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体系与小乘佛教哲学体系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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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体系与小乘佛教哲学体系的差别

孟子和庄子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体系与印度小乘佛教哲学体系的差别——从思维与存在的角度比较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从思维和存在的角度比较以孟子和庄子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体系与印度小乘佛教哲学体系的差别,即是比较两个哲学体系对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的不同。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思维与存在何为第一性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思维与存在的第一性问题是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是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基本问题。因此笔者接下来笔者将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可知论与不可知论两对哲学范畴来比较比较以孟子和庄子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体系与印度小乘佛教哲学体系的差别。概而言之,笔者认为以庄子和孟子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体系与印度小乘佛教哲学体系在本体论上都是唯心主义,但是,中国哲学体系则内容更丰富,即有主观唯心主义,也包含客观唯心主义,还有唯物主义的因素,而小乘佛教哲学体系则是体现主观唯心主义。中国哲学体系在认识论上包含了孟子的可知论和庄子的不可知论两种观点,而印度小乘佛教哲学体系体现的可知论的观点。具体分析如下文:一.以孟子和庄子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体系与印度小乘佛教哲学体系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方面的差别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的第一个方面也是最根本的方面就是思维与存在谁是第一性,也即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也就是谁先谁后,谁决定谁,谁是世界的本原的问题。这是区别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标准。唯心主义认为思维是世界第一性,是世界的本原。唯物主义认为存在是世界第一性,是世界的本原。这是属于本体论的范畴。唯心主义分为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他们都把精神、意识当作世界的本原,第一性的东西。不同的是,主观唯心主义把人的主观精神、意志当作世界的本原,当作第一性、决定一切的东西。认为万事万物都是“我”的感觉、观念、意志、情感等的产物,没有“我”,就没有世界;客观唯心主义,则认为精神是世界的本原,是第一性的,但是这个精神不是某些个人的主观意识,而是存在于宇宙空间的一种神秘的、客观的精神。(一)中国哲学体系的观点以孟子和庄子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体系,笔者认为是指先秦儒家与道家为代表的哲学体系。庄子继承发展了老子的思想,是道家哲学思想的代表。孟子继承发展了孔子的思想,是儒家哲学思想的代表人。在本体论方面,笔者赞同孟子的哲学是二元论哲学的观点,在他对心与物关系的观点中,认为有两个并列的本原,一个为心,一个为物。它们之间是对立统一关系,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一方面,物不仅客观存在,而且对心具有影响、制约作用。孟子说;“富岁子弟多懒,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另一方面,心对物又具有积积的能动作用。心能控制物欲,抵制外物的引诱。孟子认为“,心之官”是人身上的“大体”“,耳目之官”是人身上的“小体”“,先立乎其大者,\n其小不能夺也。”导致人与人之间差别的根本原因在于心,不在于物。“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心一旦确立,又可保持自己的独立性,“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心能够以观念的形态反映物,包容物,“万物皆备于我矣。”。上述的心物关系表明,孟子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物的基础性、制约性与心的主导性、能动性之间的辩证关系。但是,孟子关于心的先验道德本质观又大大限制了他的哲学视野。他错误地把心与物并列起来,而看不到物质是意识的本原;他武断地肯定心的独立性,而看不到心的依存性;他片面地夸大心的主观能动作用,而看不到物对心的最终制约作用。孟子的二元论是一种企图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哲学观点,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精神和物质两个实体,二元论实质上坚持精神离开物质而独立存在,归根结底还是唯心的。因而,孟子的心物关系观虽包含了一些合理的因素,但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此外孟子的天道认为天是最高的有意志的,人世间的朝代更替、君王易位,以及兴衰存亡、富贵穷达,均是由天命所定。人对于天必须百依百顺,“顺天者昌,逆天者亡”,天意是不可抗拒的。他站在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对立面,否认人的思想是社会存在的反映,认为人生下来就具有与生俱来的先天的善性的萌芽。