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8-17 发布 |
- 37.5 KB |
- 13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科技哲学论文:社会建构对科学哲学的挑战
科技哲学论文:社会建构对科学哲学的挑战这是一篇社会建构对科学哲学的挑战,对传统科学哲学的批判最有力的来自于布鲁尔,以他为代表的社会建构主义以其激进的姿态向科学哲学提出了挑战,目的就是要用社会建构论来取代自然实在论。摘要:社会建构主义以其激进的姿态向科学哲学提出了挑战,目的是要用社会实在论来取代自然实在论。这种挑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以对称性取代合理性、以发现的语境取代辩护的逻辑、以建构论取代实在论。这种挑战打开了科学知识广阔的社会与文化分析语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但却牺牲了科学赖以存在的自然基础。摆脱这种困境的出路在于走向科学的实践观。关键词:社会建构;科学哲学;科学实践Abstract:SocialConstructiontoreplacenaturalrealism.Thesechallengesaremainlyreflectedinthreeaspects:toreplacereasonablenessmetry,logic.Suchchallengehasopenedabroadsocialandculturalanalyticcontextforscientificknomaliesinscientificpractice.Key;scientificphilosophy;scientificpractice对传统科学哲学的批判最有力的来自于布鲁尔,以他为代表的社会建构主义以其激进的姿态向科学哲学提出了挑战,目的就是要用社会建构论来取代自然实在论。一、以对称性取代合理性\n科学合理性一直是科学哲学的核心内容。正如逻辑实证主义代表人物赖欣巴哈在《科学哲学的兴起》一书中所言,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是阐明科学的合理性,目的在于建立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基础。劳丹在《进步及其问题》一书中也有对科学合理性极为重视的类似表达。同时,科学合理性理论一直是科学哲学中众说纷纭的并不一致的核心内容。自18世纪启蒙理性主义诞生以来,哲学家们大多把科学知识视为自然之镜,是对外部世界的真实摹写,是不以科学家的个人品质和社会属性为转移的客观知识。此时对科学合理性的理解当以逻辑实证主义所倡导的标准科学合理性模型(又称逻辑合理性模型)为典范,该合理性模型的核心是规则,例如:逻辑规则、算术规则、数学及科学方法论等。以卡尔纳普、赖欣巴哈等为代表人物的逻辑实证主义者把观察看作是不可怀疑的、中立的、可靠的,单靠经验可决定理论真伪,通过制定对应的规则来检验定理,进而检验理论的正确与否。正如赖欣巴哈所言:哲学不过是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的逻辑分析,归纳逻辑应当是科学知识合理性的根据,理论之被接受是以事实到理论的推论为基础;这个推论不是演绎的,而是归纳的。所给予的是观察材料,观察材料构成确定的知识,理论是通过确定的知识被证为有效的。[1]值得一提的是,逻辑实证主义者注重把逻辑和方法的不变性作为科学合理性标准,并没有考虑科学发现中的历史、社会和心理因素。紧随其后,批判理性主义代表人物波普及其追随者虽然在划界标准、科学逻辑的性质上与逻辑经验主义有着严重分歧,对他们的意义标准并无兴趣,排斥归纳逻辑,但他们的科学方法论仍然是科学逻辑,只不过是比逻辑经验主义的归纳逻辑更强的演绎逻辑而已。同样,他们也没考虑科学发现范围内的社会、历史和心理因素。拉卡斯在《科学史及其合理性的重建》一文中指出,科学哲学的首要原则就是选择一些方法论原则,以构成全部科学研究的说明性工作的框架。在这种哲学的指导下,人们就应该可以把科学展示成具体体现这种科学哲学的各种原理,并且是根据它的教诲而发展的某种过程。只要人们做到这一点,他们就可以根据哲学来表明科学是合理性的。拉卡托斯把那些确立在科学方法论原理上的工作称为合理性重建或内在的历史。同时,拉卡托斯认为给社会学家预留了一个角色,让他们以外在的社会史来解释理性主义无法说明的非理性的残余物。