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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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怎样做好购销合同
怎样做好购销合同 做好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 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 主要是指供方 ( 卖方) 同需方 ( 买方 ) 根据协商 一致的意见, 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 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 付价款的协议。那签订购销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呢 ?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 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1 、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 、凡使用品牌、 商标的产品, 应特别注明品牌、 商标和生产厂家。 3 、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 、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 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5 、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 协商议定。 执行国家定价的, 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 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 行; 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 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 ; 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 6 、供货期限,可以合同约定。一般来讲,提货的以乙方通知提货 日期为准 ( 应给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 ) ,代办托运的以货交承运人为交 货日期,送货的以送达目的地为准。 7 、可以约定分批交货。 二、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 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 ; 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 制性标准的, 由双方协商签订。 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 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实样。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 方法,根据 __ 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确定 ; 标准有国家标准 GB、部颁标准、企业标准 QB。如果要填写,须有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一般的购销合同,多数泛泛约定为国家 标准。如果对于特定产品, 或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具体约 定为哪个标准,或商定的条件、样品 ( 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 ) 、补 充技术要求。 约定供方对其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在保证期内,发现质 量问题,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导致。 三、交 ( 提)货地点、方式 1 、交货地点,涉及“标的物交付”,也是风险转移的分界点。 交货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它涉及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当 约定的交货地点与实际交货地点不一致时, 以实际交货地为合同履行 地。 如果双方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点, 则货物到达地、 到站地、 验收地、 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 、交货方式:工厂交货 ( 提货) 、目的站港交货 ( 送货 ) 、货交承运 人( 代办运输 ) 等等。对外货易中,有专门的术语。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1 、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 也可协商确定运输方式、 运输路线、 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 方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就承担 赔偿责任。 2 、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 避免争议。 五、合理损耗和计算方式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损耗量,对此规 定及计算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注明。 我们的实践中,一般不允许有量差,按实际收货量结算。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包装是一切有形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 包装 不善则会使商品变质和损坏 , 失去商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 而高质量的包装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商品 , 而且能提高商品的附加值 , 增强商品本身的竞争力。 而讲质量 , 首先要讲标准 , 标准化是提高产品 质量的重要保证。 1 、产品包装标准: 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 没有通用方式的, 也没有约定的,供方应当采用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2 、包装物供应,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供方供应, 也可合同约定。 3 、包装物回收:由合同约定,并约定回收费用。如,油桶、氧气 瓶等。 七、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 1 、验收手段:全面检验、抽样检验、理论计算、实际过磅。 2 、验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约定标准。 3 、验收时间: 约定多少天内应验收完毕, 不同于提出异议的期限。 4 、提出异议的期限: 在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应在约定期间内将验收数量或质量不合 格的情形通知供方, 怠于通知的, 视为数量或质量合格。 书面通知中, 建议明确供方的回复时间, 否则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收货后,应当在发现不合格的合理期 间内通知供方, 未在合理期间内通知或在收货后 2 年内未通知的, 视 为合格。但对质量保证期有约定的,适用质量保证期。当然,供方知 道所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不受上述通知时间的限制。 “合理期限”一般来讲,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合格 的,为到货后 10 天内提出书面异议。需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 量问题的产品,应在运转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异议。 5 、也可以详细约定由谁 (由哪个机构 ) 负责验收和试验等等。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对机电产品,应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产品、易损 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明确设备清 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 、结算方式:现金、支票、汇票、托收承付 ( 验单付款或验货付 款) 。 2 、结算期限:预付款、货到付款、分期付款。 十、担保 可另立担保合同 ------ 担保法、物权法内容 十一、违约责任 (1) 供方的违约责任 1 、供方不能交货的, 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百分之几的 违约金。 ( 通用产品幅度为 1—5%,专用产品为 10---30%) 2 、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供方应 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 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需方承担违约金,并承担 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的,发货前须与需方协商,如果仍 然需要的,供方应照数补交 ; 如果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供方通知 后天内答复,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4 、供方提前交货的,如果是需方提货的,可拒绝提货 ; 如果是送 货的,可要求供方承担提前交货期间的保管费用, 需方仍按约定支付 货款。如果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而合同约定了运输路线、交通工具 等,供方擅自改变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2) 需方的违约责任 1 、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承担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 、 需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交货时 间得以顺延, 还应向供方承担违约金。 不能提供的, 按中途退货处理。 3 、需方自提产品未按约定时间或通知的时间提货的, 应支付违约 金,并承担保管费用。 4 、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违约金。 5 、需方违反合同拒绝接货的,按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供方 的损失。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是指双方是约定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 ? 1 、如果双方想通过仲裁解决,则应写明由“ XX仲裁委员会”仲 裁,名称不能确定的,视为无效约定。不能表述对仲裁不服的,有权 向 __ 起诉”,它违反了 “或裁或审” 原则, 致使仲裁协议约定无效, 而由法院取得管辖权。 2 、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起诉解决,则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原告地、 被告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有的当事人为方 便自己诉讼, 则可约定自己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有的为防止对方起 诉,则约定由被告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 1 、特别约定或补充条款:如:木材的检验检疫、运输证,火工品 的几证等等。 2 、送达约定: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 __ 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 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传真或以挂号信函送达, 双方的法定地址以落 款地址为准。 所有 __ 及其他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 送达: 1) 如专人送达,则为收到之日 ; 2) 如为传真,则为回传确认之时 ; 3) 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五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 4) 如由快递传送, 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 3 天 ; 邮寄的瑕疵, 如何 证明邮寄的内容是关键。邮寄人员确认,公证送达。还可以约定登报 公告送达。 如果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 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 均视为送达。 3 、合同份数、 生效条件: 几式几份 ?签字盖章生效 ?或附条件生效 ? 等 4 、其它约定: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 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 谈判、信 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十四、落款 应包含: 单位全称、 详细住址、 邮政编号、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__; 开户银行、帐号 ; 合同签订日期。 内容仅供参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