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毕业论文转型与契合——解读秦汉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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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毕业论文转型与契合——解读秦汉风俗

XX大学毕业论文转型与契合——解读秦汉风俗姓名:__________2014年6月25日\nXX大学毕业论文转型与契合——解读秦汉风俗姓名:__________2014年6月25日\n转型与契合——解读秦汉风俗一如同文化历史领域中的许多概念,“风俗”或“民俗”一词充满着歧义。20年前出版的第15版《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概述近代以来这一领域的研究状况时指出:“或许没有任何一个研究领域比民俗学更能引起误解”。(注:《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第7卷,1980年第15版,第461页。)一部西方出版的民俗学词典收入的民俗定义达21个。(注:张紫晨主编:《中外民俗学词典》“附录”,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大体上说,关于风俗或民俗的看法主要有文化遗留说、精神文化说、民间文学说、传统文化说以及人民大众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说。(注:钟敬文主编:《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3页。)对风俗理解之所以出现如此之大的差异,一个重要原因是风俗是一个极为驳杂的研究对象,涉及精神和物质层面的几乎所有内容,不同学派或学者的解说通常侧重风俗的一种表现或一个侧面。近十几年来,学界对民俗概念和构成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提出了下述一些富有启发性的意见:民俗研究的主体是民族全体成员的生活文化,其基本结构是物质生产和生活、社会组织、信仰意识和价值体系观念。(注:参见钟敬文:《新的驿程》,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371-393页;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章;程蔷、董乃斌:《唐帝国的精神文明——民俗与文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19页;钟敬文主编:《民俗学概论·绪论》。)在我们看来,风俗大致包括两个部分,其核心内容是人们在对待外部环境以及交往中所呈现的普遍行为方式和精神世界,作为其外延部分则是构成这种行为方式和精神世界基础的自然与人文环境。所谓“普遍行为”意味着风俗是一种群体方式,所谓“精神世界”则是指任何一种风俗都具有精神基础或心理凭藉。由此我们可以从逻辑上将风俗史研究对象与诸如社会史或生活史等相近领域区分开来,尽管这种区分有时并非泾渭分明。秦汉风俗在当时便引起广泛关注。代表性著作有《吕氏春秋》、《新书》、《淮南子》、《史记》、《汉书》、《方言》、《论衡》、《潜夫论》和《风俗通义》等,重点考察的内容包括什么是风俗、风俗如何形成、风俗的基本状况、风俗变化的原因以及风俗的社会功能。这些方面是迄今为止民俗研究仍必须面对的课题。\n汉代学者通常将“风俗”概念的解释与风俗的形成联系在一起。《汉书·地理志下》指出:“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应劭《风俗通义·序》也写道:“风者,天气有寒暖,地形有险易,水泉有美恶,草木有刚柔也。俗者,含血之类,像之而生。故言语歌讴异声,鼓舞动作殊形。”这种解释用现代语言表述就是:群体生活方式的差别是风俗的基本内容,风俗是在自然和人文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因此“风俗”具有自然与人文的双重意义。这个视野广阔的阐说,也成为汉代以后传统中国人文学界对“风俗”概念的共识。关于秦汉时期风俗状况,最为系统的陈述见诸《史记·货殖列传》和《汉书·地理志》班固所辑汉成帝时朱赣条陈各地风俗,前者反映了战国后期至西汉中期以前的风土人情,后者则展示了西汉中期至西汉后期各地风俗概况。值得注意的是,秦汉学者对风俗的观察和记录并不限于华夏民族,边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也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在《史记》成书前,《吕氏春秋》和《淮南子》便记录了岭南和塞外居民的生活方式。其中,后者的描述更富有价值。