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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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电梯保养合同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 联系人 保养电梯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保养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计 月 维修保养方式 清包 全包 服务时间 日常例行服务时间:非节假日上午8:30 ——下午17:00;晚上0:30—5:00 节假日及紧急修理服务时间:接到报修通知后 内到达现场。 每15天保养 1 次 报修专线电话 365天24小时热线 或 投诉电话 投诉地址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下表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如下: 一、电梯设备规格及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表一: 设备编号 梯号 型号 速度 (m/s) 层站 (站/门) 月价 (元/台) 数量 (台) 服务期(月) 小计 (元) 上述总计: 元,大写: 二、支付方式 1、支付时间 序号 支付期限 金额(元) 序号 支付期限 金额(元) 1 年 月 日前 5 年 月 日前 2 年 月 日前 6 年 月 日前 3 年 月 日前 7 年 月 日前 4 年 月 日前 8 年 月 日前 2 、付款方式及条件 甲方分 期付款,每 月为一期,每期金额为 元,于每期第二个月 日前,以 方式支付。最后一季度的维保费甲方在乙方维保的电梯通过本合同维保年度政府年检合格后一周内支付。 三、 双方责任 乙方责任: 1) 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2) 按照《电梯维护保养项目表》(详见附件1)的内容及要求对上表所列电梯履行维护保养,定时对上述电梯涉及的所有设备及部件(包括轿厢照明)进行检查、润滑、清洁、更换等维护保养工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3) 乙方对甲方电梯维护保养工作时间一般限 分钟内完成。如遇电梯进行系统调整及修理,或停梯时间较长的工作,乙方将合理安排在夜间实施,以确保甲方日常用梯。 4) 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按本合同约定的 分钟内及时赶赴现场排除故障。 5) 发生电梯关人事故事,乙方必须在 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解救工作。 6) 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有效服务期内的电梯设备实施年检,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项目及时提供免费整改并确保通过有关电梯法规规定的安全及质量检查。 7) 免费提供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的辅料(详见第九点)。 乙方应保证电梯常用配件、保养材料储备和供应,物品质量应有保证,与甲方结算价格不高于市场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得上浮,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库存清单及报价》(附件2)。 8) 免费运送需更换的零配件至工地现场。 9) 购买乙方保养人员的人身意外事故保险。 10) 配备保养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维修保养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1) 甲方若有重大活动或进行安全检查时乙方配合提供服务。 12) 每年一次年检工作由甲方负责申报办理并支付年检费用,乙方负责年检前的设备检查准备工作。乙方应注意平时保养,不得在年检前突击保养并向甲方另行收取人工费。由于乙方保养工作原因而造成电梯复检,费用由乙方支付。两年一次限速器校验,由政府检测部门实施,甲方支付校验费,乙方负责通过校验。由于乙方提出整改意见而甲方未采纳并整改,同时由于该整改意见而导致年检未通过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1) 乙方每年对电梯进行一次自检,自检时间为政府年检日期前一个月,自检标准为政府有关职能机构颁发的电梯维保质量检查细则,并由乙方出具检验报告交甲方保留(检验报告每台一份)。 