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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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期校外寄宿生及家长(或监护人)、房东、学校三方安全管理协议书
校外寄宿生及家长、房东、学校三方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加强校外寄宿生管理,确保校外寄宿生人身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校外寄宿生及家长(或监护人)、房东、学校三方共同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校外寄宿生及家长(或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 (一)校外寄宿生的职责和义务 校外寄宿生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服从学校、房东的管理,自觉维护寄宿处的安全与卫生,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尽量避免危险发生。 1.不在上学、放学路上逗留,按时到校,按时返回寄宿处,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及时向学校和房东请假,并说明原因,办理请假手续。 2.严格遵守寄宿处的作息时间,按时就餐,按时就寝; 不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台球室等娱乐场所。 3.不在寄宿处赌博、吸烟、喝酒、乱拉、乱接电线、插座;不携带和藏匿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使用煤火做饭、冬季取暖,要严防煤气中毒和爆炸事故。 4.不到危险地方玩耍,如高速路、铁路、建筑工地、高压线下、河流、水库、水池、水塘等。不做危险性游戏,如打弹弓,攀爬树木、电线杆等,不做不健康不文明游戏。 5.晚上未经房东同意,不准私自离开寄宿处,未经允许不准留宿外人,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 1、家长在给孩子租房时,要严格选择住房质量好、环境好、无安全隐患,要选择为人正派可靠的房东,能确保孩子平安生活、放心居住。 2.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经常到孩子住所了解情况,要与房东协商达成学生安全有效协议。 3.家长必须定期与学校、房东联系,掌握子女在学校、住宿处的学习、生活情况。 4.按照与学校、房东以及班主任签订的协议书要求,承担相应的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教育好子女(被监护人)。 5.周末及假期乘座的家校往返车辆要符合载客交通要求,严禁乘坐其它非客运车辆或超载客车辆。家长严禁使用无牌、无照、无证的车辆接送。严禁超载接送孩子,发现有类似问题及时举报交管部门,在接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学校概不负责,全部由家长负责,并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不要让孩子独自行走,必须要有同伴。 6.学生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属于自愿的个体行为,在校外住宿期间及其往返住宿地与学校之间路途所发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社会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完全承担。 二、校外寄宿生房东的职责和义务 1.房东必须为学生提供安全可靠的住房、水电等设施。 2.房东必须认真搞好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住宿处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注意防火防盗,并防止其他人员对学生造成伤害。房东有义务告知寄宿生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火灾、防不法侵害等安全知识与自救方法。绝对不允许寄宿生使用电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热毯等),不允许私拉乱接电线,坚决不允许使用煤炉取暖等,并告诫寄宿生不要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去。 - 2 - 3.房东有义务关注寄宿生的身体状况,如有病卧床不起者应及时请医送药,并立即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4.当有不法分子侵入学生住所,学生人身安全及财产受到威胁时,房东有责任保护学生免受伤害。 5.房东如发现寄宿生有夜不归宿,上课时间滞留在住所现象,要严加询问,并告知学校和家长。如有违法乱纪行为时要迅速报警。 三、学校(班主任)的职责 1.学校对校外寄宿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包括生理和心理健康教育)。 2.建立校外寄宿生巡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 3.建立校外寄宿生档案,准确掌握每个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寄宿处的房东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并将校外寄宿生名单报当地派出所备案。 4.班主任要全面掌握本班每个校外寄宿生的情况,如有寄宿生不到校或不按时到校,要及时通知房东或家长联系查明原因。 四、其它事项 1.学生需要在校外寄宿时,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寄宿处的房东以及班主任同时与学校签订本协议书后,方能在校外寄住。 2.报警电话:110或派出所电话 。 3.房东地址: 县 乡 村 组 。 4.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各协议方执一份,派出所备案一份。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有效。 对上面各种条款我已仔细阅读,并全部赞成。 甲方: 学 生(签名): ( 年级 班) 学生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乙方: 房 东(签名): 联系电话: 丙方: 班 主 任(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2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