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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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铺租赁合同(Word版)
武汉商铺租赁合同(Word版) 武汉商铺租赁合同(Word版) 武汉商铺租赁合同(Word版) 武汉商铺租赁合同(Word版) 武汉商铺租赁合同(Word版) 武汉商铺租赁合同(Word版) 武汉商铺租赁合同(Word版) 武汉商铺租赁合同(Word版) 武汉商铺租赁合同(Word版) 武汉商铺租赁合同范文一 出租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编号: 联系方式: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华润置地(武汉)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69号长航大厦21楼 王印 420xx0400000875 027-88862988 营业执照编号/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 乙方愿意租用甲方武汉华润置地中央公园商业街(以下简称”商业街”) A102号铺位(下称”该商铺”)开展商业经营活动,甲方同意将该场地出租给乙方进行商业经营。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商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中央公园商业街 号,以本合同所附华润置地中央公园商业街实测图(以下简称”附件一”)中红色标明的位置为准;所租用铺位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 1. 本租赁合同租期为 5 年,自 年 月 日(以下简称该日为”起租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后愿意继续合作,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对续租事宜进行协商,如能达成协议,双方应于租期届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第三条 商铺的移交 1. 双方于 年 月 日前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2. 在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的同时,双方共同确认该商铺内的固定附着物及设备的清单,此清单为商铺交付标准(以下简称”附件二” )。 第四条 租金及免租期 1. 租金 乙方每月租金为:(按套内面积计算)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 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应缴物业服务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它所有费用(如水、电、气等)。 2. 免租期免租期为起租日起至_ _年 月 日。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支付本合同第五条所述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其他费用 乙方每月除支付租金外,还需根据使用情况支付如下费用: 1. 乙方自交付日起应向华润置地(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每月 5 元/平米(按建筑面积计算)。该费用用于对商业街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设备设施运行、绿化、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 2.所租铺位使用的水、电、气等产生的费用。乙方应按照单独的计量表记录读 数,并结合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按物业公司方制定的标准支付水、电、气等费用。 第六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的支付 1.租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缴付下月租金。 2.租赁期的第一笔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应根据当月实际租用的天数按比例支付。租期内的最后一笔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应根据该月租期尚存的天数按比例支付。水、电、气等费用根据使用情况据实结算。 第七条 租赁保证金 1、租赁保证金按租期第一年的两个月租金(不计算免租期)计算收取,共计人民币 元。 2、合同履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后90日内,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 缴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无息)。 第八条 用途 1.所租商业街铺位仅限于经营 之用途。 2.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乙方如需变更经营项目,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经营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 装修管理 1.乙方应在起租日起3个月内完成装修布展并正常营业。否则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开始装修工作之前,必须提前五日向甲方提交全部的工作计划、工程方案、设计图纸和外观等,经甲方批准后(如有必要还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按甲方批准的方案自行组织施工,并承担其费用。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增设、更改或拆除场地内部或外部既有的固定设施与设备。 3.在装修过程中,乙方不遵守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装修图纸和规定要求及条件而引起的任何后果,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且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商业街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雨阳蓬或其他安装物、附属物。乙方在装修过程中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财产或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商业街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展览或商品展销等其他活动。 2.甲方享有变更华润置地中央公园商业街名称、通讯地址的权利,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并无需对乙方做任何补偿。甲方变更该商业街名称、通讯地址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邮政部门和其他相关的政府机构。 3.甲方有权在商业街建筑物的房顶、室外等空间设置广告并获取利益。 4、为保持整个商业街格调统一,乙方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等均应经甲方事先审核同意。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店铺外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甲方有权随时予以撤除并向乙方收取撤除费用。乙方确需在店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样品及张贴海报等,须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并视情况向甲方缴纳一定费用后按甲方同意之内容依指定位置、指定时段内摆放。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商铺外及其他公共区域堆放物品或其他物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或其他应付的费用或者未遵守和履行本协议中的条款或条件,甲方有权切断该商铺的水、电、空调,但必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甲方因切断水、电、空调以及再接通水、电、空调而引起的费用将由乙方支付,甲方可向乙方索回此款或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其它费用,乙方则需支付违约金,即自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第二日起至乙方实际支付止,每逾期一日,支付应付款项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同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转租、转借、交换该商铺全部权益或者部分权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三条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如果一方在租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应提前至少60天向另一方发出提前解约的书面申请,另一方将根据租期剩余的时间收取补偿金。具体金额为:剩余租期超过6个月,收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补偿金;剩余租期少于6个月,多于3个月的,收取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补偿金;剩余租期少于3个月的,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补偿金。 若是甲方提前要求解除合同,如上述补偿金不足以补偿乙方不可拆除的装修残值(扣除折旧),甲方还应增加补偿金数额直至补偿金总额与乙方不可拆除的装修之残值相等。 第十四条 租期届满移交 1.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将该商铺交还给甲方。 2.乙方对于该商铺装修所增设的所有固定设备、装置、铺位钥匙以及其他附加设备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不得要求补偿并应当使这些设备、装置保持良好、清洁、可租和可使用状态交付甲方,但自然损耗除外。 3.如果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日前将该商铺移交给甲方,乙方应根据实际延长天数按合同租金的5倍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第十五条 通知的送达 任何应送达的通知,如果是送交乙方,在写明乙方的姓名、地址并以预付邮资的邮寄方式寄送乙方或送达乙方所租本合同所述商业街铺位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如果该商铺及任何部分由于地震、战争、暴乱、政府原因(如市政建设)等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租赁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租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在乙方向甲方缴纳了全部租赁保证金,并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之后方可生效。未经补充修订,不得擅自更改。 2、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武汉华润置地中央公园商业街实测图 2)武汉华润置地中央公园商业街商铺交付标准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华润置地(武汉)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武汉商铺租赁合同范文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下,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商铺的基本情况 1、商铺的基本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商铺。 