在心性修养方面,孟子从“性善论”这一根本思想出发,认为实行“仁政”的最重要的动力,完全仰仗于君子大发“仁心”。这种“良知”、“良能”,“操之所存,舍之所亡”,贵在一个“养”字。孟子以子思的“思诚之道”为依据,提出了“尽心”、“知性”、“知天”等观点,从而形成了一套含有主观唯心主义成分的思想体系。但是,孟子的思想是复杂的,《孟子》书中所反映出来的关于认识论的见解,包含着许多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的。例如在《孟子》中有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增)益其所不能……”;(《告子》下)指出有许多知能必须经历困难,经过挫折、失败,不断取得教训,受到锻炼,然后才能得之。客观世界有其自己的规律,是人所不能违反的。庄子的本体论观点是继承老子宇宙观的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在中国的历史上,能够长期与儒家相抗衡的是道家,道家自先秦时期形成后,历两千年而不衰,深刻地影响了我们民族的心理状态、思维方式和精神面貌。先秦时期的道家代表人物是老子和庄子。老子建构了一个以“道”为核心的哲学体系,“道”既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又是天地万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同时也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该遵循的准则。他用“道”来说明宇宙万物的产生和演变,提出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观点。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道法自然”的观点,认为“道”产生天地,天地和气产生万物,物生是气的“聚”,物灭是气的“散”。庄子的“道”体现到外部世界又分为“天道”、“人道”,“天道”是贯通自然界的,“人道”是贯通人类社会的,庄子说“\n泰出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留动而生物,物生成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性修反德,德至同于初,同乃虚,虚乃大”,这里庄子认为世界开始之时,只有“无”,没有“有”,也没有名称,这就是“道”;接着,“道”生“一”,“一”在德的作用下产生了万物,但此时没有具体形状,没有阴阳的分别。由于“命”的作用产生了阴阳变化,阴阳经常变动,稍一停留,具体的事物便形成了,又在“理”的作用下,物产生了形体,有生命的人,人保守着精神,遵守着各自的法度准则,这就是“性”,提高“性”的修养,回归到“德”,“德”达到完美的程度便与“道”同化,道乃最高精神的主宰者。可见,庄子认为“道”是高于一切的,是宇宙的本体,是第一性的根源性的,其他都是第二性的依赖性的。这完全暴露了庄子客观唯心主义思想。(二)印度小乘佛教哲学体系的观点印度小乘佛教的哲学体系体现的是主观唯心主义的思想小乘佛教发展的过程中教理有了较大变化。部派之间围绕基本的佛学主张展开了长期的争论。①说一切有部。它集中代表了小乘佛学发展的理论水平。初期有部说人我是五蕴集合并非实有,而包含五蕴在内的一切法在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是实有的,否则认识者即使仅从观念上了解它也是不可能的。②正量部。此部坚持犊子部中补特伽罗有我说,认为补特伽罗实有且从此世转他世。认为只要有心识活动,就一定有能思想的主体和所思想的客体。③经量部。它直接反驳有部的三世实有的说法,认为只有现在法为有,但现在法也是随生随灭的;无论是个体的人还是其心识活动无不是刹那生灭,时时交易推移的,④大众部。起初它主要的理论主张是肯定佛陀的出世性,即佛是不灭的、离染的。佛以一音说一切法,众生的理解随各自的业染而显出高小差别。佛陀有变化身的说法也出自此部。该部其他的主张尚有:对诸法的认识可以一时而有;一切皆空,实无自我;认知的最终目标是当下把握诸法自性等等。总结各部可以看出,小乘佛教主张“我空法有”,即“我”(事物的独立性)是不存在的,但是“法”是真实的。小乘佛教视佛陀为导师、教主,主张佛在僧数,注重自度、自修,使个人断绝困苦而实现自觉,修“三学”(戒、定、慧)、“八正道”;同时认为,佛陀之伟大人格是累世修行的结果,一般人现世修行是无法达到的,因此把达到涅盘的阿罗汉作为追求目标。阿罗汉又叫无极果,即实现杀尽一切烦恼、灰心灭智、摆脱生死轮回的境界。认为只要有心识活动,就一定有能思想的主体和所思想的客体。这是明显的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综上可见,以庄子和孟子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体系与印度小乘佛教哲学体系在本体论上都是唯心主义,但是,中国哲学体系则内容更丰富,即有主观唯心主义,也包含客观唯心主义,还有唯物主义的因素,而小乘佛教哲学体系则是体现主观唯心主义,较单一。二.以孟子和庄子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体系与印度小乘佛教哲学体系的在可知论与不可知论问题上的差别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的第二方面是同一性问题,也就是思维能否准确认识存在的问题。这是区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的基本标准。不论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都没有简单地否认两者是否同一,只是在怎么同一的问题上有争议。否认同一性,是指代否认思维可以认识存在的东西,是不可知论者。不可知论者可以是唯物主义者也可以是唯心主义者。这是关于认识论的范畴。(一)中国哲学体系的观点孟子为了宣传他的“仁政”主张,则把“性善”作为他的理论基础。孟子的认识论就是为他的人性论服务,在把“性善”\n作为他理论基础的过程中,着力探索人群这一认识主体的内心世界,这是孟子认识论的基本特点。孟子认识论的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强调认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主观能动作用。