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8-3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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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计算机管理规定
计算机管理规定 计算机管理规定第一条本制度涉及的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室所属设备及由计算机室负责安装在其他部门的计算机设备。第二条病毒防护1.要求:(1)装有软驱的计算机一律不得入网。(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3)对于尚未联网的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计算机室负责。(4)任何计算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计算机室负责安装。\n(5)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7)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9)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计算机。2.监管措施:(1)由计算机室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部管辖范围内所有计算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2)由计算机室起草防病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计算机部经理批准后实施。(3)由各专业负责人和计算机室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n(4)由计算机部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第三条硬件保护及保养1.要求:(1)除计算机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的计算机设备。(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计算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4)各专业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5)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n(6)所有带锁的计算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7)计算机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2.监管措施:(1)各部门所辖计算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计算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第四条奖惩办法1.自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凡是发现以下情况,计算机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1)计算机感染病毒。(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n(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计算机及相关外设。2.凡发现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计算机管理规定-三联阅读(1)违章作业。(2)保管不当。(3)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3.计算机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