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讲义】2019届高三二轮政治复习选修5专题二十四 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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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二轮讲义】2019届高三二轮政治复习选修5专题二十四 法律救济

考点一 非诉讼解决纠纷与诉讼解决纠纷 1.调解(a) (1)含义 调解就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 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2)遵循原则 ①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②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③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 的权利。 2.仲裁(b) (1)含义 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 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就是仲裁。 (2)特点 ①便捷、经济,对外影响也更小。 ②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3)基本制度 ①协议仲裁制度。 ②或裁或审制度。 ③一裁终局制度。 3.行政复议(b) (1)原则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 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2)特点 与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4.诉讼与诉讼权利(a) (1)诉讼的含义:诉讼又称“打官司”,是由司法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 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的种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3)诉讼权利:为保证程序的公正,法律赋予公民多种诉讼权利。 5.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b) (1)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公民有上诉的权利。 人民调解机构的性质。 点拨:人民调解机构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是政府机关,而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 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调解与仲裁的法律依据。 点拨:调解和仲裁二者都是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社会公德 不能作为调解和仲裁的依据。 行政复议的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 点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 行政复议决定。故行政复议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 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点拨: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都应当遵守,但不具有法律效力。 命题点一 对非诉讼方式的理解 1.(2018·浙江 4 月选考)春节期间,张某违反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在家门口燃放烟花, 被所在区的公安分局处以 200 元罚款。若张某对此不服,可以(  ) ①免费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②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③委托代理人向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由材料可知,若张某对此不服,可以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委托诉讼 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②④符合题意;①③不符合题意,排除。故本题选 C。 命题点二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2.(2016·浙江 4 月选考)2015 年夏以来,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 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 李某可以(  ) ①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②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 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③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④ 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我国公民有上诉的权利,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 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故①正确;向仲裁机构请求仲裁,需要发生纠纷或争议的双方当 事人共同向第三方仲裁机构请求裁决,故②错误;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或无暇参加诉讼活动,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辩护人 是指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故③正确,④错误。答案选 B。 考向一 非诉讼方式 1.赵某向 A 市 B 区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其公开某房产公司开发的某小区的国有土 地使用证书,B 区政府拒绝提供。此时,赵某(  ) A.可向 A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可向 B 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可向 B 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与区政府的争议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知识。题中 A 市 B 区政府拒绝提供,此时赵某可向 A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A 项符合法律规定;行政复议需要向更高一级 的行政部门提出,B 项说法错误;需要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 项说法错误;此 类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D 项说法错误。 2.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2018 年 1 月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与朝阳工商分 局、朝阳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建立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在长春某卖场设立全市首家“消 费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下列关于调解说法正确的是(  ) A.调解被称作维护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 B.调解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C.调解协议仅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没有法律约束力 D.调解若调解成功则应当收取一定费用 答案 B 解析 诉讼是维护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A 错误;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都有 法律约束力,C 错误;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D 错误;B 说法正确。 