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的农学思想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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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的农学思想及启示

《吕氏春秋》的农学思想及启示  [内容提要]本文论述和分析了《吕氏春秋》中关于农业“三才”理论、发展重农思想、农业技术思想等三方面的农学思想,并古为今用,做了一些思考和研究,以求对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有所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吕氏春秋》;农学思想;启示  [作者简介]吴天钧,男,河南潢川人,历史学硕士,信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系讲师。    《吕氏春秋》是一部用综合研究方法总结先秦诸子思想学说的专著。在《汉书・艺文志》中被列为“杂家”。该书内容极为丰富,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教育、历史、哲学、农学、音乐以及养生等诸多领域,特别是卷末四篇农学论文,可以说是我国现存的最早的较为完整的农史文献,学者齐思和曾高度评价说:“《上农》、《任地》、《辨土》、《审时》四篇,自具统系,盖先秦农家言之精华也”[1](P287),足见其非常珍贵。不过,学术界对其甚少论述。本文拟对此略作分析,以求古为今用,对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有所借鉴和参考。    一、农业“三才”理论\n    作为我国现存的最早的农史文献,《吕氏春秋》卷末四篇农学论文,也是我国古代农学理论化的典型代表。其主要表现在对农业生产本质和规律的整体认识上,即农业是由天、地、人三大要素与作物构成的有机系统,通常称之为农业“三才”理论。  《审时》篇曰:“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2](P936)这就明白地揭示了农业生产涉及的三大因素及其功能,实际上是现代所谓农业生态系统在古代的最早表述,深刻地揭示了农业生产与其自然环境的联系。这里所说的“稼”是指生物有机体,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对象;“天”与“地”主要指农业生产的环境条件,“天”有光、热、水气、四时变化,是供给作物能量和导致作物生死荣枯的天然因素,“地”有水、土、植被,是作物生长的载体,可以通过人类劳动,为作物生长提供较好的土壤条件。在农业“三才”理论中,人的因素是最主要的,只有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掌握自然规律,尽可能改变不利的条件,才能有效地进行农业生产,取得人类所需的农产品。\n  农业“三才”理论对农业生产与环境因素的整体揭示,有利于管理者把农业生产作为一个系统来看待,充分考虑所涉及的多种因素;对农业生产要素各自功能的揭示,则有利于管理者对不同要素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这在《上农》等篇论文中均有反映。  进行农业生产,首先涉及人的因素,需要人力的投入。《上农》诸篇中有许多对人的管理的禁令和措施,如通过政策制约,使民重农力田;通过技术督导,使民精于农道;通过农知传授,使民不违农时。在以往的“三才”思想中,为“天―地―人”的模式,而《吕氏春秋》的“三才”理论则反将“人”置于首位,变成“人―天―地”的模式,突出了人的地位和作用,反映出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自信。从而也利于在农作管理中注意充分投入劳力,发挥人力及其生产技能。其次就是对土地的整治与耕作。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直接参与作物生产过程,其状况优劣与作物产量和品质密切相关。因此必须加大人力投入,改良土壤条件,通过“耕方”、“耕道”提高土壤肥力。吕书“三才”论将“地”的因素紧随“人”之后,表明人的劳动对象主要在于土壤,从而也为农业管理指明了方向。至于天时,为自然运行规律所支配,无疑是人类难以控制和干预的自然因素,但却是农作物不可或缺的获取外界能量的能源,农业生产不能不受其制约和影响。故而《审时》篇强调:“凡农之道,厚之为宝。”[3](卷26,P17)可见天时只能遵从,不可违背,在管理上必须尊重客观规律。    二、发展重农思想  \n  重农思想是吕书关于农学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可以说,吕书关于农业教育的其他方面都是基于重农思想教育基础之上的。与《商君书》等农学书籍一样,该书认为发展农业生产是国家富强、民食充足的根本途径,是社会稳定的经济基础,是治国安邦的根本大计。《上农》篇中的“上农”就是“尚农”、重农之意,该篇开宗明义地指出,“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并从经济作用、政治作用、教育作用三方面阐明了重农思想。  农业具有安国兴邦的经济作用。经济是基础,经济的稳定是政治稳定的前提和条件,对此吕书表述地十分清楚和明白。其中指出,“民农则其产复,其产复则重徙,重徙则死其处而无二虑,民舍本而事末则不令,不令则不可以守,不可以战。民舍本而事末则其产约,其产约则轻徙,轻徙则国家有患皆有远志,无有居心。”[2](P916)显然,百姓重视农业就家产繁多,家产繁多就会害怕迁徙,害怕迁徙就会固守家乡而别无二虑。反之,百姓如果舍弃农业就会不听政令,不听政令就既不能依靠他们防守,又不能依靠他们攻战。放弃农业百姓的家产就会减少,家产简单就会随意迁徙,随意迁徙在国家遭受困难时就会远走高飞,国家也就难于治理。\n  农业具有强化法制的政治作用。吕书还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了农业对于法制的重要作用。“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民舍本而事末则好智,好智则多诈,多诈则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2](P915-916)这里就将农业与国家法制联系起来,教育统治者要重视农业,原因在于百姓从事农业,作风就会持重,持重就会很少私下发表议论,很少私下发表议论就能使国家的法制确立。而一旦百姓放弃农业,就会喜好玩弄智谋,喜好玩弄智谋行为就会诡诈多端,结果就会在法令上投机取巧,就会失去是非观念,以对为错,以错为对。  农业具有稳定统治的教育作用。吕书特别强调,“民农非徙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2](P915)就是说,百姓从事农业,不仅仅是为了地里的出产,更重要的是陶冶他们的心志。农业能使百姓的思想淳朴,淳朴就容易统治,就会使边境安全,就会使君位尊崇。    三、农业技术思想    《任地》、《辨土》、《审时》三篇主要是论述农业生产的耕作原则、方法以及及时耕作的理论。这些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等耕作技术和理论,奠定了我国古代农业精耕细作技术的基础。\n  进行农作一定要因地制宜。吕书十分重视对土壤耕作的教育。《任地》篇主要讲述如何使用土地。《任地》篇中谈到,“凡耕之大方:力者欲柔,柔者欲力;息者欲劳,劳者欲息;棘者欲肥,肥者欲棘;急者欲缓,缓者欲急;湿者欲燥,燥者欲湿。……其深殖之度,阴土必得。”[3](卷26,P11)就是说,整理土地时,硬地要使它柔和,柔地要使它刚硬;闲地要频种,频种之地要休耕;薄地要使它肥沃,过肥之地要使它贫瘠;坚实之地要使它疏松,疏松之地要使它坚实;等等。又说,耕种的深度要以见到湿土为准,这样的耕地就不会生杂草,也不会生害虫,就能取得好收成。  进行农作一定要遵守农时。《辨土》篇主要讲述应视不同的时令、土地情况而采取不同的耕作方法。在将一年划分为十二纪并在每纪指明物候、政令和农业生产主要活动的基础上,吕书特别注重教育人们要笃守农时,从正反两个方面指出了遵守农时的好处和延误农时的坏处。“不知事者,时未至而逆之,时既往而慕之,当时而薄之,使其民而却之。民既却,乃以良时慕,此从事之下也。操事则苦。不知高下,民乃逾处。种��禾不为��,种重禾不为重,是以粟少而失功。”[3](卷26,P13-14)《审时》篇则专论农作要适应天时,对当时禾、黍、稻、麻、菽、麦等作物的得时与失时的情况做了非常具体的描述,更加细致而直观地教育人们恪守农时,不违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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