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四单元崇尚法治精神第七课尊重自由平等第1框自由平等的真谛教案新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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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四单元崇尚法治精神第七课尊重自由平等第1框自由平等的真谛教案新人教版

‎ 自由平等的真谛 教材分析 本课阐述了自由与法治的关系,指出无法治不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标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从而帮助学生树立规则意识、法制观念,有公共精神,增强公民意识,完成课标要求。‎ 学情分析 学生通过前面的学习之后,了解到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但是由于中学生思想跳脱自由,是非观念还未形成。因此,帮助学生了解法治与自由的关系十分重要。本节课将主要引导学生知道自由是法律之内的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自由、平等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知识体系目标:知道自由与平等的内涵;知道法治与自由的关系;掌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内容。‎ 素质能力目标:依据法治与自由的关系,正确行使自由权利;在生活中能做到平等处事、待人。‎ 价值取向目标:崇尚在法治框架和范围内的自由,树立正确的自由观和平等观,增强法治意识,做一个富有法治精神的人。‎ 课时安排 ‎1课时。‎ 教学方法 情景导入法、活动体验法、问题探究法。‎ 一、导入新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要求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是人们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那么,我们所向往的自由、平等是什么样子的呢?这就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的内容。‎ ‎(设计意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价值追求导入新课,既开门见山地导入新课,又能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二、讲授新课 目标导学一:无法治不自由 活动一:“漫谈自由”‎ 古今中外,人们不曾一刻停止过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你们能给列举出一些追求自由的人吗?为什么人们渴望并追求自由呢?‎ 学生回答:陈胜吴广、陶渊明、李白、孙中山、共产党人等。‎ 教师追问:为什么不同时代都有人为追求自由前赴后继不怕流血牺牲?‎ 师生共同探讨追求自由的作用: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活力,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繁荣。‎ ‎(设计意图:从学生已有经验出发,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体现了对学生主体的尊重,引导学生纵向梳理追求自由的事例,结合自己对自由的感受,明确自由的意义。)‎ 10‎ 活动二:小故事——断线的风筝 学生阅读课本P97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 思考:(1)挣脱了束缚的风筝为什么“无力回天”?‎ ‎(2)从中可知自由有哪些特点?‎ 提示:(1)风筝挣脱了线的束缚,失去了线的保护,自然“无力回天”。(2)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活动三:探究网络自由 ‎1.学生阅读课本P97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 ‎2.查一查:请查阅我国对网络言论的相关法律规定,说一说网络世界自由的边界。‎ ‎3.提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网络世界自由的边界是遵守道德和法律。‎ ‎4.教师讲解: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揭示自由的含义: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 明确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活动四:案例回放 ‎2017年12月21日晚,两段当天下午在南京高速和内环隧道内飙车的视频快速在网上不断传播,视频画面中的拍摄车辆先是下午2点09分左右在南京二桥高速上疯狂追逐一辆白色奔驰小车,期间两车在高速上不停穿插车辆,甚至占用应急车道强行超车,在高速公路上你追我赶。‎ 第二段视频则是下午3点15分,被拍摄车辆在南京市的内环东线与一辆之前同样型号的白色奔驰在隧道内不停地追逐,两车多次在隧道内实线变道,其中几次变道和急刹差点引发交通事故。‎ ‎23日早上6点凯迪拉克驾驶员李某(25岁)、隧道内奔驰驾驶员薛某(22岁)、高速上奔驰驾驶员马某(30岁)因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均被南京交警部门刑事拘留。‎ 提问:你怎么看待他们追求自由的方式?‎ 学生思考,表达个人观点。‎ 教师引导总结:自由,是法律之内的自由。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他们这种无限制的自由,只能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继续追问:可见,自由与法治的关系是怎样的?‎ 学生阅读课本,找出答案,并回答。‎ 提示: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侵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能享自由。‎ 目标导学二:法眼看平等 展示陈胜吴广起义图片。‎ 师:陈胜吴广起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他们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这说明了什么?‎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也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 活动五:探究平等 10‎ ‎1.