3.蔬菜种植大户老李与同村从事蔬菜贩运的老王就购销合同产生纠纷,老李又不想打官司。 对于老李来说以下哪些方式解决纠纷比较合适(  ) ①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②由人民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 ③与老王达成仲裁协议由 仲裁机构仲裁 ④向特定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由人民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属于诉讼活动中的调解,②不选;行政复议是在行政 机关具体的行政行为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时适用,④不选;①③符合题意;故选 B。 4.贾某在外地一家公司上班,但是这段时间公司总是找理由不给贾某发工资。在维权过程中, 贾某应该明确(  ) A.必须经过协商这个程序 B.必须经过调解这个程序 C.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经过劳动仲裁 D.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 D 解析 题目中,贾某在外地一家公司上班,但是这段时间公司总是找理由不给贾某发工资。 在维权过程中,贾某应该明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 D 项入选。A、B 两项表述过于 绝对;C 项错误,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考向二 诉讼和诉讼权利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 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 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 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刑事诉讼法的这项规定体现了(  ) A.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B.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C.对一切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D.公开审判原则 答案 A 解析 题干侧重强调不同司法机关对相关司法权力行使的排他性,这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独 立行使职权的原则,A 正确;其他选项与题意无关。 6.小周与某公司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后来,该公司因小周患有“乙肝小三阳”而通知其 “不予录用”。这次因为公司毁约,不仅使其丧失了工作机会,并且致使其错过了选择就业的 最佳时机。小周可以(  ) A.只提起行政复议 B.只提起行政诉讼 C.起诉该公司,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D.先进行行政复议,然后再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C 解析 该公司违约,同时不录用的原因不符合法律规定,小周可以提起诉讼,C 符合题意。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故 A、B、D 错误。 考向三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7.甲区人民法院的陈法官经小学同学孙红介绍,将父母遗留的一架名贵钢琴卖给孙红的同事 陈强。后来,陈强因出国定居,便将该钢琴卖给音乐教师赵爽,赵爽买到钢琴后,发现该钢 琴存在质量问题,于是以陈强未讲明这一情况为由,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解 除该钢琴买卖合同,并将自己购买钢琴的 1 万元钱归还自己。甲区人民法院确定由陈法官独 立审理此案,并由与陈强做了 6 年邻居的蔡敏担任书记员。就本案所涉及的回避问题,下列 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①陈法官应当回避,因为案件涉及他的利害关系 ②陈法官不应当回避,因为他已经将钢琴卖给陈强 ③书记员蔡敏应当回避,因为他与陈强已经是 6 年的邻居 ④证人孙红应当回避,因为他是本案被告陈强的同事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回避制度中的法定回避情形及回避适用的对象问题。这里需要注意 ④,在考查回避问题时,经常涉及证人,需要注意证人不属于需要回避的人员。 8.王某被一大货车撞致重伤,花去医疗费 7 万元,可肇事者仅付 5 000 元后就说王某诈伤, 之后就不付一分钱。王某无奈之下聘请律师起诉到法院,在此,王某享有的权利是(  ) A.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C.申请回避的权利 D.上诉的权利 答案 B 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这就是诉讼代理,故选 B; 本案件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故 A 不选;C、D 与题意不符。 9.庄春华居住的巷子经常有污水流淌,于是庄春华未和隔壁庄永华商量便在巷子里砌了道隔 墙。这一下污水是进不来了,但引起邻居庄永华的强烈反对:你怎么有权随便砌隔墙自己独 用?这不成了你自家的巷子了吗?两家矛盾遂起。 (1)解决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2)两户邻居应该使用哪些途径最快捷迅速地解决这件事情? 答案 (1)协商、调解、诉讼、仲裁。 (2)①协商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通 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②调解也是解决纠 纷的有效方式。调解人对当事人双方诉求进行劝说,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公开进行,调解 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考点二 诉讼的基本程序和证据 1.管辖(b) (1)含义:管辖是依法确定各级或同级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活动。 (2)具体形式: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3)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 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起的 诉讼。 (4)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 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 2.起诉与立案(a) (1)起诉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成立,指控 的一方称为原告,被指控的一方称为被告。 (2)法院会把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交给被告,被告应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 由法院把答辩状副 本送交原告。即使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法院审理。法院还要确定开庭日期,通知双 方当事人。 3.开庭审理(a) (1)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判五个阶段。 (2)我国的审判制度实行两审终审制。 4.诉讼证据及其种类(b) (1)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2)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笔录和电子数据等。 5.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c) (1)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2)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 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刑事诉讼中的举证,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 立案管辖和地域管辖。 点拨:管辖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之分。