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江苏高考作文阅卷组组长资高考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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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针对江苏高考作文阅卷组组长资高考作文

HR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ion and Upgrading Research of ‎ ‎ A Suzhou Institution 江苏高考作文阅卷组组长:高考作文,切不可失!‎ 江苏高考作文阅卷组组长 康青 春原 ‎  谈及高考,有一种说法:“得数学者得天下。”语文,特别是作文,在数学面前只好独自向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  此乃大误之偏。‎ ‎  我们说:“得数学者未必得天下,失作文者必定失天下。”‎ ‎  因为,70分的作文占江苏高考总分的14.6%,而且充满变数,一旦失误,后果不堪设想。这是我们多年阅卷的真切体会。今年,我们更要为此鼓与呼。‎ ‎  首先要正确审题。今年考试前夕,我们特意在《扬子晚报》上发出了如此呼吁,但是有多少人听进去了呢?很不乐观!匆匆地、肤浅地扫描一下考题,自以为“时尚”很简单,很好懂,不会出差错,结果偏偏栽在“时尚”二字上了。譬如,说“爱国主义”是时尚,对不对呢?错了!我们的一位阅卷专家说得好:“爱国主义古已有之,源远流长,绝非时尚;然而,当你看奥运、把五星红旗贴到脸上时,时尚就诞生了。因为,这是一种审美行为,一种富有个性的创意,它立马‘时尚’起来了。”多么奥妙啊,你能大而化之对待它吗?再比如,说“唐诗”是唐代的“时尚”,说“宋词”是宋代的“时尚”也是不够准确的!因为,时尚的事物一旦被千千万万人所效仿,一旦绵延数百年,它就不再“时尚”了。怎么说才对呢?应当这么表述:当初唐把律诗、绝句推向诗坛时,这种“律”、“绝”是一时之尚;后来,经过“诗仙”、“诗史”、“诗圣”们的不断推进与提炼,它便化作了诗界之经典,光耀了世界之诗坛!宋词亦然。当唐代大诗人李白写“平林漠漠烟如织”、“秦娥梦断秦楼月”时,它是别开生面的,富于创意的,十分时尚。后来,经过宋代许多词界大腕(如苏轼、柳永)的发扬光大,“词”便升华为宋代之经典。从某种意义上说,唐宋两代最“时尚”的诗人是谁呢?是李白!因为,当杜甫们大写“律”、“绝”时,谪仙人却“热衷于“古风”,并且尝试着“菩萨蛮”、“忆秦娥”之类的“曲子词”,他才是最不安分的、最有创意的、既能化古又能开新的最前卫的人物!——多么复杂呦,咱们的高三学生怎么能在考场上手忙脚乱的把这些近乎学术研究的问题思考清楚呢?不能!故我们只好投以谅解的微笑。‎ ‎  至于说:“小平同志搞改革开放是追求时尚”、“中山先生倡导三民主义是追求时尚”、“医院里递红包、收红包是一种时尚”、“高考作文广泛练习‘话题作文’是时尚”等等,就更与“时尚”风马牛不相及了……‎ ‎  “时尚”二字,太复杂了,太玄奥了,太深不见底了。作为考生,你怎么可以掉以轻心,匆匆一瞥而下笔呢?绝对不能!只能定下心来,认真审题,一审,再审,三审,直到基本上弄清它的真正内涵为止。‎ ‎  审题搞偏了,搞错了,将是何种结果呢?根据各家报纸目前公布的“评分标准”(据说各种评分标准和答案均应“保密”,不知这些年来是什么人把它捅到报纸上去了),审题搞错了,最高16分;审题搞偏了,最高26分。请各位老师、考生、家长们想想:你们应不应当在此处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呢?‎ 其次是文体问题。考前我们已经说了,高三学生写议论文多为“公理”、“常理”、“大道理”的机械陈述,读来令人困倦。应当提倡写中学生自己日常生活的“记叙文”,道出自己的酸甜苦辣和喜怒哀乐,而且要“原汁原味”。然而,今年依然是应者无几!当然,这与“品味”二字有关。“品味”,说得白一些,就是谈自己对“时尚”的“看法”,写作天平倾向于“议论”。但是,只要你平时(从初中一年级起),认真地、刻苦地、热情地练习“记叙文”,你即使面对“品味”这样的考题,也依然可以写出切合题意的、生动新鲜的“记叙文”来。今年优秀作文中不乏记叙佳作,即是明证。至于“议论文”,我们在考前的《扬子晚报》上说过:要机智一些,要设法采用巧妙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由头”,要潇洒一些,要泼辣一些,等等。可惜,‎6月4日说的话,不可能在6月7日立即生效!我们只能扼腕太息。怎么办?我们恳请下一届考生读一读‎6月4日《扬子晚报》上介绍的优秀议论文《没有了妖魔的取经之路》。