如述越人习俗云:“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民人被发文身,以象鳞虫,短绻不绔,以便刺舟,因之也”(《原道训》),“得髯蛇以为上肴”(《精神训》)。随着域外交往的增加,汉代人初步走出以前较为狭小的生活圈子,人们的眼界得到拓展,南亚、中亚和罗马地区居民的一些风俗也历史性地留在笔墨之中。尽管有关记述十分简略,但却显示出当时风俗观念所具有的国际眼光。风俗备受秦汉学者重视的原因还在于,在他们看来,风俗不仅是学术探讨的对象,更重要的是,它与国家兴衰息息相关。由此引发出秦汉风俗观的一项重要内容:风俗的政治教化功能及其可变性,所谓“为政之要,辩风正俗最其上也”(注:《风俗通义·序》。《风俗通义》版本据吴树平:《风俗通义校释》,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以下引文不再注版本。其他征引文献均依此例。)“若不修其风俗,而纵之淫僻,乃随之以刑,绳之以法,虽残贼天下弗能禁也”(注:《淮南子·泰族训》。《淮南子》版本据张双棣:《淮南子校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据《风俗通义·序》所述,应劭是在东汉末年“王室大坏,九州幅裂,乱靡有定,生民无几”的社会背景下撰写此书,目的在于纠正时俗的“迷昧”,为汉王朝的复兴提供资鉴。\n这一时期,关于风俗的讨论大致流行如下几种观点:其一,风俗是一种差异,而这种差异缘自不同的自然和文化背景,是为风俗观中的环境影响说。《淮南子·地形训》认为,自然环境和食物摄取与人的性格和品质具有因果关系,所谓“衍气多仁,陵气多贪,轻土多利,重土多迟……中土多圣人。皆象其气,皆应其类”。《吕氏春秋·用众》指出:“戎人生乎戎、长乎戎而戎言,不知其所受之;楚人生乎楚、长乎楚而楚言,不知其所受之。今使楚人长乎戎,戎人长乎楚,则楚人戎言,戎人楚言矣。”贾谊则强调生活在不同地区的人群“生而同声,耆欲不异”,但在其成长过程中,因“教习”的不同形成风俗差异。(注:《汉书·贾谊传》。中华书局点校本。)贾谊所说的“教习”与当代社会学和心理学的“习得”概念有类似之处,值得重视。其二,上古时期风俗纯厚质朴,后世风俗浇薄败坏。是为风俗观中的厚古薄今说。《淮南子》集中阐述了这一种观点。《本经训》通篇主旨就是今俗不如古俗。在其他篇章中,也有不少类似的文字。如《齐俗训》云:“今世俗之人,以功成为贤,以胜患为智,以遭难为愚,以死节为憨。”此后仍有不少人坚持厚古薄今的风俗观。盐铁会议上,文学声称:“古者贵德而贱利,重义而轻财。……及其后,礼义弛崩,风俗灭息。故自食禄之君子违于义而竞于财,大小相吞,激转相倾。此所以或储百年之余,或无以充虚蔽形也。”(注:《盐铁论·错币》。《盐铁论》版本据王利器《盐铁论校注》,中华书局1992年版。)可以看出,这种风俗观念是汉代思想文化中崇古思潮的组成部分。其三,物质财富的增长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必定带来风俗的沦丧。是为风俗观中的财富与风俗悖离说。《淮南子·齐俗训》指出:“有大路龙qí@①,羽盖垂ruí@②结驷连骑,则必有穿窬、拊楗、抽箕、yú@③备之奸”。西汉中期参加盐铁会议的贤良文学也以此为立论基础抨击朝政,具见《盐铁论》诸篇。在汉代其他文献中也常可见到这种意识的种种表述。限于篇幅,这里不赘举。虽然也有相反的见解,如《汉书·食货志》上所说的“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物”,但只是风俗观中的一条副线。\n其四,大一统的王朝需要统一的风俗,统治者应致力于风俗的一致化,取消风俗的区域差异有助于保证国家稳定;相反,风俗的多样化则必然瓦解统治基础。是为风俗观中的“齐同”说。这种观点在西汉中期以后成为定见,清晰地显示出中央集权加强后风俗观的变化。如终军指出:“夫天命初定,万事草创,及臻六合同风,九州共贯,必待明圣润色,祖业传于无穷。”(注:《汉书·终军传》。)王吉写道:“《春秋》所以大一同者,六合同风,九州共费也”,而“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户异政,人殊服”的结果是“诈伪萌生,刑罚亡极,质朴日销,恩爱寝薄”。(注:《汉书·王吉传》。)平帝时,王莽为粉饰太平,编造“天下风俗齐同”谎言(注:《汉书·王莽传上》。),也反映风俗“齐同”观的影响。其五,风俗并非凝固不变,良好的风俗要依靠社会上层尤其是君主或圣人的努力来建立。是为风俗观中的圣人施教说。这个思想贯穿两汉。如《淮南子·泰族训》说:“圣人怀天气,抱天心,执中含和,不下庙堂而衍四海,变习易俗。”匡衡提出改革风俗的方案是社会上层以身作则:“公卿大夫相与循礼恭让,则民不争;好仁乐施,则下不暴;上义高节,则民与行;宽柔和惠,则众相爱。四者,明王之所以不严而成化也。”相反,如果“朝有变色之言,则下有争斗之患;上有自专之士,则下有不让之人;上有克胜之佐,则下有伤害之心;上有好利之臣,则下有盗窃之民”。因此,上层的行为是“风俗之枢机”,风俗是否能向理想的方向发展,“审所上而已”。(注:《汉书·匡衡传》。)应劭在《风俗通义·序》中也认为:风俗“或直或邪,或善或淫也”,“圣人作而均齐之,咸归于正,圣人废则还其本俗。”将改变风俗的力量完全系于个人,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我们从中也能窥见风俗与政治的密切联系。