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材料供货合同模板(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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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材料供货合同模板(Word版)

保温材料供货合同模板(Word版)‎ 保温材料供货合同模板(Word版)‎ 保温材料供货合同模板(Word版)‎ 保温材料供货合同模板(Word版)‎ 保温材料供货合同模板(Word版)‎ 保温材料供货合同模板(Word版)‎ ‎ 保温材料采购合同范文一  购货单位(甲方):阜阳市鸿业建材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保温材料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保温材料基本情况   商品名: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   规格:A: 12Kg/立方 B1级阻燃 厚度:34毫米   B: 10Kg/立方 普通板 厚度:34毫米   价格:A型: 元(人民币)/立方 B型: 元(人民币)/立方 数量:每批数量应提前预约通知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GB/T10801.1-20xx标准所规定的执行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阳大道30号   第四条 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补足或退换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签定合同时,甲方支付(订金/预付款)¥: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违约责任:   1、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延迟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延迟交货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订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提货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延迟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每批据实开据增值税发票。   第九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开户行: 帐号: 银行卡号: 户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保温材料采购合同范文二  买方: 烟台南山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烟台万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世纪华庭外墙、内墙用保温材料的供货,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 材料型号、数量及价格   注: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包括所有费用;   2、结算时数量按甲方要求的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但因乙方不能保证每吨保温材料外墙能施工50平米、内墙能施工100平米所增加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支付此部分货款,如因总承包单位施工方法不得当所造成的浪费或施工厚度外墙超过4cm、内墙超过2cm,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条 交货日期   1、计划供货日期:各楼保温材料根据工程进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5日内运抵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卸车交货。   2、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不得顺延。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每到工地100T保温材料支付一次货款,每次支付至该批已到货款的70%;   2、全部保温材料到齐、总承包单位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结算定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定案结算价款的90%;   3、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满后经甲方复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条 交货方式、运输及费用结算方式   1、 交货地点:烟台市莱山区世纪华庭小区工地现场。   2、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 包装方式:乙方自行确定,但是必须足以保证货物安全和适于长途运输和装卸。   4、 风险及其承担: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前的一切毁损或者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办理货物运输中相关的各种保险。   5、 材料装卸车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五条 质量标准与要求   1、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等国家质量标准,必须负责通过地方质检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综合验收。现场抽样送检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要求:   (1)材料配比为:粉料1公斤:水2公斤;   (2)①外墙保温材料厚度为4cm,施工方法三遍成活;每平米成品外墙面保温材料费46.8元/平米,此单价已包含合理损耗2%;   ②内墙保温材料厚度为2cm,施工方法二遍成活;每平米成品内墙面保温材料费23.4元/平米,此单价已包含合理损耗2%;   (3)如果总承包单位按照乙方所提供的配比、方法进行施工,乙方派人指导施工。即每吨材料可施工外墙50平米、内墙100平米,如不能保证每吨保温材料外墙能施工50平米、内墙能施工100平米所增加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总承包单位施工方法不得当所造成的浪费或施工厚度外墙超过4cm、内墙超过2cm,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⑷‎ ‎ 必须满足65%建筑节能保温要求及通过墙改办验收。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及时接收和验收货物。   2)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应付款项。   2、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保证合同货物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发票;材料试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派专人在总包单位施工期间现场进行监督和指导。   3) 乙方所供材料必须具有山东省墙改办出具的产品外墙外保温系统认定证书,具有烟台市墙改办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具有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4) 乙方应及时回答甲方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并提供材料合格证等有关资料。   5)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合同价款;   6) 若因乙方产品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 乙方发运货物48小时之前,应当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尽可能的方式通知甲方,以利于甲方安排人员进行货物接受和验收,如果乙方没有及时通知,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保修期   1. 总承包单位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二年。   2. 质保期内属于乙方所供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并且保证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如甲方未按期付款,则按应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责任   2.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20日或者合同生效后,乙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交付货物之义务,或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产品转由他人制造,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书5日内返还已付货款和按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1)甲方可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类似的产品,乙方应对购买类似产品超出的价格和费用承担赔偿责任;(2)合同履行后甲方可以获得的经济利益。   2.2乙方提供的产品在总包单位施工期间或在质保期内经发现存在质量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即时派人到达现场予以无偿更换,因更换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返修或无力修复,甲方另择他人返修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仍应承担质保期内质量保证责任。   2.3乙方提供的产品在总包单位施工期间或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缺陷,虽经返修或更换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如下一项或多项的索赔要求:   (1)乙方赔偿甲方因产品质量缺陷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含甲方另购类似产品所增加的费用及甲方预期利益损失)   (2)如甲方同意接受该产品,则应根据产品质量偏差情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产品价格。   (3)如甲乙双方就降价事宜达不成协议或者甲方不同意接受该质量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5日内返还货款,接收退货,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0%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全部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4 如果在甲方发出终止合同或索赔通知书5日内,乙方未做答复,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第九条 质量与验收   1、乙方须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国家颁发的3C认证等有关资料。所供材料的型号、产地、数量、性能、指标必须与合同相符。对验收不通过的材料,乙方必须在5天内更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货物运抵现场库房乙方卸车后,由甲方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乙方按规定对材料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按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共同验收,签证办理手续,但不应将其视为最终定论。最终验收定论和验收须总包单位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达到相关部门检测要求。   第十条 附则   1、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即告终止。   3、合同签订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20xx年8月4日 保温材料采购合同范文三  买受人(全称):内蒙古神华置业集团凯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 货物清单及单价   材料清单及价格   说明: 1.本合同所列材料均符合国标及相关行业标准及外墙保温材料相关 的规定 ,签订合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证照复印件,送货同时提供当批产品合格证、检验证、环保执行标准和国家规范、业主或监理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合同签订前,乙方提供免费材料样板一式四份,货到现场后,乙方应按照监理及甲方、甲方要求进行材料的抽样试验,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再单独计算。   二、‎ ‎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暂定 ¥69125元,人民币大写:陆万玖仟壹佰贰拾伍元整   2、结算价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实际收货的合格产品数量及表中单价进行结算。   1、 结算方式:甲方可选择转账、电汇。   1、 每批材料进场并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材料款的60%款项。   2、 保温抹灰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保温总工程款的30%款项。   3、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材料款的10%款项。   三、 材料质量要求   1、粘接砂浆;粘结强度≥1.0Mp耐水≥0.8Mpa、耐冻融 ≥ 0.5Mpa、可操作时间:≥ 2.0h、5~30℃条件下储存,储存期为6个月,防晒,按非危险品办理运输。   2、抹面砂浆;抹面砂浆应用与基面牢固地粘合,因此要求砂浆应有良好的和易性及较高的粘结力、抹面层与基底层要有足够的粘结强度,使其在施工中或长期自重和环境作用下不脱落、不开裂。   3、水泥发泡板;A级阻燃无机保温材料,有良好的防火性能,1200度高温烘烤3小时,仍保持完整性,。闭孔率>95%、积干,密度大约为180kg/m³、隔声系数大于45dB。   4、‎ ‎ 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与经业主确认的样板品牌、型号、质量、颜色完全一致。   5、 乙方提供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环保的要求。   a) 材料的质量控制资料必须齐全,并应随材料一起提供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营业执照,如为进口物资需提供报关单等资料,所有上述资料一式四份并盖上公章方为有效。   b) 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与第三方的权利纠纷,若甲方及其客户使用按本合同购买的货物,导致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从而引起的索赔由供方承担。   c) 乙方承诺:向甲方所销售的货物(包括零部件)价格为同类产品在同行业内或乙方提供给其所有客户中的最优价,若不是,经甲方核实乙方应退还差价。   四、 包装及运输   1、 乙方负责产品包装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办运输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支付,该保险受益人为乙方,出险由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   3、 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4、 乙方包装标准必须保证该产品不受短途或长途运输影响,避免外观破损问题,到场后可直接投入使用。   5、 若有特殊要求,另做补充说明。   五、‎ ‎ 材料的验收和工程服务   产品的质量需符合国家质量、环保标准和行业标准验收:   1) 交付投产,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文件及相关规定须提供技术文件等。   2) 材料进场时,首先与封存的样板进行对照,然后根据材料的质量标准进行现场抽查,进口材料应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检查标准、报关单;国产材料应按照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颁布标准进行开箱检查。   3) 材料到现场后由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业主单位有关人员对材料进行验收。业主方、监理单位、甲方等任何一方的验收合格都不能免除投标方产品的质量责任。乙方安装完毕后,由三方验收合格后产品由甲方负责保管,发生丢失、破损由甲方负责。   六、‎ ‎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1、产品质地、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或与样品有出入时,甲方同意能使用者,按质论价。不同意使用的,乙方必须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时间内补齐所缺产品。   2、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承担延期交货的全部责任并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的货物价值10%的罚金付给甲方。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全部责任。   4、产品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二天内。   5、产品的质量不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货到工地时间以交货时间表为准。   2)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 2%的罚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程延误的相关赔偿。   5、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甲方的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和告知第三人,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将有权向乙方索赔因此所带来的全部损失。   6、乙方若提供的产品为品牌产品,必须保证其提供产品的真实度,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产品非正品时,将有权向乙方索赔因此而带来的全部损失。   7、因乙方提供货物的缺陷或质量问题,导致了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引发的该产品责任索赔,而导致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乙方的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和告知第三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将有权向甲方索赔因此所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甲方原因引起供货不及时造成供货延误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八、 合同变更或解除   1、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甲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可抗力的原因,或乙方遇不可抗力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2、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二次催告,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九、‎ ‎ 争议   本合同项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 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一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乙方正本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内蒙古神华置业集团凯弘建筑 乙 方: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 单位地址:   金桥四路   邮 编: 邮 编:   委托代理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签署):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日 期:   开户行: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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