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讲:实证经济学及规范经济学(修订稿)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第5讲:实证经济学及规范经济学(修订稿)

第5讲: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修订稿)第五讲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通过前几讲的学习,大家应该已经认识到,经济学是一门社会科学,跟物理学等自然科学一样,在若干假设、公理之上逻辑地推出一个理论体系,用于解释现实世界里的各种各样的现象。但是,我在第二讲“经济学是一门社会科学”里指出,由于经济学是研究人的,与物理学是研究物的相比,会受到经济学家自己也是人这一因素的干扰,从而使得水平不足或居心不良的经济学家常常把客观的科学研究或无意或有意地扭曲成掺杂了主观感情、甚至是个人私利。那么,作为经济学家怎么才能避免犯了以主观感情或利益扭曲了经济分析的错误呢?或者说,你们大多数人以后并不打算成为经济学家,但怎么才能学会像经济学家那样思考,免受经济学家可能是无意、也可能是有意的错误分析的欺骗呢?这就要清醒地把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分开!有关的问题,书上是在18页上进行讲解的。实证经济学,或者是书上所说的“实证分析”,是指经济学理论是用于解释世界、解释现象,回答“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的,而不是回答“好不好”、“应不应该”的问题。经济学假设人是自私的,并使用这个假设加上局限条件的变化来解释各种各样的人的选择行为。但经济学不负责回答自私好不好、人应不应该自私、应不应该做那些选择。\n之前我在第二讲里提到过,地上有一张百元钞票,有风时它会被风刮走,那是物理学能解释的现象。但没风时那张钞票也会不翼而飞,这就是物理学解释不了的现象了,但经济学可以解释。经济学的解释是:因为人是自私的,如果旁边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什么监控摄像头(这些是局限条件),人会把那百元钞票捡起来拿走。经济学的解释是回答为什么人会拿走那张百元钞票的现象,但不回答人应不应该拿走那张百元钞票。实际上,物理学也只负责回答为什么有风时钞票会不见了,也不负责回答风应不应该把钞票刮走。但是因为物理学涉及的是物(风),它不回答风应不应该刮走钞票的问题,外行都不会非议物理学家;经济学涉及的是人,它不回答人应不应该拿走钞票的问题,外行却往往会愤愤不平地投诉经济学家不讲道德!大家想象一下以下的场景:有人从楼上扔垃圾下来,把经过的行人砸伤了。牛顿来到现场,他负责回答为什么垃圾离开了楼上的人的手之后不是飞上天、而是掉下来。斯密(经济学鼻祖)来到现场,他负责回答扔垃圾的人为什么不把垃圾扔进自己家的垃圾筒、而要这样直接从楼上扔下。孔子来到现场,他负责回答楼上的人应不应该扔垃圾。\n听明白了吗?经济学家不讲道德,不是他作为普通人的时候不讲道理,而是他作为经济学家、运用经济学理论分析人的行为时,只需回答“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不负责回答“好不好、应不应该”的问题。后者是伦理道德负责回答的。这只是不同学科有不同的分工。你要是问经济学家“好不好、应不应该”,就相当于是问牛顿苹果应不应该掉地上。你要是抱怨经济学家运用经济学理论分析出一个你不喜欢的结论(例如上一讲里分析了限价令、限购令之类的政策的本质是侵犯了私有产权),就相当于是指着从树上掉下来、刚好把路过的人砸伤的苹果骂:“坏苹果!该死的苹果!千不该、万不该,你不该早不早、晚不晚,偏偏在有人经过的时候掉下来,把人家砸伤了!”一样的荒唐可笑。但你们之中可能会有人说:“可是政府不是经常去问经济学家‘好不好、应不应该’的问题吗?例如,应该怎么解决某个经济问题,某个政策好不好、应不应该实行某个政策……那经济学家怎么回答政府?”经济学家回答这种问题时,实际上还是要先基于回答“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也就是还是得先做实证分析。以第二讲的那个汽车气囊的例子为例吧。政府来问经济学家:“应不应该制定强制要求所有汽车安装气囊的政策?”经济学家就运用经济学理论进行客观的科学分析,指出在自私的本性的支配下,汽车安装了气囊之后,司机会更鲁莽地驾驶,有可能反而导致更多的车祸伤亡。接下来其实经济学家已经不需要再多说什么,政府自己自然知道应该如何选择。如果政府想要的结果是更少的车祸伤亡,听了经济学家的分析就知道汽车安装气囊在客观上并不能达到这个结果。