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政治和法律对改变风俗的作用也引起人们思考。《淮南子》表达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fàn@④论训》承认法律对风俗的制约作用:“法度者,所以论民俗而节缓急也”;《主术训》却持“刑罚不足以移风”的否定性意见。《淮南子》成于多人之手,因此这些相反的看法应是当时不同意见的记录。这两种意见此后都得到呼应。《潜夫论·三式》则强调法律控制不良风俗的巨大意义:“夫积怠之俗,赏不隆则善不劝,罚不重则恶不惩。故凡欲变风改俗者,其行赏罚者也,必使足惊心破胆,民乃易视。”另一方面,也有人将属于道德范畴的“礼义”视为移风易俗的不二法门,生活在西汉中后期的王吉是这一观点的代表之一。他指出:“今俗吏所以牧民者,非有礼义科指可世世相通行者也,独设刑法以守之。……是以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户异政,人殊服,诈伪萌生,刑罚亡极,质朴日销,恩爱寝薄。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n,非空言也。”(注:《汉书·王吉传》。)这五个方面的思想萌芽在春秋以来的百家争鸣中均有程度不同的体现,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些风俗观念正是在秦汉时期才得到全面展开。就思想史自身逻辑脉络而言,一方面这些观念略显零乱,另一方面仍显示出明显的思维同一性,即风俗与社会尤其是与政治方面的关系贯穿着上述这些观点,这既是秦汉风俗观的中轴,也是中国古代社会风俗观的一条基本脉络。观念的历史是社会历史的组成部分,在人们所目及的秦汉风俗形态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风俗与风俗观之间的密切关联。二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秦汉时期都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期。秦王朝对全国的统一,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表明一个新时期的来临,则是从汉代开始的。许多后代出现的现象,在汉代已经显示出其具有必然意义的强大生命力。在政治上,大一统中央集权王朝建立,与此相配套的各种制度趋于成熟;在经济上,私有化的土地所有制基本定型,产业的构成及其分布格局更为明晰并形成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管理和经营方式;在思想文化方面,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局面被适应王朝统治的思想统一模式所取代。这三个为人们所熟知的方面都奠定了此后一千多年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的基础和规模。在风俗习尚方面,这个时代同样有着承先启后的意义,只是由于自身特点,风俗演变的时间轨迹与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方面的变化并不完全重合。\n以王朝为标尺,秦汉可以被看作一个时间段落,但从风俗流变看,战国晚期到西汉中期当属一个时代,而西汉后期和东汉则更具内在一致性:前者更多的保留了大一统前的风俗习尚,同时也在继承过程中注入改造;后者则在继承改造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与大一统政治形态和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习俗。住宅、服饰、信仰、出行、游艺、丧葬、儿童教育、社会风尚和人际交往等方面都明显地表现出这种转变,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后代。礼仪是一种精致化的风俗,它的变化展现出同样的轨迹。《周礼》、《仪礼》和《礼记》是否为周代礼制,学术界尚有不同意见。我们认为尽管“三礼”成书较晚,但其主干部分应大致反映了周代礼仪特点(注:沈倬文和杨向奎先生曾将先秦史迹与《仪礼》互证,证明《仪礼》所述许多礼仪在当时确实存在,《仪礼》的诸多内容并非汉儒向壁虚构。参见沈倬文:《略论礼典的实行和〈仪礼〉书本的撰作》,《文史》第15、16辑;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下卷《周公对于礼的加工与改造》,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即等级上尊卑有序、血缘上亲疏有别和程序上的细致繁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原有统治秩序的解体,周的礼仪制度也彻底瓦解,“礼崩乐坏”就是对这一历史事实的真实概括。