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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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施工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施工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本单位及该工程主要责任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遵守国家和我省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四)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应符合国家、省相关部门规定,并保证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五)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用于工程。当无法正常施工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手续。 (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工序管理,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做好成品保护。 (七)保证施工中形成的工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八) 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 单位名称 (公章) 责任人 姓名 身份证号 执业资格 (岗位)证书编号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单位法定 代表人 单位技术 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 负责人 质量员 取样员 材料员 资料员 变更责任人 变更岗位 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 执业资格 (岗位)证书编号 承诺人 签字 日期 备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