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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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车辆维修的合同范本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 车辆维修的合同范本 【-- 合同书】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 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下面是车辆维修的,请参考! 甲方(托修方):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承修方): 晋城市大金华汽车修理厂 为了规范双方行为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 好协商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暂定乙方为甲方所属车辆维修事项的指定企业(厂)。 2 甲方所管理的驾驶员在乙方所填制的结算单及其他任意凭据 中的签字均不代表甲方对乙方任何行为(包括维修项目、价格、用料 质量等)及凭据(单)记录内容的确认。 3 甲方应当根据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甲方所属车辆在乙方 发生的车辆维修费用。 4 甲方对乙方所实施的维修项目、更换部件及乙方维修车辆所 使用材料均应当拍照存档, 且该照片为乙方向甲方申请费用结算时甲 方核定乙方维修项目的有效依据。 5 乙方由于对车辆故障诊断错误或选用配件质量问题或质量瑕 疵导致甲方车辆经维修出厂后,甲方驾驶员所描述故障没有 __ 消除 的,甲方不负担乙方本次维修甲方车辆的任何费用(含材料费)。 6 甲方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7 车辆维修出厂后,经鉴定机构认定,确属乙方维修项目的质 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修理厂维修要求,或未达 到合理的使用期限,及使用假冒伪劣的零配件、燃润料,造成甲方或 第三人车辆损害、人身损害及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全部赔偿。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本厂维修要求实施汽 车维修作业,保证维修质量。 2 对甲方送修车辆进行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和竣工检验。 3 乙方在竣工交付车辆前,对该车辆负有保管责任。除维修检 验试车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使用该车辆。 4 乙方维修车辆使用的配件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如使用修复配件或旧配件的, 经甲方书面同意, 该配件应达到相关产 品的质量标准。 5 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方维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第三方造 成甲方车辆损害或他人损失及经第三方维修后的维修质量原因造成 的所有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 汽车无法正常使用, 且乙方在 3 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 而造成汽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 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 不得故 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7 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维修让利和优惠服务。 三、维修类别与项目 1 、乙方应当对送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 预定维修项目并 估算费用。 2 、乙方预定的维修项目、内容,预计的维修费用,应当经甲方 以书面形式或签章认可。 3 、维修过程中确需追加作业项目和费用的, 应征得甲方书面形 式或签章认可。 4 、实际维修项目和费用以经双方签章的 “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 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为准。 四、维修配件与材料 1 、乙方针对甲方车辆所需更换的配件或使用的材料, 应当提供 两种以上不同品牌(产地)同型号备件(材料)供甲方选用。 乙方承诺其提供的维修配件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示配 件性质并明码标价。 2 、乙方应当提供维修所用材料的清单, 明确材料名称、 标识、 规格、型号、产地、类别、数量、提供方式、单价、金额等。 3 、更换下配件处理方式:经甲方拍照存档后委托乙方处理。 五、维修竣工检验及检验质量标准 乙方维修的车辆完工经乙方检验合格具备出厂条件后,乙方应 当通知甲方车辆出厂。 经由乙方维修的项目在合理的质量保证期限内负有质量保证义 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车辆建立维修档案。 六、维修费用及结算方式 1 、收费标准 双方约定工时单价: 40 元/工时 工时时长以行业标准规定的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或各维修项目假 定连续作业所需时间的累加。 2 、维修费用计算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维修费用 =工时费 (工时单价 × 工时定额) +配件与材料费+ 税金。 3 、实际结算费用应以经双方确认后的维修结算清单为准。 4 、结算方式 乙方应当在每年 6 月和 12 月分两次将该期间间隔甲方所属车辆 在乙方维修的相关有效票据和经双方确认后的维修结算清单提供给 甲方,经甲方汇总核对后,以转账方式支付于乙方。 双方确认后的 “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 (更换配件) 清单” 是乙方结账的凭据。 晋圣公司车辆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样表做为本合同 的附件附后。 七、汽车交付与费用确认 汽车维修竣工后, 乙方应通知甲方提取车辆。 车辆出厂7日内, 双方应当确认维修项目和费用。 逾期甲方则以乙方各该次实际发生的 维修项目,依照乙方各项目预计费用合计金额的70%做挂帐处理, 乙方对该挂帐行为及挂帐金额 不再争议。 八、维修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并交付给甲方之日起一年或三万公里计 算(电子元件不受此限,但应当保证合理的使用期限),保证期以行 驶里程或日期指标先达到者为准。 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 保证期从 返修后交付给甲方的当日重新算起。 由于甲方所属驾驶员操作不当或遭遇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维修甲 方车辆的维修项目及更换部(配)件损毁,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质量保 证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如低于有关法规、 规章或国家 (行业) 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 则以有关法规、 规章或国 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为准。 九、合同变更及解除 1 、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 容经双方同意,变更事项双方约定按照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 、变更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与本合同内容相冲 突的,以变更后内容为准。但变更续订(立)合同的有效期间超过一 年的约定无效。 3 、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非因本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外,任何 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4 、在质量保证期内, 甲方送修的汽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 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方维修的,甲方有权本 解除合同。 6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双方约定自合 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六个月为合作试运行期间。 合作试运行期间任意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一个月,经由双方协商后可以以书面形式 续订(立)合同有效期间,但该有效期间不超过一年。 7 、经由双方确认的维修费用依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处理。 十、争议及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双方同意以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晋城市消费 者协会申请调解或以诉讼方式解决本合同争议。 十一、其他 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经由甲方或甲方授权的部门(人)签章后的“晋圣公司车辆 维修使用材料(更换配件)清单”为乙方同甲方结算的有效依据。 3 、就甲方所属车辆, 乙方已经发生的维修事项适用本合同的约 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本文: 内容仅供参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