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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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85)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2021 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85) 盗传必究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10 分) 1. 除了电子信息交易的参与者以外,电子信息交易的当事人包括()。 A. 债权人 2. 所谓电子控制权,是指信息产品的许可方采取某种电子措施和类似方法,()o A. 限制他人对信息的利用 3. 根据《计算机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持有者不知道或没有合理的依据知道该软件是侵权物品, 其侵 权责任由()承担。 C. 该侵权软件的提供者 4. 根据规定,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 以确 定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 D. 侵权行为地 5.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电子支付的特征的是()o A. 电子支付具有较大的安全性 6. 从订购、付款到交货都可以在网上完成的电子商务,属于()。 C.完全电子商务 7. 至于数据电文具体是电子的,还是光学的、抑或是磁的,我们没有必要加以限定,只要技术手段 能达 到法律所要求的标准,就应当承认其效力,这就是()在数据电文领域中的应用。 A. 技术中立 8. 在法律中,对“书面”作扩大解释,将数据电文纳入书面范畴,这种解决数据电文书而形式的方 案是 ()o B. 法律解释途径 9.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数据电文需要确认收讫的, 应当确认收讫。( ),数据电文视为已经收到。 B. 发件人收到收件人的收讫确认时 10.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保存与认证相关的信息,信息保存期限至少为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失 效后 ()。 C. 五年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共 14 分) 11. 根据电子商务的辐射范围,可以分为()。 A. 本地电子商务 B. 国内电子商务 C. 国际电子商务 12.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o A. 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B. 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C. 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13.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数据电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发件人发送() A. 经发件人授权发送的 B. 发件人的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的 C. 收件人按照发件人认可的方法对数据电文进行验证后结果相符的 14.采用数字签名和加密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可以很好地解决信息传输过程中的()问题。 A. 完整性 B. 身份认证 D. 不可否认性 15. 通过发放认证证书,认证机关对所有合理信赖证书信息的人承担一定的担保义务,包括:()o A. 签名人的身份 B. 用以识别签名人的方法 C. 证书的效力状况 D. 在签发证书时签名生成数据有效 16. 电子支付法律关系主要有()。 A. 付款人与收款人之间 B. 付款人与银行之间 D. 收款人与银行之间 17. 信息权包括()0 A. 信息中的著作权 B. 数据库权利 三、判断正误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 18. 电子商务以网络虚拟市场作为运行空间,以数字化的信息流作为处理的主要内容,即便如此,人 们的 商务活动依然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X ) 19.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如果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可以使用,即可以因为其 采用 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X ) 20.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 电文。 但是对于经济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使用电子签名。(X ) 21.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 容的 数据。(V ) 22.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从实践上看,只解决它具有与手写签名同等地位的问题;从法律上看,就 是解 决合法性问题。(/ ) 23. 通过中立的认证机关的信用服务,一方当事人可以相信与其进行交易的另一方当事人是真实可靠 的交 易人,并且资信状况良好。(X ) 24. 数据库,是按照系统或有序的方式编排,并可以通过电子或其他手段单独加以访问的独立作品、 数据 或其他材料的集合。(。)。 25. 目前,SET,即安全电子交易协议,是专为网上支付卡业务安全所制定的唯一的具有现实意义的 国际标 准。(V ) 26. 打探、调查个人情报、资讯,包括一切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情报和资讯的行为,均属于侵犯隐 私权。 (V ) 27. 数据库已被纳入了现行著作权国际保护体系中,在所有伯尔尼公约缔约国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 内, 数据库作为汇编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 V ) 四、简答题(每题 12 分.共 36 分) 28. 简述网络传播权的法律保护。 答:在著作权法中,版权的保护方式就是赋予版权人控制作品传播方式的专有权。在网络环境下, 当作 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时,法律应当赋予著作权人一种直接的控制作品在网络上传播的权利。这就是 网络传播 权。我国著作权法给网络传播权的定义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 在其个人选定 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作品的权利。” 2001 年修改的《著作权法》在第十条第(十二)项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新《著 作权法》 还将该种权利延及到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这些规定依据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需要,采 纳了 “信息网 络传播权”这样的全新的法律术语,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 产权组织表演和 唱片条约》(WPPT)以及多数国家的相应规定基木一致,完全符合网络环境下保护著作权的 立法要求。 29.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确定数据电文发送与接收的时间与地点? 答:由于我国采取的达到主义,所以法律只需要对达到时间和达到地点作出规定。 (1)数据电文的到达时间。 《合同法》第 16 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 数据 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 的首次时 间,视为到达时间。” (2)数据电文的到达地点。 对于数据电文的到达地点,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 立的 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0. 简述认证机构的主要职责。 答:关于认证机构的主要职责,可以借鉴国际组织和各国电子商务法中的相关规定,具体主要有; (1)认证机构有责任使用可信赖的系统以行使其职责,并披露相关信息,以确保认证机构的权威性和 公正 性。 (2)认证机构应依照认证业务操作规范颁发证书。 (3) 认证机构有责任在收到申请人或其代表人的中请后暂停证书;同时,有责任在证书中存在重要虚 假陈 述或认证机构的认证系统存在严重影响其可靠性或有证据证明签名者死亡或消失或不复存在等情况 下撤销证 书。 五、论述题(20 分) 31. 分析电子货币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答:电子货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1)电子货币的性质。 对于电子货币是否构成货币的问题在学术界尚有争论。一些法律学者认为在经济学界对货币的概念尚 无定 论的前提下,将电子货币是否构成一种新型货币的论证任务交给法学家是不现实的。要真正成为流通 货币的一 种,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还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 (2)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问题。 当今各国在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问题上并无统一的解决方案,而是根据具体国情而定。 美国和欧 洲在发 行电子货币的机构这一问题上持有不同立场。在我国,对于信用卡,我国 1996 年 4 月 1 日起实行 的《信用卡 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信用卡的发行者仅限于商业银行,对于信用卡之外的其他电子货币种类, 我国尚无法律规 定。 (3)电子货币的安全性问题。 我们可以在纸币上加上防伪设计,电子货币也应该要有一套可以防止复制的系统,问题是,电子货币 所使 用的安全性技术是否应受到国家的管制?因为只有在高科技基础建设存在的情况下,电子货币才能以 有效率和 有效的方式在电子商务中被使用。 (4)电子货币的流通性问题。 电子货币是否应像纸币一样不记名,以利于像货币一样可以流通?如果对电子货币加密,其实就等于 记名 一样,如果欲不记名,则连密码都不能加。问题是如果使用不记名的电子货币,则一些犯罪活动,如 洗钱、贩 毒、恐怖活动、买卖军火等将大肆猖獗,而执法机构将无法在网络中查出这些电子货币的来源或 去处,在此情 况下,则又形成无法保护使用者的局而。毫无疑向,电子货币无国界并可在瞬间转移的特性 将造成治安上的死 角。法律应当权衡两者,在两者之间作出一个平衡的规定。 (5)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在电子货币的交易中,有关结算信息会被大量积累储存到结算服务提供者处。不同的电子货币种类和 结算 类型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有所差异,所涉个人信息的隐私程度和范围也有所不同。客户对结算服务提供 者处大量 积累个人信息未必能理解,由而产生不安全感。所以,结算提供者应对其存储和积累的个人信息 的范围和隐私 程度公开向客户作必要的说明,并保证该信息的积累和使用仅为保证交易之安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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