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8-31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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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19届一轮复习人教版选修五专题六专题小结知识整合与阶段检测学案
知识整合与阶段检测 “1+1”法援志愿者行动2014年派遣暨总结表彰工作会议召开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派遣暨总结表彰工作会议7月11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顾秀莲,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李兆焯,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副部长赵大程,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周长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等出席会议。 顾秀莲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1+1”志愿者行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方面所做出的工作成绩;高度评价了“1+1”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无私奉献精神和艰苦奋斗品质。她指出,参与这项工作的同志,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凝聚政治智慧、凝聚慈善力量、凝聚法治精神,顽强拼搏、创新发展,始终不渝地推进法律援助志愿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公诉案件中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律师实施法律援助有哪几种情形?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有哪些?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①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②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③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④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2014年9月1日,《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十一周年。十一年来,每到这一天,全国许多地方设立“法律援助宣传周”以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据此回答1~2题。 1.关于法律援助制度的理解正确的是( ) ①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 ②法律援助的对象包括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 ③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 ④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经济困难的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解析:法律援助的主体不仅仅是律师,①排除;②③④正确,故应选C项。 答案:C 2.下列情况,不属于按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的是( ) A.追索赡养费案件 B.工伤案件 C.国家赔偿案件 D.犯罪嫌疑人家属不愿为其聘请律师的案件 解析:只有在未成年人案件和可能被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才有义务提供法律援助,故D项是有条件的。 答案:D 3.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指出,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主题活动,是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这一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便民窗口建设,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创新工作方法,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保障司法公正,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职能作用,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结合材料谈谈你对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认识。 解析:考查对我国司法援助制度的认识。回答此题,首先要分析我国司法援助制度的含义;其次,列举我国关于司法援助制度的法律规定;最后,联系材料分析落实司法援助制度的意义。 答案:(1)根据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都要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的法律帮助。 (2)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利益。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规定律师每年必须办理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 (3)《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十一周年来,我国的法律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为众多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6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________和________的指导下,受司法助理员的具体指导开展调解工作。( ) A.基层人民政府 基层人民法院 B.基层人民政府 基层人民检察院 C.村民委员会 基层人民法院 D.仲裁委员会 基层党组织 答案:A 2.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的优势在于( ) ①程序简便、结案较快、节省费用 ②能独立、公正和迅速地解决争议 ③程序具有灵活性 ④公开进行审理,具有较强的透明度 A.①④ B.①②③ C.③④ D.①②③④ 答案:B 3.仲裁( ) ①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②形成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是诉讼手段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④是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的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②③④ D.①③④ 解析:在我国,非诉讼手段包括调解、仲裁、行政复议,③不选;一裁终局是仲裁的特点,选①;仲裁是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形成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若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选②④。 答案:A 4.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遵循的原则是( ) ①合法 ②高效 ③及时 ④廉洁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解析: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故选①③。 答案:B 5.某高校研究生甲因房屋租赁与其同学乙发生纠纷,他们的纠纷可能通过下列哪些方式解决( ) ①二人和解 ②请居委会的张大妈进行调解 ③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一方起诉到法院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③④ D.