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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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洛阳房屋租赁合同书(Word版)
洛阳房屋租赁合同书(Word版) 洛阳房屋租赁合同书(Word版) 洛阳房屋租赁合同书(Word版) 洛阳房屋租赁合同书(Word版) 洛阳房屋租赁合同书样本一 出租方(甲方):洛阳钢模板厂 承租方(乙方):河南**路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因沙河大桥48+72+72+48连续梁悬灌施工 工程建设需要,现向甲方租赁挂篮用于桥梁悬臂浇筑施工。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租赁物规格、数量、租期、续租及所有权 1、租赁物规格、数量、单价及租期 桥型一:(48m+72m+72m+48m),桥宽 16.2 米,挂篮结构形式 菱形 ,数量 2 套,租赁单价(大写)贰拾壹万叁仟贰佰元整/套(¥21.32万元/套),租期 6个 月内;上述各套挂篮单价均含税,各类型挂篮的构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详见合同附件。工程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南水北调工程新月线 附表:租赁物规格、数量、单价及租期等汇总表 2、租期计算 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合同签订时具体时间无法确定,则按照下面方式确认:(1)租期起始时间,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认的每套挂篮最后一批构件出库清单日期起算;(2)租期终止时间,自乙方归还租赁物时甲乙双方签认的每套挂篮最后一批构件进库清单日期止。 3、续租约定 在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需要延期使用,需在合同期满3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支付甲方计划延长期的续租费用,办理相关续租手续。续租期间乙方按照每天20xx元/套支付甲方延期使用费用。 4、租赁物所有权 租赁物所有权属于甲方。租赁物限定在 河南鲁山沙河大桥 工地使用,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二、定金、租金支付约定 1、合同签定后,甲方组织安排各套挂篮设计及改造工作。 2、乙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须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各套挂篮具体提货时间,并支付甲方所提挂篮全部租金,办理提货手续。 3、甲方收到相应租赁款项后,开具等额收据给乙方。租赁期满,甲、乙双方办理结算,最终开具收据的额度以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为准。 三、租赁物的交验、运输及费用 1、租赁物提取及归还移交在甲方公司所在地进行。提取及归还租赁物时,双方应认真点验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的验货人须在进、出库清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应免费负责解决收发货人员的吃住问题。 2、乙方承担租赁物提取及进场的运输费用,甲方承担租赁物返库时的运输费用。在甲方场地上的吊车装卸费、人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场地上的吊车装卸费、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挂篮的设计、改造时间累计为50天,时间自甲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算。乙方在提取及归还租赁物时,需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交货及退租准备。 四、租赁物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合同签定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挂篮设计所需的相关桥梁技术资料,并向甲方交纳定金,甲方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挂篮的设计、改造,提供满足乙方施工要求的挂篮。 2、甲方对租赁物构件清单负责,如果由于构件清单问题,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租赁物内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4、因乙方施工原因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保养及费用 1、为确保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甲方在乙方提取首批租赁物前7个工作日,提供挂篮的设计验算资料及总体结构布置图。 2、如果乙方需要进行挂篮安装指导,须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明确具体进场指导时间及内容,甲方免费提供一名技术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安装培训指导,甲方技术人员吃住问题由乙方免费解决。 3、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技术人员参加挂篮技术方案专家评审会,每参加一次乙方支付甲方5000元的参会费用。 4、租赁期内,租赁物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使租赁物保持良好状态,在使用过程发生的维护、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物的损坏和丢失 1、租赁期内,乙方应保证甲方的租赁物完整、完好,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损坏和丢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发生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件所列重量、按每吨5000元赔偿甲方。 七、押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及产生法律效应。由于是经常合作单位,乙方不提供押金。 八、违反合同的处理 1、合同签定,甲方收到定金后合同生效,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履行本合同。如果甲方逾期不能提供租赁物,每天应向乙方偿付贰倍日续租费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不提能取租赁物,租期自甲方收到定金之日50天后起算。 2、如果乙方逾期未办理续租协议,则作为违约处理,并按日续租费的贰倍计算日租金。 3、租赁物归还后,甲方应在双方签认的结算清单日期后7天内(节假日除外)退还乙方押金 ,逾期每天支付乙方押金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乙方如不办理续租手续、交纳续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清算租费、续租费和其它费用。 (2)终止本合同,要求乙方归还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九、其他约定 1、双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往来文件传输的邮箱地址分别为: 甲方邮箱地址为: 乙方邮箱地址为: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经双方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租赁期间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甲方公司所在地司法机关,进入司法程序合理合法的进行解决。 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洛阳房屋租赁合同书样本二 出租方(甲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洛阳市西工区纱厂东二街坊8号楼3门501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玖佰圆整,三月结算。另押金 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物业费、暖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5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洛阳房屋租赁合同书样本三 出租人(甲方): ; 电话号码: ; 身份证号: 。 承租人(乙方): ; 电话号码: ;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洛阳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地点: 甲方将其位于洛阳市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月,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共 个月的租金 元,押金 元给甲方;剩余 个月的租金 元于 年 月 日前缴清。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赁条件 1.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若有此类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 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4.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擅自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四.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五.违约责任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押金等有关费用达壹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达壹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并由乙方承担逾期所造成的滞纳金等一切后果。 3.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贰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内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还。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