这是同龄人临场写出的精彩之作,很有借鉴意义,用某省今年的高考作文题说话,就是:你踮一踮脚,就可以摸得到,就可以摘得下。‎ 写这篇小小的“评介”文章,心中充满了各种滋味,甚至有一种“悲壮”的意味。但是,借用鲁迅的话来说,即使不是我们,将来总会有记起这些、再说这些的时候……‎ ‎2005年高考江苏卷:“以‘凤头、猪肚、豹尾’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  没有了妖魔的取经之路 ‎  我只是一介书生,所以难免卖点书呆子气。每每看《西游记》,总觉得既然孙大圣可 以日行千里,为何不背着唐僧一步西天,也省得一路上千辛万苦,还有这妖那精的惦记着唐僧肉。‎ ‎  如果一步西天,倒也爽快,只是师徒几人的关系恐怕也只能停留在“酒肉朋友”的层次上了。所谓“患难见真情”:八戒虽色,却处处念叨着师傅,偷了个西瓜还不忘分给师傅半个;沙僧虽傻,却任劳任怨,甘心做大伙儿的下手;悟空虽狂,可师傅有难,不也是不顾生死,降妖除魔吗?战场上结下的友情才是钢铁铸成的啊!倘若一切都太容易,那悟空充其量只是个开路的,沙僧充其量只是个脚夫,八戒逗逗大家开心而已,便是一个太无趣的故事了。‎ ‎  如果一步西天,唐僧倒是可以省去一路的担惊受怕的搅扰,安心地吃斋念佛,朝发夕至,取回佛经。可所谓“出门长见识”,唐僧若只随徒儿们在云里雾里日行千里,又怎知这天底下人间的百态?敝人不才,未曾念过佛经,可也听说佛从人间来,人间酸甜苦辣尝尽,才换来“佛”超脱尘世的感悟,写入佛经,贻养后人。不经历千难万险,唐僧又怎能真正领悟这佛经的精深蕴意?阳光总在风雨后啊!‎ ‎  真的可以一步西天,佛经取回,又怎么样呢?抑或,难道西天之行仅仅为了取回几本经书吗?‎ ‎  没有遇上白骨精,没有进过盘丝洞,又怎知世间的险恶?没有住过高老庄,没有下过龙王庙,又怎知世间的冷暖?人性中的怯懦如何除去,人性中的恶性如何摆脱?至性如何养成,高僧如何修炼?倘没有这一路历尽艰难的感悟,又怎可获得?‎ ‎  我们活在世上,总希望找这样的捷径,那样的捷径,感叹“一步登天”才是最大的财富。我们厌恶过程而只求所谓的结果,我们不管它是“猪肚”还是“蛇肚”,除了“豹尾”,我们什么也不要。所以今天我们还要防什么作弊,防什么替考,防什么徇私舞弊,防什么假冒伪劣。‎ ‎  倘若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条取经之路,以开放的心态迎接磨难,迎接考验;倘若每个人看到的不仅是鲜花掌声围绕的“豹尾”,更祈求一个丰富多彩的“猪肚”,那我们得到的又岂止是那几句赞美之词呢?‎ ‎  没有妖魔的取经之路,是一条南辕北辙的路。‎ 要知此文成功的秘诀,请看“赏析”!‎ ‎  赏析栏目:‎ ‎  大凡真正意义上的佳作,均有“机智”的构思。何谓“机智”?著名作家王蒙说,就是“亏他想得出来”。‎ 高考作文要想脱颖而出,非得有个性、有创造性不可。阅卷专家在“好”中选“好”时,常常着眼于该文有没有一点其他考生没有涉及的东西,有没有一点令人眼前一亮的东西。这些“东西”,不一定很大、很重,很可能是轻轻一瞥,即如电击石开,迅速揭示出生活的深层意蕴。‎ ‎  一篇好文章,应该追求“三独”——独立思考、独家发现、独特表达。这三点,《没有了妖魔的取经之路》都做到了。首先,面对“凤头、猪肚、豹尾”这个话题,该考生想到了“厌恶过程而只求所谓的结果”的时弊,又想到了“西天取经”的故事可以作为自由发挥的由头,这就充分体现了他的“独立思考”。取经之路为什么少不得妖魔?作者的认识有三点——“患难见真情”“出门长见识”“征程即真经”,这无疑是他的“独家发现”。至于“独特表达”,就更鲜明了。文章既有浓郁的杂文味,又是相当规范的议论文。三个分论点层层递进,很有见解,很有力度;结尾处则眼观现实,痛下针砭。作者文笔洒脱,有时大词小用,有时举轻若重;有时粗俗,有时典雅,和谐交融,相得益彰,真可谓“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作者:江苏太仓高级中学 唐惠忠)‎ 品味时尚 ‎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  〔简评〕‎ 这是一篇充满机智和才情的优秀文章。作者以“乡下人”的身份,用满含迷惑、忧伤、自信的眼光来审视、“品味”城市中光怪陆离的时尚,在城市和乡村、文明与落后两个互为参照的世界中,表达了自己对时尚的感觉和理解。文章语言优美纯净,排比的修辞手法运用得比较自如。(潘大春)‎ 品味时尚 ‎  楼主:各位帅哥靓妹们,在下今日又出糗了,当我漫步在样园的林荫大道,独自一人孤独惘怅之时,忽有一身影从眼前掠过,抬头,一双特步板鞋,一条嘻哈运动裤,一件宽松T恤衫外加一头飘逸长发,不正是我同宿舍的好姐妹吗?