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哲学论文:哲学家对意识哲学的突破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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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哲学论文:哲学家对意识哲学的突破论述

意识哲学论文:哲学家对意识哲学的突破论述作者:黄旺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第14页共14页\n意识哲学论文:哲学家对意识哲学的突破论述作者:黄旺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第14页共14页\n意识哲学论文:哲学家对意识哲学的突破论述作者:黄旺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第14页共14页\n意识哲学论文:哲学家对意识哲学的突破论述作者:黄旺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第14页共14页\n意识哲学论文:哲学家对意识哲学的突破论述作者:黄旺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第14页共14页\n意识哲学论文:哲学家对意识哲学的突破论述作者:黄旺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第14页共14页\n意识哲学论文:哲学家对意识哲学的突破论述作者:黄旺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第14页共14页\n意识哲学论文:哲学家对意识哲学的突破论述作者:黄旺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第14页共14页\n意识哲学论文:哲学家对意识哲学的突破论述作者:黄旺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第14页共14页\n伽达默尔对内在性的突破,正是吸取和改造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中的合理因素,通过自我和异己的互动,来克服内在性的绝对霸权。这首先体现在解释学经验之中。无疑,解释学经验是一种内在性。理解就是一种占有,就是使“他在”进入自身。这种经验不是胡塞尔式的原始意识和意向性的经验,而是生命和存在的体验。但我们仍可以说,在下面这点上它分享了认识的特征:理解和认识一样,是一种在的光亮,它使他在性进入内在,从而被内在所把握,因而理解的过程就可以称之为一个“出征把捉”的过程。在谈到教化时,伽达默尔说:“在异己的东西里认识自身,在异己的东西里感到是在自己的家,这就是精神的基本运动,这种精神的存在只是从他物出发向自己本身的返回。”[8]但这种内在与认识存在根本差异:在认识之中,我们是通过客观的方法把握外在,这是一种主客二分的过程,主体与客体拉开了距离,客体以透明的方式被我们所把握。这就使得外在仅仅以一种知识的单纯增长的方式向我们呈现。科学知识本身只是从内在自身立法的前提出发的,因此它所获取的东西也就绝不可能超出自身的可能性。科学的前提在科学之中从未被反思。相反,在解释学经验之中,经验首先是一种生命的体验,他在被认识,不是好像我们从外面带回某些东西,放回内在性的仓库之中,以至于内在性的整个结构并不会受到任何动摇。然而解释学经验具有一种辩证的结构,内在性本身不是一种先天的理想性结构,不是纯粹的内在,相反,它是一个由外在性所塑造和改变的结构。