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9 发布 |
- 37.5 KB |
- 9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门面-商铺-房屋租赁合同(通用详细版)(1)
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铺基本情况 地址: 面积: 范围: 可用车位信息: 可用展示位、广告牌位信息: 房产证号: 其它信息: (上述可使用范围含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或“商铺”) 除非有特殊说明,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对应上述全部可使用范围的使用租金。 甲方保证上述商铺基本情况的真实性。 二、商铺用途 1. 该商铺用途为: 补充说明: 作为乙方(乙方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注册的公司(公司名称: ;以工商登记为准)的经营地。 2. 工商登记: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该商铺不可用于工商登记; (2)该商铺可用于工商登记,可用于乙方新注册的公司的工商登记地址。 3. 如乙方将该商铺用于工商登记,则在租赁解除或终止时,则乙方应在30日内将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移出;如未能迁出的,乙方应按每月人民币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仍可要求乙方立即办理变更手续。 三、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2. 交房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交房日期与租赁起始期之间为免租期。 四、租金与押金 1. 租金标准:¥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租金标准的调整: (1)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2)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3)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2. 押金标准:¥ 元。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3. 支付时间: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租金与押金共计人民币 元,对应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对应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后依此类推(租金如有调整,则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 4. 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或指定收款帐号 甲方指定收款帐号: 开户行: 户名: 5. 发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发票名目为:租赁,由此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发票,则甲方应配合开具发票,但由此导致甲方承担的税费,由乙方向甲方额外支付。支付时间为:开具发票之前。 五、其他费用 1.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费用:水费、电费 、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等费用。 水电燃气等费用采取充值方式的,根据租赁开始交房时的数值与租赁结束交房时的数值之差,根据租赁结束交房时的价格结算。甲方可从押金中相应扣除。 2.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费用:物业管理费、供暖费。 3. 租赁期内,因乙方使用商铺或屋内设施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六、商铺的交付及返还 1. 交付:甲方应将商铺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商铺附属设施、设备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商铺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如商铺不影响基本使用,则甲方不应拒绝接收商铺,但甲方在接收商铺之后仍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索赔损失、费用等。 七、商铺改善与装修 1. 甲方应在交房前对该商铺做如下改善或添加如下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双方同意,装修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自费进行装修,但装修方案应事先经甲方同意,且不得改变商铺主体结构; (2)乙方有权自费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商铺主体结构。 3. 租赁解除或终止时,装修的处理按如下第 种方式: (1)经甲方同意或符合约定的装修,乙方不负责拆除; 未经甲方同意或不符合约定的装修,乙方应负责拆除并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经甲方同意或符合约定的装修,如甲方要求,则乙方负责作一般性拆除但不要求恢复至毛坏状态; 未经甲方同意或不符合约定的装修,乙方应负责拆除并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八、商铺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商铺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3.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对于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转租 转租事宜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无论是否收取租金); 接受转租方对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转租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协议应对甲方承担的支付租金等所有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但乙方可将商铺内的部分品种经营项目交由其它人承包经营。 (3)乙方可以转租给如下单位或个人: 十、优先购买权 双方同意,优先购买权的处理按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自主决定将该商铺进行转让、出售、抵押等处分,但不得影响租赁。如因此导致租赁不能履行的,视为甲方违约; (2)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售商铺的意向及价格,乙方在15天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或者表示拒绝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合同的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铺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铺达 日的; (2)交付的商铺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商铺的; (4)交付的商铺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擅自改变该商铺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商铺从事违法活动的。 (5)其他: 5. 因甲方原因导致解除时,双方同意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应至少提前 日 通知乙方,并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 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如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或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当于3个月租金 的违约金,同时还应赔偿损失,损失按如下标准计算: 装修费用/总租期月份数*剩余租期月份数; 装修费用:双方确认为人民币(大写) (¥ 元);无需再提供票据。 6. 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时,双方同意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并向甲方额外支付相当于 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乙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 6个月租金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原装修,如乙方拒绝,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原装修,并由乙方承担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 付款方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 2. 根据法律与协议约定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通知甲方退房交接之日,甲方拒绝的,仍视为已经退房交接,乙方不再承担房租。 3. 租赁合同有效解除或终止,乙方仍拒绝交还商铺的,乙方应承担商铺占用费直至退房之日(但不再支付租金)。 商铺占用费的标准为:正常租金的 %,按日支付。 4.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包括无权代理人、代表甲方签约的人员)应向乙方退还乙方交纳的所有租金与押金,并另外向乙方赔偿相当于十二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造成乙方投入装修等费用损失的,应同时全额赔偿: (1)甲方或代表甲方签署人员无权出租商铺的; (2)代表甲方签字的人员无权代理的; (3)该商铺在事实上无法出租给乙方使用的; (4)签约之时,该商铺在事实上已经根本无法按约定用途使用的。 十三、联系方式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应依法向 商铺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补充约定事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一:租赁商铺交接清单 商铺现有装修情况: 交接商铺当前各项表数显示: 水 表 电 表 煤气(燃气)表 入住 搬出 入住 搬出 入住 搬出 交接商铺内各设施状况: 编号 名称/规格 数量 备注 补充说明: 交接日期: 年 月 日 注:在本文件上签字代表承租方已经接收商铺及上述物品。 出租方: 承租方: 附件二:商铺租赁业主收款收条 本人现已收到 支付的商铺租赁押金人民币 元及租金人民币 元(对应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收款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定金收据 本人现已收到 支付的商铺租赁定金人民币 元,并同意承担定金责任。 商铺地址: 租金为:人民币 元/每月;租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 其它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正式签约后定金转为租金。 收款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1、大队长由纪 律部门、卫生部门、升旗手、鼓号队四个组织各推荐一名优秀学生担任(共四名),该部门就主要由大队长负责部门内的纪律。 2、中、小队长由各班中队公开、公平选举产生,中队长各班一名(共11名),一般由班长担任,也可以根 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另行选举。小队长各班各小组先选举出一名(共8个小组,就8名小队长)然后各班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小队长几名。 3、在进行班级选举中、小队长时应注意,必须把卫生、纪律部门的检查学生先选举在中、小队长之内,剩余的中、小队长名额由班级其他优秀学生担任。 4、在班级公开、公平选举出中、小队长之后,由班主任老师授予中、小队长标志,大队长由少先队大队部授予大队长标志。 二、成员的职责及任免 1、大、中、小队长属于学校少先队组织,各队长不管是遇见该班的、外班的,不管是否在值勤,只要发现任何人在学校内出现说脏话、乱扔果皮纸屑、追逐打闹、攀爬栏杆、乱写乱画等等一些违纪现象,都可以站出来制止或者报告老师。 2、班主任在各中队要对中、小队长提出具体的责任,如设置管卫生的小队长,管纪律的小队长,管文明礼貌的、管服装整洁的等等,根据你班的需要自行定出若干相应职责,让各位队长清楚自己的职权,有具体可操作的事情去管理,让各位队长成为班主任真正的助手,让学生管理学生。各中队长可以负责全班的任何违纪现象,并负责每天早上检查红领巾与校牌及各小队长标志的佩戴情况。 3、大、中、小队长标志要求各队长必须每天佩戴,以身作则,不得违纪,如有违纪现象,班主任可根据中、小队长的表现撤消该同学中、小队长的职务,另行选举,大队长由纪律、卫生部门及少先队大队部撤消,另行选举。 4、各班中、小队长在管理班级的过程中负责,表现优秀,期末评为少先队部门优秀干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