于是我用光速飞奔到她身后,照准后脑勺就猛地把她的头摁了下去,结果,那人一脸惊愕,转过头来,我被霹雳到了:认错人了,真是糗大了……‎ ‎  一楼跟贴:唉,没办法,现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个打扮,你这样的“惊历”我深有同感。现代人都爱追求时尚,看到哪个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热裤,走在路上个个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剧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余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门热”,不管是娱乐圈的“魔术门”还是政治领域的“贪污门”,都产生了“蝴蝶效应”,除此之外,似乎给明星的粉丝团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热门,比如李宇春的玉米们,张峻宁的柠檬们,韩庚的庚窝们等等,不胜枚举啊……‎ ‎  二楼跟帖:楼上的,话不能这么说,像我身边就有着一批不盲目跟风,特立独行的人,现代人是讲究时尚,像现在我们说的“囧”字就引发了不少争论,很多网络语言也都风靡全球,当时尚成为一种潮流,我们也不能跟着别人乱钻啊!王菲穿灯笼裤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贅肉的大妈们也不能觉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无顾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纪缺的是什么?异类吗?不,是创新,周杰伦一开唱,时尚风与传统风相结合的热潮便席卷而来,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种时尚,还有,刘谦也凭着自己不同于他人的魔术表演风格而引发了另一种时尚……‎ ‎  楼主回帖:多谢各位光顾,本主读罢两位高见,确是深有感触,如今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时时尚会沉淀为经典,像前几日央视播出《倾城之恋》后又掀起一股张爱玲热,如此可见,时间自会证明一切,在我看来,时尚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方为“尚”!‎ ‎  〔简评〕嘈嘈切切,而又暗寓安排,在错杂纷乱中凸显“主旋律”乃本文用心之所在。繁杂的“时尚”评点中,以“时”考“尚”,足见作者之立意。‎ 品味时尚 ‎--白雪 ‎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  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喧闹的酒店大厅时,人们似乎没有发现少了一份紧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了忙忙碌碌的筹备,便少了互相帮上一手的暖暖之语。没有了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便听了过年的“滋味”。只是吃顿饭,那还何需在外远游的人风尘仆仆地赶回吗?‎ ‎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  〔简评〕‎ ‎  文章以“当”字一气贯注,把现代时尚与经典传统强烈而鲜明的对比凸现出来,流露出时尚所取代的深深叹惋与感伤。作者把“品味”时尚品出的苦涩诗意地表述为“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一种颇具忧患意识的人文情怀,洋溢在文字间。(雷雨)‎ 品味时尚 ‎  去年的现在,我在上海黄埔江,经不起旅游宣传手册上“江枫渔火对愁眠”的诱惑,爬上了一叶扁舟。‎ ‎  “现在最流行这个了”,漂亮的导游说,“大城市里就兴这个,复古嘛。”‎ ‎  摇摇晃晃的小船上覆盖着一顶编织的棚,游人就坐在里面。棚里贴着一张打印纸:30分钟50元。导游见我盯着纸看,不无得意地说:“我们的团员只要30块钱,1分钟才1块钱。你看这意蕴。”‎ ‎  意蕴,船头的老人在摇桨,沉默地重复这急切的动作,我走过去也不回头来看一眼。而走进时才发现,老人的白汗衫上露出的标签赫然写着:MadeinChina。原准备与老人搭讪的,也只好悻悻地回到船舱。‎ ‎  船继续在江面上晃荡,隔着晨雾依旧能看到这繁华的上海。高楼屹立在雾间,消失在云尖,好象在得意地诉说什么。而不远处驶来一坐不大的轮船,飞快地开远,只留下一道巨大的水痕,让我们的小船颠得更厉害。‎ ‎  而这所谓的“复古时尚”,在这繁华的城市面前,卑微得一如这摇桨的老人,一言不发,格格不入。