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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数学】2020届一轮复习人教B版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学案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学习目标】 1. 掌握用综合法证题的思路和特点。 2. 掌握用分析法证题的思路和叙述方式. 3.掌握间接证明中的常用方法——反证法的思维过程和特点. 【要点梳理】 要点一、综合法证题 1.定义: 一般地,从命题的已知条件出发,利用公理、已知的定义及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 2.综合法的的基本思路:执因索果 综合法又叫“顺推证法”或“由因导果法”.它是由已知走向求证,即从数学题的已知条件出发,经过逐步的逻辑推理,最后导出待证结论或需求的问题. 综合法这种由因导果的证明方法,其逻辑依据是三段论式的演绎推理方法. 3.综合法的思维框图: 用表示已知条件,为定义、定理、公理等,表示所要证明的结论,则综合法可用框图表示为: (已知) (逐步推导结论成立的必要条件) (结论) 要点诠释 (1)从“已知”看“可知”,逐步推出“未知”,由因导果,其逐步推理实际上是寻找它的必要条件; (2)用综合法证明不等式,证明步骤严谨,逐层递进,步步为营,条理清晰,形式简洁,宜于表达推理的思维轨迹; (3)因用综合法证明命题“若A则D”的思考过程可表示为: 故要从A推理到D,由A推演出的中间结论未必唯一,如B、B1、B2等,可由B、B1、B2进一步推演出的中间结论则可能更多,如C、C1、C2、C3、C4等等. 所以如何找到“切入点”和有效的推理途径是有效利用综合法证明问题的“瓶颈”. 4.综合法证明不等式时常用的不等式 (1)a2+b2≥2ab(当且仅当a=b时取“=”号); (2)(a,b∈R*,当且仅当a=b时取“=”号); (3)a2≥0,|a|≥0,(a-b)2≥0; (4)(a,b同号);(a,b异号); (5)a,b∈R,, (6)不等式的性质 定理1 对称性:a>bb<a。 定理2 传递性:。 定理3 加法性质:。 推论 。 定理4 乘法性质:。 推论1 。 推论2 。 定理5 开方性质:。 要点二、分析法证题 1.定义: 一般地,从需要证明的命题出发,分析使这个命题成立的充分条件,逐步寻找使命题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所寻求的充分条件显然成立(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或由已知证明成立,从而确定所证的命题成立的一种证明方法,叫做分析法. 2.分析法的基本思路:执果索因 分析法又叫“逆推证法”或“执果索因法”.它是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分析使之成立的条件,即寻求使每一步成立的充分条件,直到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 分析法这种执果索因的证明方法,其逻辑依据是三段论式的演绎推理方法。 3.分析法的思维框图: 用表示已知条件和已有的定义、公理、公式、定理等,所要证明的结论,则用分析法证明可用框图表示为: (结论) (逐步寻找使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 (已知) 4.分析法的格式: 要证……,只需证……,只需证……,因为……成立,所以原不等式得证。 要点诠释: (1)分析法是综合法的逆过程,即从“未知”看“需知”,执果索因,逐步靠拢“已知”,其逐步推理,实际上是寻找它的充分条件. (2)由于分析法是逆推证明,故在利用分析法证明时应注意逻辑性与规范性,即分析法有独特的表述. 5.综合法与分析法的横向联系 (1) 综合法是把整个不等式看做一个整体,通过对欲证不等式的分析、观察,选择恰当不等式作为证题的出发点,其难点在于到底从哪个不等式出发合适,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熟悉、正确运用作为定理性质的不等式,还要注意这些不等式进行恰当变形后的利用. 分析法的优点是利于思考,因为它方向明确,思路自然,易于掌握,而综合法的优点是宜于表述,条理清晰,形式简洁. 