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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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5)、《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标准》(JGJ5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 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 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 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 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 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 符合安全标准的 B 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 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2 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 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 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 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 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 B 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 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 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 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 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 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 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 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 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6、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 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 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 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 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3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 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 执行。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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