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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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编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教育法学》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152)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教育法学》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152)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教育法学》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152)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10分) 1.我国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法律为(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关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规定,体现了教育的( )原则。 A.方向性 B.公共性 C.平等性 D.终身性 3.法律赋予一定的主体有权享受教育的资格,称为( )。 A.学习权 B.教育权 C.受教育权 D.人身权 4.下列各项中,( )由国务院制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D. <教师资格条例》 5.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 A.担任代理 B.采取强行措施 C.创造便利条件 D.收取手续费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10分)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B.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C.必须有合格的教师 D.必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7.下列各项中,(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A.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B.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习成绩 C.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D.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8.保险的基本职能主要有( )。 A.融资职能 B.保险金给付职能 C.经济补偿职能 D.防灾防损职能 9.下列各项中,( )属于行政处分的方式。 A.警告 B.记大过 C.行政拘留 D.开除 10.学生申诉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 A.诉讼性 B.特定性 C.法律性 D.非诉讼性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关于“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规定,属于义务性规范。( × ) 12.从《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宣言》《世界人权宣言》对受教育权的揭示来看,受教育权首先是人的应有权利,其次是法定权利。( √ ) 13.学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 √ ) 14.学校的人身保险属社会保险性质。( × ) 15.法律救济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 √ ) 四、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 16.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7.教育法的实施主要有两种方式:教育法的适用和教育法的遵守。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五、简答题(3选2.每题12分,共24分) 21.简述教育法的渊源。 答: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最严格的立法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一切法的法源。 (2)法律:狭义的法律是指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法规:是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6)规章: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指部门规章,即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是指政府规章,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2.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享有的权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是指学生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 (2)获得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的权利。是指学生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 (3)获得公正评价和证书的权利。是指学生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4)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是指学生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是指学生除了享有以上四项权利外,还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3.简述教师申诉制度的含义和特征。 答:(1)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及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理不服,或认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请求处理的制度。 (2)教师申诉制度具有如下特征: ①法律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申诉的程序、范围、主管机关等内容,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教师的申诉做出处理决定,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②特定性:教师申诉制度的主体是特定的,被申诉的主体是特定的,受理申诉的主体是特定的,处理申诉的主体和日期也是特定的。 ③非诉讼性:教师申诉制度是由行政机关,根据法定行政职权和程序依法对教师的申诉做出行政处理的制度。这种行政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性质不同。 六、论述题(2选1.本题16分) 24.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答: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表现为教师作为权利享有者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对我国教师现阶段的权利作了具体规定。 (1)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教育教学权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主要内容包括:①教师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工作量、本学科特点等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②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③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形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和完善。对于教师的此项权益,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干涉。 (2)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 科学研究权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主要内容包括:①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论文撰写、发表自己的观点等创造性活动;②教师有权参加有关的学术团体和学术交流活动。 (3)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习成绩”的权利管理学生权体现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地位。主要内容包括:①教师有权对学生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②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给予及时客观公正的评价;③教师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 (4)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获取报酬权是教师应当享有的一项维持自身和家庭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的物质权益,也是有关教师待遇的法律规定。主要内容包括:①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及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②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住房、退休等各种福利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权利。 (5)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民主管理权是教师法律地位的人格体现。主要内容包括:①教师享有对学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批评权和建议权。教师有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组织形式及其他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讨论学校发展与改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②教师有权引导学生培养民主与法制意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等权利。 (6)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教育培训权是教师不断接受教育,获得自我充实和提高的基本权利和必要手段。主要内容包括:①教师有权参加进修和接受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以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从而保障教育教学的质量;②教师有权参加达到法定学历标准和达到高一级学历水平的进修或以拓宽知识为主的继续教育培训等权利。 (7)在论述过程中,需结合实际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25.结合实际,说明学生伤害事故的含义及防范措施。 答:(1)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2)对学生伤害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有: ①保障设施安全,重点排查隐患。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同时切实保障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的安全。对于设施的安全防范,重要措施在于排查。排查是防范中的防范,它以积极的态度防止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排查包括检查和排除两个方面。检查是排除的前提,排除是检查的目的。 ②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能力。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加强安全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提高安全工作水平。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每个学生也有义务掌握学校安全知识,主动进行自我教育。 ③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 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已经有许多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学校也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法律法规是规范学校行为的外部制度,要使法律法规得到遵守还需依法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责任制度,履行防范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义务。学校应当建立的责任制度包括;领导人员责任制度、行政人员责任制度、教师责任制度、职能人员责任制度和学校自护制度等。 ④救治及时,形成合力。 在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3)在论述过程中,需结合实际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七、案例分析题(本题20分) 26. 初中学生违纪被开除能不能起诉学校? 【案情简介】 纪先生的儿子是某校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因在校和其他学生打架,被学校以违反校规为由,开除学籍,现辍学在家。孩子多次表示悔过,希望能回学校上学。但当纪先生找到校方协商恢复儿子学籍时,却屡次被校方拒绝。为此,纪先生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学校侵权。 试分析: (1)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答:(1)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学校、学生及其家长。 (2)本案是一起由学校开除学生引发的教育法律纠纷,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由此可知,因纪先生的儿子是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所以,尽管学校可以通过合法手段惩戒他,但却不能随意开除他。因而,学校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该生的受教育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由此可知,该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尽快恢复该生的学籍。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而,纪先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 (4)由本案引发的思考为: ①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利,学校应依法尊重孩子的受教育权,不能因为学生违纪而剥夺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不能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②学生应当遵守校规,认真履行自身义务。当学生的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应通过适当的途径寻求法律救济,如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