我们在证明不等式时,常用分析法寻找解题思路,即从结论出发,逐步缩小范围,进而确定我们所需要的“因”,再用综合法有条理地表述证题过程.分析法一般用于综合法难以实施的时候. (2) 有些不等式的证明,需要把综合法和分析法联合起来使用:根据条件的结构特点去转化结论,得到中间结论Q;根据结论的结构特点去转化条件,得到中间结论P.若由P可以推出Q成立,就可以证明结论成立,这种边分析边综合的证明方法,称之为分析综合法,或称“两头挤法”. 分析综合法充分表明分析与综合之间互为前提、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的辩证统一关系,分析的终点是综合的起点,综合的终点又成为进一步分析的起点. 命题“若P则Q”的推演过程可表示为: 要点三、反证法证题 间接证明不是从正面确定命题的真实性,而是证明它的反面为假,或改证它的等价命题为真,间接地达到目的,反证法是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 1.反证法定义: 一般地,首先假设要证明的命题结论不正确,即结论的反面成立,然后利用公理,已知的定义、定理,命题的条件逐步分析,得到和命题的条件或公理、定理、定义及明显成立的事实等矛盾的结论,以此说明假设的结论不成立,从而证明了原命题成立,这样的证明方法叫做反证法. 2.反证法的基本思路:假设——矛盾——肯定” ①分清命题的条件和结论. ②做出与命题结论相矛盾的假设. ③由假设出发,结合已知条件,应用演绎推理方法,推出矛盾的结果. ④断定产生矛盾结果的原因,在于开始所做的假定不真,于是原结论成立,从而间接地证明原命题为真. 3.反证法的格式: 用反证法证明命题“若p则q”时,它的全部过程和逻辑根据可以表示如下: 要点诠释: (1)反证法是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 它是先假设要证的命题不成立,即结论的反面成立,在已知条件和“假设”这个新条件下,通过逻辑推理,得出与定义、公理、定理、已知条件、临时假设等相矛盾的结论,从而判定结论的反面不能成立,即证明了命题的结论一定是正确的. (2) 反证法的优点:对原结论否定的假定的提出,相当于增加了一个已知条件. 4.反证法的一般步骤: (1)反设:假设所要证明的结论不成立,假设结论的反面成立; (2)归谬:由“反设”出发,通过正确的推理,导出矛盾——与已知条件、已知的公理、定义、定理、反设及明显的事实矛盾或自相矛盾; (3)结论:因为推理正确,产生矛盾的原因在于“反设”的谬误,既然结论的反面不成立,从而肯定了结论成立. 要点诠释: (1)结论的反面即结论的否定,要特别注意: “都是”的反面为“不都是”,即“至少有一个不是”,不是“都不是”; “都有”的反面为“不都有”,即“至少有一个没有”,不是“都没有”; “都不是”的反面是“部分是或全部是”,即“至少有一个是”,不是“都是”; “都没有”的反面为“部分有或全部有”,即“至少有一个有”,不是“都有” (2)归谬的主要类型: ①与已知条件矛盾; ②与假设矛盾(自相矛盾); ③与定义、定理、公理、事实矛盾. 5.宜用反证法证明的题型: ① 要证的结论与条件之间的联系不明显,直接由条件推出结论的线索不够清晰;比如“存在性问题、唯一性问题”等; ② 如果从正面证明,需要分成多种情形进行分类讨论,而从反面进行证明,只要研究一种或很少的几种情形.比如带有“至少有一个”或“至多有一个”等字样的数学问题. 要点诠释: 反证法体现出正难则反的思维策略(补集的思想)和以退为进的思维策略,故在解决某些正面思考难度较大和探索型命题时,有独特的效果. 【典型例题】 类型一、利用综合法证明有关命题 例1.已知,,试用综合法证明: . 【解析】 因为,, 所以; 又因为,; 所以. 因此. 【总结升华】 利用综合法时,从已知出发,进行运算和推理得到要证明的结论,并且在用均值定理证明不等式时,一要注意均值定理运用的条件,二要运用定理对式子作适当的变形,把式分成若干部分,对每部分运用均值定理后,再把它们相加或相减。 举一反三: 【变式1】求证: 【答案】待证不等式的左端是3个数和的形式,右端是一常数的形式,而左端3个分母的真数相同,由此可联想到公式,转化成能直接利用对数的运算性质进行化简的形式. ∵ ,∴左边∵, ∴. 【变式2】设、是互不相等的正数,且,试用综合法证明:. 【答案】因为, 所以. 例2. 已知数列满足, ,. 求证:是等比数列; 【思路点拨】根据等比数列的定义变形。 