级别管辖主要是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地域管辖则是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刑事诉讼另有立案管辖,它 主要解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权限或职责划分, 确定哪些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哪些案件不需侦查而由人民法 院直接立案审理。 公民对一审判决并不是都可以提起上诉。 点拨: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 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 点拨: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收集证据的手段与结果不能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如果偷 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 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决定官司胜负的因素。 点拨: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其原因之一在于决定官司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 命题点一 对管辖问题的理解 1.甲诉乙侵权一案经某市东区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 6 万元。乙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乙居住在该市南区,家中没有什么值钱的财物, 但其在该市西区集贸市场存有价值 5 万元的货物。甲应当向哪一个法院申请执行(  ) ①该市东区法院 ②该市南区法院 ③该市西区法院 ④该市中级法院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 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故选①③。答案为 C。 命题点二 诉讼的基本程序 2.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根据民事诉讼 法规定,这一举证行为发生的阶段是在一审程序中的(  ) ①法庭调查阶段 ②法庭辩论阶段 ③休庭评议阶段 ④立案登记阶段 A.①③ B.①② C.①④ D.②③ 答案 B 解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诉讼当事人的举证发生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①②入选;休庭评议阶段是就案件性质、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和处理结果得出结论,为 宣判做准备,③不选;立案登记发生在一审程序之前,④不选。答案为 B。 命题点三 举证责任 3.(2015·浙江 10 月选考)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 10 万元罚款。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诉至法院。此案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  ) A.张某 B.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人民法院 D.公安机关 答案 B 解析 本案例中张某对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举证 责任属于行政机关,本案例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该负举证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 B。 考向一 诉讼的基本程序 1.某区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启动对该区内几座住宅楼和附属平房的征收工作,柴先生的 房屋在本次征收范围内。柴先生认为区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合法,他到该区法院状告 区政府,可是该区法院说这个案子不归他们管。从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角度看,本案属于(  ) ①民事诉讼 ②行政诉讼 ③级别管辖 ④地域管辖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 C 解析 柴先生对区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这是典型的“民告官”行为,属于行政诉讼,②符 合题意;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的财产等民事权利方面的纠纷的诉讼案件,①不符合题意; 起诉区政府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柴先生的诉讼,而区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级别不够, 所以是级别管辖,③符合题意,④排除。 2.2016 年 5 月 1 日,赵某从钱某处借款 5 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2018 年 4 月 26 日, 钱某通知赵某还款,赵某拒绝。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若钱某于 2018 年 5 月 2 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肯定不予受理 B.若钱某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 C.若钱某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D.若钱某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 答案 B 解析 我国的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按照不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的诉讼时效从 权利发生之次日起算的原则,钱某应在 2021 年 4 月 27 日之前起诉,否则就不受法律的保护, 因此 B 正确。 3.(2017·台州卷)2014 年 2 月 10 日,小马向老王借款 3 万元,并约定于 2014 年 8 月 30 日归 还。之后,老王被自己单位派往国外工作,直到 2016 年 8 月才回国。在国外期间,老王通过 QQ 数次向小马催讨过借款,但小马因故未还。老王回国后在再次催讨无果情况下,向法院 起诉,要求小马归还 3 万元借款。据此,法院将(  ) A.予以登记立案,但不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B.不予登记立案,也不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C.予以登记立案,并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D.不予登记立案,但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 答案 C 解析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老王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 时效期间,法院应支持老王的诉讼主张,C 正确。 4.江西的陈某在杭州租赁房屋,租期未满因房东要提高租金而产生纠纷。2016 年春节,陈 某回家过年向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针对本案,可以成立的观点有(  ) ①陈某户籍所在地法院以管辖范围为由不予立案 ②陈某除起诉外还可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③房东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与全面履行原则 ④房东要以停止侵害、延长租期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答案 A 解析 由于陈某在杭州租房产生了纠纷,根据地域管辖原则,如果要起诉应向纠纷所在地法 院提出诉讼请求,故①正确;针对所产生的纠纷,陈某除向法院起诉这一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还可以通过申请调解或仲裁这两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解决纠纷,故②正确;本案中房东是 在租期未满之时要求提高租金,这与他先前与陈某的租房承诺不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且房东要求提高租金的行为也影响了他继续履行合同,故③符合题意;房东的做法并没有直 接导致陈某现阶段利益受损,房东应继续履行合同,故④不选。 