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借款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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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借款合1

个人房屋借款合同 在实践生活中,房屋借款合同纠纷影响着我们,个人房屋借款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房屋借款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借款合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元整(¥ 元)。上述借款项用于 。‎ ‎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自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 种方式:‎ ‎  1、 现金交付;‎ ‎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2、 银行转帐;‎ ‎  3、 其它方式: 。‎ ‎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借款的年息为 ,折合月息为 ,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计息,但不计算复利。如遇国家对利息作政策调整,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采取下述第 种方式:‎ ‎  1、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执行,不作调整;‎ ‎  2、对本合同约定的利息作调整,调整的标准为: 。‎ ‎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还款方式采用下述第种还款方式:‎ ‎  1、一次性还款方式;‎ ‎  2、每月等额还款方式,每月还款 元整;‎ ‎  3、其他方式: 。‎ ‎  第五条 甲方以位于: 市 区 街小区 号楼 单元 门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所生孳息(包括质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甲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以及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等。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  第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运输、鉴定、保险、登记、保管等事宜必须经乙方确认,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  第八条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由甲方占有的,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保持抵押财产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  第九条 ‎ 甲方的行为不得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该行为。若该行为已造成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则甲方应在十五天内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甲方不予恢复且未按要求提供担保的,乙方可以折价、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提前清偿债务或转为保证金担保。‎ ‎  第十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 ‎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优先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或转为保证金担保。‎ ‎  第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处分抵押财产并实现抵押权:‎ ‎  (1)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含提前到期)债务或履约能力出现风险的;‎ ‎  (2)甲方的经营状况和/或财务状况恶化、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  (3)甲方被宣告破产、停业、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解散(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或因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财产等导致履约能力可能出现风险的);‎ ‎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  (5)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  (6)抵押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或其他强制措施或依法被监管的;‎ ‎  (7)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七条的约定或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况;若发生上述各项情况的,将被视为本担保出现风险。‎ ‎  第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含提前到期)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清偿本合同约定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被担保债务或发生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乙方有权以法律允许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  第十四条 乙方依法行使抵押权所得价款,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  (1)支付行使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拍卖等全部费用;‎ ‎  (2)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  (3)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  (4)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借款本金、违约金、赔偿金等。‎ ‎  第十五条 甲方的债务到期(含提前到期)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权将该未履行部分债务转入甲方的逾期贷款户,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甲方仍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乙方与甲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条款(包括变更还款方式、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对变更后的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  第十七条 甲方陈述并保证: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抵(质)押权、出租等情况如下,且本合同签订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或权利,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向乙方全额赔偿:‎ ‎  第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  第十九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处分抵押房产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为自然人的,由甲方及共有权人签章)。‎ ‎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需签署四份或四份以上,每份均被视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登记机关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 ‎  一、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  二、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  三、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债务人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  更多其他约定,具体为: 。‎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  抵押人(以下简称丙方):‎ ‎  担保人:‎ ‎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丙方抵押物),作为乙方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三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  第一条 借款内容 ‎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现金:(大写)‎ ‎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  3、借款期限:自20xx年2月5日起至甲方要求还款日期止。‎ ‎  4、借款利息:月息按照约定不超过国家政策规定法定三倍,每月5日付清当月利息,利息逾期每天按照本金3%计算。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  1、抵押物名称:“荣新柠都新城”1栋1单元17层03号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编号:20xx000052),四川荣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款收据(编号:0007574)。‎ ‎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双方议定估价为壹拾万元。‎ ‎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  (一)甲方义务:‎ ‎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  (二)乙方的义务:‎ ‎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  第四条 违约责任 ‎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  第五条 其他规定 ‎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  本合同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 乙方:‎ ‎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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