拉卡托斯的观点可以概括如下:①内在史是自足的,具有自主性,可以展示出科学发展的所有合理性,本身就可以说明科学发展的主要特征;②相对于外在史来说,内在史具有一种重要的优越地位,外史不过弥补了存在于合理性与现实性之间的非理性因素。因此,社会学的研究属于病态社会学研究,亦即科学方法无法充分说明的所有问题,就移交给社会学家进行研究,进行非合理性的外史说明。拉卡托斯说:认为科学的内在的历史是第一位的,外在的历史是第二位的,因为外在的历史之最重要的问题都是由内在的历史界定的。外在的历史要么对速度、位置、选择性等以及对人们根据内在的历史解释的各种历史事件提出非理性的说明;要么在历史与人们对它的合理性重建有所不同时,提出对这种不同之发生原因的经验性说明。但是科学增长的合理性方面完全可以由人们的科学发现的逻辑来说明。\n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劳丹在其《进步及其问题》中,把科学合理性与进步性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合理性在于做出最进步的理论选择。科学进步则表现在一个理论总体解题效力的提高,即尽量扩大已解决的经验问题的范围,同时尽量缩小反常问题和概念问题的范围。同时,劳丹对认知社会学提出了警告:我们若要研究科学的合理性的社会背景,必须先懂得什么是合理性。[2]230在他看来,科学的合理性只是意味着整体上遵循科学的方法,并不是说科学家的行为都是合理性的。因而,强纲领SSK的原则不能界定一个值得承认的科学实践方式(即知识社会学),它对科学实践的说明也不能用于说明它自身。劳丹希望社会学家扮演着自己的本分角色,或回到与思想史和认识论完全不相干的科学的非认识的社会学中,或在遵循一定的划界原则的前提条件下进入认识论。在后一种情况下,他建议社会学家遵循一种外理性原则。按照这种方法论的约定,当且仅当那些信念不能用它们的合理性来解释时,知识社会学才可能参与对信念的解释。[2]217这种思想史家与知识社会学家的分工得到了牛顿史密斯[3]的支持。牛顿史密斯认为,至少存在关于信念的最低限度的理性说明,可以用来决定一个确定的信念在一个给定的情境中是否合理。大多数科学哲学是内在于科学的认识论之中,区分了科学知识的标准、证据与推理和那些至少在理想上被排除在认识论之外的社会因素之间的区别。在社会学内部,由罗伯特默顿所确立的规范的社会学传统,目前仍然在美国学术界占统治地位,强调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自然科学,但坚持科学制度与规范是主要的研究对象,拒绝社会学介入科学知识的成功内容。默顿学派一直关心的是科学工作是怎么样在制度化与文化中体现出来,恰当地解释它们为什么会脱离了已有的社会规范。\n面对着科学哲学家与社会学家如此不公平的分配任务,布鲁尔与巴恩斯提出了强烈的异议。对知识内容在哲学家与社会学家之间不公正的分配,引起了社会建构主义的强烈不满。为此布鲁尔提出了对称性原则。对称性原则是布鲁尔强纲领的核心[4],其具体内容是同一类型的原因应当既可以说明真实的或合理的信念,也可以说明虚假的或不合理的信念。对称性原则坚持,无论真的还是假的,合理的观点还是不合理的观点,只要它们为集体所坚信,就全部都应平等地作为社会学的探究对象,都应诉诸于同样类型的原因获得解释。这就意味着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具有同等的认识论地位,理性的信念并不比非理性信念具有什么特别优越的地位。从而否定了理性模式,为其科学合理性的社会学解释模式寻求合法依据。布鲁尔曾经多次举一个例子[5]来说明这种对称性。考虑两种不同的原始文化部落(T1和T2),每一个部落中,都有一些人们传统的信念,以及人们普遍接受的被认为比其他理由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每一个部落都有一些用以表达其偏好的词汇。面临着在自己的部落文化的信念与另一个部落文化信念之间进行选择时,每一个人都很自然地倾向于自己的文化传统。对部落的人来说,这些文化传统将会提供可用来对信念的选择进行证明的或辩护的规范与标准。关键在于,社会建构主义认为,他们的选择与评价像这两个部落的成员的选择及评价一样,是与环境密切相关的,并不存在着与环境无关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规范,并且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具有偶然性。