体验具有一种双重性,一方面是作为原始所与之物,另一方面,“不全是扮演原始所与和一切知识基础的角色”[9],原始经验被获得之后,能作为内在性结构的根本组成部分而发挥作用,能持续地伴随着整个生命运动。内在性结构不是胡塞尔式的先验我思的不变结构,或者康德式的先验统觉,而是被持续流入的原印象所改造和规定着。因为被纳入主体经验的所与物,在进入主体后将充实生命并在今后的每一次判断中发挥作用。因此,伽达默尔就达到了一个摧毁内在性统治的关键点:外在性固然只能在内在性之中被把握,因而一切能够被认识的外在已经是内在性,但这只是证明不存在纯粹而孤立的所谓外在性,例如康德的物自体。当外在进入内在之后,内在性本身就已经消解着自身了,因而内在总是作为外在的内在,这样一个自身发展着的内在恰恰总是证明了外在的实在性。意识哲学同一性魔力圈的力量,只是在追求纯粹外在性的企图面前才具有绝对的逻辑力量。然而辩证解释学从来就不承认绝对的内在性和绝对的外在性,解释学经验是内在性和外在性的统一。这一点,在伽达默尔描述解释学经验作为被动的遭受、作为否定和痛苦的经验时,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发挥。解释学经验首先不是主动性的把握,而是被动性的遭受,是对他在和他人的保持开放,是承认他人有可能正确,并通过听取他人而改变自身。由于伽达默尔采用了经验这个内在性的意识哲学概念,他就格外注意强调这种内在性所具有的外在特征。“经验本身的真实本质就在于这样倒转自身(sichsoumzukehren)。”[10]否定和痛苦是人们构成经验增长的主要方式,如果一个人只是固执于自己原有的前见,那么他只是机械地重复印证自身,他在根本没有进入经验。具有经验,就是要勇敢地不断走出和超越原有的经验状态,外在进入内在性就是让自己向否定和痛苦的经历开放,而人只是在痛苦中才懂得学习的。在这样的否定和痛苦之中,升起一种界限意识,因此伽达默尔马上强调,具有经验的人首先是对人类的有限性具有自觉意识的人。我们就达到了外在性抵抗内在性统治的第二个关键点:内在性之所以不具有反思的绝对全能,恰恰在于内在性在自身运动之中总是触碰到一种界限,意识到他在总是超出自身,不能为内在所彻底捕捉。一个从事理解和解释的人,知道文本的意义是不可穷尽的,在一次又一次绝望地占有之中,内在感到一种抗拒的力量,这种抗拒的力量标志着他在的权能,消解着内在的霸权。这就是“你—我”关系辩证法中所体现出来的内容。理解发起的对外在性的进攻,恰恰显示了外在恰恰占据着一个更加优越的地位:我们认识到“你”不仅作为我理解中的相关项,而且能够是不在场的东西。每个人都力图成为他人所不能企及的,同样也知道他人是我所不能企及的。因此,理解和解释,尽管它们作为意义之光,只能呈现被意义照亮的在场,只能在在场之中让不在场登场,但它懂得必须对理解的光亮加以限制,必须伴随一种有限性意识。因此伽达默尔说,谁要是在理解他者的时候,遗忘了你我关系,谁就企图统治理解对象。于是我们应该说,理解最终就是一种相互承认和相互听取。二视域融合的悖论与效果历史意识的控制艺术他在性在解释学之中于是表现为两个主要特征:第一,他在性作为进入了内在的他在,表现为对内在的持续改造,内在也是他在;第二,他在性在内在的运动之中体现为一种界限意识,即懂得内在总是受限制的。然而,我们会问,这样一种从内在的审视之中获取的他在,是否完全释放了他在的力量?那个活动于内在的他在,难道不首先是被内在驯化了的他在吗?这首先体现在视域融合的概念中。伽达默尔在分析历史学派的时候,询问我们究竟在何种意义上可以谈论他人的视域、历史的视域,或者说作为复数的视域。“说我们应当学会把自己置入陌生的视域中,这是对历史理解的正确而充分的描述吗?有这种意义上的封闭视域吗?”[11]事实上,像历史学派那样,要跳到另外的视域中去还原客观历史,这种企图是不会成功的。我们只能在有限和假象的意义上谈论进入他人的视域,因为这种进入实际上仍然是携带着自身视域的,或者更为正确地说,仍然是在自身视域中进行的。