考向二 证据和举证责任 5.2015 年 1 月,小明向好友小斌借款 10 万元,期限一年。一年后,小明因资金周转困难仅 还款 6 万元。2017 年 1 月,小斌再次要求小明还款时,小明误记为已经全部还清欠款,两人 协商未果,小斌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小明对已经还款 10 万元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②小明对已经还款 6 万元的事实负有举证 责任 ③小斌对小明未还 4 万元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④小斌对小明借款 10 万元的事实负 有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 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由此可见,①③ 符合题意;②④说法错误。 6.甘肃省平凉市吴某夫妇因行业竞争对平凉工业园区马坊村马某产生怨恨,伺机报复,于 4 月 5 日两次向马家牛奶罐投放亚硝酸盐,致 39 人中毒,其中 3 名幼儿死亡。在本案中,亚硝 酸盐(  ) A.属于物证 B.属于鉴定意见 C.不属于法定证据种类 D.既是物证又是鉴定意见 答案 A 解析 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本 案中亚硝酸盐的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故应属于物证。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 问题进行鉴定后的意见,故 B、D 两项不符合题意。 7.2018 年 3 月,王某因盗窃被检察院批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王某盗窃罪承担举证 责任的是(  ) A.王某 B.公安局 C.检察院 D.法院 答案 C 解析 本案属于刑事公诉案件,应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故选 C。 8.(2017·绍兴 9 月模拟)10 年前,嫌疑人佘某因杀人案被捕,当地法院一审判处佘某死刑。 事后检察官发现证据不足,省高院二审改判死缓。经委托李律师多次申诉,省高院启动再审 程序,以证据不足审判佘某无罪释放,佘某委托李律师申请国家损害赔偿。依据我国法律规 定,可判定本案中(  ) ①二审裁判不是终审裁判 ②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属于审判监督 ③证据是开庭审理的核心  ④李律师既是诉讼代理人又是辩护人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开庭审理的几个阶段、二审终审制度等知识。我 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度,①观点错误,不选。再审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②正确。法庭调查 是开庭审理的核心,③观点错误,不选。题中佘某因涉嫌杀人,为刑事案件,帮助犯罪嫌疑 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佘某又委托李律师申请国家损害赔偿,即为帮助被害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人,为诉讼代理人,④正确。 9.(2018·浙江 11 月选考)原告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 A 公司签订长期代销合同,约定自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0 月,A 公司为原告代销猪肉,原告每日向被告配送猪肉,并按照猪肉销 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向被告结付佣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接到被告的业务人员陆某电话, 要求其今后将货送到被告下属的 Y 购物中心,原告照此办理。代销期限结束后,原告经结算 认为被告欠付货款 10 万余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该款项,针对原告起诉,被告否 认曾收到过原告配送的猪肉,并称不存在所谓的下属 Y 购物中心,陆某也不是其工作人员。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及相关规定,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 Y 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 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法院应当如何判决?请分析理由。 (2)一审判决后,败诉方是否有上诉的权利?请说明理由? 答案 (1)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 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诉讼中,如 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 Y 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 人员,则法院应当判决认定上述两项事实不存在,从而判决原告败诉。 (2)有上诉的权利。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诉讼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 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专题巩固练 一、选择题 1.张某的承包地被乡政府修路占用了,至今没得到补偿,多次到乡政府要求赔偿,但都得到 否定的答复。为此,张某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  ) A.到村民委员会申请调解 B.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到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请求行政复议 D.到乡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C 解析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与乡政府的问题,不能由村民委员会进行调 节,故 A 错误;仲裁法规定,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适用仲裁,故 B 错误;张 某的承包地被乡政府修路占用了,至今没得到补偿,多次到乡政府要求赔偿,但都得到否定 的答复,张某应到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请求行政复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故 C 正确; 按层级来讲,没有乡人民法院,张某应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故 D 错误。 2.王某是 N 市 A 服装厂职工,2017 年 6 月,王某突发疾病,于是请病假去医院治疗。两周 后,A 服装厂以王某擅自离岗为由将其开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只能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B.王某可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A 服装厂 C.王某可申请行政复议 D.王某可委托代理人向 N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 A 服装厂 答案 D 解析 A 说法错误,不选;王某不能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A 服装厂,应先委托代理人 向 N 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B 项不选,D 项正确;材料中没有体现政府先有相关处理决定, 故不涉及行政复议的问题,C 项不选。 3.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 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  ) A.李某可就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B.李某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C.李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D.