问题:请用身边的实例与同学分享自己对平等的认识。‎ 提示:如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享受一样的待遇。‎ ‎2.教师讲解:平等具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其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讨论:有同学认为“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与“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是不是存在矛盾呢?‎ 教师引导:不矛盾。因为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属于弱势群体,是需要帮助的特殊对象,所以对他们给予“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是对他们人权的尊重、关心和爱护,这也是对宪法精神和原则的体现和尊重。‎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少数民族代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 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4.教师补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5.法律链接:‎ 材料一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益和利益,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材料二 我国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第三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十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材料三 我国教育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材料四 在继承法的第九条中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在劳动法的第十三条中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学生看课本P101的“阅读感悟”‎ 对这些材料分析得出:‎ ‎①在我国,公民不分民族、性别、出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职务高低,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都平等地履行法定的义务。‎ ‎②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10‎ ‎(设计意图:从不同角度体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6.巩固认知: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提出,“学前教育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残疾人教育;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入学,不得拒绝招收。”“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残疾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需要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的,可以提出申请。教育考试机构、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提供。”‎ 思考:《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订反映了什么道理?‎ 提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三、课堂总结 ‎“自由、平等”,即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基本理念的凝练。这节课我们共同领悟了自由平等的真谛。守法律,尊道德才能得自由。谨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增强法律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真正享有自由和平等。‎ 四、布置作业 ‎1.构建本课知识思维导图。‎ ‎2.识记自由的含义、特征;自由与法治的关系。‎ ‎3.识记平等的含义及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表现。‎ 板书设计 教学反思 将问题溶于情境之中,举案说法,案例引出理论知识,再由案例运用理论知识,使得整节课结构严谨、环环相扣,化抽象为具体,增加了趣味性,还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  一、歌曲导入 多媒体播放歌曲《蓝莲花》: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穿过幽暗的岁月/也曾感到彷徨/当你低头的瞬间/才发觉脚下的路/心中那自由的世界/如此的清澈高远/盛开着永不凋零/蓝莲花 这首歌表达了作者对什么的追求?‎ 学生发表观点。‎ 播放歌曲,提出问题,揭示课题。‎ 感受歌词,明确主旨。‎ 用震撼人心的歌曲让学生感受人们追求自由、梦想的坚定不移的宝贵精神。‎ 10‎ 提示:自由、梦想。‎ 那么什么是自由?追求自由是不是就能天马行空,不受约束?这节课我们就理性认识一下自由和平等。‎ 板书:自由平等的真谛 二、新课讲授 板块一:无法治不自由 小调查:你自由吗?你渴望自由吗?‎ 学生各抒己见,对于学生自由不自由的感受,教师不能做是非判断。‎ 引导总结知识点1:自由是人们所向往的。‎ ‎1.自由的重要性 师:人们为什么渴望自由?请同学结合历史知识和自己的亲身经历说一说。‎ 学生回答如:历史上戊戌六君子、孙中山、共产党人为理想、为人类的自由和平等而奋斗,最终推动历史的发展。‎ 从自己的经历来看如:不用父母陪同和同学出游;自由选择假期上不上辅导班……当这些自由得以实现,幸福感增强,学习生活会更有动力、活力。‎ 教师总结:从同学们的回答中,我们知道,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繁荣。‎ 听取学生心声,感受学生对自由的向往。