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培训 小微企业评审要求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技能培训 小微企业评审要求

冶金工贸行业小微企业评定要求(文件、资料部分)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要求 备注 一、目 标、组织 机构和职 责 1.1 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年 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文本或者电子版),发布的红头文 件,发放记录。 1.2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 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机构提 供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 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 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设置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红头) 任命文件,发文记录。 《安全生产法》 1.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安全 生产职责。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 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要求 备注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 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责任制文本,发放记录、考核记录。 二、安全 生产投入 2.1 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 金投入,并记录和保存各类安全生产费用档案 资料。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3%提取; 第十四条 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 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 5%和 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 少提安全费用。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 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 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第二十二条 冶金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 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 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 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 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 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 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 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 育、培训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提 取 和 使 用 管 理 办 法》(财企[2012]16 号)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要求 备注 出;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2.2 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保障受伤员 工获得相应的保险与赔偿。 工伤保险票据 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赔偿资料 工伤保险评估、年费等资料 三、法律 法规与安 全管理制 度 3.1 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 要求,定期更新,并发布其清单。 各部门、基层单位法律法规识别的清单,报安全部门的备案材料。 安全部门下发的每年(看本企业制度而定)识别和获取的清单存档并 发布。 清单中法律法规文本(或电子版) 适用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与员工有切身利益的要及时培训,并考核。 3.2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根据 自身生产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安全操作规程。 要包含: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 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 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 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 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 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 (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 防安全管理等。 制度清单及对照表 安全操作规程清单及安全操作规程原件。 3.3 将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 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岗位,并开展培训和考核; 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领导 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 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 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 《 基本 规范 》 要 求的制度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要求 备注 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 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 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 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等。 安全操作规程审核、发布资料; 员工培训记录。 3.4 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的相关记 录,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档案、安全教 育、培训和考核档案、事故、事件记录等重 要材料进行归档管理。 档案分类管理(制度、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各台账、报告、图纸、 信息等) 四、教育 培训 4.1 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 容。 年度等培训计划 4.2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特 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 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市级、区级) 第二十三条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 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 训。(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电工、焊工) 第十九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 6 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 3 年复审 1 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 10 年以 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 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 6 年 1 次。 第三十二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 6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 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 定》(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30 号令) 第二十一条 4.3 新员工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四新”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安全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要求 备注 (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转 岗、离岗操作人员应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后方 可上岗工作。 生产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一)对新录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二)对调换工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以及使用新设备的 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三)对歇工半年以上重新复工的从业人员进行复工培训; (四)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 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档案、“四新”(指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新材料)培训教育记录;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教育培 训, 4.4 对企业施工人员(合同方)进行进入现场 前的安全教育。 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七、隐患 排查和治 理 7.1 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各类安全检 查表,对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进行隐患 排查。 隐患排查计划、排查(检查)记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 表、隐患整改专题会议的 ppt、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大检查总结。 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 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隐患整改的效果评估资料 7.2 排查治理隐患并登记建档。根据隐患排查 的结果,对隐患进行治理,形成闭环。 7.3 按规定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并按规定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督部门的隐患排查登记表 八、危险 源管理 8.1 按照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设施或场所 进行危险源辨识,并进行分级管理。 保留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资料,写一个辨识过程清单,即对公司设施、 场所、设备和存储场所等,按照 GB18218 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 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开展辨识, 本次标准化范围内无重大危险源。制定一个表格,我们使用的 GB18218 内有量的危险化学品有哪些,临界量是多少,是否属于重大 危险源。我们企业中涉(2004)56 号文件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有 哪些,文件的界限是什么,我们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 (锅炉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要求 备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 (1)蒸汽锅炉:额定蒸汽压力大于 2.5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 等于 10 t/h。 (2)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 120℃,且额定功率大于 等于 14 MW。 压力容器 属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 (1)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 (2)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 PV≥100 MPam3 的 压力容器(群)。) 2、按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 调字(2004)56 号)的要求填报。 3、重大风险台账重大风险现有控制措施,根据计划控制清单的内容, 例如某重大风险,制定有哪些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检查频次、报警 装置、监测装置、应急物资、视频系统、警示标志、应急预案、处置 方案等。危险源检查的资料。 8.2 对已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管理,对确定的重 大危险源向安全监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备案,并 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九、职业 卫生 9.1 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第二十五条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对作业场所的生产性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辐射以及其他 职业危害采取防护措施,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经检 测、评价不符合职业健康标准的,必须及时采取治理措施。 9.2 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将结 果告知从业人员。 第二十六条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有专人负责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要求 备注 监测的结果,应当向从业人员公布。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的职 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年度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9.3 依法组织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作业人员进行 岗前、岗中和离岗的职业健康体检,并提供有 效的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 职业健康体检表 防护设备、设施一览表 十、应急 救援、事 故管理 10.1 结合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现 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 设置现场急救箱,并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 员。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本、备案资料。 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现场配备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现场急救箱。 10.2 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员工应掌握必要 的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基本救援技能,避免发生 事故时盲目施救。 演练记录。 10.3 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报 告,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开展 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落实整 改措施,并保存好事故资料。 事故报告记录。 2、事故调查报告书,报告书符合国务院 493 号文件。事故调查报告应 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和 事故救援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四)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 者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3、工伤保险认定书及签字。 4、保存工伤统计表,每年统计分析工伤事故。编制分析报告。分析的 内容建议为:事故类别、受伤害者年龄、伤害级别、伤害工种、伤害 时间分析(那个月份多?中夜班事故比例等)、责任分析(违章、管 理、设备等) 5、事故的处理依据如考核(考核表,事故后相关工种或单位的教育培 训考试资料、事故通报、每个事故要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监督检 查验证的专项检查表)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要求 备注 10.4 对本单位的事故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事故进 行回顾、学习。 十一、绩 效评定和 持续改进 11.1 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 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并根据 自评结果,针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做到持续改进。 绩效评定报告 年度考评表 五、生产 设备设施 防雷检测报告; 消防设备、设施登记表,维修、保养记录, 主要设备设施应建立技术档案和记录,包括: (1)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技术文件等资料; (2)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3)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大修或改造记录。 特种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法定资质单位的定期 检测报告,各类安全装置可靠、有效。 六、作业 安全 危险作业许可证; “三违”检查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发放记录; 安全标志记录; 承包商、租赁方的安全生产协议。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