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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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电子商务产业园孵化企业入驻合同协议
电子商务产业园孵化企业入驻协议 甲方:句容市茅山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落实句容市茅山镇电子商务创业一条街创业孵化办公场地扶持政策,提高电商企业创业热潮,促进电商企业成功创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开展创业一条街企业入驻扶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孵化办公场地服务 提供的办公场所地址为茅山镇福源安置小区门面房 ___号,合计_________平方米。孵化期为 年,孵化期内享受的优惠政策为: 年租金全免。孵化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孵化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具有基础装修办公场地; 2、提供电商经营办公桌两张; 3、提供电商办公用台式电脑一台; 4、提供免费电信宽带接入; 5、提供电子商务网店经营所必须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6、提供会议、产品拍摄、网店美化设计等技术服务; 7、协助入孵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8、提供产品快递包装建议和快递上门取件收货服务。 三、进驻甲方孵化场地,乙方需具备以下条件,明确以下承诺。 (一)入驻企业性质: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电商配套服务商、互联网创业型企业、电商人才培育机构、个人创业者。 (二)入住企业经营范围及条件: 1、企业入驻需有2人(含2人)以上的营销团队,年销售额100W元以上,产品有特色和市场竞争力。 2、个人入驻需有基本的电子商务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网络营销的;暂无相关技能,经过培训能够独立开设网店的。 3、从事或将从事淘宝、天猫、阿里巴巴、京东、一号店等电子商务以及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各种商务活动的企业; 4、入驻企业第一年利用电子商务线上交易额占该企业年总交易额10%以上;第二年占企业年总交易额20%以上。 5、入住企业需保证每月正常经营22天及以上; 6、所有经营、营销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可根据产业园总体装修风格自行进行内部装修,但需向甲方提供内部装修效果图、装修施工图等,不得破坏墙体、水电、公共设施等。 2、乙方严格遵守产业园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履行孵化协议及与之有有关的其他合同,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本企业发展远景及相关资料、简介等; 3、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及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不随意修改经营范围,不将本公司产业园场地进行抵押、转租、转借及其他未经甲方允许的商业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孵化期内收回办公场地,停止孵化合作,且乙方的相关损失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4、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和入驻协议,服从管理,支持、配合产业园开展各项工作;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爱护创业一条街的场地、环境及各类公共设施及服务设备,不得损坏、占有公共服务设施及设备,确保创业一条街各项工作经营秩序; 四、甲方与乙方仅为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甲方提供的服务对乙方的经济活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五、所有入驻企业均有六个月试运营阶段,入驻企业违反产业园管理办法或本协议的,或者不符合产业园发展规划的,经审核认定以后,甲方可终止入驻协议,入驻企业退出产业园基地。 六、乙方如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茅山镇人民政府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