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套内使用面积销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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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套内使用面积销售协议

- 1 - 房屋套内使用面积销售协议 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中诸多纠纷源于面积数据, 为减少房 屋交付使用时因面积问题产生的争议、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 益,出卖人和买受人愿意以套内使用面积作为房屋价款结算的依 据;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房 屋套内使用面积条款约定如下: 一、面积定义: 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 之和,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 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所谓功能使用空间包括卧室、起居室 (厅) 、 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不 包括阳台部分) 。 二、面积种类: 本协议中所指的暂测面积是指在房屋未交付 前,根据出卖人提供的图纸测量得出的面积。 本协议所指的实测 面积是指在房屋工程竣工后, 由相关测量机构根据有关规定, 对 实际存在的房屋进行测量后得出的面积数据。 三、 面积约定: 出卖人和买受人根据双方签订的编号为的 《商 品房买卖合同》 第二十条的规定, 买受人所购房屋套内使用面积 为平方米, 暂测套内使用面积结果以出卖人提供的平面图纸为测 量依据。 面积误差率 =暂测套内使用面积 - 实测套内使用面积 | ÷暂测 - 2 - 套内使用面积 x100% 四、 误差处理一: 买受人所购房屋套内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 量后, 若实测套内使用面积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出现误差时, 当 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时, 买受人无须支付多 余价款。 五、 误差处理二: 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 面积,且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 3%(含 3%)以内的,则出卖人应 当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数据后 30 日内,向买受 人退还房屋差价款,房屋差价款 =[ (暂测套内使用面积 - 实测套 内使用面积)÷暂测套内使用面积 ]x100%x 房屋总价款。 六、误差处理三: 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 面积,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 3%的,则买受人在出卖人向买受 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报告后 30 日内有权退房。 如买受人在该期限内未书面提出退房要求, 视为买受人接受该房 屋的实测套内使用面积; 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报 告后 30 日内,对面积误差率超过 3%以上的部分,向买受人双倍 退还该部分的房屋差价款;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 3%以内的部分 仍然根据前条(误差处理二)的规定退还买受人。 七、面积数值: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中所述房屋建筑 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本协 - 3 - 议中所述套内使用面积均为暂测面积; 其中该套房屋的实测建筑 面积,仍作为出卖人或其他相关机构 (如物业公司、 房屋权属登 记机构) 办理权属登记、 缴纳税费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的结算依据。 八、测量机构:对面积数据进行测量时,聘请的测量机构应 当具有政府相关部门许可的商品房测量资质。 九、面积实例:为有利于本协议的理解与适用, 现举例说明 如下: 1、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有一正方形居室,共计售价 100 万 元人民币。 四面墙长度相等, 站在室内以两墙交接点为起点和终 点,测量任意一起点与终点之间的距离均为 10 米,则内墙周长 4x10=40 米,墙厚 30 厘米,门宽 100 厘米,因此套内使用面积 暂测数据为 10x10=100 平方米。 2、实测面积增加: 若房屋竣工后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 100 平方米,则买受人仅支付 100 万元即可,无须另行结算。 3、实测面积减少一: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 100 平方米 但大于 97 平方米 (包括 97 平方米) ,例如实测面积为 98 平方米, 则出卖人向买受人退还该小于部分的房屋差价款, 差价款的具体 数额 [ (100-98 )/100]x100%x100 万 =2 万元。 4、实测面积减少二: 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 97 平方米时, 例如是 95 平方米,则买受人可以选择解除或者不解除《商品房 - 4 - 买卖合同》 ;当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情况下,由出卖人向 买受人支付面积差价款, 差价款数额为 [(97-95 )/100]x100%x100 万 x2+[ (100-97 )/100]x100%x100 万 =4 万元+ 3 万元 =7 万元。 十、其他条款: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署,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本协议与 《商品房买卖合同》 有不一致之处, 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由中文书写, 任何译本仅作参考,其他文 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 均以中文文本为 准;本协议一式肆份,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房屋买卖合同 备案登记机构壹份,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 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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