2) 乙方电梯保养人员必须按照当地政府技术监督局的电梯维修保养安全规范和电梯制造厂有关技术标准实施维护保养工作,并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3) 上述电梯在保养期内,由于乙方的维修保养的不当、工作失误造成的电梯损坏和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4) 乙方在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统一服装、文明施工、礼貌待人、密切与甲方保持联系。 5) 如因电梯主板故障停机,乙方应在4小时内使电梯恢复正常并投入使用。 6) 乙方应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电梯完好率达到99%,保养合格率100%,急修及时率100%,急修一次合格率90%以上。 7) 在保养有效期内,对电梯设备发生的事故、停运、不正常运行,而给甲方或甲方的用户带来的直接和/或间接的经济赔偿、利益损失、机会丧失等,经过鉴定明确属于乙方责任后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责任: 1) 负责电梯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清理轿厢地板。 2) 指定专人对乙方完成维修保养服务后,在电梯保养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3) 安排合理的停梯时间,以保证乙方实施维修保养工作。 4) 依据政府部门要求办理电梯设备的年检申报并支付年检所有费用。 5) 配合保护乙方技术专利,对被更换的零配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电子板等),应与乙方协商处理。 6) 所有非乙方原因造成或合同约定非乙方承担的更换、修理零部件的费用。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除正常磨损外,一切在乙方控制能力以外的配件损坏,例如:由于使用者的疏忽与使用不当等造成电梯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双方应在修理前确认修理范围及修理项目,甲方支付修理费用。 四、 违约约定 1、 乙方工作人员穿乙方公司统一服装:扣款30元/次。 2、 乙方保养、维修时,基站不设警示标志:扣款30元/次。 3、 乙方接到报修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扣款30元/次。 4、 乙方没有定期对电梯机房机座、控制屏、轿厢顶、井道底坑清洁,造成积尘明显:扣款100元/次。 5、 乙方与小区业户争吵:扣款200元/次。 6、 由于乙方保养质量原因,造成电梯年检未通过:扣款500元/次。 1、 乙方维保工作未能到达合同要求,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限期内仍未能到达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五、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2、 若合同期间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双方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 若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须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得到书面同意转让,否则该转让无效; 4、 若乙方因非甲方原因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十天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5、 若甲方因非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付款,且在乙方发出第二次催告函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规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中止履行本合同。且暂时免除保养责任,直至甲方履行付款义务为止。 6、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甲、乙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均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合同终止事宜。 