根据现有史料,秦王朝的礼仪制度与周礼有很大差异。西汉建立不久即致力于重建礼仪,但一直到西汉中期,礼仪制度仍较为粗疏。礼仪制度的严密化和规整化的趋势,则始于西汉后期而完成于东汉王朝。汉代礼仪的两大支柱是尊卑有序、亲疏有别,因此在本质上可以视为对周礼的继承。另一方面,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以及日常生活内容的改变,也使得汉代礼仪与周礼出现了一些重要差异。譬如,与政治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相适应,礼仪强化了对皇帝至高尊严的维护。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密,导致社会分层的扩大,在一个群体较多的社会中,繁密的礼仪不仅无助于交往,反而成为交往的包袱。因而,汉代礼仪的繁密程度明显不及周代礼仪。这些方面同样直接和间接地影响着后代。从这个意义上说,秦汉时期的风俗既是旧时代的结束,也是新时代的肇始。秦汉风俗这种鲜明的时代特征不仅表现在动态演进中,在风俗的世俗化气质、多元的区域构成以及法律与风俗的关系等方面,也显示出秦汉风俗所具有的深刻历史影响。与中国历史上其他时期相似,秦汉风俗具有强烈的世俗化色彩。求富趋利始终是这个时期人们的普遍心态。《吕氏春秋·节丧》“民之于利也,犯流矢,蹈白刃,涉血@⑤肝以求之”的描述和《史记·货殖列传》引述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谚语,形象地展示出这一时代风貌。目睹社会现实的司马迁把求“福”规定为“人之性情”,是天下所有人“俱欲”的目标。(注:《史记·货殖列传》。中华书局点校本。)东汉人王符将理想化的“君子”定位为“非为嘉馔、美服、淫乐、声色也,乃将以底其道,而适其德也”(注:《潜夫论·@⑥\n学》。《潜夫论》版本据汪继培笺、彭铎校正:《潜夫论笺》,中华书局1979年版。);杨秉以“我有三不惑:酒、色、财也”而自负(注:《后汉书·杨震列传附子秉》。中华书局点校本。),恰证明追逐“嘉馔、美服、淫乐、声色”和“惑”于酒、色、财者的众多。长寿、多子、安逸舒适、仕途显赫等也是人们祈盼的生活内容。不仅如此,社会交往也成为实用化的工具。由于“与富贵交者,上有称举之用,下有货财之益。与贫贱交者,大有赈贷之费,小有假接之损”以及“欲相护论议”,因此“富贵虽新,其势日亲;贫贱虽旧,其势日疏”的现象广泛存在。(注:《潜夫论·交际》。)王充鄙夷为“俗性”(注:《论衡·自纪篇》。)。汉代文学作品中则有“世薄多苏秦”的愤然(注:《太平御览》四0六引《古歌辞》。)。世俗生活是风俗的催化剂。对财富积累和享乐的无休止追逐,不仅极大刺激了人们的消费欲望,也引发价值观念的改变。秦汉风俗第一次重大变化出现在社会经济得到恢复的文帝统治时期。贾谊十分敏锐地观察到在享乐观念驱使下世风改易:“今世以侈靡相竞,而上亡制度,弃礼仪,捐廉耻,日甚,可谓月异而岁不同矣。逐利不耳,虑非顾行也,今其甚者杀父兄矣。盗者duō@⑦寝户之lián@⑧,搴两庙之器,白昼大都之中剽吏而夺之金。矮伪者出几十万石粟,赋六百余万钱,乘传而行郡国,此其亡行义之[尤]甚者也”(注:《汉书·贾谊传》。)。“今世贵空爵而贱良,俗靡而尊奸;富民不为奸而贫为里骂,廉吏释官而归为邑笑,居官敢行奸而富为贤吏,家处者犯法为利为材士。故兄劝其弟,父劝其子,则俗之邪至于此矣。”(注:《新书·时变》。抱经堂本。)以后,类似的景象总是伴随类似的社会背景不断出现,呈现出周期性的跃动节奏。秦汉时期宗教信仰同样具有强烈的世俗化特点。当时的神灵具有不少世俗人性,例如他们喜欢吃喝,有的贪色,并非都是道德楷模。按照睡虎地秦简《日书》的说法,群神只有在世人祭祀过程中受飨后,才能“盈志”(甲种简3正贰)。东海神甚至如世间无赖一样在葛陂神家中淫其夫人(注:《后汉书·方术列传下·费长房》)。更重要的是,秦汉人对神灵的信从带有强烈的讨好付出——索取回报的实用主义色彩,无论是出于对神祉的敬重抑或恐惧。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没有后者就绝不会有前者的产生。正如《汉书·郊祀志上》所强调的对神“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灾祸不至,所求不匮”。\n诚然,说秦汉人的精神世界完全世俗化有简单片面之嫌。他们对生命意义发出的询问,至今仍能撄动人心。短暂的人生为他们的心灵蒙上了一层层忧郁的影痕。这种情绪在以“古诗十九首”为代表的文学作品中有着极为细腻的表达:“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青青陵上柏》);“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今日良宵会》)。野郊的坟茔、四季的更替都能使汉代人产生具有本体意味的恐惧感:“去者日以shū@⑨,生者日以亲。出郭门直视,但见丘与坟。……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去者日以shū@⑨》);“回风动地起,秋草萋已绿。四时更变化,岁暮一何迟”(《东城高且长》)。