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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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租赁经营是客车承包的重大发展龚行天一、客车承包租赁经营取得了的重大发展,那么客车承包经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为大家整理的客车承包经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  甲 方:‎ ‎  乙 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客运班车公司化、规模化、集 ‎  第一条:经营管理方式 ‎  甲方对乙方进行经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自己全额出资购臵 ‎  第二条:承包经营者及车辆 ‎  1.乙方必须是经甲方公开竞聘被聘用后的合格驾驶员,乙方 ‎  2.车 型: 车 号: 车架号: 发 动 机 号:‎ ‎  3. 车辆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三条:合同期限 ‎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经营期限届满,车辆下线或报废,本合同自行终止。‎ ‎  第四条:收费项目和标准 ‎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押金和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伍万元(其中:安全风险抵押金叁万元;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贰万元),该押金不计利息。‎ ‎  2.经营期限内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车辆折旧及税金 元。乙方需在每月30日前缴清当月费用,每逾一日加收欠款总额1%的滞纳金,管理费标准甲方有权在上年度缴费标准基础上适度调整,其他税费政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  3.车辆承包期内,车辆的所有权及线路的管理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经营权。待本经营期满后,乙方交纳的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由甲方一次性转为车辆折旧款。同时,经甲方 ‎  4.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首年度保险费,由甲方统一购买保险,此后年度由甲方按月平均额逐月向乙方预收下年度保险费。保险费是指按有关规定和甲方统一要求,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商业保险等所需费用。‎ ‎  5.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管理费等涉及营运相关费用项目有政策性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另行不再做补充。‎ ‎  第五条: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  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经营所需燃油、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国家政策性燃油补贴,由乙方享受,甲方统一办理。车辆维修、保养原则上在甲方指定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厂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1.拥有客运班车线路经营权和车辆产权。合同期满,乙方无条件将车辆报废或下线。‎ ‎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司乘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  3.为乙方车辆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及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审等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  4.协助乙方处理营运过程中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 ‎  5.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赔付。若甲方垫付有关费用,乙方全额承担;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  6定期组织乙方及聘用驾驶员、乘务员进行安全例会学习,讨论、分析事故案例,奖评优秀驾驶员。‎ ‎  7.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要求乙方按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  8.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或大型公益活动等情况时,甲方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  9受理乘客投诉,按照责任情况对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1.遵守本合同约定事项并按规定及时缴纳各项承包费用。‎ ‎  2.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文明服务,设备完好,安全行车,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学习和相关会议。‎ ‎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 ‎  4.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手续要求保险公司给予理赔,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  5.爱护、妥善保管使用甲方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非聘 ‎  6.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质量信誉考核和年度审、检等工作。‎ ‎  7.乙方不得私自转包、买卖承包车辆。‎ ‎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  2.乙方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本合同的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  1.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两个月未缴纳各项费用的;‎ ‎  2. 乙方擅自停运或罢运、聚众闹事、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  3. 不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排班,造成严重后果的;‎ ‎  4. 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包他人的;‎ ‎  5. 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拒绝配合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 ‎  6.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性质恶劣的;‎ ‎  7. 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  8. 