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8-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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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西方政治哲学简史
西方政治哲学简史政治哲学作为一门学科是首先在西方发展起来的,它的基本问题和观念是在西方社会和思想环境中形成的,在西方历史上的各种政治哲学理论都是与其他领域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西方政治哲学史能使我们了解到西方政治哲学中的许多问题、观点和原则原有其特殊的起源和特殊的背景,而在今天的观点看来一些一般性的问题和观点原本也有特殊的源流。\n我们讨论西方历史上如下三个阶段的政治哲学,即①古希腊的政治哲学②现代政治哲学③当代政治哲学\n①古希腊的政治哲学西方哲学是在古希腊发源并且达到其第一个鼎盛时期,西方的政治哲学也同样发源于古希腊,政治哲学的主题和一些主要问题已经提出,并且得到了深入的讨论。在这里,政治哲学与哲学的其他部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尤其是与道德哲学混成一体的,同时现代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区分在那个时代并不存在,因此政治哲学的问题和对这些问题的讨论便是以一种原初的综合的方式结合在一起的。\n古希腊政治哲学的特征1、古希腊的政治哲学与当时哲学的其他领域一样,总是要为他们所主张的政治观念找到一种最终的根据。2、古希腊的政治哲学受到城邦政治实践的重大影响和限制,政治哲学的观念、原则和理论始终是以城邦政治为背景展开的。\n古希腊政治哲学的基本主题正义毕泰戈拉派赫拉克利特柏拉图柏拉图最重要的政治哲学著作《理想国》的主题就是正义问题。\n分享了正义理念或正义本身而具有正义性质的社会制度,构成了所谓的理想国,其基本原则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人按性质分成各种等级,从奴隶,自由民,工匠与商人,武士,官吏或统治者。奴隶当然是毫无权利的。自自由民以上的每个等级的人各安其份,不得相互干预和相互替代。统治阶级应当经受特别的训练并且过一种特别的生活,他们从少年时期起就要过集体生活,接受从哲学、科学到体育的等等训练,不得拥有财产,过一种禁欲式的生活,没有家庭等等。这些人经过淘汰,其中最优秀的人最后成为社会的统治者。据此而观,柏拉图主张的是贵族统治的制度。但是,柏拉图还有另外一个著名的主张,这就是由哲学家来当王。\n亚里士多德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与柏拉图不同,主要体现在他关于古希腊城邦政治制度的研究和他关于理想国家的观念上面。\n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的基本思想,我们了解到,政治哲学一方面与所处社会-历史环境的哲学思维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又受当时社会政治现实的限制。这样,古希腊政治哲学在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那里就表现为两种特色鲜明的类型。\n柏拉图的政治哲学的主要特点就如其那篇著名对话的汉译名所揭示的那样,表现了一种理想主义,而理想的目的却如柏拉图自己所认识到的那样,事实上是极难达到,他所设想的理想政体从来没有在古希腊出现过。亚里士多德关于最好国家的理想是在分析现实政体利弊的基础之上做出的一个审慎的建议,共和政体在古希腊出现过,尽管不是以完全符合亚里士多德的要求的形式出现的,而且据亚里士多德说,它也极罕见。\n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观念具有共同的政治立场:人类并不是平等的,无论在性质上,还是在身份上面,因为在天性上他们是有优劣的,因此在身份和地位上他们必须有高下;城邦而不是任何其他的政治共同体是实现理想社会的最好形式;社会中的正义就是道德的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乃是西方政治哲学的滥觞,也是西方政治哲学思想的主要资源。\n②现代政治哲学现代覆载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从马基雅维利所处的十五、六世纪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即二十世纪四十年代。\n现代政治哲学的特征马基雅维利被称为现代政治哲学的奠基者。现代政治哲学与古希腊政治哲学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具有形而上学特征的正义被一种理性的、合理的和现实的正义所取代,这就是说,政治哲学的对象和目的不再是与道德价值结合在一起的正义,即以善或德性为核心内容的理想的政治观念,而是以理性为依据以具有现实性的政治价值为目的的正义,诸如权利和自由、公意、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民主、平等、公有制等等。\n现代政治哲学这个特征是在历史的进程中逐渐明确起来的,尽管马基雅维利的观点在一开始就相当鲜明的,但是,这个特征作为一种主流是汇支派而成其潮流的。与此同时,坚持将道德视为政治哲学的核心因而以古希腊的政治哲学为典范的观点仍然有其遗响。