然而,人们同样可以在《古诗十九首》中清楚地看到,对生命短暂的悲凉并没有驱使汉代人将生命之舟从“此岸”驶向“彼岸”,相反却让自己在“此岸”中更刻意地经营:“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愚者爱惜费,但为后世嗤”(《生年不满百》);“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万岁更相迭,圣贤莫能度。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驱车上东门》)。及时行乐尽情享受被视作善待人生的即使不是唯一也是最重要的归途,经过震撼的精神家园在世俗网络的操作下回归平静。总之,在今生与来世、此岸与彼岸、肉体与心灵的对话中,是前者溶解了后者而不是相反。尽管秦汉时期的主流意识强调风俗的等齐划一,尽管王朝风俗拥有大量的一致性内容。但完全等齐划一显然只是一种理想,而风俗内容上的一致性也蕴含在相对之中。这里不仅有时间的变化,也有空间的差异。《史记·货殖列传》从物产、经济、民风三个方面对西汉前期的区域分布进行了系统说明,其中的部分内容与风俗有关。据司马迁描述,当时有关中、三河(河东、河内、河南郡)、北方沿边地区、齐、邹与鲁、梁与宋、颍川与南阳、楚8个大的风俗区域。从司马迁的描述中可以看出,西汉前期区域风俗的地理格局显然与春秋战国时期诸国位置有着直接联系,其风俗在很大程度上同样也是春秋战国民风的延续。西汉后期扬雄《方言》记录的地方方言大体有秦(包括秦豳、秦之西鄙、自关而西秦汉之间、秦旧都等)、陇(包括西陇、凉州西南等)、晋(包括晋、东晋秦晋、晋之北鄙、河汾之间等)、蜀、燕、代(包括燕、燕之外鄙朝鲜洌水之间、北燕朝鲜之间、北燕、北燕之外郊、燕代、燕赵等)、赵、韩、齐、鲁、周、郑(包括周魏、周魏齐宋楚、周魏之间、周洛韩魏间、周洛韩郑汝颍、周郑之间等)、宋卫、陈、梁、吴、西楚、南楚、瓯、东瓯、瓯越、西瓯等,此外还有相邻地区的交叉方言。可见,作为风俗组成部分的方言,也具有相似的地域布局。这些都显示出风俗流变过程中的历史传承。\n不过,由于司马迁视野的局限,他的记录并不完善。譬如,巴蜀地区的民风在他的笔下没有得到反映,将天水等地风尚等同关中地区也不够准确。另一方面,随着统一国家的建立,“国土变改,民人迁徙”(注:《汉书·地理志》下。),原有的区域风尚也出现了缓慢的改变。汉成帝时,朱赣对各地风土人情重新进行描述,原文虽已不可见,但主要内容却保留在《汉书·地理志》下中。其中的风俗区域与司马迁所述有同有异,既补充了司马迁的缺漏,也显示区域风俗的某些时间性变化。区域风俗差异不仅展示了秦汉王朝丰富的风俗景观,同时也提出了若干有意义的问题。例如,是什么原因使秦汉风俗统一和多元态势成为可能?多元与统一是否就是秦文化与楚文化之间的简单对立和融合?这种态势是一种偶然的历史情状还是具有必然性走向?这一进程所呈现的普适性因素和特殊因素是什么?统一与多元之间有着什么联系?风俗领域的统一与多元与政治上的大一统有着怎样的关系?这些问题显然需要更为细致的讨论。我们在这里试图强调的是,秦汉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传统的广泛内容,为既定的风俗空间走向提供了适宜环境。秦汉以后,尽管一些区域的风俗内容发生了变化,尽管存在风俗中心区域向边缘区域的浸润,但由于同样因素,这种统一和多元的风俗构成却一直延续至今,并由此显示出这个历史时期的转型意义。孟德斯鸠曾对法律、风俗和礼仪作了如下区分:“法律和风俗有一个区别,就是法律主要规定‘公民’的行为,风俗主要规定‘人’\n的行为。风俗和礼仪有一个区别,就是风俗主要是关系内心的动作,礼仪主要关系外表的动作。”他还进一步指出,中国则把法律、风俗和礼仪混淆在一起,风俗代表法律,礼仪代表风俗。(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12页。)虽然孟德斯鸠所说的“中国”主要是指清王朝,但他提出的中国古代风俗、法律和礼仪具有同构型的看法则值得探讨。本文涉及的历史时段也遭遇类似问题。首先应该看到,与中国古代其他时期相同,秦汉王朝的礼仪并未游离于风俗之外,它不仅具有“外表的动作”,也显示了时代的价值观念。因此二者原本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指称。而秦汉王朝的法律与风俗之间却存在本质区别,法律的强制和风俗的制约也有着可以分辨的界限,尽管在有的情况下与风俗有关的习惯法使得这条界限有时显得模糊,也就是说,法律和风俗一般不具有相互等同意义。不过,秦汉风俗和法律仍然是沟通的而非隔绝的。如前所述,肯定法律对风俗控制作用是秦汉风俗观的一个内容。观念总是现实社会的产物,我们在秦汉历史上可以发现,不仅法律参与对风俗的控制,如“循吏”利用法律权威移风易俗;风俗同样也影响着法律的实行,如法律禁止生活中“逾制”行为的失效。在个别地区,风俗甚至可以转化为法律。东汉章帝朝山阳太守秦彭“以礼训人,不任刑罚”即是典型例证(注:《后汉书·循吏列传·秦彭》。),尽管这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风俗是一种软性秩序,法律是一种硬性秩序,二者虽非同一种事物,却是往来频繁的联姻者。