在一种环境中可算作是某种信念的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在另外一种环境中会被看作一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因此,社会建构主义所关注的并不是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它所关注的恰恰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原因的理由。坚持知识与信仰是一回事。实际上,这就意味着人们只能够依赖于其部落的传统信念来对真理与谬误做出直接的肯定。社会建构在社会语境下对科学合理性的一种解读,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全部内容最终被归结为某一共同体采用的社会文化规范,消除了科学合理性的客观理性基础。正如马丁霍利斯在《社会对实在的破坏》一文中所言,强纲领的目的是腐蚀掉人们所熟悉的客观性概念之理性基础[6]。\n布鲁尔的上述观点引发了劳丹与他的一场著名的争论。劳丹认为,不论科学研究的个体还是群体,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具有完全不同的产生条件,因而不构成对称性主题。首先,就科学研究的个体而言,他在采纳某种理论信念之前,必须具体说明该理论信念的因果关系和逻辑基础,用因果关系解释理论信念,通过逻辑推论过程完成因果解释,这样就可成为保证其理性信念的原因。与此相对的,对非理性信念的因果解释却需要极为不同的解释,因为它们是由社会和心理行为的直接行为导致的信念[7]59。劳丹曾举例说:如果接受某种信念X是先前接受信念Y和Z自然而合理的结果,那么认为信奉X直接就是由于社会或经济原因引起的就毫无道理了。对信念Y和Z的接受当然也可能是社会因素在起作用,此时我们可以认为对X的接受(在理性上的支配)是社会境况的间接结果。但是这并不能用来反驳以下说法:对于某一思想家接受X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说明是,它是Y和Z的理性结果。另一方面,如果某人接受信念a,而a与他的其他信念b、ci并不在理性上相关,那么对他所信奉的a的唯一自然的说明看来应该根据理性之外的因素来作出,例如该信仰者社会(或心理)的状况。[2]207其次,就科学研究的群体而言,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所产生的条件也完全不同。我们可以设想,人类社会存在两个群体:一个是非理性社会,另一个是理性社会。在理性社会中,人们只能在仔细怀疑之后,而且只能在行动者(指理性社会群体)自我意识到与自然相关部分的因果联系后才会采纳信仰,这些相互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构成理性行动者信念的原因。在非理性社会里,即允许存在认识无政府主义的社会里,每个人可以采用独立于任何公共的认知政策的信仰。每个人或一些人可以有信仰的原因,也可以没有;每个人可以有信仰的证据,也可以没有等等。[7]62理性社会和非理性社会的信念形成社会机制完全不同,两种不同信念于两个不同的社会组织基础,这直接驳斥了布鲁尔的对称性原则。对上述劳丹论证其不合理假定思想的观点,布鲁尔予以激烈的批评和反驳。布鲁尔认为,劳丹的理性解释模式实际就是手段目的计算模型,该模型不论用于科学研究个体还是群体都缺乏说服力,更无法否定对称性。他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贬低了非理性信念,把非理性信念等同于经历恐吓、贿赂、洗脑或者损伤后的头脑内容。但是,非理性信念和理性信念的产生真的不同吗?布鲁尔认为,理性与非理性的对比不过是表明了大脑是一个计算的机器,理性表明机器处于运行状态,非理性是表明机器中断和失控的标签[8]。机器的运行和中断不过是装置的两种可能的物理状态,这种状态不需要任何先验的评价,运行和中断的语言体现了对称性原则。布鲁尔还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把对称性理解为完全因果同质即同种原因只能产生同种结果。而实际上,同种原因完全可产生不同的结果。总之,劳丹在这争论中始终坚持外理性原则,坚定地捍卫科学合理性理论。而布鲁尔则一直坚持要用对称性原则来取代科学哲学中的合理性,平等地看待理性和非理性,主张对所有的信念进行社会因素解释。