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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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垃圾清运服务协议书
垃圾清运服务协议书 第一篇:垃圾清运有偿服务协议书 某某街道垃圾清运有偿服务协议书 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甲方) 某某村(居)、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某某街道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促进全街道各企业、村(居)单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街道早日进入文明卫生城市的行列,彻底改变过去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某计价〔2014〕15号文件《关于核定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特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要求,定点进行清运垃圾。 二、乙方必须落实交通方便、不影响周边群众、本单位员工及他人日常生活的地方为垃圾收集点,收集点设施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自行安排人员把本辖区范围的生活和工、副业的垃圾及废物清理到收集点由甲方转运(辖区内清理人员工资由乙方自负)。 四、甲方必须每天及时到乙方垃圾收集点清运垃圾,确保全天候清洁,建筑垃圾要另收费。 五、乙方缴纳甲方垃圾清运费65000元∕年,垃圾清运费按季度支付,前三季度支付15000元∕季,第四季度支付20140元,均在季度末或下季度初时按时支付。如乙方不按时缴纳垃圾清运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不予转运乙方垃圾,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以上各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方不得违反。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八、服务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为止。 甲方: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签名盖章) 乙方:某某有限公司(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2014年1月9日 第二篇:关于清运垃圾承包的协议书 关于清运垃圾承包的协议书 甲方:新南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清运者倪金马(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巩固新南村的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脏、乱、差的现象,使村民生活环境美化、卫生洁化的环境之中。现经村三委会讨论决定,将本村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清运及时、彻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协议条款。 一、垃圾清运范围:全村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包括路边、桥边、河边、渠边、垃圾箱内、垃圾箱外以及新建垃圾箱的所有垃圾,包括村内排水沟、渠道清理出的杂草,所有垃圾必须一天清运一次,保证日产日清、垃圾中转站有记录。村进行不定时检查,如有未做到日产日清、发现未清运干净,甲方将作每天100元的扣罚款处理。 二、加强清运责任管理。如区、街道在检查时发现一处抄告单,罚款150元/处;如下次还出现类似问题抄告单,将加倍处罚,即罚款300元/处。 三、垃圾堆放地点:垃圾拖运至街道垃圾中转站及六工段街道垃圾填埋场,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倒,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乙方必须确保垃圾清运及运输的安全,甲方不负各种事故责任。 五、垃圾清运承包时间:从2014年4月20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六、在区、街道每月检查或暗访中对我村的考核必须达到98分以上。如未达到此分值甲方扣罚乙方每月100元,如在96分以下则每月扣罚200元。此项罚款与第二条分别计算,并取消该月考核奖。 七、本期垃圾清运工资为月1700元,计14110元。达到98分以上每月考核奖金为300元。根据垃圾中转站的车数每车25元的补贴给乙方(包括街道补贴的10元)。 八、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经双方验收按考得分在次月底前付上季度款项。 九、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不得强调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时间清运。否则,甲方将终止协议,并拒付事先所清运垃圾工资。 十、乙方如遇个别农户的特殊垃圾时,由乙方自行与对方协商落实,甲方协助配合。 十一、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必须按各条款执行,保证本村垃圾清运顺利进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存档各执一份。 甲方:新南村经济合作社代表: 乙方:(签字) 2014年4月20日 第三篇:垃圾清运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xx公司 乙方: 为了创建整洁优美的景区环境,提高驻景区单位办公整体环境和卫生质量,减少二次污染,现太阳岛风景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物业保障部(以下简称甲方)与驻景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就代运生活垃圾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为其代运生活垃圾。甲方依据哈价非发[1988]22号《关于实行垃圾粪便有偿清运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文件条款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乙方收取代运费。 二、乙方每日按规定时间将生活垃圾袋装后在保证不泄露、不破损、不开口的情况下放置在转运间或指定地点,待甲方运出。 三、乙方不准将基建垃圾和其他无关的废弃物堆放在垃圾转运间或其周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清运,因此给正常生活垃圾清运带来不便及对景区的整个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每日或每隔一日(最迟不超过两天)将乙方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出。