以主流风俗观念为主要代表的意识形态和法律与风俗之间的同构不是从秦汉时期开始的,却在这个历史时代得到全面认定,并获得空前加强。统一的国家机器以行政力量干预风俗走向,力图使之符合政治形态和意识形态,大一统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藉此得到有效保障。这种情态不仅对秦汉王朝风俗和法律的内容和形式均产生了深刻影响,也是秦汉以后中国社会中风俗与政治关系的基本模式。三无疑,风俗的形成是一个有意义同时也是颇具难度的话题。本文作者有限的知识范围对此无法提出有深度的意见。但我们还是愿意就秦汉风俗的发生和发展背景进行扼要归纳。自然环境和经济结构是风俗形成的基础。前述秦汉时期的区域风俗差异都与各自的自然和经济环境息息相关。如“多林木”与草原交错的地理环境,商业活动的缺乏,导致陇西居民“以射猎为先”、重“车马田狩之事”,并进而造成这里人口的勇敢善战和质朴豪爽的性格(注:《汉书·地理志下》。)。北方边地种、代民风悍勇,不事农商,也与“地边胡,数被寇”(注:《汉书·地理志下》。)的环境有着直接关系。巴蜀地区有着优越的自然条件,“俗不愁苦”,当地居民自然容易养成“轻易淫yì@⑩,柔弱褊@(11)”的习性。(注:《汉书·地理志下》。)相反,在“险恶山居”的韩地(注:《史记·张仪列传》。),吝啬节俭风气成为对恶劣生存环境的响应。商业都城浓厚的商业气氛对这里居民的性格也起着直接的模铸作用。长安和周围诸陵以及洛阳即是一个鲜明的例子。\n风俗是人文的重要内容,人口因素是摇动风俗的一个杠杆。在人口密度较大地区,人口压力总是通过不同方式影响人们的生活习惯。如鲁地“虽颇有桑麻之业”,但因地狭人众,且“亡林泽之饶”,当地居民形成“俭啬爱财”的风俗;同样的“地薄人众”,在赵和中山地区则成为男性不断从事“椎剽掘冢”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因。(注:《汉书·地理志下》。)移民对区域风俗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影响程度大体与移民人口数量呈正比关系。长安及周围诸陵一带,除汉初迁徙齐、楚旧贵族外,朝廷又多次将二千石官吏、高訾富人及豪杰并兼之家迁往这里。新人口自身的两个显著特点成为移风易俗的动力。首先,他们有着较高的经济水平,长安及周围地区的消费状况因而得以迅速提高:“于是既庶且富,娱乐无疆。都人士女,殊异乎五方;游士拟于公侯,列肆侈于姬姜”(注:《文选》卷一班固《西都赋》。中华书局影印本。)。其次,移民来自不同的地方,阶层不同,价值观念各异,原有较为单纯的风俗格局因而受到很大冲击,并重组为“五方杂厝,风俗不纯”新的复杂格局:“世家则好礼文,富人则商贾为利,豪杰则游侠通奸”。(注:《汉书·地理志下》。)长安式的个例并非惟一。在西北边区,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四郡,原为匈奴昆邪王和休屠王统治地,武帝设置四郡后,迁入大量内地人口。“其民或以关东下贫,或以报怨过当,或以悖逆亡道,家属徙焉,习俗颇殊。”(注:《汉书·地理志下》。)颍川、南阳地区风气原本朴实忠厚,但自秦灭韩后,“徙天下不轨之民于南阳”,这里的社会风俗出现了急剧变化,“俗杂好事,业多贾,其任侠”(注:《史记·货殖列传》。);有“难治”之名(注:《汉书·韩延寿传》。)。即使一个小区域出现大量移民,也可能因此形成与周边迥异的风俗孤岛。司马迁观察并记录的位于邹、鲁的薛地(今山东滕县南)民风便是其中最突出的例子:由于战国后期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矣”,因此“闾里率多暴桀子弟”,形成与邹、鲁大相径庭的风气。(注:《史记·孟尝君列传》“太史公曰”。)\n历史传承是决定风俗走向的一个普遍因素,传承的必要条件乃是自然和人文环境的稳定不变,秦汉风俗也遵循这个规律。在生产和生活方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下,某一地区风俗大体是前代风俗的延续,即使出现某些改变,也只是缓慢和些微的。其中有典型意义的地区是秦地和梁、宋地区。司马迁指出,秦地居民重农风气继承了“公刘适豳,大王、王季在歧,文王作丰,武王治镐”的传统,“故其民犹有先王之遗风”。梁、宋地区质朴的民风也是前代遗风的延续。(注:《史记·货殖列传》。)这两个地区民风能够长期延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自地区稳固的农业文化。秦汉风俗习尚的形成和改变与包括情感、情趣、信仰在内的精神因素有着密切关系。以居住风俗为例,秦汉人对宅门的高度重视,既出于安全的需要,也缘于对宅门的许多俗信;东汉时护卫楼阁和上层居室中兵兰的普遍出现,是战乱后防卫心理增强的结果。此外,宴饮活动的盛行、男性和女性的修容方式及其变化、上层社会乘坐马车向乘坐牛车的转变、妇女改嫁得到广泛认同、沐浴禁忌、厚葬的流行、斗兽的风靡等许多社会风尚,都可从心理层面上寻得合理解释。某些社会上层人士或统治集团是否对风俗产生影响在近代以来的西方学术界是一个有争议的论题。孟德斯鸠写道:“风俗和礼仪不是立法者所建立的东西,因为他们不能建立,也是不愿建立的”(注:孟德斯鸠著、张偃深译:《论法的精神》,第312页。)