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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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选销售业务外包合同 销售业务承包合同(4)
销售业务外包合同 销售业务承包合同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销售业务外包合同 销售业务承包合同 业务外包合同是指将某项业务活动、流程或功能的管理与执行责任转移给外部的服务供应商,以便提高效率和绩效。业务外包合同通常涉及到将客户的固定资产和员工转移给服务供应商。合同期限通常是在1~10年以上。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销售业务外包合同,供大家参考。 销售业务外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开拓甲方销售市场,在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招聘乙方为承包制业务员(非甲方员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承包期限范围: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 ___年。承包范围:________区域。 三、出售价格:按双方确认的甲方统一价执行。 四、任务指标及考核 经公司对市场充分调研签订全年完成公司指定的指标 万。并分解到月任务为以下分解表。连续_____个月完不成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收取乙方承包保证金___________元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按甲方执行的质量标准); 3、统一价必须合理,与其他销售业务承包人相同; 3、甲方接到要货通知后,____天内负责将乙方所需的产品送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_____承担; 5、甲方在明确知道乙方销售地域(指县级市区及乡镇)设有销售点的,不得再另行发相同货物销售到该地域。 6、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相关货物发票,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统一价执行; 2、按照先付款后发货执行; 3、乙方要货必须发书面通知给甲方; 4、营销策略由乙方自定,由甲方知道协助,不得转包。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允许在授权范围外销售,否则视为窜货。 六、甲方运往乙方指定地点的货物,按买卖关系处理。如确因产品质量问题或滞销产品,甲方同意退货或更换产品。三个月内有效期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为签订任务数总额的10%。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双方未尽事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自签字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销售业务外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本着双方共赢的目标,为了更好的拓展国内市场和达成销售业务指标,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2) 乙方销售团队的行政管理由甲方负责。包括监督乙方的经营分配权和人事管理权。 (3)在新客户的开发上,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必须每月向甲方汇报市场开发及销售情况,并及时上报经销商档案、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如需要甲方支持,需要具体说明并提出解决方案以达到目的,双方应共同协助经销商把市场做好。 (2)乙方销售团队由乙方自行组建,人员安排甲方有建议权。并及时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市场分区情况和人员安排名单, (3)乙方应根据甲方每月提供的详细销售报表,有针对性的制定区域销售计划。 (4)乙方负责各专卖店的广告、活动策划及新开店配货工作。 (5)乙方负责现有专卖店的维护和新市场的拓展工作。 (6)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各项权利和利益,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7)在新产品的开发上,乙方具有建议权。 (8)乙方每月7-12号出差开发新市场工作,做好目标市场调研和定位,扩大散客户的订单,17-25号老店维护跟踪,此时间段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9)乙方20xx年的开发新店目标 为10个,散货为20家。 (10)乙方的每月2天的休息时间根据工作需求自行安排调休。 (11)乙方必须拥有解决售后的基本权利,详见专卖合同。 (1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节约费用开支,减少企业运营成本。 三、费用分配 1、乙方所有的销售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中包括人员工资、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区域招待费、办公费用。其中电话费用按照300每人每月,出差补助按照150元每人每天的标准,集体开发市场按照两人200元每天的标准,交通费用实报实销,未产生住宿的出差工作日,按照50元每天的市内交通+饭补的标准执行。 2、甲方承担乙方在市场拓展过程中市场政策所产生的费用。具体市场政策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具体包括:开店装修支持、广告费、市场推广费、店内所有VI及形象支持。 3、企业参展涉及到接待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及合同年限、销售目标 1、甲方按照每月底薪3000元/人在每月10号之前支付给乙方,老店维护方面按照整体的千分之二结算(包含专卖以及散货),新店的开店奖按照每平米10元的标准奖励,新店的提成按照千分之五结算,为期一年,一年后转为老店维护。 2、合同期为一个工作周年年,即:20xx年国内销售目标为(沙发,软床): 一千玖百万元人民币 (包含专卖店以及散货)。如年度销售额超过一千玖百万元人民币(包含专卖店以及散货), 超额部分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销售额的 5 % 作为乙方的超额奖励。 相反,有奖必有惩,如实际销售额低于一千玖百万元人民币,每下滑10%,将在乙方的销售提成中相应的扣除10%。 如实际销售1700万(老店1400万,新店300万为例)提成为1400万*0.002+300万*.0005=43000元,扣除10%后为38700元。同时,开店奖也降低10%(10元/平米*0.9=9元/平米),依此类推。 