‎ 总结自由的重要性或意义。‎ 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 结合自身情况谈自由的重要性。‎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追求自由推动历史的发展,从自身的感受来看,追求自由增强幸福感。从而深刻感知自由的重要性。‎ 续 表 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  2.自由的真谛1:自由是有限的,相对的。‎ 师:同学们要的是真正的自由吗?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自由?‎ 课堂探究:风筝与线的关系 挣脱了束缚的风筝为什么“无力回天”?‎ 教师总结: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 请你举例说明这一结论的正确性。‎ 生举例,如“红灯停、绿灯行”交通规则。让学生深切感受:自由是有限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 ‎3‎ 为加深学生对问题的理解,让学生举例验证道理。‎ 学生举例感受自由的真谛:自由是相对的。‎ 链接热点新闻,对学生的认知误区加以澄清。让学生明白一味追求个人自由会带来不良后果,有的甚至会使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使学生明确自由是有法律边界的,自由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进而明确自由与法治的关系。‎ 10‎ ‎.自由的真谛2: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世界,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链接资料:澳洲小童星艾米遭受网络暴力后自杀的案例:艾米从小就具备活泼的个性、甜美而阳光的笑容,这让她在8岁时就成了一名接拍广告的小模特,之后更是被澳大利亚帽子制造大厂阿库布拉(Akubra)相中,成为其代言人。艾米享受并热爱着自己的小童星工作,但随着知名度的提高,许多严厉甚至苛刻的评价纷至沓来。艾米的社交帐号上,常常会有人留下一些辱骂的言辞。艾米的父亲称,艾米为了不让家人担心,在家时总是笑称没事,但最终不到15岁的她还是不堪心理上的重负,在2018年1月3日选择用自杀为自己的生命画上句号。‎ 问题:小童星遭受网络暴力后自杀给我们什么启示?‎ 学生回答,教师引导总结:自由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4.自由与法治的关系:‎ PPT展示法律知识:‎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得出: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侵害。‎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得出: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最后总结出自由的含义: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 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板块二:法眼看平等 展示陈胜吴广起义图片 展示资料,引导学生认识网络暴力的危害。从而让学生意识到网络空间的自由在法律之内,不能侵犯他人权益。‎ 用法律文本来帮学生认识法律与自由的关系。‎ 引导学生认识平等的重要性。‎ 阅读法律内容,感受自由不能触碰法律红线。法律规范自由也保障自由。‎ 学生讨论,得出自己的结论,并积极参与全班的集体交流。‎ 以学生生活经验为基础,解决“平等”‎ 这一抽象概念。易于学生接受理解。‎ 10‎ 师:陈胜吴广起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他们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这说明了什么?‎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也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 ‎1.平等的含义 PPT展示《二胎后老大的悲惨命运》图片。‎ 提问:父母对自己的孩子要一视同仁吗?比如说,哪些情况必须一视同仁?(同等情况同等对待)‎ 有没有父母要区别对待的情况?(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除了家里,学校生活,社会生活中,还有哪些属于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教师讲解: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讨论:有同学认为“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与“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是不是存在矛盾呢?‎ 教师引导:不矛盾。因为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属于弱势群体,是需要帮助的特殊对象,所以对他们给予“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是对他们人权的尊重、关心和爱护,这也是对宪法精神和原则的体现和尊重。‎ 续 表 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义 展示中国举办G20国际峰会照片、“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9国首脑圆桌峰会现场图片和2017年9月4日厦门金砖五国峰会现场图片。‎ 教师解析:圆桌会议体现出国与国之间是平等的,体现了平等原则和协商精神,这是社会文明的进步。‎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表现 学生阅读课本P100—101相关内容。‎ 通过两会的女性代表对比以及十八大以来贪污犯罪被判死刑的案例分析得出:‎ ‎①‎ 结合时政热点,感受国际社会对平等的认识和感悟。‎ 分析“两会”女代表的数量和比例的变化,从而得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第一个表现。‎ 结合杨某贪污受贿案得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第二个表现。‎ 学生读教材,思考问题,得出正确认知。‎ 用典型材料来论证观点,让学生认可这种观点,接受这种观点。