【解析】由an+1=an+6an-1,an+1+2an=3(an+2an-1) (n≥2) ∵a1=5,a2=5 ∴a2+2a1=15 故数列{an+1+2an}是以15为首项,3为公比的等比数列 【总结升华】 本题从已知条件入手,分析数列间的相互关系,合理实现了数列间的转化,从而使问题获解,综合法是直接证明中最常用的证明方法。 举一反三: 【变式】已知数列{an}中,Sn是它的前n项和,并且Sn+1=4an+2(n=1,2,…),a1=1。 (1)设bn=an+1-2an(n=1,2,…),求证:数列{bn}是等比数列。 (2)设(n=1,2,…),求证:数列{cn}是等差数列。 【答案】(1)∵Sn+1=4an+2,∴Sn+2=4an+1+2, 两式相减,得Sn+2―Sn+1=4an+1―4an(n=1,2,3,…), 即an+2=4an+1―4an,变形得an+2―2an+1=2(an+1―2an)。 ∵bn=an+1-2an(n=1,2,…), ∴bn+1=2bn(n=1,2,…)。 由此可知,数列{bn}是公比为2的等比数列。 由S2=a1+a2=4a1+2,a1=1, 得a2=5,b1=a2―2a1=3。故bn=3·2n―1。 (2)∵(n=1,2,…) ∴ 将bn=3·2n-1代入,得(n=1,2,…)。 由此可知,数列{cn}是公差的等差数列,它的首项,故。 例3.如图,设在四面体中,,,是的中点. 求证:垂直于所在的平面. 【思路点拨】要证垂直于所在的平面,只需在所在的平面内找到两条相交直线与垂直. 【解析】 连、 因为是斜边上的中线, 所以 又因为,而是、、的公共边, 所以 于是, 而,因此 ∴, 由此可知垂直于所在的平面. 【总结升华】 利用综合法证明立体几何中线线、线面和面面关系的关键在于熟练地运用判定定理和性质定理。这是一例典型的综合法证明.现将用综合法证题的过程展现给大家,供参考: (1)由已知是斜边上的中线,推出,记为(已知); (2)由和已知条件,推出三个三角形全等,记为; (3)由三个三角形全等,推出,记为; (4)由推出,记为(结论). 这个证明步骤用符号表示就是(已知)(结论). 举一反三: 【变式】如图所示,在四棱锥P—ABCD中,底面ABCD是正方形,侧棱PD⊥底面ABCD,PD=DC,E是PC的中点,作EF⊥PB交PB于点F。 求证:(1)PA∥平面EDB; (2)PB⊥平面EFD。 【答案】 (1)连结AC交BD于O,连结EO。 ∵底面ABCD是正方形,∴点O是AC的中点, 在△PAC中,EO是中位线,∴PA∥EO。 而EO平面EDB且PA平面EDB,∴PA∥平面EDB。 (2)PD⊥底面ABCD且DC底面ABCD,∴PD⊥DC。 由PD=DC,可知△PDC是等腰直角三角形, 而DE是斜边PC上的中线,∴DE⊥PC。① 同样由PD⊥底面ABCD,得PD⊥BC。 ∵底面ABCD是正方形,∴DC⊥BC,∴BC⊥平面PDC。 而DE平面PDC,∴BC⊥DE。② 由①和②推得DE⊥平面PBC。而PB平面PBC,∴DE⊥PB。 又EF⊥PB且DE∩EF=E,∴PB⊥平面EFD。 类型二、 利用分析法证明有关命题 例4.求证:. 【解析】 错证: 由不等式 , ① 平方得 , ② 即 , ③ 则18<20, ④ 因为18<20,所以. 错因: 由于上述分析法的流程结构是 ①②③④, 因而上述书写格式导致了逻辑错误. 正确的证法如下: 证明: 欲证不等式, 只需证成立, 即证 , 即证18<20成立. 由于18<20是成立的, 因此. 证毕. 【总结升华】 1.在证明过程中,若使用综合法出现困难时,应及时调整思路,分析一下要证明结论成立需要怎样的充分条件是明智之举.从结论出发,结合已知条件,逐步反推,寻找使当前命题成立的充分条件的方法. 2. 用分析法证明问题时,一定要恰当地用好“要证”“只需证”“即证”“也即证”等词语. 举一反三: 【变式1】 已知、是正数,用分析法证明: . 【答案】 要证 成立, 只需证成立, 即证. 即证, 也就是要证,即. 该式显然成立,所以. 【变式2】 用分析法证明:若a>0,则。 【答案】 要证, 只需证。 ∵a>0,∴两边均大于零,因此只需证 只需证, 只需证,只需证, 即证,它显然成立。∴原不等式成立。 【高清课堂: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401471 例题2】 【变式3】已知,求证: 【答案】要证 只需证, ,只需证,即 欲证,只需证,即显然成立。 欲证,只需证,即显然成立。 成立,且以上各步都可逆,故原不等式成立。 例5.求证: 【思路点拨】由于本题所给的条件较少,且不等式中项都是根式的形式,因而用综合法证明比较困难. 这时,可从结论出发,逐步反推,寻找使命题成立的充分条件;此外,若注意到,,也可用综合法证明. 