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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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钻孔灌注桩成孔劳务合同
钻孔灌注桩成孔劳务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综合单价承包,工程数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本工程实行包工不包料,(造浆、成孔、清渣、二次清孔、下导管、协助下钢筋笼、协助灌注混凝土等工序),一切机械、电费、机械转场、工程完工后桩机上车等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甲方责任 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生产计划、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当桩机成孔后,负责组织下钢笼灌注,如果耽误(三天后)甲方必须承担乙方工人和机械的误工费和机械费(如果甲方在灌注中混凝土不合格、等料时间长、停电所造成的废桩、断桩,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配备机械设备、熟练工人、施工材料,做 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计划要求,周计划并严格实施,确保 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优质合格)。 第四条 工程单价和计量支付 本工程是φ1.5m、φ1.8m钻孔桩,单价为700元/m(柒佰元每米),计量从护筒口至孔底深度为准,此单价为税后价。 计量支付:乙方完成一定的数量桩基础,甲方支付工作量的50%至80%,工程完工后机械退场,甲方付清工人的全部工资,桩检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两个月内全部付清乙方的余款。 第五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同等效力,由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本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唯一有效合同,双方的各种活动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