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包防火安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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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专业分包防火安全协议

防火安全协议 总承包单位: (简称甲方)‎ 分 包 单位: (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001年唐山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唐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xx年《唐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甲方的“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与“消防安全保卫措施”,特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唐山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有权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 ‎2、对乙方有违反《唐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唐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及甲方的“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 - 3 -‎ 与“消防安全保卫措施”的;有权对乙方按照“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第25条规定进行处罚。‎ ‎3、甲方要在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防火标志与临时消防车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与消火栓,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进行演练。‎ ‎4、甲方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要进行检验其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5、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对活动房等要有厂方或安装单位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二、乙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唐山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对专业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全责,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定等,以及“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与“消防安全保卫措施”,保证实现无重大火险火灾责任事故。新进场员工必须在甲方办理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后合格方可上岗。‎ ‎2、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关与甲方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指出存在的消防方面的隐患,须及时进行整改,不得拖延,并服从相应处罚。‎ - 3 -‎ ‎3、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分区域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工作。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 ‎4、每周对本队全体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其它培训与演练活动,填写“施工队安全教育记录”表。经常组织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安全技术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5、组织开展防火教育培训和演练。使每个队员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识,具有一定的灭火技能,会逃生自救。发生火灾事故,须立即抢救伤员、扑救火灾,妥善保护现场,及时上报甲方项目部的相关领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6、电焊工、气焊工、防水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要按规定开具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 ‎7、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8、在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要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专人领取及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存放与使用安全。‎ ‎9、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废弃材料要及时清除,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10、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有违者接受甲方处罚。‎ - 3 -‎ ‎11、施工现场、生活区、料场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电热器具,寒冷季节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2、从事油漆粉刷、防水作业、电气焊等易发生火灾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全体作业人员签字手续,同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看护。‎ ‎13、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宿舍内的照明灯具不得超过60瓦,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照明,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煤气罐等)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14、因乙方管理责任与乙方人员违章操作及违反本协议规定,一旦发生火灾及其它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与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至乙方专业分包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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