7、 本合同于服务期满后,自动顺延,合同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均不视为违约,但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8、 本合同及其附件属商业秘密,未经合同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否则可视为违约,合同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六、免除责任的事项: 如发生下例不可抗力等突发事件:政令变更、罢工、火灾、爆炸、水灾、台风、暴乱、战争及地震等,导致财产和人身受到损失或延误时,乙方不承担上述情况引起的责任。 七、其他: 1、 本合同的服务范围不包括更改合同标的之结构和装置,或增加新的功能,若有需要,双方再协商并达成协议。 2、 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3、 本合同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八、 本合同附件 1.《电梯维护保养项目表》(附件1) 2.《备品备件库存清单及报价》(附件2) 九、 免费提供的油料及部分易耗件 油料:导轨机油、植物黄油、柴油 易耗件:棉纱团、层楼指示灯泡、油毛毡、滑块、通用靴衬、打磨砂纸。 另行约定事项 甲 方 单位名称 (盖 章) 地 址 法人代表 承 办 人 电 话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乙 方 单位名称 (盖 章) 地 址 法人代表 承 办 人 电 话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附件1:《电梯维护保养项目表》 一、一般保养内容、周期及标准 序号 15天保养内容 保养标准 1 机房的通道,出入口门 通道应通畅无障碍物、应有适当的照明设施且有效; 机房门应有告示牌、出入口锁紧装置要良好; 机房内应清洁卫生,不得堆放非电梯用物品。 2 机房设施 机房内温度要维持 5 ℃ ~ 40 ℃ ,天花板或窗户不应漏水; 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 3 配电盘,控制柜(屏) 各开关装置及保险标识明确、工作可靠无异常; 接触器、继电器等电器元件固定良好、工作可靠无异常; 电子板插件固定要良好,表面无积尘,无异味; 门锁及安全回路无短接线; 设置有故障检测功能的微机电梯,需检查故障记录并做相应处理; 布线整齐,线槽盖板齐全、严密,接地良好。 4 曳引机减速箱 表面无积尘及油污,油漆无剥落;箱体密封可靠; 运转时应无异常响声及振动; 传动部件啮合状态良好,无异常温升。 5 曳引机轴承 应无异常发热、无异常声音。 6 制动器 制动器动作灵活、各部件齐全并可靠固定、所设置的电气触点接触良好; 制动轮光洁、无异常划痕,运行时无异响; 制动器线圈表面无异常发热、电气接线可靠; 制动器机械机构各相关尺寸按产品标准要求调整正确; 制动器闸瓦工作可靠、磨损无异常,接近使用期限时应更换。 7 电机 工作无异常发热和异常声响、表面清洁卫生 。 8 编码器 / 测速电机 固定可靠、清洁卫生、转动灵活,无异常声响。 9 选层器 所设置的传动钢带受力均匀无扭曲,无裂痕或破损现象 。 10 限速器和 安全钳 各运动部件转动灵活、无异常声响,铅封或漆封标记齐全,无移动痕迹 。 11 停电自动 救援装置 定期检查其功能正常。如需停电检修,应采取措施,防止误动作。 12 轿厢照明和 通风装置 轿厢内照明和通风装置工作应正常,轿内地板的照明度要在50Lx 以上。 13 轿厢内标示牌 轿厢内应有标明额定载重量、人数和制造单位的铭牌; 电梯使用守则、紧急情况时联络电话; 电梯注册登记标志。 14 轿厢壁、天花板 及地板 轿厢内应清洁(须与业户明确责任); 不应存在严重的变形、磨损、生锈、腐蚀; 如轿厢重新装修,不应使用易燃材料,且需检查及调整平衡系数。 15 轿内操纵箱 及显示器 按钮、开关无明显的老化、损伤,标记清晰、功能正常; 所设置的轿内检修盒面板锁有效,检修盒内各开关功能正常; 显示器表面无破损,显示状态正确无误。 16 轿厢门、地坎、护脚板 不应存在严重的变形、磨损、生锈、腐蚀。; 轿厢地坎及上坎清洁无积尘; 轿门门滑块齐全,无脱落 。 17 轿门开关 开关安装应紧固、无松动 ; 开关动作位置应适当,开关动作时电梯不能启动或停止运行 ; 如两扇轿门不是直接连接,副门锁也应正常动作 。 18 紧急出口(安全窗、安全门、检修门、活板门) 出口门(窗)开、关顺畅,锁紧装置可靠有效并符合标准要求 ; 出口门(窗)应附带开关,打开出口时电梯停止 ; 出口门(窗)强度足够,不应破损 。 19 轿厢照明、应急照明、 警铃和电话 轿厢照明应完好,随时更换损耗光源; 停电后应急照明装置应正常,并保证应急照明至少能持续 1 小时 报警装置、通话装置的按钮标记清晰、功能正常 ; 外部的警铃及电话等设置在监控中心; 设置在轿厢内的紧急联络装置要使用方便,停电时应能通话 1 小时以上 。 