3、甲乙双方合作的前提是诚信、平等、互惠共赢、财务上应实行中立、必须每月5号前向乙方提供上月详细的销售报表(包括专卖以及散货),以方便乙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并且每月10号前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作为生活保障,其中所涉及到的提成及开店奖金到年底一次性结清给乙方。 五、附加协议 苏北山东片区的所有客户转为老店维护, 由贾总介绍的朋友开设的专卖店, 开店奖金按照 六:本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代表: 销售业务外包合同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民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选择以承包的方式经营甲方指定产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销售,具体销售区域为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地区)。乙方要做到正直、诚信经营,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规定的品种内守法经营。 第二条 乙方负责的规定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对人员聘用、管理方面具有自主权、经营上自负盈亏。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具有考核的权利和指导的义务,乙方不能完成承包销售任务,按甲方相关规定实施经济处罚,并有权收回承包经营权。 第四条 乙方的经济收益。双方约定,乙方通过承包销售模式取得销售提成,提成具体比例依据甲方的营销方案规定,营销方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销售提成,含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人员的工资等。 第五条 乙方销售提成支付方式:实行底价承包政策,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每月乙方将已销售的货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次月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将余额一次性付给乙方。 底价承包:是指一切市场开发和运营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房屋租赁费、水电费、交通费、进店费、赞助费、庆典费、会务费、客情关系维护费、窜货补偿费及各种罚款等,以及市场上的铺货无法结款的风险(含企业倒闭)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占用货款。 第六条 乙方是承包销售区域内责任人,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意外风险由乙方承担,包括所聘用的销售人员、雇请的促销人员的工资、工伤责任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甲方可以提供法律援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各种销售工作需要的合法有效的证件,甲方按比例借给乙方适当的市场铺货。甲方有权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对违规者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乙方开发市场必须依据国家法律合法经营,遵守甲方经营秩序。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区域范围内,按照规定的产品价格进行合法经营;乙方不得销售未经甲方允许的其他产品,不得兼营其他厂家的任何产品,违规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九条 乙方享有稳定工作岗位的权利。乙方遵守甲方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乙方无违规、违纪时,甲方不得随意变动其岗位,如果确需变动乙方岗位时,必须经其同意。 第十条 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岗位,乙方有按照甲方的文件配合交接的义务。不得以投入市场费用等借口拒绝交接。经催告拒不交接,甲方按拒绝交接货物价值的数额报司法机关按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乙方主动离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如故意隐瞒持有的货物,视为对甲方财产的非法占有,甲方视情节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是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不得跨区域或违反甲方政策销售产品。甲方有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着规定和制度打击各类违规行为的义务。 第十三条 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过期、破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得退货。因产品质量问题和国家政策要求所产生的退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甲方为市场提供的广告、终端物料、终端宣传品、促销品,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规定比例承担费用。 第十五条 乙方有保护甲方商业机密的义务。对于乙方故意泄露甲方市场营销政策、财务制度、价格体系,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有义务处理承包区域内发生的外联事件,对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 第十七条 预交费用 1.甲方依据双方协议,借给乙方一定比例的市场铺货;同时,乙方同意预交铺货风险金 元。乙方离职,按甲方要求交离市场三个月后,市场无遗留问题,按规定返还给乙方。 2.乙方因个人原因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或违反甲方规定被甲方辞退,甲方不承担乙方前期市场开发费和开办费。 3.乙方离职时,不得将铺货风险金抵顶货款。 第十八条 经济担保 签订本合同同时签订经济担保书(担保书需公证),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经济担保书作为从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已经仔细阅读过本合同,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二十三条 甲方关于销售品种、承包经营方案、销售、监察、法务及各种管理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地为吉林省通化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向合同签订地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