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实习(0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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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实习(07556)

关于教育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教育实习》(07556)实习性环节考核的通知全省教育学专业(本科)考生: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二○一三年十二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的精神,依据教育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要求,凡不符合教育学、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教育管理、基础教育、英语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中文教育、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化学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地理教育、心理学、历史教育、音乐教育、公共事业管理的专科段考生,均须加试(0031)心理学、(0442)教育学(二)、(07556)教育实习(6周)三门课程。现将教育学专业《教育实习》(6周)实习性环节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一、报考时间与地点及须知:1、报考时间:2013年12月7日——2013年12月8日二天2、报考地点:武汉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田家炳大楼四楼415研究生教室)3、报考时持准考证与复印件及规定的课程合格证,也可以由他人代报。4、收费标准:每生150元(含报考费、资格审查费、评审费)5、咨询方式:王老师QQ:1078353203,自考QQ群:255129374或群288968834。6、报考的同学加QQ好友或加入QQ群时务必用真实姓名、专业和考号,否则拒绝加入。二、补报时间及函报要求:1、武汉市城区考生于2013年12月13日前补报(节假日休息)。2、函报:为方便考生,减轻考生负担,我办开通函报业务。武汉市郊区及全省各县(市)考生于2013年12月13日前持准考证复印件利用挂号形式函报。每人交费200元。3、函报联系方式:地址: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416办公室邮编:430079联系人:王健老师4、各考生一定要将自己详细通信地址随同报考费挂号邮寄我处,我处根据考生提供地址挂号邮寄实习材料给考生,款到和准考证复印件到即发实习材料,请考生款汇出和实习材料收到后务必QQ留言或发送QQ邮件确认报名手续是否完备。凡不按规定办理,若出现差错,耽误报考时间,由考生自负。三、教育实习填写时间及地点:\n1、时间:2014年3月1日——3月31日2、地点:任职单位(中、小学)边任课边实习四、教育实习完成后须办理下列手续:1、须交实践材料(1)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1份(2)教育实习语、数教案各1份(3)教育实习论文一篇,字数3000字以上,自选题。2、交材料时间、地点2014年3月28号之前交(本人交亦可,他人代交也可)凡挂号函交的考生材料寄出3天后,务必QQ留言或发邮件咨询是否收到,是否符合要求,遗失后果自负。五、教育实习成绩有关事项:1、课堂教学实习成绩占总成绩10%,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定(不超过10分)2、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占总成绩10%,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定(不超过10分)3、为人师表成绩占总成绩10%,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定(不超过10分)4、实习论文成绩占总成绩40%,由华中师范大学论文指导教师评定(不超过40分)5、教育实习教案成绩占总成绩30%,由华中师范大学教案指导教师评定(不超过30分)6、总成绩由华中师范大学实习领导小组评定六、教育实习成绩合格证由湖北省考试院自考办审核发至考生考试所在地,即各县、市、区考办。七、注意事项:1、实习论文千万不要全文剽窃他人文章或网上全文下载他人文章,一经发现作舞弊论处。2、文章可以打印,但必须16开本纸(即考核成绩单折叠后一般大小,便于上交省考试院,但不得与教案和成绩册装订一起,夹在成绩单中间即可。)3、考核成绩单不得翻印,不能复印,必须手写,以便检验考生手迹。以上事项必须认真对待,请考生诚信考核。特此通知华中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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