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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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地界划分协议书地界协议书
地界划分协议书地界协议书 地界划分协议书 甲方:灵武市宁东镇东湾村 乙方:盐池县高沙窝镇宝塔村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关于灵武市宁东镇东湾村,与 盐池县高沙窝镇宝塔村关于地界划分问题,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双方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原有的 1987 年地界划分基础上, 双方共同向东西方向后撤 100 米。现因乙方的发展需要,需在原 1987 年地界向东 100 米处修 建一条公路(经汇测定此路为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便于生 产需要方便运输就以乙方所修的公路(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 为界来划分两村地界。 二、并且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的建设权及维护归乙方,乙 方要为甲方村民提供可以通行该路的必要条件。 甲方村民不得影响道 路的建设施工。该路的使用权归两村共享。 三、以盐池县宝塔工业园区西一路为界,路西土地的所有权及使 用权归甲方所有, 路东的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任何不得 干涉双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有补充可签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xx 年 4 月 28 日 内容仅供参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