。20世纪初,美国学者萨姆纳肯定了上层社会对风俗习尚的导向作用,在他看来,“控制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活动和生活策略”的统治阶级“领导着高雅、文明和生活艺术的新潮流。他们引入了变异”,而普通百姓是因循守旧的,“过着完全自发的生活,就像动物一样”。(注:萨姆纳(W.G.Sumner):《民俗》,转自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第192页。)稍晚一些时候的德国学者埃里亚斯的看法则显得有些矛盾。一方面他认为风俗习尚的改变不是由个别人或个别团体通过目标明确的教育理智地加以实现;另一方面他又指出,习尚的传布方式是从少数上层传布到广大阶层。(注:埃里亚斯(NorbertElias)著、袁志英译:《文明的进程——文明的社会起源和心理起源的研究》,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51、270页。)这里例举的三位学者或是思想家,或是社会学家和风俗史家,尽管他们都有各自的知识背景,所处时代也不相同,但在这个问题上,他们论述的意图具有共性,即都试图证明各自的结论具有普遍意义。类似的看法也存在于国内学界。\n这里实际上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其一,个人或群体是否能有意识地改造风俗;其二,改造的效果如何。如前所述,秦汉王朝主流风俗观念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赋予风俗高度的政治功能,这个理论必然逻辑地导出统治集团必须依照为自己所肯定的模式改造或引导风俗。秦汉王朝的历史逻辑吻合了理论的逻辑。在风俗面前,统治群体不是被动适应者,而是主动改造者。风俗本身的“厚”与“薄”和控制风俗的方式一直是他们关注的内容。司马迁曾开列出整合风俗的五种方式:“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与之争”。(注:《史记·货殖列传》。)盐铁会议上文学也提到用“导”治理风俗:“导民以德则民归厚,示民以利则民俗薄。俗薄则背义而趋利,趋利则百姓交于道而接于市。”(注:《盐铁论·本议》。)不过就实践而言,秦汉统治者对风俗的态度通常不是“因之”或“利导之”,而是采用法律手段和道德教诲强制半强制地谫除与政治控制相矛盾的风俗;强制半强制地助长与政治控制相适应的风俗。其大要是以重农、稳定、等级和血缘为旨归。正如《吕氏春秋·上农》所说:“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民农则其产复,其产复则重徙,重徙则死处,而无二虑。舍本而事末则不令,不令则不可以守不可以战。民舍本而事末则其产约,其产约则轻迁徙,轻迁徙则国家有患皆有远志,无有居心。民舍本而事末则好智,好智则多诈,多诈则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09年)会稽刻石云:“大治濯俗,天下承风,蒙被休经。皆遵度轨,和安敦勉,莫不顺令。黔首修,人乐同则,嘉保太平。”(注:《史记·秦始皇本纪》。)其实,对风俗意义的这种战略性思考在此前更早时候已成为秦的治国方针,如睡虎地秦简所说的“父兹(慈)子孝,政之本@(12)(也)”。(注: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汉王朝继承并在实践中发展了秦的这一统治理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汉代“循吏”治民方略中,重农抑商和移风易俗是互为表里的重要内容。两汉的“循吏”或以行政手段,或以道德示范,或多或少地改变了辖区风俗。如西汉渤海太守龚遂在商业气息浓厚的齐地倡导农业,不仅“吏民皆富实”,而且“狱讼止息”。(注:《汉书·循吏传·龚遂》。)汝南太守何敞“在职以宽和为政”,“是以郡中无怨声,百姓化其恩礼。其出居者,皆归养其父母,追行丧服,推财相让者二百许人”。(注:《后汉书·何敞列传》。)山阳太守秦彭“以礼训人,不任刑罚”,为郡中百姓设立符合伦理纲常的诫条,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当地社会风气。(注:《后汉书·循吏列传·秦彭》。)这些都是个人有意识改变风俗并发生作用的例证。此外,上层人物的一些无意识行为也能影响风俗的走向。西汉淮南地区百姓重女轻男,《汉书·地理志》下将这个现象归为“淮南王异国中民家有女者以待游士而妻之”。尽管这可能并非唯一的原因,但统治者的举措对这种风气至少产生了诱发作用。东汉后期,孙寿的服饰、发式和化妆原本只是她个人的喜好,但很快就对京城洛阳妇女产生导向。(注:《后汉书·梁统列传附玄孙冀》。)事业上的成功者或德范楷模也可能引起某个地区或群体风俗上的变化。如西汉前期鲁人曹邴氏经商有方,“富至百万”,其家乡许多人以他为榜样,“去文学而趋利”。(注:《史记·货殖列传》。)而东汉后期文人中“林宗巾”的风靡,则显示名士郭太(林宗)个人魅力的影响。(注:《后汉书·郭太列传》。)