他说:“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苛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他还认为,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时,“专心致志”是非常重要的,他说:“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他还认为:“舜,人也;我亦人也。舜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我由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忧之如何?如舜而已矣”。二是强调理性思维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感性认识相对于理性认识而言,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对客观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而理性认识是相对于感性认识而言的,是指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阶段的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的反映,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在感性与理性的关系上,孟子重视的是理性。他说:“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这说明孟子在认识过程中主张将理性思维和原则放在首位,崇尚理性,贬抑情感。三是强调在认识过程中要善于分析各色人等的各种言辞,要善于在认识过程中破除邪说偏见。怎样分析形形色色的各种言辞,破除邪说偏见呢?孟子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三条。第一条叫作“知人论世”。他说:“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第二条叫作“以意逆志”。他在《孟子•万章上》中说:“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第三条叫作“留意观察”。他在《孟子•梁惠王下》中说:“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总上面论述,可以看出,生活在公元前300多年前的孟子,在认识论上已经形成了一些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认为人类的认识是物质世界的映象,世界是可以认识的,即坚持了可知论。这是孟子的高明之处。但是与孟子不同,庄子的哲学思想陷入了不可知论。庄子的理论中一直被指责的就是他在认识到自然规律的必然性之后所陷入的“不可知”的论调。然而,这并非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当人们真切的感受到了自然的伟力时,看得越真切,对于自我的反思就越深重,庄子的对于自然力量的体察让他看到了人生的相对于自然的永恒的短暂与渺小。这与牛顿的入了宗教主义的心态是有相似的。并且,庄子并没有如休谟的主张感觉经验以外的东西都是不可知的,也没有如康德的否定人认识物体自体的可能,所以对于庄子的大加指责是有失公允的。庄子的不可知论启始于他的相对主义,他认识到“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纷繁复杂,深深地感到“仁义之端,是非之涂,樊然淆乱”于是他采取了“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的态度,将找寻真理的心思放任到悲观主义的思绪中。于是他得出了人无法认知宇宙的全部,找不到至高的真理的结论。同时,他又看到了时间永恒与人生的天差地别,于是说“计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其生之时,不若未生之时,以其至小,求穷其至大之域,是故迷乱而不能自得也。”终于发出了“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的悲呼。(二)印度小乘佛教哲学体系的观点然而,印度小乘佛教哲学体系在认识论上坚持的是可知论。说一切有部认为,一切法无非小乘佛教的佛塔名色。色必然有相,因而可以言说。诸蕴由恒有法体,故可以认识。五蕴的真相是无常、苦、空、无我。因为五蕴中的每一念都在生灭变化,故它是无常的;因为它无常,每一念生起后,终归会消灭,故苦;因为在五蕴的聚合中,任何的一个东西都不是常的,不是独立的,不是单一的,非常非一,而且没有主人,没有人控制,它一直随着因缘生灭,故无我;因为五蕴是因缘所生,因缘所生的东西没有自性,即使没有自己的性能,所谓没有自性,无自性故空。该部派的一个重要论点是,认为一切存在可分解为本体和现象两个方面,把存在还原为若干种只有一种体性和一种功能的究极要素,如分别以坚、湿、热、动为性的地、水、火、风“四大”,这些究极要素就是恒常的“法体”,究极本体。而本来是恒常本体的多种要素,同时发生作用就呈现为现象。本体是永恒不变的,本体有时生起作用,有时不生起作用,由此而使存在有了形相和位置的不同。本体已起作用是“\n过去法”,正在起作用是“现在法”,将起作用是“未来法”。在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三世中,本体普遍地无差别地存在着,只是形相、位置有所不同。本体在现在时表现为现象,在过去时和未来时则已现过或将现为现象。例如,火的本体热性具有燃烧的作用,在燃烧时(现在)就成为现象,同样,在过去和未来这能燃烧的火的本体也是存在着的。这就称作“三世实有,法体恒有”。有部的又一重要论点是,认为直观和思维同属认识范畴,而认识不能以非存在为对象,也就是说,有认识就表明认识对象是实在的。说一切有部强调,如果过去和未来的对象是非实在的,那么人们对过去或未来的认识就没有对象了,而没有对象又怎么会有认识呢?人们之所以能够思索过去和未来的事物,就表明这些思索的对象是实在的,也就是说,事物的本体是实有的、恒有的。人们不仅可以通过直观知觉肯定对象的实在性,而且也可以通过思维去认识有关过去和未来的对象的实在性。这是可知论的观点。由此可见,中国哲学体系在认识论上包含了孟子的可知论和庄子的不可知论两种观点,而印度小乘佛教哲学体系体现的可知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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