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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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运输安全合同格式
运输安全合同格式 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的危害的隐患。以下是整理的运输安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委托方):略阳县白水江铁矿 乙方(承运方): 为确保吴家山铁矿矿石正常运输,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商议,就矿石运输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吴家山矿山所产矿石,由乙方负责拉运,拉运起止地点为吴家山货场至甲方指定货场。 二、货物运输价格统一为15元/吨(含税),若市场柴油价格波动,可适当调整。此运输价格包含乙方的安全风险。 三、双方的责任及义务:甲方负责运输道路的日常维护,确保运输正常,并根据吴家山货场矿石储存量,及时通知乙方拉运。乙方应确保运输车辆的使用正常,根据甲方通知随时拉运货物, 四、安全责任:因矿山道路陡峭狭窄,为保证乙方人身、道路及车辆运输安全,在拉运矿石过程中,乙方应控制每车拉运矿石数量在国家限载范围之内,不得超载拉运。乙方要保证运输车辆的使用安全,并委托有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汽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安全自保、责任自负。若出现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保证条款:甲方保证每月10日左右对乙方上月吴家山运输费进行结算。乙方必需保证甲方的货物及时运输,若出现因乙方运输不力,造成甲方吴家山货场货物积压,视为违约(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六、违约责任:若有一方违反保证条款内容,视为违约。若甲方违约,未及时结算运费,应赔偿乙方当月运输费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工程队无法正常生产,导致吴家山货场矿石积压,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或者根据货场矿石积压量在乙方下次运输时按10元/吨的标准支付该批积压货物的运输费。 七、此安全运输协议书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略阳县白水江铁矿乙方: 代理人:签字: 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运输安全事项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合同编号: )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乙方负责运输。 三、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四、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五、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 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由乙方保管其雇佣车辆驾驶员提交的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 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形式审查。 七、乙方让拟雇车辆承运之前,必须与拟雇车辆驾驶员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并且乙方必须将拟雇车辆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或资格证复印并经其签字确认真实且与原件无误后保存。 八、乙方按时参加甲方定期免费提供的安全运输事项、知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 九、乙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罚款。 1、乙方雇佣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其运输车辆的; 2、乙方雇佣的车辆未正常对车辆维护和检测的; 3、酒后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4、在1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在12分以上,且未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通过考试的; 5、车辆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规行为; 6、未有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的;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十、乙方雇佣车辆及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强行解雇车辆。 1、运输车辆不是散体物料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2、不服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没有甲方许可就随意拆除的; 3、施工过程中,不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的;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的。 十一、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负责周边外围关系(如交警、城管、街道、村委等),若乙方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可以视情况提供协助。 十二、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三、运输过程中,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 十四、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十五、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和土方施工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十六、乙方应当将本协议中主要的有关运输车辆负有安全营运义务及应负责任,在乙方与所雇佣车辆的协议中明确约定。 十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十八、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责任期:自双方盖章、签字(捺印)生效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建设施工运输结束日止。 二十一、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二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名或捺印: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身份证: 电话: 住址: 日 甲方:公路运输企业。 乙方:姓名: 姓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电话: 住所: 住址: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适当履行客运或货运经营合同(以下称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道路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监督科室,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乙方及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三、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与雇佣的从业人员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训。 四、乙方拟雇佣驾驶员,要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带其到甲方安全管理监督科室,并提交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 乙方审查办理前款事务时,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一经查实,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次200元。 五、甲方应对乙方拟雇佣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拟驾乙方的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试或考核。对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签发拟同意乙方雇佣上车意见书。 甲方办理前款形式审查时,非因乙方的过错,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核实,应向乙方承担违约金次300元。 六、乙方让拟雇驾驶员上车驾驶之前,必须将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并经其签字确认真实且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甲方对其的考试或考核合格证,甲方签发的拟同意乙方雇佣上车意见书,乙方与驾驶员签订的雇佣协议书,提交甲方存入乙方运输经营车辆档案。 乙方让拟雇驾驶员上车驾驶之前,必须与拟雇驾驶员先签订书面雇佣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 乙方不得雇佣甲方签发拟同意乙方雇佣以外的人员上车驾驶,否则,一经核实,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次500元。 七、乙方必须让其雇佣的驾驶员、乘务员,按时参加甲方定期为乙方、乙方的驾驶员、乘务员免费提供的安全营运事项、知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如乙方或其雇佣的司乘人员不参加甲方免费提供的安全教育等,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次100元,作为对甲方安全教育等费用的偿还。 八、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罚款的,有权根据乙方或乙方司乘人员的过错程度向乙方追偿部分罚款。 1、乙方未经甲方签发拟同意雇佣驾驶意见,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其运输经营合同项下车辆的; 2、因乙方雇佣的司乘人员未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3、因乙方或其司乘人员,拒绝甲方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营运情况下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的; 4、因乙方或其司乘人员,拒绝甲方对出站(场)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的; 九、乙方雇佣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驾驶员强行接受安全再教育或解雇。 1、酒后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2、1年内累计2次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不足50%、超过核定载重量30%以上不足100%或者1次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超过核定载重量100%以上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3、1年内累计2次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或者1次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4、在1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在12分以上,且未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通过考试的。 十、甲方对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报与有关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信息互通共享,并将驾驶员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行为及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建入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 十一、乙方应当将本协议中主要的有关驾驶员负有安全营运义务及应负责任,在乙方与所雇驾驶员的雇佣协议中明确约定。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或捺印生效。 十四、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名或捺印: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