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平台直播艺人合作协议范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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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平台直播艺人合作协议范文稿

某某平台直播艺人合作协议范文稿 ‎  甲方:‎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  身份证号:‎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火山ID:‎ ‎  鉴于:‎ ‎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甲方系依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示展览服务以及文化演出策划营业范围的公司。‎ ‎  2、 乙方是一名具有演艺方面的特长,有志于长期在网络直播平台上发展,正逐步希望提升演艺水平和知名度的艺人。‎ ‎  3、 为各展其长,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  第一条 权力与义务 ‎  1、‎ ‎ 在协议期间,乙方通过火山短视频平台产生的艺术形象、表演形象、广告形象、平面形象以及相应存于火山短视频服务器内的音视频内容,乙方永久且不可撤销地在全球范围内授权火山短视频有权在界面设计、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频道设计、对外宣传片、宣传动图、产品介绍)等项目以及火山短视频平台中免费使用。‎ ‎  2、 在合作期间,乙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火山短视频有权在全球范围内使用乙方肖像、表演中形象、姓名、昵称用于推广、宣传火山短视频及火山短视频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 ‎  3、 乙方通过火山短视频直播平台录制产生或直播产生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音频、视频作品著作权归火山短视频所有。在协议有效期间及届满后,乙方应确保视频可以供火山短视频平台其他用户随时、永久地访问,不得删除。‎ ‎  4、 在合作期间,火山短视频有权对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设计策划,制作有形的衍生品,进行宣传、推广、销售,所获收益分配方式各方另行约定。‎ ‎  第二条 ‎  乙方为甲方在火山短视频 APP 唯一合作方,甲方是乙方从事火山短视频在线演艺直播的唯一合作对象,乙方在火山短视频直播仅能在甲方的合作公会从事网络在线演艺直播活动。该活动指主播作为表演者通过甲方指定平台以视频发布、直播、网络互动等方式与网友通过文字、网络表情、歌唱等方式交流,统称为“在线演艺活动”。‎ ‎  第三条 ‎  甲方独家拥有乙方火山在线演艺直播活动的音视频内容及其关联内容(该“内容”的定义为通过在线演艺直播活动所指本合同附件一中包含的合作平台的服务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任何其它方式传送的视频、音频或其它任何形式的内容包括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音讯、照片、图形、视讯、信息或其它资料本身及相应链接)的版权,包括直播及后期录制的音视频及其关联内容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即甲方可自行或者授权他人通过网络、移动终端、手机、个人电脑、ipad ‎ 等链接、推广、合作等方式使用,乙方同意上述授权。对于任何非法盗用、刊登、转载、复制乙方在线演艺直播活动音视频的公司、团体、个人或组织,甲方可以自身名义代乙方行使全球范围的法律诉讼权、损失赔偿权和获偿权。‎ ‎  第四条 ‎  乙方承诺,作为甲方在火山直播业务的唯一合作伙伴,仅在甲方火山所属公会从事在线演艺直播活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在其它火山公会从事相同或类似活动。同时,乙方在甲方指定网络直播平台 ID作为网络身份识别的重要标志,乙方作为网络主播的其他线下宣传活动也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  第五条 ‎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合法有效。乙方承诺在火山平台都是本人真实出镜直播,不挂录像视频、照片等,不消极直播。‎ ‎  第六条 ‎  乙方要保证直播内容积极向上,无不良及非法内容,遵守火山短视频直播内容相关条例,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乙方在直播过程中触犯相关条例,甚至触犯法律法规,则属乙方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责。期间导致甲方受损,则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在接收到火山短视频相关投诉时,可以要求乙方暂停演艺直播活动,并且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  第七条 ‎  合约有效期壹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  第八条 ‎  每月30号前,甲方将该结算期间的应付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  乙方确认的银行账户信息:‎ ‎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火山直播其他公会开小号进行演艺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其小号音浪流水金额的二十倍作为违约金。‎ ‎  第十条 保密 ‎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泄露本协议和其他协议和其他相关往来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所以需要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为履行本协议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本协议以下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仍有效 ‎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的有关的任何争论,双方本应本着好友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  第十二条 ‎  本协议有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有一份、乙执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及附件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  第十三条 ‎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十四条 ‎  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三个月内发出终止协议的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续约(叁年)。‎ ‎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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