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6日河北省委政法委遴选笔试真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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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6日河北省委政法委遴选笔试真题及解析

‎2020年7月26日河北省委政法委遴选笔试真题及解析 第一题:简答题(200字以内) ‎ ‎1.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是什么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也是政法工作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是根本执政原则。‎ ‎2.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和使命任务是什么 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 ‎2019年15日至16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不断谱写政法事业发展新篇章。‎ 第二题:材料分析题(300字以内) ‎ ‎1.如何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思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善于运用地方立法权,有针对性地通过立法建章立制,为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具体、明晰、有效的法律依据。‎ 二要切实推进基层法律实施。针对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要健全落实依法决策机制,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针对影响城乡基层社会稳定的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要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增强基层群众安全感。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要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执法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要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加强乡镇、村居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广泛运用互联网开展法律咨询,让基层群众能够享受到更便捷、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基层普法活动,提升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如何加强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 新时代赋予政法机关新使命,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毫 不动摇地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方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努力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为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突出“一个原则”。把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加强政治督察,强化政治体检,定期对政法部门和政法队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政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 坚持“两个维护”。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督促政法干警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 抓实“三个绝对”。把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作为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的政治标准,建立政法队伍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定期通报制度,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干警汲取教训,确保政法队伍“三个绝对”的指导性意见,深入组织开展工作清理“两面人”、“两面派”专项行动,确保政法干警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第三题:大作文(1200字以上) ‎ 材料: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1963 年,“枫桥经验”经毛泽东同志批示后在全国推广,57年来历久弥新、经久不衰,成为我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光辉旗帜。‎ 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早在浙江工作时,明确提出要充分珍惜、大力推广、不断创新“枫桥经验”。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问题:请你以“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主题写一篇文章。‎ 以人民为中心是政法工作生命线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无疑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 政法工作,必须搞清“属于谁、为了谁、依靠谁、保护谁”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政法工作,必须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指出,“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这其中蕴含了群众观点,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根本要求。‎ 群众路线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好人民权益的根本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实践证明,从群众的诉求出发,站在群众一面,替群众讲道理,找有利于群众诉求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就能获得群众的信任。相反,一味地忽视群众诉求,只能引起群众的反感,从而激化矛盾,疙瘩越系越紧。走群众路线是获得法治认同的重要途径。司法干部走群众路线,就能获得司法公信力。“马锡五审判方式”之所以能够得到广泛推广和良好的效果,是因为获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认同。‎ 群众的诉求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依据,必须经过调查研究才能得以认定。要获得群众的信服,必须把事实调查清楚。调查研究是双向的,甚至是多向的。要把调查的事实与当事人沟通,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把调查的事实与其他群众沟通,甚至可以向社会公开,以获得社会的认同。‎ 政法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群众路线,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激发群众积极性,让群众有效参与突出矛盾化解。群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不仅仅是民主的法治方法问题,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合理合法解决。让群众有效参与突出矛盾化解,更重要的是发挥社会的评价机制,使得法律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从而提高法律判断的科学性。群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一方面弥补了专业视角的偏见,增强了结果的合理性,另一方面纠正了群众非专业认识的偏见,提高了群众的法治观念,从而增强了结果的合法性。‎ 以人民为中心,走群众路线,结合社会发展实际,实现情、理、法的有效沟通。既合理又合法,是最佳的实质正义。合理与合法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相互促进。社会与法律不断发展。法律往往不能与社会同步发展,法律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从客观上讲,群众的诉求是合理的,但可能于法无据。这时就必须在坚持法律的基本原则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仍然要结合社会发展实际予以合理解决。对于群众表达的不合理不合法诉求,必须予以引导或者疏导,将法制宣传与情感沟通相结合,使群众能够懂法律、明事理,最终放弃不合理不合法诉求。从民生出发,采用民生救助和社会保障兜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一方面必须把人文关怀的道理讲清楚,另一方面必须要符合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和相关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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