张某不能就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 A 解析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 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A 是正确的,B、D 错误;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题达成的赔偿协议还没有经过司法确认,所以,C 错误。 4.甲乙两人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上产生了纠纷,两人协商未果,又不想打官司。那么,可 供他们选择的解决纠纷的途径有(  ) ①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②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③向有关行政机关提请行政复议  ④提请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题意指向的是民事纠纷中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途径,①②正确;行政复议针对的是行 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而题意指向的是两个公民间的纠纷,③不 符合题意;提请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就是打官司,④不符合题意。 5.某司机在过马路十字路口时,因视线被前面货车阻挡,闯了红灯,被交警扣分处罚。该司 机不服,他可以选择处理纠纷的方式有(  ) ①提起行政诉讼 ②提起行政复议 ③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④发起仲裁裁决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③ 答案 A 解析 该司机被交警处罚,交警代表行政机关执法,这属于公民与行政机关的纠纷,对此, 该司机可以通过提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来解决矛盾纠纷,故选①②;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仲 裁裁决不能调解个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纠纷,③④不选。答案为 A。 6.王某因工作上的矛盾,与同事陈某发生激烈争吵并公开诽谤陈某,陈某遂即聘请律师吕某 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 ②吕某应维护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 ③陈某行使了委托诉讼 代理人的权利  ④陈某应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陈某遂即聘请律师吕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说明陈某行使了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故选项③符合题意;“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 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 证”,故选项④符合题意;选项①不符合题意,材料强调的是名誉权,而不是隐私权,排除; 选项②说法明显错误,排除。故本题答案选 D。 7.金某驾驶别克轿车经过某小区 5 号楼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将金某驾驶的轿车前 挡风玻璃砸碎,金某脸部也被割伤。事后金某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该楼 409 室的窗台上坠 落的。于是金某与该房主赵某交涉赔偿事宜,但赵某矢口否认上述事实。金某遂诉诸法院。 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此金某对于本案不负任何证明责任 B.赵某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 C.金某应当证明赵某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观过错 D.赵某应当证明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答案 B 解析 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金某不是不负任何证明责任,A 项不选;本案实行举证责 任倒置,赵某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B 项正确;金某不必证明也不可 能证明赵某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观过错,C 项不选;赵某应证明其与侵害行为无关, 不是证明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D 项不选。 8.A 市 90 后小夫妻陆某和马某婚后约定财产 AA 制,双方亲戚都知道这一约定,陆某想投 资改善家庭生活,2017 年 12 月 1 日陆某向 B 市好友刘某借钱,双方约定 1 年后归还。若陆 某投资失败,无法到期偿还借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可向 A 市或 B 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②马某需承担举证责任才能免除自身债 务 ③2020 年 12 月 1 日后法院将不再受理该案件  ④刘某只能要求陆某以个人财产承担 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尽管 A 市 90 后小夫妻陆某和马某婚后约定财产 AA 制,双方亲戚都知道这一约定, 陆某想投资改善家庭生活,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马某需承担举证责任才能免除自身债务,② 符合题意,排除④;若陆某投资失败,无法到期偿还借款,刘某可向 A 市或 B 市的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①符合题意;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了两种诉讼时效制度,即一般诉讼时效和特 殊诉讼时效制度。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 3 年,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 1 年,长期诉讼时效为 20 年,③是错误的。故本题答案选 A。 9.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下列符合当事人有权申请再审的情形是(  ) A.对尚未生效的一审裁定、判决不服 B.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 C.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D.法院作出甲乙离婚判决生效后,乙申请再审 答案 B 解析 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B 符合题意;A 选 项中的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二审,不是再审,应排除;法院或检察院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 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可以主动启动再审程序,不是当事人,C 错误;对已经发 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D 错误。 10.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是并不排除再审。下列说法对再审理解正确的是(  ) ①再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 ②审判监督程序是审理案 件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启动 ③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 级法院申请再审 ④司法机关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可以启动再审程 序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①错误;审判监督程序是纠正正在生效裁判错误 的特殊补救程序,不是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②错误;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的, 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③正确;司法机关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 可以启动再审程序,④正确。故本题答案选 D。 11.