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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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公司向股东筹集资金协议书
公司向股东筹集资金协议书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 : __ 号 : 合伙人 : __ 号 : 合伙人: __ 号 : 合伙人: __ 号 : 以上合伙人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 ,共 同经营管理事宜 , 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 根据 《中华人民 __ 合同法》 、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 围及性质。 1, 公司名称 : ; 2, 住 所 : ; 3, 法定代表人 : ; 4, 注册资本(认缴制) : 元; 5, 经营范围 :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 性 质: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合伙人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以上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人 以投入启动资金入股。 1 、第一次实际投资额为 元,作为启动资金。 (1) 合伙人 出资 元 , 占启动资金的 %; (2) 合伙人 出资 元 , 占启动资金的 %; (3) 合伙人 出资 元 , 占启动资金的 %%; (4) 合伙人 出资 元 , 占启动资金的 %%; (5) 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办理、 资质办理、场地租赁、购买办公设备、筹建人员劳务费等,如有剩余 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若资金不足,再进行第 二次按以上出资比例追加投资。 (6) 在公司账户开立前 , 该启动资金存放于各合伙人共同指定的临 时账户 ( 开户行 : 账号 : )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 公司账户。 (7) 合伙人 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 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 、第二次实际追加投资额为 元,作为发展资金。 (1) 合伙人 以现金作为出资 , 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 占总股份的 %; (2) 合伙人 以现金作为出资 , 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 占总股份的 %; (3) 合伙人 以现金作为出资 , 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 占总股份的 %; (4) 合伙人 仍以技术作为出资 , 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占总股份 的 %; (5) 该追加投资资本主要用于公司发展时使用, 并用于公司开业后 的流动资金 , 股东不得撤 回; (6) 各合伙人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发展 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7) 该笔追加投资总额 元由合伙人 以全垫资的形式投入, 其余合 伙人以各 自股份份额所对应投资额度向合伙人 借资, 为期一年,资金利息 按同期银行利率 计算。 3, 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 1 款承担相 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 、 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 (1)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 审批日常事项 (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须按本协议第三条 第 7 款处理;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 须经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双方共同签字认 可,方可执行); (3)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 、 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具体负责 : (1) 对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 (2)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 财务会计人员须由各合伙人共同 聘任 ) ; (3) 审批日常事项 (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须按本协议第三条 第 5 款处理;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 须经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 、 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 (1) 对公司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 检查公司财务; (3) 监督各合伙人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5 、 担任公司的设计总监,具体负责: (1) 公司设计工作的协调,确保设计方案的准确实施; (2) 完成各项目、各部门交办的设计工作,保证设计质量; (3)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6 、 担任公司的营销总监,具体负责: (1) 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经营计划、 业务发展计划; (2) 执行公司的销售政策,并根据市场反馈,提出合理改进意见; (3) 负责市场开发、合同签订、销售回款工作。 (4)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7 、薪资报酬 (1) 的工资报酬为 元 / 年,年终结算前按 元 / 月支 付; (2) 的工资报酬为 元 / 年,年终结算前按 元 / 月支付; (3) 的 工资报酬为 元 / 年,年终结算前按 元 / 月支付; (4) 的工资报酬为 元 / 月; (5) 的工资报酬为 元 / 月; 以上薪资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年终结算后补足未发 放的部分(具体执行细则见本协议第七条)。 8 、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各合伙人达成一致决 议后方可进行 : (1) 公司新进股东、涉及其他企业的、个人提供担保的; (2)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各合伙人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 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遵循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 9 、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合伙人各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 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 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 并对公司下 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 、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合伙人各方共同 监管和使用, 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 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 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 、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 由合伙人各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 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 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合伙人各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 、利润和亏损,合伙人各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 、公司税后利润, 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 , 并提取法定公积金 ( 税 后利润的 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 (1) 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 季度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 60%,甲乙双方按实 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2) 年终分红的数额为:年终财务结算,将全年总利润的 5%作为 公司法定公积金进入公司账户,总利润的 10%作为销售公司员工的年 终奖金,其余的剩余利润各合伙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实际投资资本 50%以上,可不 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 、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 另几方股东同意, 股权预转让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 此时未转让方 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几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 限责任公司的, 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但若因该 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 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 方支付违约金 元。 2 、退股: (1) 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 ( 包括但不限于该股 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 ) 且征 得另几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 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 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 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 比例分配, 另外 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 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 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 , 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 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 行分配,另外 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 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 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 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 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 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 、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 增加出资, 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 法。 