劳丹在这里不仅强调了知识,而且还强调了知识是真实的内容。从这一点来看,像劳丹那样要求把产生真实信念的机制与产生错误虚假机制区分开来的做法看来是合理的,因为它是借助了自然来进行的辩护机制。但如果强调的是制造过程,那么要求解释产生信念的机制,而不问其认识论地位如何,同样也是合理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布鲁尔认为除非社会约定,否则不会存在着这样一个过程,能够区分出真与假的信念,这也有其合理的成分。本文是一篇我国社会分层对科技精英的影响,科学社会学史表明,无论从纵向的时间看还是从横向的地域看,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不均衡的,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摘要:当今时代,科学技术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一个国家社会设置应当引导智力精英从事科技事业,这会提升一个国家科技创新的大发展。陆学艺先生的作品《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反映出我国社会分层的导向性不足。关键词:社会分层;科技精英;社会流动\n在当今世界进入的知识经济中,科技的发展已成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发展的关键因素。虽然科技的发展不可否认地带给人类社会极大的挑战与困境,如核战争、克隆技术等。但核技术也应用于发电和工业发展等,克隆技术有望帮助人类攻克某些疾病。所以,科学技术的创新与发展已成为各国政府增强自身国力和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决定性的助推器。科学技术不可能解决人类面临的所有问题,但离开科学技术的社会将面临无数的问题。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1]科技精英则是科学技术的耕耘者和生产者。他们是一个社会发展的中坚和关键性因素。而科技精英作为一个社会群体,他们必然受到社会因素的种种制约和影响。一社会因素对科技精英的影响科学社会学史表明,无论从纵向的时间看还是从横向的地域看,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不均衡的。默顿指出:人们的职业兴趣转移的情况是随时代而异的。在一个社会里成为智力精英的兴趣中枢点的种种事业,在另一个社会里则很少受到注意。既然这些变化着的兴趣聚焦点全都是同一社会和文化复合体的组成部分[2]不仅智力精英是否走上科学技术创新道路受到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科学技术的知识作为一种特殊的知识体系,已成为科学技术精英的个体和群体也受到社会因素的种种或促进或阻碍的影响。第一,他们受各个社会的科技投入,科技制度和政策的影响。如学者指出的:除了#39;将一切工作在自己头脑中进行的数学家外,如今的科学普遍需要#39;管理支出,其规模堪与工业企业相比。[3]所以现在的科技精英们基本在科层制的组织中进行创造与发明。一个社会的科技制度背景对他们影响极大。第二,一个社会的科技精英分层位置,社会职业声望以及社会流动对科技精英产生重要影响。社会存在着社会分层。在一个若将科技创造视为奇技淫巧的社会,他们的社会地位会很低下,会有极少的人们从事这一职业。而在一个科学技术精英受到尊敬而仰慕的社会中,会极大地有利于科学和科技精英的成长的。一个开放型的社会分层比一个封闭型的社会分层会给科技精英们的大量出现创造条件。本文主要就我国当前的社会分层对我国的科技精英的影响作一分析。二当前我国的社会分层情况分析\n对于我国目前的社会分层的分析与研究存在着若干不同的理论与观点。有的学者采用收入的标准来划分阶级或阶层,有的学者以职业或职业声望来划分阶级阶层。他们或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划分我国的阶级阶层,或以韦伯主义的三位一体划分我国当前的社会分层。当然,就学者们各自关注的研究侧重点而言,这些有关我国阶级阶层的划分是可取的。陆学艺教授主编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提出了一种较好的分析视角以及做出了比较客观的研究结果。