20 轿厢顶检修装置 轿厢顶检修装置应优先于其他一切检修装置 ; 检修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 。 21 轿厢顶停止开关 停止开关的动作要良好 。 22 轿厢顶照明及开关 轿厢顶照明、照明开关及防护罩应齐全并良好,有备用灯泡。 23 机械选层器 机械选层器的钢带应张紧,接头固定良好 断带安全保护开关位置正确,功能正常 。 24 厅门 门头清洁 , 无垃圾杂物,厅门不应严重变形、磨损、生锈、腐蚀 。 门开关动作应顺畅良好,无卡阻、异响 。 25 厅门地坎 厅门门脚胶齐全,无脱离 。 26 大厅按钮及显示器 按钮、开关功能正常,且不应有显著的老化、损坏、卡阻现象; 显示器的显示应正确、没有缺划、错划的现象 ; 候梯厅应有足够照明(须与业户明确责任) 。 27 底坑停止装置 应无显著的生锈、腐蚀现象,开关动作应正常可靠。 28 缓冲器 液压缓冲器被压缩后应能自动复位,完全复位后开关才能恢复正常; 液压缓冲器的电气保护开关动作灵活,功能可靠。 29 限速器钢丝绳张紧轮、坠陀及保护开关 限速器钢丝绳张紧轮坠陀不应离地过低; 钢丝绳断裂或松弛时应确保能使保护开关正确动作 ; 电梯运行中不应存在显著的振动、噪音现象 。 30 底坑地面 应保持良好的清洁状态,防水良好、无渗水漏水现象或消防水倒灌现象 。 31 补偿链或 补偿绳 补偿绳的张紧轮装置及行程限制开关固定,位置正确,开关功能可靠 ; 补偿链或补偿绳无破损及断裂,无生锈和腐蚀现象。 序号 1个月保养内容 养护标准 1 手动盘车 装置 手动盘车装置齐全,标识明确,操作说明清晰详细。 制动器松闸扳手应挂在制动器附近容易接近的墙上; 各接线端子标志和编号清晰、紧固,无氧化及接触不良; 清洁卫生良好。 2 曳引机减速箱 油位正常,无杂质,按厂家要求定期更换 。 3 曳引轮 曳引轮绳槽无严重油垢、磨损无异常 ; 正常运行时曳引轮与钢丝绳之间无严重滑移现象 ; 曳引轮线槽磨损严重时,需满足曳引条件要求,并确认更换或监控使用 ; 所设置的防止机械伤害的安全装置固定可靠,警告标识清晰 ; 所设置的防止钢丝绳脱离装置应稳固 。 4 导向轮 / 复绕轮 旋转顺畅、无异常声响;绳槽无严重油垢,磨损无异常 ; 所设置的防止机械伤害的安全装置固定可靠,警告标识清晰。 5 选层器 固定 / 运动各触点位置固定可靠、表面清洁、磨损值在允许范围内 ; 电气接线标志清晰、接触良好、无明显氧化。 6 限速器和 安全钳 钢丝绳及绳槽无严重油垢,磨损无异常 ; 所设置的电气开关及触点工作可靠,接线良好 。 7 停电自动 救援装置 所使用的蓄电池接线端子无明显的氧化腐蚀 。 8 门机系统 各部件固定可靠、运动机构传动灵活、润滑良好; 开关门顺畅,无异响及卡阻 ; 开、关门装置的传动链、带不应松驰和过度磨损 ; 所设置的光电安全触板清洁无积尘,发射接收准确无误动作 。 9 轿门机械锁 装置 应符合相关的动作条件,动作应灵活、可靠 ; 如依靠电磁装置动作,电磁装置动作正常,温升不应过高。 10 停层、平层装置 各平层感应器表面清洁无积尘,感应器与感应片的各相关尺寸符合要求 ; 确认轿厢运行时产生的位移不会导致感应器与感应片碰撞 ; 电气连线固定可靠,接触良好。 11 导靴(滚轮) 运行时无异响,接触部 ( 转动部 ) 的磨损不应太大、润滑良好; 导靴(滚轮)安装尺寸符合产品要求 ; 轿厢顶、对重上油杯内油量充足且油杯不漏油不破损。 12 井道照明 井道照明应齐全。 13 厅门 厅门关门到位的电气保护装置功能正常 ; 门扇采用间接机械联动时,被动门电气连锁保护装置功能可靠 ; 在层门最不利位置,施加外力,门扇之间的间隙不超过 30mm ,且无停梯现象 。 序号 3个月维护内容 维护标准 1 滑轮间 滑轮间应有足够的固定照明、电源插座 ; 滑轮间入口,急停开关动作可靠 ; 滑轮间地面清洁无油污。 2 电机 定子线圈应清洁、无积尘。 3 手动盘车 装置 各电气部件的工作状态及检测点的工作参数符合产品说明要求 。 4 轿厢照明和 通风装置 应定期检查及清洁轿厢风扇,风扇的轴承应定期注油润滑。 5 轿厢门、地坎、护脚板 护脚板符合标准要求并固定可靠 ; 阻止关门所需的力不应大于 150N ; 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框、地坎之间的间隙符合标准要求 ; 轿门门滑块、轿门门挂轮、门挂板偏心轮检查磨损及间隙调整 ; 不应出现因轿门滑块磨损而产生噪音。 6 门机系统 接线端子标记清晰、固定可靠、接触良好,无明显氧化及锈蚀 ; 机械安全触板相关尺寸调整符合产品要求 ; 安全装置动作应迅速可靠;安全装置动作时轿门应反向开门,运转应平稳 ; 开关门位置、速度传感装置工作正常 。 7 轿厢地坎、轿门边缘与井道壁之间的距离 如装有井道壁防护网或防护板,防护网(板)不应松脱或损坏。 8 轿厢顶反绳轮 钢丝绳槽无严重油污,不应有过度磨损,绳轮转动灵活;轴承润滑良好,无异响 ; 绳轮应有防护罩和挡绳装置,挡绳装置的位置合适。 9 称重装置 称重装置的安装位置正确,动作状态应良好。 满载、超载信号所对应的电梯控制功能及相关声光信号正常 ; 对于连续检测载重量变化的称重装置,应定期通过电脑数据检查是否正确 。 