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 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 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 、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 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 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 合伙人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解除后: (1) 合伙人各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公司股东协议书(股东内部使用) 发布日期: 作者: 股东协议 甲 方: 乙方: 住 址 : 住址: __ 号 : __ 号: 丙 方: 丁方: 住 址 : 住 址 : __ 号 : __ 号 : 甲、乙、丙、丁四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 以下简称 " 公司 ") 事宜, 特在 友好协商基础上 , 根据《中华 人民 __ 合同法》 ,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 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及 性质。 1 .公司名称 : 2 .住 所 : 3 .法定代表人 : 4 .注册资本 : ???万元 . 5 .经营范围 : 电子商务 ,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 6 .性 质: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 , 甲、乙、丙、丁四方 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 公司由甲、乙、 丙、丁四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 , 总投资额为 510 万 元 ,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 金两部分 , 其中 : 1 .启动资金?万元。 (1) 甲方出资?万元 , 占启动资金的? ; (2) 乙方出资?万元 , 占启动资金的? ; (3) 丙方出资?万元 , 占启动资金的? ; (4) 丙方出资?万元 , 占启动资金的? ; (5) 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 , 包括租赁 , 装修 , 购买办公 设备等 , 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 业后的流动资金 , 股东不得撤回 ._ 公司向股东筹集资金协议书。 (6) 在公司账户开立前 , 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 同指定的临时账户 (开户行 : 账号 : ), 公司开业后 , 该临时账户内的 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 (7) 甲、乙、丙、丁四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将各应 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 临时账户 . 2 .注册资金 ( 本) ?万元。 (1) 甲方?万元人民币 , 占注册资本的? ; (2) 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 , 占注册资本的? ; (3) 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 , 占注册资本的? ; (4) 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 , 占注册资本的? ;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 .公司不设董事会 , 设执行董事和监事 , 任期三年 . 2 .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 具体职责包括 : (1)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 (2)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 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丁四方 共同聘任 ); (3) 审批日常事项 ( 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 须按本协议第三条 第 5 款处理 ; 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2000 元人民币以下 , 超过该权限数 额的, 须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字认可 , 方可执行 ) ; (4) 如遇突发紧急事件,甲方无法及时联系乙方、丙方、丁方,甲 方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下可先行决策,乙方、丙方、丁方不得 有异议; (5)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 3 .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 , 具体负责 : (1) 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 (2) 检查公司财务 ; (3) 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 (4)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 4 .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 / 月, 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 / 月, 均从临 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公司所有在职人员工资按考勤制度发放 工资,具体工资增长核定甲乙丙丁四方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协商决定。 公司员工为处理公司事务所产生的差旅费用按月结算, 实报实销, 相 关报销需提供发票或者其他凭证,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 5 .重大事项处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项 , 须经甲、 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或者甲、 乙、 丙、丁四方其中两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 (1) 拟由公司为股东 , 为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 (2)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3)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 , 甲、乙、丙、丁四方意见不一致的 , 在 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 , 按如下方式处理 : 由甲方行使最终决策 权 。 6 .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 , 四方一致同意 , 每月进行一次的股 东例行会议 , 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 , 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 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 , 财务管理。 1 .公司成立前 , 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 , 并由甲、乙、丙、丁四 方共同监管和使用 , 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 , 另一方须给出 合理解释 , 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 2 .公司成立后 , 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 , 财务统一交由 四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 , 并及 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字认可后备案。 五、盈亏分配。 1 .利润和亏损 , 甲、乙、丙、丁四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 承担 . 2 .公司税后利润 , 在弥补公司上一年度亏损 , 并提取法定公积金 ( 税后利润的? ) 后 , 方可进行股东分红 . 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 (1) 分红的时间 : 每年分红一次,即每年的 1 月 1 日分取上个年度 利润; (2) 分红的数额为 : 上个年度税后剩余利润的? , 四方按实缴的出 资比例分取; (3)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 , 可不再提 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 .转股: 公司成立起叁年内 , 股东不得转让股权 . 自第肆年起 , 经半 数以上股东同意 , 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 , 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 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 , 第三方的资金、 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 低于转让方 , 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 , 转让无效 , 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 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 2 .退股 : (1) 一方股东 , 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 ( 包括但不限于该股 东向公司借款 , 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 ) 且征 得其他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 , 方可退股 , 否则退股无效 , 拟退股方仍应 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2) 股东退股 : 若公司有盈利 , 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 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 例分配 , 另外 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 , 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 红后 , 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 , 则公司现有总 资产的 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 另外 20%作为公司的资产 折旧费用 , 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 此种情况下 , 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 其原总投资 . 股东退股时,公司尚有未收回的账款、呆账、坏账等 本文: 内容仅供参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