‎ ‎  从上海回来,又到妈妈的老家逗留了几天。那是个沿海的小城镇,混浊的黄海打小镇边起伏,却承载了整个小镇的一切衣食住行。‎ ‎  我来到海边的时候是傍晚,潮水不安地咕咕冒泡。恰好妈妈遇到她的舅爷爷,便叫我爬到他的船里玩一会儿。这是只极老的木船,船沿高高地围着船膛。舅爷爷和我一并爬进来,让我坐在小凳上。船里有一张绿色粗绳编织的网,也许是在海水里泡久了的缘故,已经快成黑色了,但仍散发出阵阵腥味,鱼鳞也粘在上面。“待明天再热些就禁捕了,那时候就不能下海啦。”舅老爷说。‎ ‎  老人的儿子也来了,他是在海上开快艇的。10块钱坐1次的快艇可以让你在海上飞快地打旋,惊险却有趣。这是这个小镇上最有趣的游戏。白天很多渔民的孩子会花上10块钱在海上刺激一把。老人力劝我也坐一回,说不会收我的钱,我却因恐惧不敢一试。这小镇上的“时尚”,是那么的惊险,弄不好就会翻船。他们没有更多的钱来构建更安全的游戏,只能在这海上嬉闹一回。老人也很无奈:“这有什么办法,开这玩意儿来钱啊!”‎ ‎  不一会儿又有人来乘快艇。看着快艇离我们的老木船越来越远,开始不停地急转弯而激起一阵阵白浪,又想起上海那“复古的时尚”,不知为什么,心里涌上一阵无名的酸涩。‎ ‎  而这两种时尚下,又有着怎样的我所看不见的落差?‎ ‎  〔简评〕‎ ‎  尼采曰: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此文乃以“心”写者。从“世相”之下,审视“人心”,从“意蕴”中窥见“真相”,作者始终投入了自己的“真情”、“真意”乃至“真魂”。“扁舟”与“快艇”,都市与渔村的“时尚”之间,存在的是何种“落差”?作者似乎没有说什么,似乎什么都说了……(何永康)‎ 品味时尚 ‎  (一)‎ ‎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  (二)‎ ‎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  (三)‎ ‎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  (四)‎ ‎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  [简评]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薛明德)‎ 品味时尚 ‎  孔子的那帮门生编了《论语》,老子的门生见了,赶编了《老子》。一来二往,渐渐地,随着历史洪流,《荀子》、《孟子》等书陆续出场。图书市场日渐火爆,不管什么圣人或是庸人都能写本《*子》,以至于秦始皇焚书那会儿忙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如今,中国倒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上不了好大学,写书啊!那不是一姓蒋的被清华录取了吗!‎ ‎  中国写书的人特多。主要分为作家、诗人、小说家、官员、学生、老师……以及罪犯、、乞丐等等。‎ ‎  我想这年头写书是种时尚。当年明月写了本《明朝那些事儿》,卖得特火,腰包鼓鼓的。许多人眼馋了,不就是把《明史》给翻译成白话文吗?那咱也会啊!于是《汉朝那些事儿》、《宋朝那些事儿》相继粉墨登场。谈史倒是一种时尚,但没人去读真正的史书。总觉得文言文太深,然而这么深奥的文言文被他们翻译之后,还具有文化意义吗?难不成到咱孩子那辈时,李白、杜甫的诗也翻译成现代的?这种时尚,是对文化的污染。‎ ‎  那些写书的“家”都特伤感,噢,不!叫做“明媚的忧伤”,偶尔还会“放肆地微笑”。那些写书的,稍狂的号称不进作协,即使进去也要当主席,然后下一秒将作协解散;不狂的以至于不敢说自己是作家,只是自称为“小说家”,特别没自信。估计当年他的情书也是当小说写的;狂的不得了,却又藏得很深的,进入作协,当上了副科级干部,俨然是一个“文化商人”,还办杂志,办比赛,整一帮穿着开档裤号称作家的大孩子当评委。‎ ‎  我想那“文化商人”真算是“文化伤人”,化文字为利剑,将万千学子刺倒在文化殿堂之中,并且从中大获金钱,荣登文人富豪之榜。真是春风得意啊!但小心你寒风吹彻,冻死路边!我看过那本《最小说》的某期,其中内容无非早恋、逃课、叛逆、打架、抽烟……哥们,能不能整点别的,咱江苏高考试卷上都说了:由于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好奇心又强,对事物缺乏分辨力,容易被大众媒介中的不良信息诱导,从而产生思想上,行为上的偏差。您大人大量,少赚点钱多积点公德。然而,当你的《小时代》发行之时,十万册三天结束,可见,思想上,行为上有偏差的人还是很多。‎ ‎  咱这文章由于思想觉悟不高,很多内容都是个人观点,估计非得零分不可了,不过咱不怕,考不上大学,咱也写书去!