归根到底只有一个视域,即我的视域。因此视域融合初看起来就是一个奇怪的概念:它一方面认为只有单数的视域,另一方面却又要求融合,而融合不总是预设了复数视域的可能性吗?伽达默尔这里遭遇的难道仅仅是一个表面的语言窘境吗?伽达默尔可能认为他只是采取了一个形象的说法,因为他认为严格来说并不存在视域融合,而只是视域的变化流动。“然而,如果根本没有这种彼此相区别的视域,那么为什么我们一般要讲到‘各种视域融合’,而不是只讲某种可以把其界限推至流传物根深处的视域的形成呢?”[12]我们认为答案可能是:伽达默尔要用这样的说法强调对他在性的重视,提请人们注意,即使视域只是我的视域,也要注意视域中有他在性的力量,不要用自己的视域去掩盖他在性的东西,而要“有意识地去暴露这种紧张关系”[13],以便能够让他在去充实和提高我的视域。然而这种强调,在视域的“向来我属性”原则面前,不是成为了纯粹语词策略,表现出深深的软弱无力?难道一切他在的视域,不是只有在朝向我的这个更高视域之中才有其位置吗?因而他在不是从来只是作为中介和将被扬弃的环节而出现?但是伽达默尔认为,我们并不是要求黑格尔式的大全视域,视域融合是一个无限的过程。因此,自我的视域也是一个将要被扬弃的中介过程,并不存在不受他在再次否定的自我视域。因而解释学也能够提出,每一次视域融合,都要求对自身合法性的限制。在这里,效果历史意识作为对视域融合过程的控制艺术,就显得特别重要。伽达默尔说:“我们这里所说的效果历史意识是这样来思考的,即作品的直接性和优越性在效果意识中并不被分解成单纯的反思实在性,即我们是在设想一种超出反思全能的实在性。”[14]效果历史意识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是认为我们的意识是受历史影响的,其二是认为我们同时要意识到自己受历史影响,从而具有自觉的有限性意识。因而伽达默尔强调,效果历史意识与其说是意识,不如说是存在。作为效果和历史存在,自我的视域就成为客观精神的效果游戏中的一个有限的参与者,因此存在一个自我———异己之间的张力关系,异己总是要在自我反思之中,但同时自我又始终只是异己的客观精神之显现的一部分,从而总是超出自我反思。这样我们实际上就进入到了语言的领地,因为这种客观精神,其实就是语言自身。客观精神的效果游戏,也即语言游戏。整个谜团将我们引向符号和语言。共同经历的在场意识与符号的偶缘性第14页共14页\n一切他在性是怎样进入内在性之中的呢?对于解释学而言,这个问题一开始就问错了,它一开始就错误地预设了外在与内在的绝然二分。此在作为存在者,本来就“消散”于外在之中,在生存的原始境域之中,本来是没有内外之分的。此在原本就是“在世界之中”操劳着,并进行着原始的领会和解释。因此正确的提问应该是:“理解在根本上究竟如何可能?”而我们的回答可能就是:通过在场。世界就在我们的在场意识之中向我们呈现。这种在场意识,当然不限于现成在手的“瞠目凝视”式的“认识”,也包括当下上手的原始领会。如果我们不用眼和手、用耳朵和鼻子、用心,去经受,去生活,简而言之,如果我们的在场意识不向世界保持开放,那么我们就永远固守于封闭的绝对内在之中。这就是为什么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的第二部分引用路德的话作为题词:“谁不认识某物,谁就不能从它的词得出它的意义。”[15]这个命题在第三部分关于语言的讨论之中,借语言和经验同质性而得到深入的阐明。关于这个思想,有一句平常的话:“要知道梨的滋味,必须亲自尝一尝。”伽达默尔说,“毋宁说,相互理解根本不需要真正词义上的工具。相互理解是一种生活过程(Lebensvorgang),在这种生活过程中生活着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类的语言就‘世界’可以在语言性的相互理解中显现出来而言,必须被认作一种特别的、独特的生活过程。”