因此,就秦汉历史而言,否定个人或上层社会对风俗影响的意见是没有说服力的。不过,夸大某个强力人物或强势集团对风俗的改变作用同样不足取,普通民众也绝非简单接受改造的愚氓。一方面,在社会经济政治结构和日常生活发生重要变化的过程中,民众与上层集团一同参与了风俗的改变。另一方面,民众也以自己的主体性响应上层引导。《后汉书·循吏列传·卫飒》载,桂阳郡因“与交州接境,颇染其俗,不知礼则”,东汉初年太守卫飒“修庠序之教,设婚姻之礼。jī@(13)年间,邦俗从化”。但同传《许荆》却说,和帝时,桂阳仍然“风俗脆薄,不识学义”,太守许荆“为设丧纪婚姻制度,使知礼禁”。此时上距东汉初年已近百年,可见卫飒治郡“邦俗从化”是言过其实之辞。尤其是当具有深刻社会背景的风俗如潮袭来时,个人逆流而动的努力只能是吹弹可破的泡沫。《汉书·食货志》下记载武帝朝宰相公孙弘为改变奢侈风尚“布被,食不重味,为下先”,但“无益于俗,稍务于功利矣”的故事,正是汉代历史上出现过的许多类似泡沫中的一个。总之,作为文化现象的风俗自身是复杂的,风俗形成的背景和变化的原因同样是复杂的。习俗是社会的产物,也必定依社会的特性而定型,依社会的运动而运动,依社会的演进而变化。自然环境、经济、政治、传统、社会心理、人口和上层社会等一系列因素,从不同方面为秦汉风俗习尚的形成和改变提供了基础和驱动力。如果说这里有唯一性的解释,那么这个“唯一”就是多种因素的合力。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形成和改变秦汉风俗历史的合力同样也不是诸种因素的简单相加。\n四当然,风俗并不只是社会的产物,它也塑造和影响着社会。秦汉社会渗透着风俗,在日常生活领域所有方面,风俗以其强大的力量,规范和调节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它的一系列特点和引人注目的影响力使之成为与经济、政治、文化同样重要的第四种历史力量。如同所有时代的人类活动,秦汉王朝的历史演进不是抽象和先验预设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一系列复杂的行为,总是通过具体而丰富的生活得以展现,而日常生活的所有内容,则是由存在于群体表层和深层的各种风俗得到保证。就其表现来说,秦汉的风俗世界十分繁杂,但却非杂乱无章的集合。一个时代的群体风俗总是具有高度契合的内在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不仅是风俗能够存在的基础,也是维系这个社会的锁链。例如,家庭生活中的奉先思孝和长幼尊卑的血缘宗法等级性,通过衣食住行、婚丧嫁娶、人际交往乃至节日、沐浴、游戏活动等不同类型的习尚得到强化,并发展成为一种普遍化的社会行为。这种行为不但保证了社会生活的稳定,也进而保证了政治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稳固。如果把秦汉社会看作一个硕大的网络,那么使这个网络得以浑然成型的网线就是存在于这个社会中的风俗习尚。风俗网线既富有张力,又格外坚韧,秦汉时期所有重要征象都可由植根于社会之中的风俗世界得到有意义的解释。\n秦汉时期风俗世界的深刻价值和巨大功能还在于它是一个长时段的历史。作为秦汉社会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风俗存在着变化,并以自身的变化敏感地显示社会变迁;另一方面,相对于其他一些社会现象如经济周期、人口增长和衰减、战争、朝代更替而言,风俗一经形成,便具有稳固性,其变化的方式不是飞流直下的瀑布,而如小溪潺潺流动。正如萨姆纳所说:“随着时光的流逝,民俗将变得越来越固执,越来越不容质疑,越来越不容变通。”(注:萨姆纳:《民俗》,转自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第174页。)在风俗物质生产和社会生活、生产组织、信仰意识和价值体系四个层面中,决定人们精神风貌的信仰意识和价值体系的变化尤其缓慢。一方面,风俗不时浮于社会的最表层,给人们以直接可视的映象;另一方面,它又存在于社会最深邃和隐秘的沉积层中。就每一个风俗而言,它无疑是零散的;就整体风俗而言,它又是一个拥有复杂联系和内在一致的系统。正是这些特点使得风俗成为决定秦汉王朝走向的最具活力和本质意味的因素。秦汉人生于风俗,长于风俗,终于风俗,风俗不仅教导着一代又一代人如何生存和生活,更指引一代又一代人有意识地保持这种生存和生活方式,将自己及其后代牢固地附着在这片人文土壤上。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旗去其加斤  @②原字纟加委  @③原字跑左加俞  @④原字氵加(卺去丞)  @⑤原字执下加皿  @⑥原字言旁加(夫夫下加贝)  @⑦原字掇去扌右加刂  @⑧原字竺去二下加廉  @⑨原字疏去右加束  @⑩原字氵加失  @(11)原字阝右加(户里加乙)  @(12)原字医加殳  @(13)原字其下加月\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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