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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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治安消防责任书
文件名称:治安消防责任书 页 码:2 /2 文件编号: 修改状态:1 治安消防责任书 为保障广大业户的生命财产和大厦的安全, 维护业户的权益, 让业户有一个安全、舒适、怡人的办公商务环境, 我单位/个人在入住/装修 座 单元物业期间, 自愿接受以下责任条款: 一、治安责任条款: 1、经管理处安全责任人确定 为上述区域第一治安责任人(以下简称区域治安责任人), 负责上述区域及毗邻公共区域治安管理工作。 2、区域治安责任人负有向单位员工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治安管理规定和《装修规则》,并督促、保证其遵守的责任。 3、区域治安责任人必须协助大厦治安责任人搞好大厦治安工作, 共同维护大厦的安全。 4、区域治安责任人必须如实申报上述区域的在职员工名单, 并确保其不在上述区域进行争吵、打斗、赌博、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 5、区域治安责任人负责督促并确保其员工仅限于本区域内活动,除因工作需要外, 不得到其他业户场所(不含公共场所)活动,更不得损坏或偷窃大厦公共设备设施和其他业户的财产。 6、根据管理处要求,业主带离大厦物品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物资出入放行单》, 并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7、如果属于大厦内施工人员, 进出场要接受保安员检查临时出入证: 属于非正常工作时间, 进出大厦人员要主动向当值保安员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进出场应着装整齐﹑不可穿拖鞋。 8、区域治安责任人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 加强巡视、观察和防止案情发生,如发现异常情况 , 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保安员或辖区派出所。 二、消防责任条款: 1、经管理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业户法人代表为上述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 以下简称区域消防责任人 ), 负责上述区域及毗邻公共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文件名称:治安消防责任书 页 码:2 /2 文件编号: 修改状态:1 2、区域消防责任人负有向其单位员工认真宣传、贯彻《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和相关消防法规及消防管理规定和《装修规则》,并督促、保证其遵守的责任。 3、 区域消防责任人必须协助管理处做好大厦防火工作,确保本区域及大厦的消防安全。 4、 区域消防责任人应建立和健全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并组织实施区域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5、 当使用电梯搬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必须专人护送,并携带灭火器,具体参照《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管理规定》。 6、 进行装修工程时,根据消防局批文,采用装修材料。 7、 装修承造商在装修期间对业户负责。 8、 进行动火作业前,先办理好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时需有安全员或防火责任人在场监护,作业完毕后,应做好善后工作。 9、 办公家俬未经消防局验收前不得搬入,并不得入住办公。 上述治安、消防责任条款我单位/个人现己确认并接受,如违反其中之任一款者,按《管理公约》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我单位/个人在此郑重承诺:由于我单位/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单位/个人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责任单位(业户/装修承造商): 代 表: 签字日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