②③④ 解析: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当事人双方自行各解,也可以进行调解,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加以解决,类似本案之类的财产纠纷如果定有仲裁条款,还可以通过仲裁进行解决,故①②③④均正确,应选C项。 答案:C 6.对“调解”的理解正确的是( ) ①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②分为诉讼调解与诉讼外调解 ③与诉讼相互对应,共同构成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防线 ④实际上就是“和稀泥”,当“和事老”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①②③④ D.②③④ 解析:调解是非诉讼手段,选①;分为诉讼调解与诉讼外调解,选②;被称为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而诉讼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选③。④说法错误。 答案:B 7.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应当是( )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 B.律师 C.人民团体代表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领导 解析:在刑事诉讼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答案:B 8.王某被一大货车撞伤,花去医疗费7万元,可肇事者仅付5000元后就说王某诈伤,之后就不付一分钱,王某无奈之下就聘请律师起诉到法院,在此,王某享有的权利是( ) A.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C.申请回避的权利 D.上诉的权利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这就是诉讼代理,故选B项。本案例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故A项不选。C、D两项与题干无关。 答案:B 9.2013年9月,律师张明受李某委托处理了一起有关债务问题的诉讼案件。2013年11月,张明又受李某委托,为在一起恶意伤人事件中作为被告的李某的弟弟进行诉讼活动。律师张明在这两个诉讼活动中分别承担了( ) A.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B.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C.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D.辩护人 辩护人 解析: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受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人,也称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答案:B 10.符合我国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是( ) A.在校大学生 B.失去父母的当事人 C.法盲 D.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 解析: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规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都要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的法律帮助,据此规定选D项。 答案:D 二、非选择题(共40分) 11.(12分)李某用电热水器洗澡,被发现死于家中浴室。 尸检结论系触电死亡。其父母随即与热水器生产厂家交涉,要求赔偿。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将此事交由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后,按照程序成立仲裁庭,审理本案。经过仲裁员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厂家一次性支付18万元的死亡赔偿金,死者亲属保证不再追究厂家和经销商的责任,并且允许厂家将涉案热水器带回处理。 (1)李某的死亡应当由谁承担法律责任?(6分) (2)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与其他方式有何不同?(6分) 解析:本题以家电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死亡为背景,考查对仲裁这种解决纠纷方式的认识。第(1)问,很明显,李某的死亡应当由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来负责,因为李某的死亡是由家电质量问题造成的;第(2)问,从便捷、经济和法律约束力两个角度分析。 答案: (1)本案涉及产品质量纠纷,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要求赔偿损失,故热水器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均应当承担责任。但受害人可以选择由谁来承担责任,或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6分) (2)由于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影响也更小。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分) 12.(12分)原告甲公司状告乙公司侵犯知识产权案,已由该区法院受理,假如你是本案主审法官,应如何安排法庭调查阶段的具体程序? 解析:本题以侵犯知识产权案为背景,考查对案件审理中法庭调查程序的认识。根据教材表述,回答五个环节即可。 答案: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具体程序是: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接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3)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 (4)由审判长对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每点3分) 13.(16分)2011年1月4日,山东泰安警员在协助德州市警方追查一起重大案件准备入户时,突遭室内2名犯罪嫌疑人员开枪射击。嫌犯打伤4名警员后,先后持枪抢劫、换乘4辆过往车辆逃跑,并不断向追缉民警开枪射击。3位民警和1位协勤在此次事件中死亡。3月14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泰安“1·04”持枪杀人案和德州“12·29” 案。在庭审中,律师依法为被告作了辩护。最后一审判决结果如下:被告人刘建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建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刘建军当庭表示不上诉,刘建民提出上诉。 (1)本案诉讼属于什么性质?谁负有举证责任?(2分) (2)结合本案和所学的法律知识,说明我国诉讼活动中坚持的原则。(10分) (3)谈谈对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看法。(4分) 解析: 回答本题,要结合材料并根据所学的法律知识进行分析,要注意材料中的一些有效信息。第(1)问是对诉讼性质的判断,抓住“故意杀人”“无期徒刑”等关键词;第(2)问考查诉讼活动中的原则,“一审”“上诉”等就体现了两审终审的原则;第(3)问中对律师相关知识的考查,学生应注意正确认识律师的辩护行为。 答案:(1)本案诉讼属于刑事诉讼,公诉刑事案件举证责任在检察院、公安机关。(2分) (2)我国诉讼活动中坚持的基本原则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合议制原则;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原则;回避原则;公开审判原则;两审终审原则;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人民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原则等。(10分) (3)律师的基本职责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与公诉人的对抗辩护,有助于审判机关“兼听则明”,准确判断事实,正确运用法律,达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4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