虽然此书关于中国十大阶层的分类及对各阶层分析引起了一些争论,但作为一部国内社会分层研究领域的实证研究作品,他较好地考虑了我国社会的一些特殊情况。从而有别于有些学者生吞某些理论后进行的国内阶级阶层分析。如其所指出的:中国社会特殊的制度特征,又使人们感觉到一些制度因素也导致了人群之间的差异,因此,他们也提出了一些独特的制度分割标准。近年来已有大量的社会学实证研究,证实了这些制度性的因素对人们的社会经济分化有重要影响。[4]有学者指出:不同的政治与经济制度塑造出不同的社会阶层和不平等的形态这一观点已为学者普遍接受。[5]因此,此书独特的制度分割维度和组织资源维度的分析对我国是比较恰当的,对社会阶级阶层的划分是比较客观的,是符合当下我国的实际情形的。他的十大阶层的划分为:从表中我们看到,专业技术人员处于相对较下的社会位置。他们主要的特征是拥有文化资源。而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各种经济成分的机构中专门从事各种专业性工作和科学技术工作的人员。[4]他们可以分为三大类。(1)科教文卫专业人员,所占比例达693%,(2)工程技术专业人员,所占比例为224%,(3)商贸服务业专业人员,主要是经济类业务人员。[4]从以上说明及当前关于十大阶层的分析中,我们可以说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就是科技精英们。三当前我国社会分层对科技精英的影响分析从我国当前社会分层的状况中我们可以认为:科技精英群体处于一个相对较弱的社会位置。另有学者在1999年在全国63个城市做了一次抽样问卷调查,做出了中国的职业声望量表。结果是市长,政府部长,大学教授是声望最高的三个职业。其中,高科技企业工程师和自然科学家分别处于第八和第十位。[6]在一个社会里,科技精英群体一般会经历一个最长的受教育时间。教育在一个现代社会里应该成为最重要的决定社会地位的变量。早在20世纪60年代布劳-邓肯研究社会地位获得的初始模型中,教育对人们社会地位的获得就起着最重要的支持作用。[4]而这种情况并没有在我国当前很好地体现出来。我国的教育收益率低于以100多个国家为样本计算的收益率,[7]在戴维•波普诺的《社会学》中,关于美国的社会阶级与贫困问题一章中,关于美国的五个阶级划分为:[8]\n从表2中我们看出,美国专业技术人员是和经理同处于上层阶级。他们有高收入,高职业声望。另一个1996年美国的职业分层结构表明:美国的从业人员分成6个大的职业阶层。第一阶层是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和专业人员阶层;其中,专业人员大体相当于我们所说的知识分子阶层,包括工程师、建筑师、科学家、教师等。[6]这两份资料都表明专业技术人员在美国处于第一阶层。因此,在美国的阶层分化的社会情景下,专业技术人员会有极少的流动性。他们的教育收益能得到较好的回报。社会地位很好。这和我国当前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分层位置形成比照。也反映出我国社会分层的一些问题与不合理性。而正是这种情况,使得我国当前的专业技术人员阶层会产生更大的社会流动。造成科技精英的种种流失。虽然科技精英们以科学技术的研究创造应用和献身科学技术为职业的最高目标,他们有自己特殊职业操守和科学精神。但他们也食人间烟火,他们在享受现代社会幸福的同时,也承受现代社会的重负。所以当他们处在较低的社会分层时,上层社会阶层会对他们产生权威方面,组织资源等方面的吸引。而这种情况也在《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的实证调查研究中得到说明。文中指出:但专业技术人员却又一定比例流向这三个阶层。这种流动的方向性反映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拥有比专业技术人员阶层更优势的社会经济地位,因而,专业技术人员愿意向上流动进入这三个阶层,而这三个阶层的成员不愿意向下流入专业技术人员阶层。总的来说,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出主要是两个方向:从政(流向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和办事人员阶层)和下海(流向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4]而留在本阶层内部不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是60.5%。