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  9. 用甲方车辆为犯罪分子提供运输或进行犯罪活动的;‎ ‎  第十条:合同终止 ‎  1. 甲方按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  2. 本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终止。‎ ‎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条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10000元。‎ ‎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  本合同履行过程过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甲方:‎ ‎  乙方:‎ ‎  为加强企业管理和规范运输行为,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前提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  第一条 合作经营承包车辆 ‎  1、车 形: 牌 照 号: 自 编 号: 核定座位: 营运证号: 购置证号: 车 架 号: 发动机号: 行驶证号:‎ ‎  2、汽车牌证及其它营运手续齐全,符合车辆行驶、运营的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 ‎  第二条 合作经营承包期限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  第三条 合作经营承包方式 ‎  1、乙方以自有的资金为乙方出资的全额资金,以甲方名义购车和上户、办理营运手续,由乙方承包经营从事公路运输。‎ ‎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经省、市交管部门核发的客运线路从事公 ‎  3、本合同有效期内,合作经营的车辆为甲方单位的法人财产。乙方在公路客运生产的全过程中,服从甲方对人事、财务、生产、经营、安全、车管、机务、治安、消防、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并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  4、甲方对乙方实行单车承包经济责任制管理。乙方对经营亏损、经营中的债务及安全责任等承担完全责任。单车承包经济责任制的内容为:定额上交、成本自理、超收自留、亏损自补。‎ ‎  (1)定额上交:承包经营期内,无论盈亏乙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上交承包经营费、企业管理费等费用。‎ ‎  (2)成本自理:承包经营期内,乙方自行承担经营成本及其他费用开支。经营成本包括但不仅限于:参营车站的收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修理及保养费、燃油费、安检费、年审费、保险费、各种罚款、事故赔偿、雇佣驾乘人员费等。‎ ‎  (3)超收自留:合同期内单车每月收入超过向甲方缴纳费用及经营成本后的余额归乙方。‎ ‎  (4)亏损自补: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风险(如事故赔偿、经营亏损等)由自己全部承担,应交费用不变。‎ ‎  第四条 承包期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单车费用 ‎  1、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费元。‎ ‎  2、每月向甲方交纳企业管理费元。‎ ‎  3、每月向甲方交纳以下税费:‎ ‎  (1)按营业收入的3.42%交纳营业税;‎ ‎  (2)按元/月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  (3)车船使用税 元/件;‎ ‎  (4)代扣代缴的国家其它临时征收的税或费用;‎ ‎  (5)站务公司代理业务综合服务费,按营收的2.5%计算;‎ ‎  (6)按甲方管理规定按月向甲方交纳安全互助金元;‎ ‎  (7)小件快运分成 元。‎ ‎  4、有关费用的其他约定 ‎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信誉保证金 ),合同终止三个月后,在无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的前提下,无息退还乙方。‎ ‎  (2)乙方在各参营车站应班交付的劳务费、治安费、安检费等,按车站收取数由甲方代支并向乙方收取。‎ ‎  (3)遇国家法定节日和高峰运输期间,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  (4)甲方为乙方组织包车、旅游等客源,参照车站收取车辆应班费的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  (5)乙方应承担甲方为维护经营参加协会所分摊的协会费用。‎ ‎  (6)各种费用的计算期以该车上户日或转入日起。‎ ‎  (7)承包经营车辆的各种保险,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保险机构保足各种险种,所有保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加强管理和服务。‎ ‎  (8)因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提高收费标准和新增收费项目,乙方向甲方交纳的费用则作相应调整。‎ ‎  (9)交纳费用的方式:由甲方在乙方的月营运收入中扣收,若乙方月营运收入款不足以抵扣当月应交费用,其差额部分乙方应以现金补足。‎ ‎  (10)甲方为办理承包车辆的交通肇事、治安、违章、临时性事务等所需事务支出,或国家、政府有关部门临时性收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或乙方派员携款同往支付,确需甲方经办人直按办理的,由乙方预支给甲方经办人,办案(事)完毕,经办人与乙方结算。‎ ‎  (11)因客观原因事前不能通知乙方,甲方代乙方办案(事)垫付的费用,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付清。‎ ‎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1)享有对合作经营车辆作为本单位法人财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合同终止,车辆户籍权、经营证照归甲方所有。‎ ‎  (2)享有交通管理部门赋予的线路牌的所有权。‎ ‎  (3)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各项费用,并按国家规定上交各种费用。‎ ‎  (4)车辆属乙方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甲方有权按乙方与银行方的约定、甲方与银行方的约定,协助银行向乙方收款并支付给银行。因连续三个月未付银行本息贷款的,甲方将协助银行扣押车辆,并将车辆交银行按事先约定处理。‎ ‎  (5)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对本合同有关约定进行调整和修改;‎ ‎  (6)有权责令乙方辞退其不按规定雇佣的驾乘人员,其雇佣的驾乘人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7)乙方按合同约定交清各种应交费用后,甲方应及时发放营运手续。‎ ‎  (8)甲方应提供车辆经营、调度、安全管理、机务车管、站点协调、营收结算等多方位服务,协助乙方作好车辆年检、证照年审、车辆保险、事故处理等工作。‎ ‎  (9)组织乙方参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交通安全、优质文明服务等方面的政治、安全、业务学习和培训。‎ ‎  (10)除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外,乙方无违约行为,不得终止本合同或转让承包经营车辆。‎ ‎  (11)车辆车身、内饰等的广告发布权和收益权属于甲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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