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4 发布 |
- 37.5 KB |
- 13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深工办〔2014〕40号
深工办〔2014〕40号 关于印发职工“住院二次医保”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新区)总工会、大鹏新区总工会(筹)、市各产业工会: 现将《职工“住院二次医保”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深圳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 — 13 — 职工“住院二次医保”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工会服务职工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工会服务由帮扶向普惠转型发展,省总《关于印发职工“住院二次医保”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工总〔2014〕116号)决定,在全省开展为职工购买“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以下简称“住院二次医保”)活动,结合深圳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我国医疗保险改革实施后,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但是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职工的就医需求之间仍存在差距,尤其是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和封顶线以外的个人自付医疗费来源,成为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职工“看病贵”、因病致贫问题仍然突出。在此背景下,工会组织职工通过互助互济的方式,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住院二次医保”是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是省总继“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之后新推出的互助保障活动。相比前两项互助保障活动,一是惠及面比较广,只要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都可以买,只要是生病住院都可以享受;二是保障力度比较大,职工只需缴费95元,就可以在一年的保障期内因病住院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自付部分70%的“二次报销”,患重大疾病住院时,还可以在基本医疗基金最高封顶线之后,报销自付部分医疗费的60% — 13 — ,切切实实为患病职工排忧解难。因此,省总决定,今年在全省重点推广“住院二次医保”这项互助保障活动,让更多的职工参与进来,让更多的职工从这项活动中受益。 二、工作目标 今年,省总决定筹措资金3000万,为全省37万职工购买“住院二次医保”。按照普及性、重点性、“取之于工、用之于工”和职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在普惠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向困难职工、劳动模范和已建立工会组织并按要求足额上缴工会经费的单位和职工倾斜。结合各地职工会员人数和在职在档困难职工、劳动模范人数,以及各地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推广进度,分配给深圳:工会会员职工35000人(份)、在职在档困难职工846人(份),在职劳动模范人数按我市实际情况申报。 三、具体内容 (一)为35000名工会会员补贴购买“住院二次医保”。对于已建立工会组织并按要求足额上缴工会经费的用人单位职工,省总补贴职工购买“住院二次医保”,即每份费用95元中,省总承担75元,职工或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承担20元。职工参保后可享受医保自付部分70%的“二次报销”,既体现工会对职工会员的关心,减轻其医疗负担,同时又可扩大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覆盖面,促进工会经费收缴,推动基层工会建设。 (二)为846名在职在档困难职工购买“住院二次医保”。对列入我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中的846名 — 13 — 在职职工每人购买一份“住院二次医保”, 每份费用95元,由省总全额承担。困难职工参保后可享受医保自付部分70%的“二次报销”。 (三)为在职劳模购买“住院二次医保”。对我市在职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获得者,每人购买一份“住院二次医保”,每份费用95元,由省总全额承担。参保后劳模因病住院治疗可享受医保个人自付部分70%的“二次报销”。 四、实施办法 (一)为在职在档困难职工赠送“住院二次医保” 各区、新区总工会根据《2014年职工“住院二次医保”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的分配情况,确定参保的困难职工名单后,填写《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广东省办事处在职职工住院互助保障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备注栏请写上困难职工),于11月1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报至省职工保障互助会深圳代办处(电子邮箱:szdbc@163.com),联系电话:83672529。 (二)为在职劳模赠送“住院二次医保” 由市劳模协会确定赠送“住院二次医保”的劳模名单,并填写《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广东省办事处在职职工住院互助保障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备注栏请写上劳模),于11月1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报至省职工保障互助会深圳代办处(电子邮箱:szdbc@163.com)。 (三)为工会会员补贴购买“住院二次医保” — 13 — 各区、新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根据《2014年职工“住院二次医保”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的分配情况,确定参保名单后,请各参保单位工会填写《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广东省办事处在职职工住院互助保障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于11月1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报至省职工保障互助会深圳代办处(电子邮箱:szdbc@163.com),联系电话:83672529)。 五、注意事项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职工“住院二次医保”的参保条件之一,各级工会在确定购买人员名单时,要核实参保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情况,并附上职工参加医保的证明(如上月医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费申报个人明细表”,见附件4)。 附件:1.《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广东省办事处在职职工住院互助保障活动报名表》(范例,电子版可在深圳市保障工作QQ群文件共享中下载) 2.《2014年职工“住院二次医保”名额分配表》(在档困难职工) 3.《2014年职工“住院二次医保”名额分配表》(工会会员) 4.社会保险费申报个人明细表(范例) — 13 — 附件1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广东省办事处在职职工住院互助保障活动报名表 保障类型 新保/续保 上期保单编号 单位名称 工会负责人 — 13 — 单位地址 联系人 E-Mail 电话 手机 单位总人数 参保人数 会费总金额(从事高危行业参保住院医疗综合每人增加5元) 顺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健康状况 指定受益人 从事高危 行业 会费(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件2 2014年职工“住院二次医保”名额分配表 (在档困难职工) 单 位 购买名额(份/人) 福田区总工会 50 — 13 — 罗湖区总工会 200 南山区总工会 50 盐田区总工会 50 宝安区总工会 50 龙岗区总工会 146 光明新区工会 100 坪山新区总工会 100 龙华新区总工会 50 大鹏新区总工会 50 合 计 846 注:根据困难职工档案录入情况制定名额分配情况,费用由省总全额承担。 附件3 2014年职工“住院二次医保”名额分配表 (工会会员) 单 位 购买名额(份/人) 福田区总工会 2500 — 13 — 罗湖区总工会 2500 南山区总工会 2500 盐田区总工会 1000 宝安区总工会 3000 龙岗区总工会 3000 光明新区工会 500 坪山新区总工会 500 龙华新区总工会 1000 大鹏新区总工会 500 市工交工会 5000 市财贸金融工会 5000 市建设工会 4000 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 4000 合 计 35000 注:每份费用95元,省总承担75元,职工或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承担20元。 — 13 — 附件4 社保费申报缴款个人明细(范例) 纳税人编码 44010400041** 纳税人名称 广东省****公司 社保管理机构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姓 名 黄** 身份证明号码 445201199001**** 个人社保号 2738*** 费款所属期 工资薪金 基本养老保险(非本市城镇户籍)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计费工资 单位(12.00%) 个人(8.00%) 计费工资 单位(0.50%) 计费工资 单位(1.20%) 个人(0.50%) 201407 3900.00 468.00 312.00 3900.00 19.50 3900.00 46.80 19.50 基本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生育保险 个人合计 应缴金额 计费工资 单位(8.00%) 个人(2.00%) 计费工资 单位(0.26%) 计费工资 单位(0.85%) 3900.00 312.00 78.00 5808.00 15.10 3900.00 33.15 409.50 1304.05 — 13 — — 13 — 深圳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印发 — 13 — — 13 —查看更多