[4]但国内接近四成的专业技术人员流向其它阶层可以说是我们这个科技时代的不小逆流。我们应该认真对待。其次,国内向国外的社会流动情况是: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人才大量流失。学成回国留学人员基本不足50%。这里应该说明的是,第一,虽然出国留学人员并不全是科技方面的精英,他们也可能是其它方面的人才,但我们可以说,学成而没有回国的留学人员当中,肯定有大量的科技精英。第二,关于国内社会分层情况和科技精英向外流动的关系问题。由于我国的社会各项建设是在一个大的国际环境下进行的,属于迟发展国家。社会是迟发展社会。因此,我们肯定会受到迟发展效应的负面影响。西方发达国家在社会的物质条件,科学设施环境等方面会比国内更加优越和具有吸引。我在前文的分析中指出,由于科技精英们在国内的社会地位较下,一部分流向了更有优势的社会阶层,那么,他们流向更具优势的国外社会就不是不可思议的了。当然,此处要说明的是,社会分层情况会是影响科技精英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没有决定论的色彩,即没有国内社会分层肯定会导致科技精英的向国外流动的判断。四结语和讨论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的基本判断是,当下我国还没有建立一个现代的良性分层社会。如研究所指出的:所以还不是一个公平、开放、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还不相适应,存在引发社会危机的结构性因素。[9]此种情况也使当下的社会流动不合时代的发展。即公正、合理、开放的现代社会流动模式尚未最终形成。[4]因此,科技精英出现了非常态流动。\n那么,化解此问题的路径可以是:第一,提高科技精英的社会地位。这应该是制度方面的着手点。当科学技术的春天出现时,科技精英的春天也应同时出现,应该使教育的收益率得到较好体现。第二,营造科技精英成长、发展、创造的社会文化土壤。在一个长期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文化影响下的智力精英能在多大程度上回归科技创造,不仅需要科技精英们的超脱。更需要我们社会打造一个符合现代社会的职业观。需科技精英舍弃治国平天下的政治抱负,投身治学求真理的科学天地。二、以发现的语境取代辩护的逻辑社会建构与科学哲学之争的关键还在于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之争。科学或更为一般的经验探索,就是利用种种手段去发现世界可能是如何,但无论什么样的结果出现,得服从具有权威的哲学判断,以确保是合理的知识。科学哲学本身就具有某些毫无疑问的评价标准,如一套先验的逻辑范畴,无论是在康德意义上,还是在逻辑实证主义意义上,这套规范都是无时间性的。社会建构主义关键点在于拒斥这种第一哲学,他们认为,首先,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的区分是非常难以进行的;其次,有关劳动分工的问题,也即科学家的工作在前,哲学家的工作在后。这特别在逻辑经验主义的工作中体现得最为突出,他们趋向于把科学哲学视为一种在时间上后继,是寻求对完成了的陈述系统的永恒的评价标准。再次,它还会产生出科学家自己在评价他们工作的角色与权利的问题,因为它同样把评价权威置于科学家之上,以致蔑视实际的科学工的能力与决定权。社会建构主义还认为,作为一种合理的论证的辩护模式,消除了科学研究实际上所涉及的艰苦工作。在具有逻辑重构特征的论证被形成之前,(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所感兴趣的)几乎所有的艰苦工作都已经完成。但对哲学家来说,论证是很有规则的,它并不会显现科学家实际上所显现的工作步骤。这种重构或许可能表明我们外行人能够接受的科学结论,但这是一种错误,这种错误理想化了认知活动的概念。如果认为这种重构代表着科学家在制造知识过程中的实际推理,那么这与科学家的实践的认知活动无关。\n这种区分还具有更进一步的意义。一个更为重要的意义是对发现的(逻辑)理性的明确拒斥。逻辑实证主义视发现的过程为随意的、偶然的、神秘的或幸运的。