\n马基雅维利马基雅维利主要关心的是政治的核心问题即权力以及与此相关的国家和国家利益。他撇开道德的约束赤裸裸地讨论如何获得和保持权力之道,它的深远意义在于,他以人的现实生活和行为的原则来解释政治行为,利益在这里高于道德,而人的现实行为以外的宗教更不在考虑之内。如果政治是能够独立于道德和宗教的,那么政治哲学也就是能够具有独立于道德的善和宗教的信仰而有自己的独特的价值。\n霍布斯霍布斯((1588-1679),出生于英国威尔特郡一个乡村牧师家庭,自幼聪颖好学,15岁进著名的牛津大学学习。毕业后不久,到一个大贵族家任家庭教师。在欧洲大陆旅游多年,结识了许多科学家。曾经做过培根的秘书,深受培根思想的影响。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期间,一度移居法国,克伦威尔执政时,返回英国。此后,他的思想得到了传播。\n现代政治哲学系统论证的基本观念、概念和方法。社会契约这样一种理论设计确立了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方法,既然某种外在的神的旨意和先天的道德规范是不存在的,那么人世间的规则就必须由人自己来订立。而人之所以具有这种资格,乃是因为他们的自然权利。从自然权利到一个国家的主权,霍布斯完成了人类依据自己的理由来建立社会或国家及其规则的理论论证。在霍布斯看来,无论宗教还是道德,都只有在国家存在的前提之下才能存在,而创建国家的目的是出于人们理性和幸福生活的需要。\n霍布斯三种主要的政体形式政体形式的差别,“取决于受托行使最高权力的人们的主权”。在民主制中权力属于人民,在贵族制中,权力属于贵族,在君主制中,权力属于君主。霍布斯反对民主制,其原因是只有少数人才会按照原则做出明智的决定,而民主制中的多数人是在迎合群众的情绪。霍布斯认为,君主制体现着把国家视为有机体的观念,他也反对主权分立的观点,认为这会使公民分裂。他主张君主制。\n洛克洛克也是通过社会契约的理论来解释人类社会的产生,与霍布斯不同,他认为,即使在自然状态之中,人们也都能够享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而所以要订立契约以建立公共权力,乃是因为自然状态是不稳定的。这样建立起来的公共权力拥有立法、行政、司法权力。\n洛克认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是立法权,而行政权是执行法律的权力。但是,立法权是一种“委托权力”,只有人民才能通过组成立法机关指定由谁来行使立法权,这样立法权就是一种法律主权,而人民主权就是政治主权,人民因此就可以重新收回这种立法权。这一点与霍布斯的思想是正好相反的。人民主权说虽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许多困难之处,但是它构成了现代宪政民主不可或缺的基础。\n洛克还认为人民依然保留了生命、财产和自由的权利,它们并没有转让给政府,因此,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这一点对现代政治哲学,尤其对自由主义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样,在洛克看来,一个权力有限的政府的基本作用就是保护个人的权利,“在一个以全体人的福利为目的的社会中,政府应该予个人以最大的自由,保障每个人的来自本人劳动的财产权。”因此,在经济上面,他主张财产权回归到个人。在洛克看来,“使国家总体条件得到改善的,恰恰是个人经营活动的发展”,而财产乃是个人寻找生存和幸福的手段。洛克在方法论上是明显个人主义的,而这一点也是现代自由主义的最重要的思想资源。\n卢梭卢梭(Jean-JacquesRousseau,让·雅克·卢梭)(1712.6.28—1778.7.2)是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是《百科全书》的撰稿人之一,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新爱洛伊丝》、《忏悔录》等\n卢梭关于社会契约、人民主权和个人权利等问题的一些主要观念是与洛克大体一致的,然而后人对卢梭的评价却意见纷歧而至于大相径庭,最极端的观点将卢梭看作是现代极权主义的祖师。后一种评价的最主要根据就是卢梭提出了公意的观点。\n卢梭认为,建立国家或社会的目的乃是社会的公共幸福,但是只有公意能够按照这个目的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那么,什么是公意呢?“公意要未是公意;要未不是;它要未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要未就只是一部分人的。在前一种情况下,这种意志一经宣示就成为一种主权行为,并且构成法律。在第二种情况下,它便只是一种个别意志或者一种行政行为,至多也不过是一道命令而已。”而“主权既然不外是公意的运用,所以就永远不能转让;并且主权既然只不过是一个集体的生命,所以就只能由他自己来代表;权力可以转移,但是意志却不可以转移。《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37页。\n卢梭强调,“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于是,“为了很好地表达公意,最重要的是国家之内不能有派系存在,并且每个公民只能是表示自己的意见。”这种公意或公共意志后来就被看作是国家意志的滥觞。在卢梭自己那里,困难的问题在于如何将个人的自由与公意统一起来,并且在技术上这种公意是否有其可能?卢梭的弱点在于为了达到这种公意而否认了党派在一个民主社会的必要性:在现代民主的体制之下,如果没有不同党派的存在,个人的意见同样会流于微不足道。