‎ 10‎ 在我国,公民不分民族、性别、出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职务高低,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都平等地履行法定的义务。‎ ‎②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三、课堂小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自由和平等的含义、意义,明白了法治和自由的关系,全面掌握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知识。知道了在日常生活中要正确认识自由,行使自由,努力做到法眼看平等。‎ ‎  四、板书设计 ‎  五、教学反思 本节课的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有一定高度和难度,理论性较强。通过学习要弄明白自由是珍贵的,也是有限制的,无限制的自由只会产生混乱。当人类依据法治自觉止步于自由的边界,彰显的是理性的力量。同样,平等是珍贵的,但绝对的平等是不可能的。当人类通过法治把“同等对待”“差别对待”统一起来,将一份深挚的关爱给予社会中的特殊群体,闪耀的是文明的光辉。要搜集有针对性的事例来帮助学生加深理解。‎ 一、本节课活动目标参考答案 教材P96【运用你的经验】‎ 结合三名同学的观点,说说你对自由的认识。‎ ‎[例答]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我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自在地生活,但也要遵守生活中的规则,受到法律的约束。‎ 教材P97【探究与分享】‎ 挣脱了束缚的风筝为什么“无力回天”?‎ ‎[例答]挣脱了束缚的风筝,脱离了必要的限制。‎ 如何理解自由应受必要的限制?‎ ‎[例答]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正如火车有了轨道的限制,才能顺利地行驶;车辆有了红绿灯的限制,才能安全地通行。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教材P97【探究与分享】‎ 请查阅我国对网络言论的相关法律规定,说一说网络世界自由的边界。‎ ‎[例答]网络言论自由是个人自由在网络上的延伸,其边界仍是法治。‎ 教材P99【探究与分享】‎ 结合上图,请用身边的实例与同学分享自己对平等的认识。‎ 10‎ ‎[例答]参加班委会选举的时候一人一票是平等的;男生女生同班学习,对每个人而言都是平等的;等等。‎ 教材P100【探究与分享】‎ 查阅资料,了解今年出席两会的女性代表和委员的数量与比例。‎ ‎[例答]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女性代表的人数是699人,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占23.4%。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女性委员的人数是:399人,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占17.83%。‎ 请你列举运用法律保障男女平等的事例。‎ ‎[例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就男女平等问题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不仅在总则中确立了男女平等的原则,而且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财产、婚姻家庭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例如:‎ 第二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八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第十四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第二十一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第二十三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第二十四条 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第二十八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第三十三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 第四十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二、相关资料 自由概述 自由是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自由也是一种社会概念。自由是社会人的权利。与自由相对的,是奴役。‎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了著名的“四大自由”:‎ ‎1.表达自由;‎ ‎2.信仰自由;‎ ‎3.免于匮乏的自由;‎ ‎4.免于恐惧的自由。‎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重申了这四大自由的精神。‎ ‎20世纪下半时期,以赛亚·伯林开始用“两种自由”的概念来划分自由:“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他认为,积极自由是指人在“主动”意义上的自由,即作为主体的人做的决定和选择,均基于自身的主动意志而非任何外部力量。当一个人是自主的或自觉的,他就处于“积极”自由的状态之中。这种自由是“去做……的自由”。而消极自由指的是在“被动”意义上的自由。即人在意志上不受他人的强制,在行为上不受他人的干涉,也就是“免于强制和干涉”的状态。‎ 10‎ 有人提出“自由王国”的哲学定义,指的是一种绝对的自由。而事实上,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存在的是相对的自由。自由本来就以不侵害别人的自由为前提,是限制的和有条件的。但这种限制,并不意味着自由观念的无意义,相反,在限制之外,存在广阔的自由天地,这恰恰是需要保护的。‎ 而专制主义者,反对的就是个人的自由和这些的自由天地。因为个人的自由必然会瓦解到专制者行使的专制统治。所以,在专制国家,自由往往是不被广泛认可,其含义也是受到刻意扭曲的。‎ 相对的自由 自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自由应该建立在不伤害他人,不破坏或消极影响社会,不损害国家及民族前提之下。‎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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