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学校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工农学校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

工农学校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的工作创造性,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旗教体局下发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我校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师考评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综合、多元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通过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考评制度,充分发挥考评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杜绝片面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对教师进行评价和奖惩的现象,以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为重点,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素质教育质量。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考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n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评内容   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4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   四、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   (一)职业道德考评(20分)   主要考评教师遵守教育政策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辱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教师的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等方面的内容。   (二)职业能力考评(20分)   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   1.教育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与社区、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能力等。\n   2.教学能力。主要考评教师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发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课程开发的能力等。   3.教研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等。   4.专业发展能力。主要考评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全面掌握和拓展学科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能力,了解和运用教育新理念的能力等。   (三)工作表现考评(20分)   主要考评教师的履职行为,包括出勤情况、工作量、德育工作、教学常规、班级管理工作等方面内容。   1.工作量。主要考评教师出勤率,教师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班主任工作以及其他管理工作的情况等。   2.德育工作。主要考评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关注学生差异的情况等。   3.教学常规。主要考评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学生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n   4.班级管理工作。主要考评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等。   (四)工作成效考评(40分)   主要考评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效果,包括育人效果、教学效果和教研效果等方面内容。   1.育人效果。主要考评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养成、身心健康发展,以及班风学风和学生进步情况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应作为考评依据之一。   2.教学效果。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和优秀率为依据。   3.教研效果。主要考评教师参与校本教研、课题研究情况,教育科研论文发表、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的时间运行情况,以及辅导学生获奖情况。   (五)表彰奖励加分   本年度受到国家、省、市、区(旗)各级党委、政府表彰以及受到各级综合表彰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根据受表彰的层次适当加分。同一项工作受到表彰奖励只计最高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考评方法\n   1.考评应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可采取有多个评价主体参与、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不断完善考评载体和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反映教师的业绩和贡献。   2.学校要根据隶属关系,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由学校领导、管理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考评委员会,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60%。   3.教师考评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学年度考核结合进行,也可采取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六、考评等次的确定   教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为参加考评人数的15%。   1.定为优秀等次的应符合下列标准: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师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教育教学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班级管理、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中成绩突出,民主测评和服务对象满意率高。考评得分应在85分以上。   2.定为合格等次的应符合下列标准:\n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背师德表现,工作负责,业务熟练,教育教学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民主测评和服务对象满意率较高。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上。   3.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符合下列标准: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或有轻微违背师德的表现,民主测评和服务对象满意率一般。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上、70分以下。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不合格等次: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   凡等次审定为“优秀”或“不合格”的,学校必须报送教育主管部门评定与备案。对不合格等次的,学校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七、考评结果的使用   1.教师考评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n2.对考评不合格的教师,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工作岗位,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核认定。   八、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1.学校考评委员会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教师、其他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考评具体方案,教师考评实施方案要征求教师的意见并经学校教代会通过。   2.学校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教师思想工作,引导教师正确对待考评,以考评促进学校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要通过考评工作,调动和激发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避免出现平均主义、大锅饭和好人主义。   3.严肃考评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评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2015年3月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