[16]这样我们就同时理解了为什么伽达默尔一起始就谈论教化、共通感、趣味和判断力,因为它们首先源于人的“共在”。共通感的形成在根本上属于共同语言和共同世界的拥有,没有生活共同体的语言根本不是真正的语言,而仅仅是一种在手头的可有可无的工具。使相互理解得以根本可能的,就是我们的共同经验,也就是我们都让世界和对象性到达我们的在场意识。简而言之,语言符号总是要还原为在场意识。伽达默尔把这个命题叫做语言和世界的同一性。我们似乎转了一个圈,又回来了:当内在性的统治地位在向来我属的解释学经验之中不能得到彻底消解时,伽达默尔求助于语言中的客观精神。而在解释语言的根本性源泉时,伽达默尔又回到了在场的经验意识。不同的是,从原来的个体的解释学经验,过渡到了共同体的经验。这样,他在性在进入语言的广阔天地而得到释放时,某种程度上又重新窒息于在场之中。伽达默尔晚年反思自己思想的时候,对自己是否彻底摆脱了意识哲学内在性的魔力圈表示犹豫,的确有其原因。总之,•伽•达•默•尔•过•于•依•赖•在•场•的•共•同•经•验,•而•忽•视•了•语•言•符•号•自•身•的•相•对•独•立•的•力•量,•正•如•伽•达•默•尔•同•样•正•确•地•指•责•德•里•达•过•于•依•赖•指•号•概•念。针对伽达默尔的信条:“谁不认识某物,谁就不能从它的词得出它的意义”,德里达有一个针锋相对的例子:当一个人透过窗户看见某个人并说出这句话时,我们无须直观充实就理解了这句话[17]。从德里达的立场,可以对伽达默尔提出两项指控:第一,他在性不仅来源于面向对象性的在场意识,在它凝结为语言之后,语言就成为一个相对独立性的他在。伽达默尔始终求助于和要求语言还原到在场的理解,于是他在性始终要还原为内在性,然而语言或许不但和经验的范围一样宽广,甚至比经验的范围更广,因为语言能带我到经验所未达的地方去。我们常常并不是需要看到,才能够理解。这样外在性力量才得以彻底释放。只有当我们也承认,意义自身具有相对独立性(即语言具有相当独立于言语的共时性结构),他在才不是处于内在性的驯化之中;第二,由此,伽达默尔也就忽视了语言符号相对独立性所具有的反作用力。伽达默尔当然也承认,我们对语言的占有,从来就只是有限的占有,文本构成物自身具有自主性意义。但他只是一般地将这种有限性看作一种界限意识,而没有将这种不透明性本身作为一个能动者,让其持续地、当下地反过来规定内在性。作为这种压制外在性的结果,伽达默尔在实践层面,往往较多地谈及作为一致理解的达成、共同体的教化、团结等。而很少谈及多元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如同德里达那样),谈理解的不可能性(如同罗姆巴赫那样)。伽达默尔和德里达两人关于偶缘性(Okkasionalitat)/机遇性(Okkasionell)(它们是同一个德文词的变形)的看法典型地表现了他们之间的对立,在伽达默尔看来,不论是作为艺术,还是作为单纯的符号,它们都借助于指示现实世界才有其意义。区别只在于,一般的语言符号纯粹地指示现实世界,仅仅指向所指示之物,而艺术则有时还起到指代(替代原对象)功能。“符号不可以这样吸引人,以致它使人们停留于符号本身之中,因为符号只应使某种非现时的东西成为现时的,并且是以这样的方式,使得非现时的东西单独地成为被意指的东西。”[18]也即,符号始终被在场所规定,通过在场而得到解释。而德里达恰恰认为,我们应当停留于符号本身之中,符号仅当脱离了原初关联的世界,本真的意义才开始显现。仅当这时候,他在性才恢复了自身。对话辩证法和语言游戏的延异第14页共14页\n然而,这是否就表明伽达默尔陷入了德里达所称的在场的形而上学呢?答案恰恰应该是否定的。首先,伽达默尔认为符号意义还原为在场,并非直接和特定的还原,即还原为原始和唯一的在场,作为作者意图或者文本客观意义的在场。在伽达默尔对客观主义史学的批判之中,提出了类似于德里达的作者死亡的要求。