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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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协议书有法律效力个人汽车租赁协议书
协议书有法律效力个人汽车租赁协议书 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 _________,车牌号为 _________,必须使 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 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 付给承租方使用,至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 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 行收取费用 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 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 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 、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 、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 、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 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 、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 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 、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 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 、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 不得用租赁车辆进 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 、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 制动液、 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 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 异常, 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 承 租方不得自行折卸、 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 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 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 、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 、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 车况登记相一致, 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 验收时发现车辆 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 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 、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 24 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 、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 以车辆收车时为止, 每日以 24 小 时计算,超过 6 小时(含 6 小时)按全日计算, 6 小时以内按半日或 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 400 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 1 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 租车押金 1 、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以《汽 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 、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 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 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 、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 800 元人民币, 在十五 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 、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 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 、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 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 管理部门的出租方, 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 承租 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 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 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 属于保险责任免赔 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 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 1.5 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 逾期租金以原租金 标准的 1.5 倍计收。 3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 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 保证公司评估为准) 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 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担保条款 担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盖章)愿为承租 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解除 1 、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 承租方有权解除 合同。 2 、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 3 日,出租方有权随时 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 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 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 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 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 xxx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内容仅供参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