\n当然,也有可能政府其实是收了气囊生产商的好处,制定强制要求所有汽车安装气囊的政策的真正目的是要大家都非去掏钱购买气囊不可。但气囊生产商自然不好意思公然声称是出于那样自私的目的而推动政府实行那样的政策,于是用表面上听起来很合理、也就是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安装汽车气囊有助于减少车祸一旦发生时的伤亡,对司机有好处。客观中立的经济学家如果提出上述的合乎经济学理论的正确分析,自私的气囊生产商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就会故意煽动起蠢血沸腾的愤青感情来代替说理,混淆视听,攻击经济学家不关心司机的生死,不讲道德……。而不明真相、也不懂用经济学理论来冷静地分析一下事实的外行,也往往就会被欺骗了,跟着一起瞎起哄,其中有些人就是当司机的,还以为气囊生产商的代理人(气囊生产商为免被人发现他们的真正目的,自然不会自己出面,而是推一些表面看起来与他们没有利益关系的人——包括其他经济学家在内!——出来说话)比起那客观中立、不讲道德的经济学家更关心自己的利益,于是被人卖了还在替人家数钱!总之,政府最后还是推出了这个政策,表面上看来是听取了另一些经济学家——实际上是气囊生产商的代理人——的建议,客观中立的经济学家的分析(其实他没有建议,他只是分析该政策的客观结果)则被扔到一个角落里去,愤青享受着痛骂了不讲道德的经济学家的快感,其中一些还就是司机,一边多掏了钱购买汽车气囊,一边承受着更大的车祸伤亡的风险……而不自知!这就是我们在现实世界中看到的、在不同的领域里反复地上演着的一幕:政府向经济学家征求对要实行的政策的建议,可能其实并非真的想达到该政策在表面上声称的良好初衷;有些经济学家或水平低下,或并非客观中立;不明真相、也不懂客观冷静分析问题的愤青乐于享受痛骂他人的快感;沉默的大多数被人卖了还在懵然无知地替人家数钱……社会就是这样由一群怀着错综复杂的利益、说话心口不一的自私的人组成的。学习经济学,就是为了要掌握客观冷静地对世事进行实证分析的方法,不问好不好、应不应该,只问、或至少要先问为什么;不要听自私的人说了什么,要看他们做了什么;不要理会政府的政策是出自什么所谓良好的愿望或初衷,要看它们的客观效果是什么——因为这二者往往是背道而驰、南辕北辙!\n所以,所谓的规范经济学,或书上说的“规范分析”,也一定是要先基于实证分析。在进行了实证分析之后,再加上价值判断——政府想要什么样的结果?如果政府想要的真的是减少车祸伤亡,那就不应该强制所有汽车安装气囊;如果政府想要的是气囊生产商生意滔滔,那就应该强制所有汽车安装气囊。价值判断这回事既非属于科学研究的范畴——那是归伦理道德管的——,政府也早就自有主意,经济学家想掺合也掺合不了的——被利用倒是有可能!上一讲的结尾时我提到,以非价格准则决定胜负会导致租值消散(存在着交易费用的一种表现),以价格准则决定胜负虽然可以避免租值消散,但使用价格(市场)是要支付(狭义的)交易费用的,而且为了使价格准则得以成立,还必须有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制度作为游戏规则,而法律制度的建立、运作、维护,也要耗费(广义的)交易费用。因此,人们到底是选择价格准则还是选择非价格准则,那是要看在不同情况(局限条件)下各自的交易费用的高低。自私的人当然是选择交易费用较低的一种准则了。事实上,像课室里的座位如何分配这样的问题,你们并不是使用价格准则——如拍卖——来解决的。但也不是由我这老师来分配,也不是搞民主投票,也不是靠武力打架决定,而是先到先得。为什么?因为这优座的利益很小,为了分配那样小的利益,却要去组织一场拍卖、由我这老师拿出上课的时间去分配、组织一场投票、每个同学之间都打上一架……这太麻烦,太小题大作了嘛!这麻烦的意思,就是存在着交易费用。说太麻烦,就是指交易费用太高,相对于得到的利益而言是得不偿失的。所以,虽然先到先得作为一种非价格准则也是有交易费用的(表现为租值消散),但它是所有分配课室座位的方式中耗费最小的一种(实际上几乎是微不足道),于是就被自私的人选择了。\n现实生活中,其实市场行为(以价格准则决定胜负)与非市场行为(以非价格准则决定胜负)都普遍地存在着,只是人们往往忽略了后者的存在。但是从这件小事,我们可以引到大事上去:市场经济好,还是计划经济好?这曾经是意识形态之争,在如今的中国,似乎已经有了定论,那就是市场经济好。但真的是这样吗?什么叫“好”?我喜欢苹果,我认为苹果好;你喜欢梨子,你认为梨子好。这时,好与坏是主观的价值判断,没有客观的标准,也就是科学所无法回答的问题。但是,如果人为地事先确定一个客观的标准——例如营养越高,就叫做越好——,还要具体地确定是什么营养,吃水果的人是谁,他是否缺那种特定的营养(这些都是局限条件),然后科学(如营养学)就可以回答“苹果与梨子对某人来说哪个更好?”的问题(严格来说,其实科学回答的是“苹果与梨子对某人来说哪个营养更高?”