“只有当它们与现时代的一切关系都消失后,当代创造物自己的真正本性才显现出来。”[19]文本诞生时所属的那个世界的在场,我们已经回不去了。文本的意义恰恰在脱离了原始处境,通过时间距离的作用,才开始真正显现。每个时代,每个新的读者基于自己的实际性而对文本产生特定的兴趣,这能够使得文本在时间中总是呈现新的意义。源于时间距离的生产性,理解成为一种不断的创造行为。但即使在这里,两人的差异也是十分明显的,伽达默尔时间距离的延异中的意义生产,始终源于对在场的回归,即回归到理解者的当下处境,在文本的视域和自身的视域碰撞中获得新意义。而德里达不但悬置原始世界的在场,而且悬置当下的在场。意义只是文本自身的游戏。其次,伽达默尔的对话辩证法和语言游戏理论,认为还原为当下在场的那个意义本身始终是流动和开放的,用德里达的话来说,是延异的,不过是意义的延异,而非符号的延异。伽达默尔要求不要将文本当做独断和封闭的,而要看作柏拉图式对话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在对话的辩证过程之中,没有谁(哪个内在性)能够主导谈话,而是谈话仿佛具有自身的精神,话语的自我触发(Auto-affection)使得语言这个外在性仿佛自身具有生命,而内在只是作为一个中介,让外在性得以完满达成。正是在游戏这个概念上,伽达默尔和德里达能够取得共鸣。伽达默尔的语言游戏思想,使得外在性得到尽可能的解放。在伽达默尔看来,第一,游戏的真正主体是游戏自身,游戏是“被动式而含有主动性的意义(dermedialesinn)”[20],因而游戏(外在性)对于游戏者的主观意识(内在性),具有某种优先性;第二,游戏中必须有超出自我的不透明他者存在,游戏才能够得以进行。“游戏者把游戏作为一种超过他的实在性来感受”[21],即让异己的东西发挥作用;第三,游戏是自然的,不带有主观目的意图,从而让自然得到表现,而这就昭示着一种客观精神的呈现。语言游戏作为游戏,因此就使得内在性掉入了外在性的诡计(“理性的狡计”)之中。在语言游戏中,我们“隶属于”语言,我们自己、世界在语言这个中介中游戏。“唯有语言中心,这种同存在物的总体相关的语言中心,才能使人类有限的—历史的本质同自己及世界相调解。”[22]那个始终压迫我们的内在性与外在性的主仆关系,在游戏概念中仿佛掉了一个,如今外在性成为主人了。因此从德里达的立场对伽达默尔提出的两项指控,在游戏概念之中几乎失去了力量,这里已经完全可以谈语言自身的延异。伽达默尔说他自己已经超越了德里达的解构论,这在很大程度上的确是可以成立的。解构主义摧毁意识哲学内在性统治的路径第14页共14页\n但解构主义对意识哲学内在性的突破的确是另一种路径。众所周知,德里达在《声音与现象》中把在场的形而上学视作主要的批判对象,而以胡塞尔为代表的内在性意识哲学正是在场形而上学的晚近的代表。德里达在消解内在性统治时,根本区别于伽达默尔之处就在于,他把符号作为一个能够进入内在,并在内在之中固守自身的独立者,从而发挥着破除内在性霸权的巨大作用。而伽达默尔没有认识到符号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没有看到符号能够反作用于我们。他在性只是进入内在,扩充了内在,但他在性进入内在之后就变成了内在,使之这看起来像是“一种先验反思的增强,好像达到了某个高级的反思阶段……”[23]。这也就使得伽达默尔整个对内在意识魔力圈的反抗显得软弱无力:因为外在性进入内在性,只是默默地改造着内在性,而没有成为一个自足的、活的力量。而德里达的符号,就仿佛嵌入内在性之中的特洛伊木马,与解释学经验的他在性一起,瓦解了在场形而上学:在我们的在场意识之中,具有书写和符号的中介,我们不是直接面对意义,而是在已经被反复书写了的、共同性的语词的中介下进行思维的。我们从来不是面对理想性的纯净的意义,而是被前人反复使用和涂抹了的文字。不在场的文字规定着在场意识,它比在场意识更为古老。