家住 A 市东区的李某与住 A 市西区的刘某、王某是朋友,刘某、王某两人合伙做生意, 共同向李某借 6 000 元钱,借条约定半年之后还并明确刘、王为共同借款人。半年之后,刘、 王未按约还钱,李某向他们索还,两人互相推诿,仍不还钱。则李某可以(  ) A.向 A 市的东区法院提起诉讼 B.向 A 市的西区法院提起诉讼 C.向 A 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向 A 市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 B 解析 借条约定半年之后还并明确刘、王为共同借款人。半年之后,刘、王未按约还钱,李 某向他们索还,两人互相推诿,仍不还钱。则李某可以向借款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即向 A 市的西区法院提起诉讼。B 符合法律规定,A 不符合法律规定;借条不存在争议,不需要进 行仲裁,C 错误;借款不涉及行政机关,不需要进行行政复议,D 错误。 12.李先生乘坐某公交公司的中巴到乡下探亲,票价 15 元,车至半路,该车司机突然紧急刹 车,导致李先生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费用 2 万元。从程序法上看,李先生可 以(  ) A.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强制要求司机承担责任 B.与对方达成仲裁协议,不成可以二次仲裁 C.委托诉讼代理人起诉公交公司,要求承担侵权责任 D.利用上诉权利,逐级上诉直至讨回公道 答案 C 解析 材料中的某公交公司侵犯了李先生的生命健康权,对此李先生可以要求人民调解委员 会调解,但其结果不具有强制执行力,A 错误;李先生可以与对方达成仲裁协议,但仲裁实 行一裁终局制度,B 错误;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非当事人认为确有错误,否则 当事人不能再上诉,D 中“逐级上诉”表述错误;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李先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起诉公交公司,故选 C。 13.某地工商管理部门检查发现刘某所售物品中有价值 2 000 元的地沟油,遂作出没收地沟 油、吊销营业执照、并处 1 500 元罚款的行政决定。刘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维 持原有的行政处罚。本案中(  ) ①某地工商管理部门负有举证责任 ②一审后刘某不可以再申请行政复议 ③刘某不服判决 的上诉期限为 10 日 ④刘某作为原告,负有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管理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 抗衡等原因,举证责任在行政机关,选项①符合题意,选项④排除;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之间,公民可以选择其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件已经一审判决,刘某不可以再申请行政 复议,选项②正确;在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时间为 15 日,选项③表述错误。故选 A。 14.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归还所拖欠的借款 10 万元。李某则提出自己已归还其中的 5 万元, 原告张某否认李某已支付 5 万元的事实。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原告张某应承担李某应归还借款 10 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②被告李某应承担自己已支付 借款 5 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③原告张某应承担被告李某未付 5 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被 告李某应承担自己未拖欠借款 10 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A.①③ B.①②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因此, 本案中,原告张某应承担李某应归还借款 10 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被告李某应承担自己已支 付借款 5 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①②符合题意,③④错误。故选 B。 15.家住 C 县的李某到 L 县办事,经过一栋高层居民楼时,被从楼上掉下的一块砧板砸中鼻 梁,致鼻梁骨折。由于无人承认是砧板的物主,李某将该栋楼的业主和物业告上法庭。下列 对本案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向 C 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业主和物业有权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 C.开庭准备阶段要询问李某是否要求回避 D.砧板是哪家掉下的应由李某负责举证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中李某应向 L 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A 项错误;材料中的案例属于民事案件, 业主和物业并不能委托辩护人,B 项不选;本案开庭准备阶段要询问李某是否要求回避,C 项正确;本案中当事人处于弱势难以举证,应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并不应由李某负责举证, D 项不选。 二、综合题 16.张某于 6 月 15 日向李某转让一辆二手货运汽车,双方协商约定转让价格为 8 万元,同时 约定于 6 月 18 日(吉日)李某将 8 万元车款当面清点交付张某并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不巧 17 日山洪爆发,该车被冲走。事后,张某认为车已为李某所有,损失由李某自己负责,并应 该向自己支付 8 万元购车款。后因李某加以拒绝,张某便向 A 县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李某。 (1)A 县基层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张某的起诉?为什么? (2)本案法院会怎么处理?请说明理由。 答案 (1)受理。因为本案中张某与李某的纠纷属于公民间因财产关系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符 合民事诉讼规定的法院受理范围。同时张某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也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 的级别管辖。 (2)法院判决汽车损失由张某自己承担。理由:张某虽然约定将汽车转让给李某,但由于山洪 爆发这一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实际履行,且张某与李某没有办理汽车转让手续,汽车的所有 权仍然属于张某,故汽车损失由张某自己承担。 17.小钱是某中学高二的学生,因家离学校较远,每天乘坐个体户王某经营的校车上学。2017 年 9 月 18 日,王某因操作失误致使校车翻车、导致小钱多处受伤,被送到医院救治。小钱住 院期间,由家人陪护。出院后,小钱被鉴定为八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在这起交通事故 中负全责。经调查,王某的校车经营资格合法。小钱与王某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于是小钱 向法院起诉。 (1)本案中,王某侵犯了小钱的哪种权利?王某应承担哪种法律责任? (2)小钱的起诉是否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本案应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说明理由。 答案 (1)王某侵犯了小钱的生命健康权。王某应承担小钱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其 父母在陪护期间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等。 (2)小钱的起诉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理由:本案是公民之间因人身权侵权纠纷提起的诉讼, 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本案应由小钱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 证”的举证原则,小钱要求王某进行赔偿,应该由小钱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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