‎ ‎  [简评]嘻笑怒骂成文章,看似寻常见奇崛。收尾之处,放诞恣肆而能“反戈一击“,足见才思,足见胆量!(骆冬青)‎ 品味时尚 ‎ ‎——北京与上海的对话 ‎  背倚燕山,傲视四方,有着君临天下的大气,这是北京陆地的尽头,大海的起点,这是上海.当国人都羡慕这两座城市时,他们却在互诉衷肠.‎ ‎  "海弟",每天你注视着扬子江从脚下浩浩荡荡流入东海,迎着海风欣赏从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阳,夏天到沙滩上避暑,冬天不心穿羽绒服,夜晚的你不会孤独,外滩璀璨的灯火将伴你至天明."‎ ‎  "京兄",早晨你会在钟楼悠扬的钟声里醒来,闲了提着鸟笼到公园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馆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戏院看一出<定军山>,黄昏到天桥看一看杂耍,伴着"冰糖葫芦"行云流水般的吆喝声,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韵味.‎ ‎  "只是,我没有陆家嘴那样多的高楼,没有那么多的豪华跑车,没有你那样时尚.我只有古旧的四合院,破旧的三轮车,人们为了追求时尚,把四合院拆了开一间麦当劳,星巴克,把三轮车扔了换成冒着黑烟的四轮怪物.急功近利的人们,没有发现我骨子里浓浓的京味啊!"‎ ‎  "京兄,其实你那京味便也是时尚啊!想来奥运会后,中国风席卷全球.那舞动的"京",在鸟巢里幻化成翩跹起舞的仙女,飞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刚的"飞天"服,成了中华民族探索的不竭动力.传统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领着我们前进,不也是一种时尚么?"‎ ‎  (北京颔首思索)"而我,众所周知小弟无悠久历史,却有着令人称道的时尚.而人们批评我只顾吸收别人的时尚,空有浮华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  "海弟,看那外滩万国风情的别墅群,正是你兼容并包的象征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你用这宽广的胸怀接纳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  "对呀,我们都在品味着自己的时尚,为何还要在苦恼中不能自拨?"‎ ‎  "应该提醒人们,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文化,品味着自己的时尚,切不可舍近求远,失掉自己的特点!"‎ ‎  北京奥运会将北京展现给世界,上海世博会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  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品味着不同的时尚,却又携手发展,演绎着明天.‎ ‎  [简评]‎ ‎  此文写得比较"大气".京兄海弟互诉衷肠,评说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两座大城市的"时尚".作者巧妙地动用拟人手法,构思别致,引人注目.文章视野开阔,内容丰富充实,两座城市"时尚"的特征,底蕴与演进,在对话中得到了准确而精彩有展现.语言比较老到,富有情感,用词造句相当得体.‎ 品味时尚 ‎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  〔简评〕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 ‎  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 ‎  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张雨仁 品味时尚 ‎  品味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简评】“时尚”的范围很广,处处都说,难免蜻蜓点水,流于掠影。这位考生很聪明,只拣“时尚”中的“发型”变化,从“头”说起。从平头、分头、毛毛头,再到平头,发型随时尚变化,品味随发型变化,故事随品味展开。语言于幽默之中见深刻,主旨在叙说中发人深省。(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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