由此可见,外在性在内在性之中掀起了怎样的动荡。决定性的就是这个作为符号和书写的“特洛伊木马”,当我们说一切被认识和理解都是被内在占有时,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一切内在性不过是在外在性的书写和符号之中做了新的涂抹。既不是内在性统治,也不是外在性统治,而是内在与外在,在场与不在场的游戏。按照结构主义语言学,历时性的言语不过是共时性语言的重复。在内在性的言语之底层,有一个外在性的“语言”在规定着我们。德里达在这里并未“脱离法国结构主义的‘家门’”[24]。如果不在场的他在性因素才塑造了一个当下的意义,这个意义始终不断地被他在性所规定,那么意义也就成为踪迹。符号在每次重复中,就产生了一个意义的踪迹,但每一次重复既是意义的闪现,也是意义的消逝,因为它的意义仅在那个当下重复之中。在场的原始存在不是真正原始的,原始的书写才在意义的源头活动着,原始在场瞬间应该在踪迹的基础上被思考,而不是相反。德里达自己明确说道:“一旦我们承认空间既是一个‘内在’或‘差异’,也是一个向外在的开放,也就不再有绝对的内在,因为外在已经潜入这个运动,借此非空间的内在(被称为‘时间’)被构造和作为在场;空间‘在’时间中;空间是时间的纯粹离开自身,是作为时间的自我关联的‘外在于自身’。”[25]德里达以让人信服的彻底的方式,颠覆了意识哲学内在性的统治。这种思想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伽达默尔解释学的确是陌生的。一方面,伽达默尔认识到了语言的他在性和共同性,但另一方面,也仅仅是限制而已。我们不得不感叹伽达默尔在多么透彻地意识到语言符号的他在性的同时,又多么坚决地将这种他在性束缚在本体解释学框架之中①。结语第14页共14页\n伽达默尔在反思他与德里达的对立时自问:“在会话中构造起来的意义共同性,与他人之他性的讳莫如深状态之间是如何达到沟通的,而语言性究竟是什么,是桥梁呢还是障碍———是人们借以进行与人交往、认同他人的意识流的桥梁呢,还是限制我们的自我使命,阻碍我们完全表达自己、传达自己的障碍呢?”[26]这个提问抓住了解释学和解构主义对立的要害。事情看来就是,解释学将语言看做是桥梁,看作他人之他性进入内在的入口,无论是在作为文本和会话的符号语言之中,还是在作为在场的语言经验之中。而对于解构主义而言,语言就是障碍,它不但抗拒内在性的统治的企图,而且本质上规定内在。然而,伽达默尔和德里达都只说对了一半。不管伽达默尔口头上如何强调语言作为他在性自身,解释学的理解最终都将其纳入了理解的内在性目光之中。哲学解释学很大程度上成了伽达默尔思想的紧身衣。(海德格尔抛弃早期的解释学道路,或许就是一种先见之明?)而当德里达强调文本和符号的原始性的时候,也封闭了它们与内在性自身的交流通道,忽略了不仅是不在场规定着在场,在场也同时规定着不在场。但并不是说,将两人的思想调和一下,就达到了真理。在解释学视域之中,他在性和差异始终得不到彻底的释放,在解构的视域中,世界、自然、经验等对象性也始终得不到公正的对待。问题在于找到新的范式。就此而言,伽达默尔的后期思想关于修辞学的思考就具有特殊的意义。然而,伽达默尔对修辞学的思考并不彻底。对新范式的探讨不是本文的任务。我们只是在这里单纯地断言,古老的修辞学和哲学之争,在作为形而上学的哲学走向终结的时代,必然面临着一个新的转折。修辞学的伟大复兴,昭示着一种彻底瓦解哲学的学科新范式,并最终恢复它的人文科学女王的地位,因为在修辞学那里,我们看到了语言如何既作为桥梁,又作为障碍。如同海德格尔所曾经预言的,我们拥有修辞学,要好过拥有语言哲学。被哲学压抑了上千年的修辞学,其壮丽的日出,或许才刚刚开始。第14页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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