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借款合同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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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借款合同范1

担保公司借款合同范本 担保公司是以提供担保为主业的机构。对于担保公司借款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担保公司借款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  出资方(甲方):‎ ‎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电话号码:‎ ‎  借款方(乙方):‎ ‎  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地址: 投资管理方(丙方):‎ ‎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  企业法人:‎ ‎  电话号码:‎ ‎  地址:‎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20 年月日止,共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  第三条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  第四条乙方郑重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  第五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  第六条 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  地址:‎ ‎  联系电话:‎ ‎  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开户人全称: ,开户行: ,帐号: 。‎ ‎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  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  第十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  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 ‎  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  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  第十二条 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  第十三条 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  第十四条 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传真:‎ ‎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  联系电话: 传真 ‎  鉴于甲方在 中标,根据该项目发包人 (以下称发包人)的要求,甲方须提交以发包人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 ‎  因此,甲方申请乙方为保证甲方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保函》(以下称保函)。乙方审查甲方提交的申请文件和有关情况资料后,认为甲方符合乙方的担保条件,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  第一条 委托事项 ‎  甲方委托乙方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保函》。‎ ‎  第二条 保函金额 ‎  《预付款保函》的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  整,是乙方累计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 ‎  第三条 保证方式 ‎  乙方提供的保证为一般保证。‎ ‎  第四条 保证期间 ‎  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 止。‎ ‎  第五条 保证范围 ‎  《预付款保函》的保证范围:‎ ‎  在保证期内,被保证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保证人依据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  第六条 履行保证责任的条件及方式 ‎  在保证期内,若甲方未能履行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在收到受益人、该工程监理公司(全称: )两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及被保证人没有能力履行债务的法律文件后,经核定,在28个工作日内并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  第七条 债务的追偿 ‎  1.一旦乙方履行保证责任,即有权开始对甲方的追偿程序,乙方向甲方追 偿债务时,应向甲方出具:‎ ‎  (1)发包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有关文件;‎ ‎  (2)乙方向甲方发出的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 ‎  2.乙方向甲方追偿债务的范围包括:‎ ‎  (1)乙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额及利息;甲方在收到乙方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七个日历天内履行清偿义务;‎ ‎  (2)逾期违约金: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期间内履行清偿义务,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从甲方受到乙方要求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后的第八个日历天开始计算,违约金每日按照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  (3)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  (4)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  第八条 保证担保费 ‎  1. 保证担保费为人民币 (¥ )整;‎ ‎  2,保证担保费为事前缴纳。一旦保函出具,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将上述保费退回。‎ ‎  第九条 保函的出具 ‎  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依约交纳保费后,乙方为甲方出具保函。‎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的变动、产权或经营方式的调整而影响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争议的解决方式 ‎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制约;‎ ‎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向保证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  第十三条 合同的签订与生效 ‎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后成立并生效。‎ ‎  第十四条 附则 ‎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  住址: 工作单位: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手机: 宅电: 住址: 工作单位:‎ ‎  担保公司: 工商注册号: 公司电话: 单位地址:‎ ‎  1、出借人同意借款 万元(大写)人民币给借款人,借期自出借日始 天。‎ ‎  2、借款人在此声明:该笔借款用途为 家庭及生意资金周转。‎ ‎  3、借款以转账方式支付,利息为每月 %,按日计息。借款每满30日,借款人应当支付当月利息,借款人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于还款日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利息。‎ ‎  4、借款人应于借款到期之日全额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  5、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任何一期利息的,或者借款人有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机构有针对其而进行或即将进行的、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诉讼或仲裁的,或者借款人未能如实提供出借人所要求的资料的,或者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电话等事项时,未能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的,或者出现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的,出借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  6、如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未能全额还清借款本息,则剩余本金按每月 %计算利息直至全额还清。借款人每次还款应先计为支付借款利息,借款利息付清后方可计为返还本金。除此之外借款人尚须每日支付借款本金的3‰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  7、借款人未在借款到期时全额还清借款本息的,除偿还借款本息外,出借人为追索债权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借款人应予赔偿,关于其中的律师费,出借人和借款人在此共同确认:律师费不应超过借款本金的30% ,如发生上述诉讼,出借人在此限额内支出的律师费,借款人应予认可并负责赔偿。‎ ‎  8、本合同担保人、担保公司对借款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  9、出借人如将该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受让人向借款人或担保人或担保公司要求履行相应的偿还或担保责任。‎ ‎  10、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 人民法院管辖。‎ ‎  1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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