\n康德康德的政治哲学那里,自由的个人通过订立契约建立一个社会或共同体,不是出于譬如幸福之类具体的经验利益,而是出于理性的普遍法则。普遍的理性法则以及由此而来的其他先天原则是建立一个法制社会的基础。这些原则包括: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由,每一个成员与其他成员的平等;每一个成员的独立。这样建立起来的国家就是一个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理性的普遍法则在康德那里就是自由。康德证明,现代社会是人们依据自己的理性及其原则构成的,而任何一种关于宪政民主的理论最终都会或隐或显地趋向于这样一种诠释范式。\n黑格尔在他的政治哲学里面,国家才是至高无上的东西,“国家应是一种合理性的表现、国家是精神为自己所创造的世界,……人们必须崇敬国家,把它看作地上神物。”所以,诸如个人权利、个人福利、家庭及市民社会等等,无不以国家为基础和依归。他反对自由主义关于个人与国家关系的观点[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289页。\n马克思的政治哲学包含着对人类苦难,尤其是工人阶级和其他受压迫和受剥削阶级的深刻的关怀,他为人类不同群体之间的冲突提供了一种十分有用的话语体系,而这套话语体系也有其实践的效用。马克思政治哲学是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末最有影响的一种思想体系和实践原则。\n密尔\n现代政治哲学的特点第一,政治哲学主流不再将自己的基础建立在某种形而上学的、宗教和道德的基础之上,而是以理性为基础和依归。第二,权利(自由权)成为政治哲学的基本观念,虽然与此直接相关的整体主义(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方法论的争论并没有也不可能达成最后的解决,但是权利的观念却越来越具有不可更易的地位,与此同时权利也抖落了附着于其上的各种限制:财产的、种族的、身份的等等。\n第三,宪政民主从思想而成为现实,权利与民主之间的关系以及冲突,它们的相互限制成为政治哲学的基本议题。第四,现代民族国家其实是在与社会契约、主权、权利、民主这样一些观念和制度同时发展起来的。第五、与现实激烈的革命和其他社会变迁而导致的冲突一样,不同派别之间的观念也始终处在于针锋相对的斗争之中。\n③当代政治哲学所谓的当代与现代之间并没有一个截然分明的界限。这个当代相对于西方思想和社会的巨大转折而言,是在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开始的,而就整个世界在基本方向方面突然之间趋同这一历史现象而言,当是在二十世纪末开始的。后一种变化对当下的世界以及对未来的人类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但是它尚未在政治哲学里面反映出来。\n另外一个重要的理由在于,政治哲学实际上在十九世纪末开始衰落。这种衰落有多种原因,首先并且可能是最重要的,如达尔所说,政治哲学缺乏伟大的创造性,在政治哲学所关切的有关人类社会的基本观念、价值和规范等方面,没有提出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思想和理论。政治哲学的工作大都是对先前伟大的前辈的解释和发挥。\n第二,实证主义否认一切价值和规范的东西具有意义,政治哲学在这种思潮影响之下即便还能够存在,其工作的内容也变成了某种语言分析。第三,社会科学的繁荣和成就使人们趋于用科学的和经验的方法来解决一切问题,包括观念、价值和规范问题,而怀疑、轻视和否定哲学,包括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处理这些问题的作用和功能。第四,当然还包括这样一个因素,有些人认为人类社会的最终的真理已经发现,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实现它们,而不是探讨新的观念、价值和规范\n1971年罗尔斯《正义论》的出版,标志政治哲学在当代的复兴第一,罗尔斯建立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以提出新的价值主张和规范,比如正义的两原则、公平正义以及后期的政治自由主义等等;第二,建立了自己的方法以论证自己的主张,比如,原初状态、无知之幕和反思平衡,在《政治自由主义》时期又提出政治构成主义。这些方法虽然在渊源上与社会契约论和康德的方法有直接的承继关系,但是在新的基础上重建起来的。\n第三,从外在的方面来说,罗尔斯的理论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政治哲学的问题重新成为讨论的中心问题,无论是接受还是批评罗尔斯的学说的人们,无论是哲学家,还是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和法学家,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觉得罗尔斯提出的问题是无法回避的,不仅在哲学、政治哲学领域是如此,在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理论领域也是如此。\n诺齐克的个人权利至上主义政治哲学的这次复兴运动在二十一世纪的前景尚不明朗,但是这场复兴所引出的争论似乎没有上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争论的那种尖锐和针锋相对的气氛。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