假如因为出让方的缘故原由致使专利提早生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生效后受让方领取的用度偿还给受让方,并按××%的年息加计本钱,与本金一路偿付给受让方。 6.3 在条约无效时期,出让方应按照专利局的无关划定定时交纳专利维持费,以坚持专利的有效性。 6.4 在条约施行时期,假如本合同触及的专利的法令性子发生了变迁,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形以书面方式告之受让方,而后两边再商议本合同的施行题目。 第七条 税费 7.1 中华国民共和国当局依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无关施行本合同的统统税费由受让方担负。 7.2 中华国民共和国当局依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施行本合同无 关的统统税费由出让方担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因施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无关的统统争议,两边应经由过程友爱商议解决。 8.2 如两边经由过程商议不克不及杀青和谈时,则应提交的仲裁机构或的无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国际商业促成委员会对外经济商业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步伐暂行划定规矩举行仲裁;如果是经由过程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国民法院依据的无关法令举行审理。 8.3 仲裁裁决或法院的讯断是结局抉择,对两边均有约束力。 8.4 仲裁费或诉讼费由败诉方担负。 8.5 在争议的处置过程当中,除正在举行仲裁或诉讼的部特别,条约的其余部份将连续施行。 第九条 条约见效和其余 9.1 本合同由两边受权代表于 年 月 日在具名。各方应分别向其无关政府请求同意,以最初一方的同意日期为本合同的见效日期。两边应尽最大起劲争夺在九十天内取得条约的同意,而后用电传关照对方,并用函件确认。 9.2 本合同自具名之日起六个月如仍不克不及见效,两边均有权作废条约,一旦本合同被作废,受让方应将第5.2条中划定的专利材料退还给出让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条约生效日算起共×年,无效期满后本合同主动失 效。 9.4 本合同生效后,假如条约中触及的专利依然无效时,受让方不得连续应用此专利,如需连续应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条约,本合同生效后,假如条约中触及的专利也随之生效时,受让方能够连续应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领取任何用度。 9.5 本合同期满时,两边收回的未了债务和债权不受条约期满的影响, 应连续执行各自的义务。 9.6 在条约施行中,对其条目的任何变换、修正和增减,都须经两边商议批准并签订书面文件,作为条约的构成部份,与条约拥有一致效能。 9.7 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构成,条约的注释和附件是弗成宰割的部份,拥有一致法令效能。 9.8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两边各持两份。在条约无效期内,两边通信以英文举行,正式关照应以书面方式,航空登记邮寄,一式两份。条约两边的法定地点以下: A、受让方: 公司 地 址: 国 市 街道 电 话: 传 真: B、出让方: 公司 地 址: 国 市 街道 电 话: 传 真: 受让方代表: 出让方代表具名具名)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