10 对重 对重架的连接螺栓不应松动和生锈腐蚀 ; 对重如有反绳轮,其绳槽磨损不应太大,轴承润滑良好,无异常噪音 ; 绳轮应有防护罩和挡绳装置,挡绳装置的位置合适 对重块应固定可靠,运行无异响 ; 绳头连接装置应固定可靠;如用螺杆连接,应至少用两个并紧螺母,并用开口销锁。 11 主钢丝绳 钢丝绳的张力应均等,与平均值偏差不超过 5% ; 钢丝绳不应有过多油污;不应有断股现象,断丝数不超过标准,不应有过量磨损 ; 绳头连接装置的各部件齐全、固定可靠,紧固件无松动 。 12 强迫换速、限位、极限开关 开关紧固可靠,开关动作部位不应生锈,滚轮无严重磨损 ; 开关动作位置要适当,符合产品要求; 电气触点接触良好,各开关相应功能应正常 ; 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极限开关应动作。 13 厅门 厅门三角锁动作、复位灵活,开锁钥匙应经授权使用 ; 厅门验证锁紧的电气保护装置功能正常,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尺寸为 7mm ; 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框、地坎之间的间隙符合标准要求 ; 门锁滚轮的间隙及与开门刀的配合尺寸符合产品说明要求 ; 门偏心轮检查及调整、门挂轮磨损检查; 闭门器功能在各层工作正常 。 14 厅门地坎 厅门护脚板可靠固定,运行时不得与轿厢部件相摩擦 ; 不应出现因厅门门脚胶磨损而发生的噪音 。 15 消防功能 消防迫降和消防员专用各项功能应正常,基站消防开关应有适当防护。 16 缓冲器 液压式缓冲器的液量应正确 ; 缓冲器顶面至轿厢、对重的距离应符合标准要求 。 17 安全钳 安全钳及联动机构各部件齐全,无过量磨损及损坏; 安全钳各楔块与导轨间隙均匀并符合产品要求,夹紧位置正确 ; 安全钳各部件无过多油污,应定期清洁。 18 补偿链或 补偿绳 补偿绳张紧力要充分、均匀;电梯运行时补偿链或补偿绳不应离地过低 ; 补偿绳的张紧轮不应离地过低,也不应脱出导向轨道 。 序号 6个月保养项目 维护标准 1 曳引机轴承 按润滑要求定期加注润滑油 。 2 电机 电机的接线端子固定可靠、接触良好,无明显氧化及锈蚀。 3 编码器 / 测速电机 接线端固定可靠、接触良好。 4 曳引机减震装置 限位挡块及缓冲橡胶齐全并固定可靠;橡胶表面无裂痕、老化现象 。 5 轿厢地坎、轿门边缘与井道壁之间的距离 轿厢地坎与厅门地坎间隙、轿厢地坎与厅门门锁轮间隙检查符合标准 。 6 轿厢顶面、防护栏 轿厢顶面清洁无油污,防护栏应有足够强度和合适的尺寸 ; 轿厢顶面各装置电气布线整齐 。 7 限速器钢丝绳 钢丝绳槽磨损在规定值以内 ; 钢丝绳不应有断股现象,不应有过量的断丝和磨损 与安全钳拉杆的连接部位材料不应有过量的磨损、锈蚀 ; 端接部组装应良好,应使用三个绳夹夹紧,夹绳方向应正确 。 8 随行电缆及 附件 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不应有打结及波浪扭曲现象 ; 运行时随行电缆不应触及其他部件而导致磨损或损坏 ; 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后,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及其他部件接触 ; 轿厢监控线与随行电缆同步捆绑时,必须确保不产生大的晃动和表面破损 。 9 缓冲器 缓冲器固定可靠,无生锈、腐蚀现象。 10 补偿链或补偿绳 补偿链或补偿绳两端固定可靠,补偿链的二次保护装置正确可靠。 序号 12个月保养项目 维护标准 1 电机 断错相保护功能正常 。 动力和控制回路的电气绝缘符合标准要求 。 2 曳引轮 曳引轮在各负荷状态下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mm 。 3 制动器 制动器解体清理、各运动部件选用规定润滑剂润滑。; 解体清理装配完毕的制动器性能应满足相关制动要求。 4 限速器、安全钳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可靠;限速器可靠固定、垂直度偏差不大于 0.5mm; 定期现场检测限速器各动作速度符合铭牌及标准要求(24 个月)。 5 不能超越规定尺寸150mm。 轿厢地坎、轿门边缘与井道壁之间的距离 6 称重装置 应定期调整称重装置的初始状态。 7 导轨及支架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后,应将安全钳动作痕迹打磨平整 ; 导轨及支架表面清洁,无严重油污及锈蚀 。 导轨撑架、压板的紧固件不应松动 。 8 轿厢地坎、轿门边缘与井道壁之间的距离 轿厢开门刀与厅门地坎间隙应在 5 — 10mm 。 厅门地坎和轿厢地坎之间的间隙应符合产品及标准要求。 9 底坑爬梯 底坑爬梯固定可靠并方便人员安全进出。 10 年度整机检查 标准要求的检测项目 ; 厂家要求的检测项目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