的问题),并进一步回答“某人应该吃苹果还是梨子?”的问题。\n转到经济学的领域。市场经济好,还是计划经济好?如果没有一个事先人为指定的客观标准,那就只能是主观的价值判断,经济学作为科学是无法回答的。但如果指定了“成本越低就是越好”作为客观的标准,问题其实就变成了“市场经济的成本较高,还是计划经济的成本较高?”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是不同的经济制度,以后讲解交易费用的概念时就会指出,制度的成本就是广义的交易费用,因此问成本孰低,其实是问交易费用孰低。然而,从上述的分配课室座位的小事可见,光有客观标准可不够,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如果没有具体的局限条件,我们是无法知道不同的竞争准则所涉及的交易费用的。由此可见,前面我们说规范经济学要以实证分析为基础,再加上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可以是主观的,也可以是人为地制定一个客观的标准,而实证分析就是分析具体的局限条件下不同选择的情况,在这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再根据事先确定下来的价值判断就能作出“应不应该”的回答。其实经济学里的规范分析都集中在一个叫“福利经济学”的分支里,这福利经济学并不是研究福利经济的经济学,别顾名思义而表错情、会错意了!福利经济学就是试图以“是否有浪费”或“是否无效率”这客观的标准来作为回答“应不应该”的问题的价值判断。我们要到很后的时候才会学到福利经济学那一部分,到时我会向大家作详细讲解,这里只简单说一下:在经济学的理论框架里是不可能有可称为“浪费”或“无效率”的行为的,因为这直接违反了“人是自私的”假设——第三讲里我已经强调过了,经济学是不允许有任何理论或解释违反这一假设的。那一讲里我澄清了所谓的“非理性”的说法,是错在它忽略了信息费用(一种交易费用)的存在使人们理性地选择处于无知的状态。而福利经济学中的所谓“浪费”与“无效率”,也是错在它忽略了某些交易费用的存在。(上一讲我曾经用“浪费”来指代“租值消散”,但当时我已经提醒了这种说法是不确切的,大家现在就能明白为什么“浪费”这说法不确切。严格来说,那不是浪费,而是发生了租值消散,而租值消散是交易费用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把租值消散看成是浪费依然是犯了忽略交易费用的存在的错误。)\n事实上,在第一讲时我给大家打了预防针,说教科书上充满了错误。这些记载在教科书上的经济学(以后我都把它们称为“教科书经济学”)中的大量错误,主要有几个来源,其中一个就是看漏了一些关键的局限条件,而经常被看漏的局限条件就是交易费用的存在!忽略了交易费用,就会导致推出一些与“自私”的假设有矛盾的理论或解释,如此违背整个学科体系的基本假设的理论或解释当然是严重的错误!——正如一国之内的某条法律或某种行为违反了作为一国基本法的宪法,当然是严重的错误。如果一国之内的某条法律违宪,它必须被修改至不再违宪,或索性予以废除。根据同样的逻辑,以违反了“自私”假设的“浪费”与“无效率”作为价值判断的福利经济学,也是理应予以废弃的!本讲课后作业:阅读以下的资料,根据本讲所学的知识,提出你的看法(无标准答案)。\n资料一:中国某地区的政府曾为了鼓励下岗人员通过创业来解决失业问题而推出一些针对下岗人员开办企业的优惠政策。然而,不久之后他们就发现,这些政策被不法分子所滥用。不法分子向下岗人员支付一笔钱,“租用”他们的身份证、下岗证等文件,以他们的名义开办企业,享受有关的优惠政策。这些不法分子开的其实是皮包公司,进行诈骗等各种违法活动。一旦事败,不法分子拍拍屁股一走了之,甚至是卷款潜逃。工商管理部门前来追查时,只能找到这些企业进行工商登记时的法人代表,也就是那些下岗人员。于是,这些优惠政策不但没能真正地解决下岗人员的失业问题,反而使不法分子作奸犯科却能逍遥法外,那些下岗人员作为法人代表却必须为他们顶罪。有些人认为加强对下岗人员的防范风险意识的教育就能解决这种政策被滥用的现象,然而,向下岗人员租用身份征、下岗证开办企业的不一定是不法分子。那些租用者未必是从一开始就想着要作奸犯科,但他们作为实际经营者、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却不是他们的名字,将更容易倾向于做犯法的事,因为反正一旦出了问题,工商部门来追查只能追到下岗人员头上。资料二:阅读以下关于延长妇女产假的资料,辨别其中哪些属于实证分析,哪些属于规范分析,并提出你自己对此政策出台的看法:http://say.cqnews.net/node_108867.htm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