【解析】 法一:分析法 要证成立, 只需证明, 两边平方得, 所以只需证明, 两边平方得, 即, ∵恒成立, ∴原不等式得证. 法二:综合法 ∵,, , ∴. ∴. ∴. 即原不等式成立. 【总结升华】 1.在证明过程中,若使用综合法出现困难时,应及时调整思路,分析一下要证明结论成立需要怎样的充分条件是明智之举.从结论出发,结合已知条件,逐步反推,寻找使当前命题成立的充分条件的方法. 2.综合法写出的证明过程条理清晰,易于理解;但综合法的证题思路并不容易想到,因此,在一般的证题过程中,往往是先用分析法寻找解题思路,再用综合法书写证明过程. 举一反三: 【变式】设a、b是两个正实数,且a≠b,求证:+> 证明一:(分析法) 要证+>成立, 只需证(a+b)( -ab+)>ab(a+b)成立, 即需证-ab+>ab成立。(∵a+b>0) 只需证-2ab+>0成立, 即需证>0成立。 而由已知条件可知,a≠b,有a-b≠0,所以>0显然成立,由此命题得证。 证明二:(综合法) ∵a≠b,∴a-b≠0,∴>0,即-2ab+>0 亦即-ab+>ab 由题设条件知,a+b>0,∴(a+b)( -ab+)>(a+b)ab 即+>,由此命题得证。 类型三、反证法证明相关问题 例6. 已知、、是整数,且求证:、、不可能都是奇数. 【思路点拨】证明含有“不”“没有”“无”等否定性词语的命题,应考虑反证法。 【 解析】 设、、都是奇数,则、、都是奇数, 所以为偶数, 所以 , 这与已知矛盾, 所以、、不可能都是奇数. 【总结升华】 结论中含有“不是”“不可能”“不存在”等词语的命题,此类问题的反面比较具体,适宜应用反证法. 举一反三: 【变式1】设{an}是公比为q的等比数列,Sn为它的前n项和. (1)求证:数列{Sn}不是等比数列. (2)数列{Sn}是等差数列吗?为什么? 【答案】 假设{Sn}是等比数列,则, 即. ∵a1≠0,∴(1+q)2=1+q+q2. 即q=0,与等比数列中公比q≠0矛盾. 故{Sn}不是等比数列. 【高清课堂: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401471 例题5】 【变式2】证明:是无理数. 【答案】假设不是无理数.即是有理数,那么必存在整数, 使得,其中为既约分数,则,所以,于是 能整除,从而为偶数,设,所以, 即,所以2能整除,于是m,n均为偶数,这与为既约分数 矛盾,所以假设不成立。从而原命题成立,即是无理数. 例7. 如图所示,已知a,b,c是同一平面内的三条直线,a⊥c,b与c不垂直, 求证:a与b必相交. 【解析】 证法一: 假设a与b不相交,则a∥b,所以∠1=∠2. 由于b与c不垂直,则∠2≠90°,即∠1≠90°, 所以a与c不垂直,这与已知条件矛盾,所以a与b必相交. 证法二: 假设a与b不相交,则a∥6,所以∠1=∠2. 因为a⊥c,所以∠1=90°,即∠2=90°, 所以b⊥c,这与已知b与c不垂直矛盾,所以a与b必相交. 证法三: 假设a与b不相交,则a∥b,所以∠1=∠2. 又b与c不垂直,则∠2≠90°,即∠1≠90°. 又因为a⊥c,所以∠1=90°,得出∠1≠90°与∠1=90°自相矛盾,所以a与b必相交. 【总结升华】题设简单明了,从正面入手较难,而反面易于导出矛盾的命题,常用反证法. 用直接法难以下手,但其结论的反面非常明显,因此用反证法证明比较方便. 举一反三: 【变式】求证:两条相交直线有且只有一个交点. 【答案】证明:假设结论不成立,即有两种可能: (1)若直线a、b无交点,那么a∥b,与已知矛盾; (2)若直线a、b不止有一个交点,则至少有两个交点A和B,这样同时经过点A、B就有两条直线,这与“经过两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相矛盾. 综上所述,两条相交直线有且只有一个交点. 例8.若都是正实数,,求证: 、中至少有一个成立. 【思路点拨】“至多”或“至少”语句的证明宜用反证法。 【 解析】 假设和都不成立,则有和同时成立. 因为且,所以且. 两式相加得 , 所以, 这与已知条件矛盾, 所以、中至少有一个成立. 【总结升华】从正面证明,需要分成多种情形进行分类讨论,而从反面进行证明,只要研究一种或很少的几种情形的问题多用反证法.比如带有“至少有一个”等字样的数学问题. 举一反三: 【变式】已知,求证:中至少有一个大于. 【答案】假设都小于或等于, 因为 ,所以三者同为正或一正两负, 又因为,所以三者中有两负一正, 不妨设,则 由均值不等式得,即, 解得,与假设矛盾,所以 中至少有一个大于.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