因此,科学哲学倾向于放弃对历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或者说其他探索者感到需要进行研究的实际场所的混沌状态的语境。获取带有真理主张的理论的科学家本身就是人,在各式各样的不同的社会与历史环境中获取了他们带有机遇与幸运的成果,但科学哲学家总是要施展他们的想像力、理论与实验方法的严格性来制止这类混乱的语境,他们所制造的理论能够被合法化与建构为真理的命题,他们为科学家制造了带有彻底简明与确定特性的逻辑的评价标准。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科学发现的语境,就像语境自身一样,是不能被化为经验的。但对辩护语境的分析却给形式逻辑以特权。赖欣巴哈有关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语境的区分的要点在于有关科学数据产生的信息是无关于对这些数据的评价的。[9]还有另外一种区分,即内部与外部之分,内部被确定为逻辑的,而外部被认为是经验的或甚至非理性的。社会建构主义的突破点就在于寻求发现中逻辑的作用,寻求辩护中的科学合理性的产生的社会致因。这样,逻辑在发现中就具有作用,社会与心理的因素,最重要的文化因素的价值在辩护中也就扮演着重要角色。随着价值一词的引入,两种语境的区分中的问题最终显露出来:传统的科学哲学所持有的发现的与辩护的区分,目的在于强调上述价值对理论的评价(规范标准)的无关性。规范并不是来自于经验的结果:两者间有着一个无法逾越的界线。两种语境的区分是逻辑实证主义的中心教条。社会建构主义否认这种鸿沟的存在。因此,从一开始,强纲领SSK与科学哲学的对抗,甚至超过了它与默顿式的科学社会学的对抗。强纲领SSK要求用社会学来取代科学哲学,正如斯奈扎克所指出的那样:布鲁尔不断地把传统哲学及其理性主义的认识论作为一种特殊的目标。强纲领的整个事业就是特别关注于用社会学来取代所有的传统的认识论,继承了被称之为哲学的所有主题[10]。科学哲学家认为观察与推理对辩护是关键的。社会建构主义声称,当他们把观察与推理置于其真实的语境之中时,这些实践看起来并不像是哲学家所归属的辩护的结果。也就是说,科学家不仅是在观察;他们在特殊的场所,为特殊的目的而设计与操作特殊的实验,他们用特殊的测量仪器来计算特殊的样本,他们为特殊的田野研究选择特殊的场所。科学家并不理性;他们解释观察与实验,他们支持或批评猜测或假说,他们推理出结果,他们把模式扩展到新领域。在他们进行的所有活动过程中,他们有着多种理由来进行一种特殊的选择与决定,理由包括可行性、可能的应用、审美价值、其他同事的利益、可能的消费者的利益、对形而上学与意识形态的反映。这些就是包含在社会大伞下的各种因素。社会学家主张知识生产就体现在这些混合因素之中,意味着这样的实际实践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脱离了在哲学描述中的理想,知识并不具有传统哲学所描述的那种优越性。三、以建构论取代实在论\n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问题,在波普看来是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并且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在科学方法论中寻求答案,因为,方法论可以解释科学在提供有关自然的可靠而有效的知识方面的优越性。在波普以前,实证主义认为科学是通过经验积累的经验证据来为理论做出辩护,科学家运用确定的事实来证实理论,如果他们成功了,那么科学就在向真理迈进。波普意识到,这种实证主义的策略会因为归纳问题而搁浅。因此,他更偏向于证伪而不是证实,用猜想代替了确定的真理。科学通过大胆的猜想与严厉的批判而走向真理。科学家从问题出发,走向逻辑概括与基本语句,这些理论概括与基本语句在原则上都是可反驳的。猜想越大胆,科学(客观知识)进步的速度就越快。科学必须接受严厉的判决性实验的检验,尽最大的努力去反驳理论。没有什么理论能够被免于批判。因此,科学不是证实的游戏(寻求与普遍的理论相吻合的证据),而是反驳的游戏(寻求证据来反驳它),科学理论不是确定的真理,而是更加大胆的猜测。波普的证伪主义为区分科学语句与非科学语句提供了一个划界标准。对波普的划界标准,柯林斯认为其问题集中在证伪性的经验证据是否具有可重复性这一点上。可证实性或可证伪性作为一个逻辑条件,而证实与证伪却是实际的观察与实验的过程,波普与柯林斯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争论的焦点在于,证伪是用直白而清晰证据去反驳理论,还是说证伪过程具有解释的模糊性,只有通过复杂的社会磋商来解决。