2、商铺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铺租赁用途 1、乙方承租商铺用于经营(商品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改房屋。其中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同意该 段时间作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 2、本合同租期为期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如甲方在租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该房屋的,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商铺租金 1、双方约定商铺租金为: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为______________;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根当据年周边出租商铺的租赁价格另行约定。 2、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暖气、房屋租凭税均由乙方缴纳,甲方概不负责。 五、商铺租金的支付方式: 本着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第一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提前30天交房租,一年一次性交清,不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该铺面及固定装修设施,并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须向甲方支付以下的金额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金和水、电等其他费用的押金,合计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 2、乙方若在租凭期内拖欠甲方租金本协议项下其他乙方应缴之费用,或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相应的款项和费用,并可要求乙方在甲方抵扣后10天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租凭期满后,若乙方无拖欠款项或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全额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七、租凭期间费用归属 1、租凭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房屋和设备日常维修由乙方承担。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房屋日常费用指房屋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甲方的设施。房屋出现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由甲方承担,包括墙体裂缝、基础下沉、房屋漏雨渗水等。 2、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办理本房房屋的意外商业保险事宜,并承担保险费用保险收益人为甲乙双方。保险范围包括:甲方拥有产权的本房屋、设施、家具和电器;乙方拥有的家具和电器设备。若因发生意外情况如火灾等造成成双主的财产损失,由双方共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所获偿金按照所保险合同中所保险的内容由双方分享。 八、商铺的交还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返还该房屋,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再相互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2倍向甲方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在撤离商铺前应当结清所有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依法阻止乙方撤离其财产;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设施,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或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4、因乙方原因导致其未能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内完成撤离,并将符合约定条件的商铺交还甲方的,由此造成出租方与第三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租赁物管理 乙方作为独立的承租方,对自身的经营及财产,人身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十、免责任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 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一、合同生效 1、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已在签定合同时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和讨论,双方签字和盖章即视为双方已充分理解并愿意接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武汉商铺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租赁合同,其合同条款如下: 一、 甲方将其座落于 出租给乙方经营。 二、 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乙方在签合约时,本公司将先收回部分租金,并从以后每月租金中扣除平均分摊额后在承租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实交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并于当月五日前交清。 四、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个月计人民币 元(大写),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违约,履约保证金则经双方清算完毕后,由甲方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五、 乙方必须在每月五号前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拖欠租金额3%加收滞纳金或随时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自负,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随时收回房屋,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一切预缴租金费用不退,同时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 租赁期间,为维护经营秩序保证卫生,乙方在经营时不得超越红线摆放货物,否则做没收处理。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及甲方管理,自觉遵守有关管理的法律、法规。 七、 乙方自承租之日起即成为该物业防火、安全责任人,承担相应的防火责任,为确保该产业的消防安全,乙方不得从外单位管拉线供水供电,并不得私自改动水电线路及相关消防设施,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直至解除合同,并对造成的一切后果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八、 乙方对自己承租的那部分产业如要进行内部装修的,先必须报经甲方并由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由乙方自己负责一切内部装修事项,但内部装修不得随意更改原有水电及消防设施,并不得危害房屋结构的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 合同期满或因乙方违约被解除合同及乙方自己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原投资装修的不动产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故意毁坏,否则,乙方必须进行赔偿。 十、乙方承租期内,要把其承租的产业部分转给他人经营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装修的一切不动产均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 乙方应负责其承租的物业及配套设施的正常维修,也可委托甲方代为维修,若乙方拖欠维修或不委托甲方代为维修造成房屋及配套设施毁投的,乙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要合法经营的,不得擅自做违法经营项目,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且,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项目进行,不得随意更改(乙方转给他人经营时也遵照此规定),否则是,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内部装修的一切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的损失由其自己负责。 十二、 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且乙方自负如工商管理费、营业税及水电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并且,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证租赁合同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同时负责办理自己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 十三、 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毁损或政府征用等导致本合同实际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各自承担其自己的损失。 十四、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乙方中途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十五、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以及其它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六、 全同期满,乙方应如期将物业及装修等不动产保持完好的状态交还甲方,继续承租的,若该楼未改作其它用途,则提前三个朋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用。 十七、 对任何一方的违约处罚,本合同有规定;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本合同未有规定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内容执行。 十八、 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知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具同等效力,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二十、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章): 乙方: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