如因甲方原因未及时清运,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根据以往乙方所产生的垃圾量进行综合认定,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交付甲方全年垃圾代运费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不准拖欠。乙方如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生活 垃圾代运费,甲方有权拒绝代运,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代运生活垃圾时,须做到按期消杀,保持周边清洁,不滞留。按着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如有滞留垃圾(袋),乙方可按当日的代运费标准全额扣除(须双方现场人员认定记录签字)。 七、甲、乙双方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2014年1月1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1年。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二○一○年月日 第四篇:垃圾清运协议书(上传) 垃圾清运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单位非餐厨垃圾清运管理,在甲方与北京市xx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xx清洁车辆场(以下简称xx环卫xx清)达成垃圾清运合作前提下,就乙方通过甲方委托xx环卫xx清进行垃圾清运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 委托内容:乙方通过甲方委托xx环卫xx清负责垃圾清运工作。 1.2委托期限:自201 年月日起至201年月日止。 1.3备注: 本协议委托期限不超过甲方与xx环卫xx清垃圾清运合同期限。 第二条协议金额和付款方式 2.1 201x年度xx环卫xx清的垃圾清运费用标准为元/桶/月,乙方在协议期内应根据垃圾桶用量支付甲方垫付的垃圾清运费用,协议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 2.2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应以支票或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付清当年度清运费。 2.3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清运费后,应向乙方出具正规发票。 2.4 备注: 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垃圾清运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垃圾桶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清运场所,并按 照标准码放,确保垃圾堆放场地道路畅通,以便xx环卫xx清的清洁车辆顺利通行及工作人员正常作业。 3.2 乙方应将垃圾收集到容器内,保持容器的干净、整洁,并负责垃圾容器的设置、更换和维修,为清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3 乙方不准在垃圾站焚烧垃圾,不准往垃圾站倒渣土、非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乙方设垃圾桶时必选先打好站底,垃圾不许地面存放。 3.4 乙方保证不将建筑垃圾和有危害垃圾导入桶内。 3.5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全额支付垃圾清运费。 3.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购置标准型号垃圾桶,乙方可在甲方设置垃圾场内放置个垃圾桶,乙方垃圾不得超量堆放。如乙方垃圾量变化需要增设垃圾桶,需在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再与xx环卫xx清协商变更。如乙方急需增加用量,须提前书面与甲方协商。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甲方负责落实垃圾清运合作单位,并落实合作标准。 4.2 甲方负责安(更多内容请访问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排规范垃圾处理及清运场地。 4.3甲方根据垃圾总量确定垃圾运量,确保垃圾正常清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 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就争议向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7.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于期满后自动终止,如甲乙双方有意向继续合作,应重新协商并签订《垃圾清运协议》。 7.3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 第五篇:装修垃圾清运协议书 装修土头清运协议书 甲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xxx实业有限公司车队(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xx花园的业主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土头、垃圾等及时清运和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创造整洁、舒适的良好环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管理的xx花园业主在二次装修的土头及装修所产生的垃圾(不含生活垃圾)交由乙方负责清运。 二、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所使用的车辆为大型运货车(载重量为3.5立方左右)。 三、依据双方协商,甲方付给乙方的清运费用以售楼面积为单位计算,费用标准xxx元/平方米(售楼面积);此价格一经签署确定无论市场价格的起伏都不影响甲、乙双方的协议价格。 四、乙方向甲方的费用结算方式以甲方统计的已装修完的面积为准,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的装修完的面积在规定的结算时间内到甲方公司总部财务部以转账结算。 五、乙方须向甲方告之准确及时的联系方式,在接到甲方的清运通知时必须前往清运(6个小时内),同时注意在清运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并在当天清运结束时清扫地面的垃圾灰尘。 六、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甲方及厦门市有关规章制度。 七、乙方清运过程中的人员及人员工资和车辆安排由乙方自行控制。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终止时间将依照楼盘的装修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九、乙方在清运土头及装修垃圾时所发生的一切安全意外均由乙方承担。 十、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所有规定,若有违规,履约方可向违约方索取甲、乙双方所发生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甲 方: 乙 方: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