此时,哈里柯林斯提出了所谓的实验者回归的问题:最著名的论证出现在其《改变秩序》一书所讨论的韦伯对引力波探测的实验中。最初的发现刺激了大量在实验上重复验证的努力,包括许多物理学家努力建造的引力波探测器。结果是一组类似的但不完全相同的探测实验,其中有一些肯定的结果,另外一些是否定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引力波是否已经被探测到的问题同样也是实验是否有能力的问题,什么样的探测器被正确地设计的问题。如果我们知道了引力波是怎样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就能说什么样的实验是有能力的,什么样的探测器是好的。如果我们知道了什么样的实验是能胜任的,我们就能说引力波是什么样的。这样,在柯林斯看来,并不存在严格的标准来判断一种合理的实验结果或者一种好的实验仪器,所有评价仪器的标准依赖于仪器在实验中所产生的结果。这样就导致一种实验的循环:好的实验仪器只有通过其获得的正确结果来定义,而正确的结果只有用好的仪器才能获得。柯林斯坚持认为这种不正常的循环总是要困扰任何实验者。这就是实验者回归。\n在实践中,这种回归是通过科学家之间的谈判来解决的,并且这种谈判并不依赖于任何认识论的标准,而是靠解释学的力量来解决的,特别是由参与这场争论的科学家盟友与其敌人所组成的核心群的磋商过程。核心群成员的活动,是运用磋商策略来打破实验者的回归,其结果是形成各方都感到满意的适当的科学知识。正是核心群赋予社会偶然性以方法论的正当性[11]。这就不仅对实验证据的确定性,而且对其合理性也产生了怀疑。因此,实验并不能为科学知识提供任何合理的基础。所以,在柯林斯看来,正是科学家之间的谈判,而不是自然界本身决定着什么作为一种有能力的实验,决定着什么才能算作实验结果,因此,这项研究对实证主义的划界标准提出了挑战。确定某些实验是否重复、是否可信,这仅是权力的显现,是一种文化与修辞的游戏,结果,实证主义的划界标准就成为科学家之间磋商的产物,也就是一种社会建构。\n总之,20世纪70年代布鲁尔提出了强纲领之后,标志着科学哲学出现了社会学转向,传统的科学哲学也碰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应该承认强纲领的工作是值得肯定的,这主要因为它突破了传统哲学预设的自然科学知识内容不可被社会学家碰的禁区,打开了科学知识的潘多拉盒子,打开了科学知识的广阔的社会与文化的分析语境,正确地看到了社会与文化因素是真理不可或缺的一种组成部分。但是,它夸大社会因素的作用,认为社会因素是首要并且是决定性因素,而自然科学知识是科学内外的人们社会交往的产物,科学知识是由人们借助于权力与修辞手段社会性建构出来的;在这建构过程中,自然界只起很小的作用或者几乎不起任何作用。这种贬低甚至完全忽视自然界作用的做法,就切断了知识与物理世界的联系,显然消解了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真理性,也没有给科学的内在逻辑留下位置。正如曹天予所指出的那样:在对科学知识的实际产生和演化过程的分析中,一旦自然状态的基本作用被社会语境所取代(在这种社会语境中研究资源以一种特定方式被分配),那么一些认识论术语,诸如实在论和相对主义,应该相应地用社会术语所取代(诸如由某些研究资源支持的最容易得到的证据等)。而这必然导致去消解科学的合理性思想,而科学合理性思想是不可分割地与揭示自然奥秘联系在一起。[12]因此,对科学哲学中传统问题的探讨,我们不光要重视社会维度,也要更重视自然维度,不能顾此失彼。当然,我们也不赞同科学哲学中的反映论传统,我们应该从理论走向实践,从表征走向干预。这种实践的科学观它包容了诸如自然与社会、理性非理性、主观客观、主体客体、物质精神、可说不可说等一系列矛盾的辩证运动,实践范畴因而具有不可还原性和不可分解性的过程客观性。科学实践中所融入的所有的异质性的文化因素都在实践的开放性过程中历史性地注入科学实践的过程,并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制造出科学。这一过程并不是把某些因素强行地化归为单一要素(如化归为自然,或化归为社会),而是一种辩证的综合,科学是在各种异质性要素的辩证的综合的语境之中突现出来的。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