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协议书 私人土地买卖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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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协议书 私人土地买卖协议书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土地转让协议书 私人土地买卖协议书 土地转让协议是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的协议。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土地转让协议书,供大家参考选择。 土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经过甲乙两方根据相关合同法等规定,公平公正,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署以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该地段位于长丰县双墩安置区(地段名称),土地证号:xxxxx。土地使用人:张三,使用面积为200平方米。用途:住宅。 二.转让方式 1.甲方把是地段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的总价格为人民币xxxx(此处应为大写的金额数),乙方将该地段的转让款,分三期付给甲方(或一次性付清),以银行打款凭条为证明。最迟结款日期应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 2.甲方需要在转让之前,确保该地段没有任何建筑物,无任何纠纷。 ‎ ‎ 3.甲方需要负责依法提供相关的依据,并且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等。 4.如果乙方要求过户,甲方需要提供所有的相关手续,并且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如果因为甲方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甲方应该退回所有购买土地的转让款项,并且按照赔偿,支付乙方按照让款的总额千分之五。 5.甲方需要把原政府规划许可证件、集体使用证、安置协议等等证件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需要积极地帮助乙方解决所有关于土地手续办理的相关事宜,该土地转让之后,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且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矛盾、争执,经过调解无效的,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right;">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right;">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right;"> 证 明 人: 证 明 人: right;">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 ‎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状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 (二)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 ‎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三)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构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职责,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二条本协议之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三条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 ‎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三十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资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税费之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此刻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职责,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职责由乙方承担。 ‎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职责,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七条违约职责 (一)甲方的违约职责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职责。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到达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职责。 (二)乙方的违约职责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状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构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职责。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透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取下列方式第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务必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变更、转让手续之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城南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 乙方:城南街道办事处罗江社区新环小区1队(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需要,需征用城南街道办事处罗江社区新环小区1队的集体土地面积150亩(详细界址见附图),作为该项目建设用地,经甲、乙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征用乙方上述范围内面积共计150亩,其中水田100亩,旱地50亩,征地三费补偿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市(政函〔2009〕8号)文件有关规定计算执行,即水田的三费补偿为36120元/亩,旱地的三费补偿为29250元/亩,甲方共计应支付乙方征地三费补偿款375825元。 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生产困难扶持补助款10000元,以解决乙方的生产困难问题。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签字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银行将上述两项款项共计475825元支付给乙方。 四、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要无偿协助甲方办理用地办证等有关手续并清除地上附作物。从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得在上述土地范围内再种植作物或修建筑物或葬坟等,不得阻止甲方组织的施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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