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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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牦牛买卖合同(Word版)
牦牛买卖合同(Word版) 为了加快牦牛、藏羊产业发展,提高牦牛、藏羊系列制品知名度,提升产品附加值,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订立以下协议: 一、合作基础 甲方为推动牦牛、藏羊产业健康发展,倡议建立甘、青、川牦牛、藏羊产业战略联盟,提出安多肉品安全宣传和牦牛、藏羊最低指导价。乙方完全认同甲方经营理念,参与组建牦牛、藏羊产业战略联盟,共同维护牦牛、藏羊最低指导价的价格体系。 二、合作目标与任务 甲方发起,协同乙方等甘、青、川藏区其他牦牛、藏羊加工企业,联合倡议构建甘、青、川牦牛、藏羊产业战略联盟,并在此基础上筹备组建中国牦牛、藏羊产业协会,召开首届牦牛、藏羊产业峰会,扩大牦牛、藏羊制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影响力,为牦牛、藏羊产业争取更多话语权,提升牦牛、藏羊肉品在国内外高端牛肉市场中占有率。 三、双方合作内容 (一)共同维护牦牛、藏羊最低指导价的价格体系。甲、乙双方一致认为,牦牛、藏羊资源具有稀缺性、原生态的特性,牦牛价值远远高于国内其他牛肉价值,这种优势应该在价格中体现出来。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牦牛、藏羊指导价按照高、中、低档执行248元/公斤、198元/公斤、168元/公斤的标准,最低价位88元/公斤(详见附表)。 (二)加大宣传投入力度,共同提升产品知名度。甲乙双方一致认为,安多藏区是世界牦牛、藏羊的核心产区,位于甘、青、川地区的安多牧场是优质的高原草场,安多牦牛生长期4-6年,是内地圈养黄牛生长时间的6-10倍,具有极高的营养价值。甲乙双方承诺,每年将宣传费用提高到年销售收入的10%以上,共同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牦牛、藏羊产业发展。 (三)定期开展人员互访、考察交流等形式的合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互利互 信为前提,开展以管理、技术人员访问交流、学习考察等多种合作形式,通过双方联动、互相借鉴,进一步提高各自在管理、技术、营销上的水平。(鉴于双方产品具有差异化、互补性,条件成熟时双方可联合建立销售网络体系,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根据对方情况确定) (四)、开展技术互助、员工委培等领域的技术合作。甲乙双方一致认为,甲方具有得天独厚的牦牛、藏羊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乙方具有一定的人才、技术优势。甲乙双方通过员工委培、联合攻关、技术互助、研讨观摩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共同提高牦牛、藏羊肉精深加工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 (五)建立双方合作长效机制,推动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共同组建合作工作小组,建立合作长效机制,负责各项具体合作事宜,确定合作工作计划。甲方指定为负责人, 乙方指定 为负责人,推动双方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牦牛、藏羊系列肉品指导价格表》 甲方:甘肃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