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1-01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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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人教思想品德八下权利义务伴我行学案
第一单元 权利义务伴我行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第一框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课前预习方案 学习目标 1、知识目标: 了解我国国家性质和人民的范畴,懂得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知道人民和公民的区别,知道公民权利受法律确认,理解我国公民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体制的主要内容。 2、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能力,初步培养学生对人民、公民、我国国体等概念的理解、辨别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培养学生牢固树立人民是我国国家的主人的观念,增强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作为国家小主人的自豪感。使学生树立认真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体制。 2、教学难点: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与联系。 自主预习 1、我国是 领导的,以 为基础的 的社会主义国家。 2、在我国现阶段,包括 、 、 和其他社会主义 、拥护社会主义的 、拥护祖国统一的 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 赋予的管理国家等 4、我国宪法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中国各族人民奋斗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 属于 。” 5、公民权利是指 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 保护,有 保障。 6、 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的、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 权利。 7、人民是个政治概念,是相对于 而言的,公民是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 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8、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以及他人来保障,否则就要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 保障。 9、我国通过建立以 为核心、以 和 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 。 10、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 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11、请回答 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吗? 相关链接 1、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3、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政治权利,其中最重要的是生存权和发展权。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获得了世界的认可。 课堂学习方案 知识结构 国家性质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人民是国 家的主人 我国现阶段人民 的范围 公民权利的含义 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 法律确认 保障权利 人民与公民 立法保障 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 司法保障 基本原理 1、国家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国家的主人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公民权利的含义 公民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有物质保障 4、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的、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重点突破 1、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1)哪些人不属于人民的范畴?(少数敌对分子) (2)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那么,你感受到或了解到有哪些事物或事例,可以体现出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如各级人代会,信访举报,各种听证会,免征农业税等) (3)我国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其具体途径是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即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代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是间接管理。 2、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1)人民——政治概念,与其相对应是敌人; 公民——法律概念,与国籍密不可分;公民的范围大于人民。 (2)在押犯人是公民,但不一定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比如,同样享有隐私权,但不享有全部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不能履行服兵役义务。 贴近生活 (1)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 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 (2)法律与保障我们的权利之间的关系(见教材P7页材料)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国家义务教育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保障消费者作为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享有的各种权利。 ⊙婚姻法: 保障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 ⊙民法通则:保障公民合法民事权益(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 ⊙刑法: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不受犯罪行为侵害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保障公民在民事案件中行使诉讼的权利。 ⊙劳动法:保障公民在劳动关系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继承法:保障公民对私有财产依法继承的权利。 限时课堂练习 一、明辨是非(辨别下列各题正确与否,正确的填写“√”,错误的填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公民。( ) 2、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 3、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 ( ) 4、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 ) 5、我国通过建立以法律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 ) 6、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 ) 二、精挑细选(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朱德同志有诗云:锦绣山河收拾好,万民尽做主人翁。这里的“民”是指( ) A.公民 B.人民 C.农民 D.国民 2、雷锋曾说:“我们是国家的主人,应该处处为国家着想。”这里的“我们”是指( ) ①工人和农民 ②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③知识分子 ④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A.① B.②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3、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各方面的保障才能充分实现,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保障是( ) A、立法保障 B、司法保障 C、法律保障 D、家庭、学校、社会保障 4.公民和人民的区别是( )。 A.人民享有政治权利,公民不享受有政治权利 B.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 C.人民享有权利多,公民享有权利少 D.人民参与国家管理,公民不参与国家管理 5、近二十年来,我国制定了一百多部法律,确保了公民各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得以实现,这体现了公民权利保障体制中的( ) A、立法保障 B、司法保障 C、法律保障 D、社会保障 6、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这说明公民权利具有( ) A、立法保障 B、司法保障 C、法律保障 D、社会保障 三、中考真题 1、(2007.天津)我国选举法第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由此公民权利的实现有了物质保障,这体现了我国公民权利的( ) A、合法性 B、广泛性 C、真实性 D、平等性 2、(2007.贵阳)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会聚一堂,共商国是。代表们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等。这表明( ) A、全国人民可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 B、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D、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答案剖析 1、选C 通过材料了解到选举费用由国库开支,体现公民权利的物质保障,深切体现了我国民主的真实性,即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物质保障。 2、选B A选项错在直接管理;C表述错误。D选项与题干无关 第一单元 权利义务伴我行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第二框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课前预习方案 学习目标 1、知识目标 帮助学生认识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了解我国公民的权利涉及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广泛性。帮助学生掌握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2、能力目标 通过学习引导学生认清公民可以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提高学生正确行使权利的能力,培养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学会寻求法律的保护。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形成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意识,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合法、有效地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 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 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公民享有权利的广泛性特点 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2、教学难点 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自主预习 1、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2、 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3、我国的普通法律依据宪法进一步规定公民的 。 4、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应 的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 、 、 利益。 (3)公民要在 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4)公民要以 行使权利。 相关链接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节选):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